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融合

2024-11-22 00:00:00李萌
中国集体经济 2024年33期

摘要:经济责任审计是根据我国审计工作的相关法律要求,由独立、专业的审计组织对相应的经济责任关系主体在其经济责任的落实中的情况进行审查、评判等工作,在我国国有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下,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再单纯地重视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的规范性问题,增加了对企业运营及管理中的审计,以保证国有企业在社会发展中功能的有效发挥。而绩效审计作为检验企业管理人员运营管理成果的审计方式,国有企业经济责任设计与绩效审计的融合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以实现更加全面、系统的审计工作。文章结合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融合作用、现状等,探究两者有效融合的路径,希望为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提升提供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融合

根据我国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文件的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明确指出了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要加强领导干部的尽职履职情况、财政收支情况等进行严格的审计工作,以更好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但目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融合实践却存在很多不足,尤其是受到审计人员融合理念不足等影响,导致其融合落实不到位,影响着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因此,加强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的策略研究至关重要。

一、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的区别与联系

(一)联系

从工作落实任务的目的分析,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都是为了审查企业及其主要领导人是否合法、合规履行国家规定,对国有企业的财政资金进行合理应用、有效流动等,为保证国有企业的财政收支平衡,依靠对主要领导人经济决策等的审计,探究其在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提升、社会效益落实等过程中,是否提供有效的决策支持,服务于企业管理,帮助企业提升经济责任履行水平和运营绩效。两个审计工作也存在相互促进、补充的联系,经济责任的履行状况可以帮助审查企业主要领导人的绩效表现,而领导人的绩效审计,也可以检验企业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融合审计可以使两者相互补充,协同工作,以保证审计效果。

(二)区别

两者存在相互促进、责任相同的联系,但两者作为两方面的审计工作,在审计的内容、审计主体等方面也存在区别。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审计,重视其在经济事务决策方面的合法性、合规性等情况,以促进企业经济管理的优化;目前关于绩效审计的概念界定尚未统一,但从实践情况分析,国有企业绩效审计工作对企业及其开展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等进行评价审计,针对企业运营管理中投入的资金、获得的效益、消耗的资源、投入的回报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以落实政府的审计功能。而且两种审计工作在方法上也存在差异,经济责任审计通常是采用定量分析和资料核对等方法,对所审计的国有企业经济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而绩效审计则更加注重评价效果和价值,因此,一般是采用比较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进行审计。

二、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的实践作用

(一)缓解审计工作负担,节约审计资源

随着我国对的审计工作重视,审计机构面临的审计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而且审计范围也在拓展,种类也逐渐繁杂,给审计工作人员带来较大的工作压力,很容易出现审计任务重、审计资源不足等问题。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融合,可以将一些同类型、同资源的审计工作进行融合,有效避免重复、交叉的审计工作内容,依靠最少的审计人力、审计资源等,实现高效的融合审计工作。而且两者的融合,还可以最大程度的优化审计工作流程,简化一些不必要的审计程序,从而减少审计工作资源的浪费,降低审计成本、提升审计效率。

(二)拓展审计证据资源,形成更全面的审计报告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持续深入,国有企业在落实公共服务功能的同时,也要实现业务融合等,为国家的发展、建设贡献力量,因此需要审计的范围也日益广泛,不再单纯重视国有企业的财政收支平衡,也增加了对企业经济效益、管理效率等的审计,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融合,可以在审计其财政收支合规性的同时,结合对国有企业领导绩效审计的结果,分析国有企业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的流动收益等,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更加丰富、全面的证据资料,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尤其是在目前企业数字化改革的深入推进下,国有企业财政收支情况、资金流动情况等方面得到了全面的储存,可以有效实现审计证据资源的拓展,保证审计质量,也可以更好地落实我国对国有企业财政信息公示等要求。

(三)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督和管理,落实审计目标

从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的目标分析,两者都是通过对国有企业是否严格遵守我国法律制度、是否合规使用财政资金等进行审计,以实现对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情况、工作落实情况等的监督和管理,以保证其发挥国有企业的社会功能,促进国家的发展、社会的和谐等。将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进行融合,可以在监督国有企业财政收支情况、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结合对国有企业领导的绩效审计工作,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对比,以更好的落实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管要求,及时评估、发现企业经济责任履行和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尤其是财政风险等,以提前进行风险的预防和化解,增强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更好地发挥审计工作的任务要求。

三、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实践中面临的困境

(一)审计人员缺乏融合审计理念,融合审计能力不足

绩效审计作为一种新型的审计理念,在我国的实践时间尚短,而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融合也是一种新型的理念,因此,目前很多审计人员尚未建立起两者融合的理念,尤其是面对两种审计任务中的大量数据信息、广泛的审计范围等,很多审计人员对两者的融合审计认知、审计能力不足主要是目前审计队伍人才的构成架构不合理,目前,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主要是由会计审计类、经济管理类、金融类等相关专业的人才构成,这些人员虽然对会计、审计等知识和技能掌握较好,但对审计工作在理解和认知上都存在片面、单一等问题,无法实现两者融合审计;面对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不同审计方面和内容,审计人员专业素养不足,也影响着两种审计工作的融合效果。

(二)缺乏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的标准指标,工作无法落实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作为一种审计工作要求,必然需要相应的工作标准,以保证两者的有效融合。但受到国有企业类型多样、审计对象种类多样等的影响,目前,两者融合中的评价指标、责任制度等都存在不完善的问题,首先体现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不规范,近年来,国有企业在基础的公共服务的基础上,也增加了投资、生产等业务,因此必然需要拓展审计任务的内容和范围,但目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与绩效两者融合审计标准指标的不明确、缺乏统筹规划等,也给审计工作人员带来工作难度,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审计方法传统,影响两者的融合审计效果

保证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融合效果,必然需要高效、科学的审计方法,尤其是面对繁多的审计内容、广泛的审计范围,数字化的审计工作理念不断发展。但目前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的审计方法仍旧存在传统的情况,比如在开展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时,仍旧依靠定量分析和资料核对等方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利用比较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进行绩效审计,仍旧是采用各自的审计方法落实审计任务,再通过横向指标的对比等,对两种审计结果进行对比,导致审计结果融合不足、审计任务落实不到位等。

(四)审计工作中的内部联系不到位,资源利用不充分

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作为对国有企业内部经济活动落实情况、管理者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评价和监督的工作环节,不仅是对企业财务部门数据信息的调查与审计,需要对企业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计,对国有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在开展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时,却因审计部门与国有企业的合作不到位、国有企业内部沟通不到位等,影响着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融合,尤其是国有企业与审计部门的合作不到位,审计部门更多是在审计工作落实时,才会建立与国有企业的联系,并未实现持续跟踪式的审计工作,导致无法实现资源的全面整合,也影响两种审计工作的融合。

而且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融合也是为了减少审计工作的重复、提升审计工作效率,需要国有企业内部各部门的合作、资源的整合和筛选等,但目前国有企业在进行内部审计资源的整合时,单纯利用数字化的技术实现审计资源的保存,却忽视内部的整合,导致出现大量重复的信息,也影响审计工作的效率。

(五)审计结果的公示不到位,应用效果不足

国有企业的财务信息公示、审计结果公示等作为其落实社会监督任务的环节,需要将审计部门对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结果进行公示,以保证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国有企业的合规运营等。但目前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不足问题明显,根据审计署的要求,需要审计部门利用企业官网、媒体平台账号、新闻发布会等多元化的方式向公众公示审计结果,并接受公众的监督与反馈,但目前国有企业的审计信息的公开程度低,尤其是一些经济落后地区的审计部门,像经济落后的城镇等,受到数字化设备支撑不足、监督不到位等的影响,审计结果的透明度不足。

也因审计结果的公示不到位,无法得到公众的监督和反馈,导致目前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仍旧处于实现内部监督、审计部门监督的情况,很容易出现审计功能发挥不到位,甚至因缺乏外部监督,影响国有企业发展。

四、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的优化路径

(一)加强审计人员培训教育,落实审计融合要求

1. 加强审计融合的培训教育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作为一种可以节约审计资源、提升审计效率等的新型理念,是一种明确的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审计人员融合审计理念的确立、审计能力的提升至关重要。审计部门要积极组织审计人员参与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必要性、融合方法、融合操作流程等相关的培训,尤其得可以结合地方国有企业类型、审计要求等的规定,以及两者融合实践的案例等,以拓宽审计人员的审计理念、丰富审计人员的工作经验等,引导审计人员树立正确的审计融合理念,提升审计能力。还可以利用实际的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的案例,让审计人员在理论讨论、实践操作、审计成果讨论等过程中,提升应对审计融合问题的能力。除此之外,地区的审计机构之间还可以建立数字化的合作平台,组织审计人员参与到案例的讨论、经验的交流中,结合实际的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案例,提升审计融合的效果。

2. 结合审计要求分配审计任务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实践过程中,需要系统的前期准备工作,以保证审计融合工作的有序推进,尤其是要结合审计融合的要求,给审计人员分配审计任务,因此,融合审计工作任务的合理分配至关重要,可以有效保证每项工作的高效、高质量开展。审计机构要结合国有企业的特点、内部构成、经济业务类型等,根据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优势等分配审计任务,并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和排程、构建畅通的沟通机制等,从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工作流程、沟通协作等方面,推进融合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比如在烟草公司这类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烟草公司主要涉及烟草市场的监管、烟草销售调控等方面的内容,因此,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需求,合理分配任务,以保证融合审计的效果。

(二)结合审计融合的要求,明确两者融合的标准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融合作为一种新型的工作理念,需要完善的管理制度及审计评价指标要求,以保证两者融合效果。首先审计部门要根据国有企业的审计融合要求,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从审计的规范流程、审计信息的查询规范、使用标准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尤其是审计融合模式,以保证审计工作的有序推进。其次,在制定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的评价指标时,要从审计部门的审计融合职能出发,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之间的信息共享与整合、审计目标的协调标准、审计报告的呈现标准等,第一,确保两种审计工作的基础数据、审计资源、审计部门等信息的统计标准统一,并实现信息化的整合和交流,以提升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第二,在两者的融合审计过程中,要明确两种审计工作的相互促进、相互辅助作用,因此,要考虑两者的审计风险评估与控制,以确保审计工作能够全面覆盖各项重要风险,实现良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第三,两种审计融合的最终审计结果要以规范的要求,保证审计报告的标准性,全面、清晰地呈现两种审计融合的结果,为公司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和改进方向。

(三)创新融合审计方法,提升审计效果

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作为两个不同的审计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按照不同的审计方法落实审计任务,但两者融合下,必然需要创新审计方法,以保证审计效果。数字化审计工作是必然要求,审计工作人员要加强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比如利用大数据技术、机器学习算法等,全面地挖掘、筛选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数据信息,并利用直观的数据呈现技术等,对大量的数据信息进行深度分析,帮助审计人员更加快速发现数据中的异常模式和潜在的风险点,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数据的准确性。审计人员还可以结合人工智能技术的优势,开发智能审计工具和平台,比如利用自动化设计,实现自动化、重复的审计流程,帮助审计人员更好地集中于国有企业审计中的复杂和战略性问题,从而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

审计人员还可以利用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策略,结合国有企业面对的高风险部门、工作环节、经济产业领域等,优先分配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融合资源,以保证审计的深度、针对性和效果等。

(四)加强国有企业内部及与审计机构的联系,落实持续跟踪审计要求

在目前审计工作的要求下,不再单纯地重视阶段性的审计,对实时、跟踪式的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也要加强跟踪审计工作的落实,首先要建立审计部门与国有企业的合作关系,通过部门之间的定期会议、数据报告提交、数字化的信息分享等方式,建立起两者的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发现国有企业经济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为后期审计工作的落实提供参考,也可以及时提出解决方案等。其次,国有企业内部的部门联系也至关重要,国有企业要利用数字化技术,建立内部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建立数字化平台,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相关数据信息的整合,为审计信息的整合、筛选等提供技术支持,以保证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除此之外,国有企业与审计机构还要建立融合审计工作的跟踪制度,依靠数字化的监控机制、信息共享等,定期跟踪国有企业对审计机构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整改程度,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以保证审计融合工作的效果。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审计结果公示要求

1. 明确审计结果的公示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文件中,明确指出了财务报表、审计结果的公示要求,国有企业信息公示、审计结果公示也成为落实社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方式,通过公众的监督,提升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也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提升法律的权威性。各地审计部门要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数字化平台的应用等,根据规范的要求,利用数字化的平台账号进行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结果的公示,而审计结果公示的内容、范围等也成为优化信息公示要求的基础,首先要根据国有企业的类型、审计项目与环节等明确公示内容,再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的资源和范围等进行公示范围的拓展,比如在公立医院的审计结果公示中,要在审计领导队伍经济责任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对单位的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运营项目等进行全面的审计与结果公示,以明确审计报告的公开范围、方式等,增强审计结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企业管理的规范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 结合审计结果强化问责机制

审计结果的公示需要公众监督,而公众的监督可以针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责任的界定,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贪污等问题的发生,发挥审计结果公示的功能,而在此基础上的问责机制也至关重要。审计机关首先要以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开展审计工作,并建立系统的问责机制,需要根据审计结果,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并向上级党政机关提交审计结果的反馈,结合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职情况制定问责标准、开展问责实践,针对问题的危害程度明确问责的方式,一旦发现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发生重大纪律问题,要向相应的部门进行提交,落实我国法律的严谨性、权威性等,以更好地解决审计问题。除此之外,公开问责机制的建立也至关重要,实现审计结果、问责结果的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与管理。

五、结语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融合已经成为其改革发展的重要要求,可以有效减少资源浪费、提升审计效果。但在实践落实中仍旧存在很多问题,各地审计机构要结合融合审计的要求,根据国有企业的特点、业务类型等,制定针对性的融合审计评价标准,并通过审计人员的培训、审计方法的合理选择、跟踪式的审计制度制定、审计结果公示优化等,促进融合审计工作的优化落实,更好地发挥审计工作的要求,促进国有企业合规发展。

参考文献:

[1]赵颖.外汇局分支机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优化探析——基于绩效棱柱模型[J].中国内部审计,2023(12):14-24.

[2]杨曼婷.审计全覆盖背景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研究[D].成都:四川师范大学,2023.

[3]刘家睿.融合式审计视角下公立医院经济责任审计与绩效审计优化研究[D].呼和浩特:内蒙古财经大学,2023.

[4]李伟峰.审计全覆盖下R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研究[D].西安:西京学院,2022.

[5]林佩颖.基于“五审五看”的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西安:西京学院,2022.

[6]晁毓欣,辛胜入.基于平衡计分卡的行政单位绩效型经济责任审计探究[J].中国内部审计,2022(10):80-89.

[7]张丹.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下经济责任审计机制构建探析[J].西部财会,2022(09):72-74.

(作者单位:滨州市审计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