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必有“我”

2024-11-19 00:00黄乔生
博览群书 2024年10期

自古以来,散文的“散”字作为文体的定性描述,很容易让人想到“散乱”或“散漫”。文章可以是散乱的吗?当然不可以。既然是文,就该有条理,有组织。无独有偶,散文中那些论辩、评论类的文章长期以来被称为“杂文”。“杂”和“散”这两个不大好听的字眼,却被拿来定义云锦文章,颇有讽刺性,让人疑心是命名者错把作家的谦虚之词当了真。

有文体研究家解释,散文的“散”与诗歌的“诗”或骈文的“骈”相对,指不押韵,不对仗的文字;更有人辩解说,散文形散神不散,自有条理,读者能从散中能读出章法来。这样说来,散文对阅读者要求很高,读者要有很高的判断、组织能力,一边读一边把散乱的线条织成锦绣,还要读出韵味,判断节奏。

文章,一段,一块,一篇,一章,都有起有止,有形态,有边界,不能漫无边际,模糊混沌。苏东坡认为作文“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答谢民师》)“止”,就是要有所归结。做文章不是泼水于地,而要开其源,成其流,归于湖海,达到目的就自然停住。

鲁迅是中国优秀的散文家,更是杰出的杂文家。在鲁迅的散文、杂文中,自叙文字是最精彩的部分。

法国作家阿纳托尔·法朗士说,一切创作归根结底都是作家的自叙传。他的意思当然不是说作品中一切的细节都须是作家的亲历,而是就一般而言,作品是作家人生体验的不同程度的记录、映照或折射。

探讨鲁迅的自叙传书写,不妨先将散文和杂文暂且放下,从其更具虚构意义的小说创作讲起。将鲁迅小说中的人物事件与他本人生活中的见闻经历做比照,也能看出他善于将自己的生活体验用为写作素材。小说有《一件小事》《头发的故事》《在酒楼上》《孤独者》《伤逝》《弟兄》等,不乏自叙成分,有些他做了说明,有些经亲朋好友指认出来。如《在酒楼上》里的吕纬甫和《孤独者》中的魏连殳,两人身上都有鲁迅的影子。在这方面作考证功夫最勤当然也是最权威者当推鲁迅的二弟周作人。兄弟两人在绍兴读私塾,在南京接触新学,到日本留学,在北京工作,生活经历颇多相合之处。周作人写有《鲁迅小说中的人物》一书,指出鲁迅小说中许多人物的原型,让读者得到这样的印象:鲁迅写小说,很大程度上依靠他本人的生活体验,是一位内蕴型作家。

在以虚构为主的小说创作中,作家的想象力可以赋予素材以复杂曲折的形态,或错位或嫁接,如鲁迅自述创作经验时所说:

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说过的缘由,但决不会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脚色。(《南腔北调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

鲁迅的小说既有如此多的纪实成分,一些非虚构的散文如《朝花夕拾》中的系列“回忆记”自然就更具自叙传的性质。鲁迅的“自叙”散见于很多文体,除了散文和杂文之外,诗歌、日记和书信中也有不少。

《朝花夕拾》——鲁迅称之为“回忆记”——写的是他童年至青年时代的经历,细节丰富,叙述生动,是其自叙类文章的主体构成。在《朝花夕拾》之外,鲁迅还有很多具有回忆体性质的杂文篇什,如叙述路过香港时的不快经历的《再谈香港》,谈自己参与创办和编辑刊物的《我和〈语丝〉的始终》,回忆童年在家乡所看戏曲的《女吊》等,以及《我的种痘》《我的第一个师父》《谈所谓“大内档案”》《在钟楼上》等也涉及亲身生活经历,都是颇为生动的自传材料。此外,一些谈创作经历的序跋等,如写在第一本自编文集出版之际的谈写作甘苦的《写在〈坟〉的后面》,为第一本小说集《呐喊》所写的自序以及创作背景介绍《我怎么做起小说来》等,都体现出浓厚的自叙性质。

至于诗,是鲁迅内心情感的即时记录,自具传记性质。他的最后一首诗七律《亥年残秋偶作》尤具代表性。首联“曾经秋肃临天下,敢遣春温上笔端”,高度概括自己的过往经历,表达现时的感受。国家的现状是千官逃窜,领土分割,政局动荡;个人则百感消沉,忧心忡忡,末联说到前途,则是无处可去。全诗意境萧索,感情沉郁:自己生存于其间的仍是一个无声的、死气沉沉的国度。星斗阑干,天快要亮了,但谁是闻鸡起舞之人?他起身竦听,殷切期待。

散文可以记人、叙事、抒情、也可以议论。当记人的时候,散就得以收束,而更具集中性,因为大部分笔触要归向所记之人。记人与叙事密切相关,因为事件由人引领和生发,没有人,事也无从谈起。所以,“人”“事”总是联系在一起。

在怀念亲朋好友的记人文章里,鲁迅也经常写到自己,如《忆韦素园君》中有几段就暂时离开韦素园,记述他自己在未名社的活动。如果把这些材料取来编入鲁迅的自叙部分,自无不可,因为那些值得纪念的人们是他生命历程的重要部分。

鲁迅一生阅历丰富,但他的交往并不很广。这里所说的交往,不是日常的见面、吃饭、寒暄,而是更深一层的志同道合的知交,也就是鲁迅为瞿秋白书何瓦琴联句“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所包含的意思。

阅读鲁迅日记,常见他日常会客、出访、参加宴会和仪式等活动。总的说,他认识的人很不少,但邂逅、点头、浅谈者居多,保持联系以至深交的有限。鲁迅成名以后,拜访他、向他请教的人很多,称扬他的人也不少,但真正达到亲密程度的朋友为数不多。而且,到了晚年,大文豪的名声和地位使他很难与人平等地交往,即便他真诚待人,但别人也会介意于其身份,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

留学日本时期,鲁迅不赞成有些同学过于激进而至于有点玩世不恭的斗争策略,也看不惯那些油头滑面不务正业,整天跳舞炖牛肉的本国留学生。因此之故,他只身一人去了仙台,抱定自己的主见去学医,后来又萌生另一种信念去搞文艺。在日本留学期间,他的朋友只有蒋抑卮、许寿裳等。

回国后,鲁迅先在杭州教书,同事们对他的印象是沉默寡言,不修边幅,不喜与人交往。在北洋政府教育部任职时,除了上班,他几乎处于封闭状态中,常年躲在“补树书屋”里抄碑拓、校古籍。

鲁迅交友的原则是宁缺毋滥,而且相互之间要不苛刻,不拘束,顾大体,略小节,不是出于私利的暂时苟合。斯世当以同怀视之,他心里存有一块纯净的友情的天地,不愿轻易打开。在为文上,鲁迅也是厌恶虚文俗套,他追求质朴真诚。

因此,鲁迅在怀人文章中会袒露一些在其他文体文章中不大能看到的情绪,更显自叙书写的弥足珍贵,《为了忘却的记念》是其中的代表作。一般的纪念、哀悼之作,总不免呼天抢地、椎心泣血,以为永久的记忆。不过也有套路写法,并无感情而仍要应景做文,成了虚伪的文章公关。鲁迅却在这篇文章标题里明明白白地说他要忘却,这与他的不泛交、少夸张的为人与是一致的。鲁迅固然是一位勇往直前的战士,有一腔真挚的感情。

此外,读者从《记念刘和珍君》等纪念文章中能听到鲁迅一种深沉的、发自内心的对勇敢青年的生命消亡呼喊,同时也感到他在表达这种感情时的压抑甚至羞怯。

鲁迅怀念故人的文章,没有追悼挽联一般的溢美之词,而是一篇篇写实的素描;不是耳食之言,而是亲身经历。鲁迅不忌讳写他们的缺点,写他们在人生道路上的迷失。因此,他笔下的纪念对象都表现出鲜明的性格特点。

鲁迅一生很少写应酬文字,不做捧场文章。他在《忆韦素园君》的结尾,说文人“一瞑之后,言行两亡,于是无聊之徒,谬托知己,是非蜂起,既以自衒,又以卖钱,连死尸也成了他们的沽名获利之具,这倒是值得悲哀的。现在我以这几千字纪念我所熟识的素园,但愿还没有营私肥己的处所,此外也别无话说了”。他更多是反观诸己,自省自责。在《记念刘和珍君》和《为了忘却的记念》中,他一再说不愿写,不敢写。

鲁迅自叙中的回忆书写不但是沉静的,而且是沉重的。即便《朝花夕拾》中所表达的对美好童年、少年时代往事的回忆也是如此。爱与恨、友与仇、纪念与忘却、束缚与自由、留恋与决绝,这些相互矛盾的感情,使他的回忆深沉凝重。他本是为忘掉往事,减轻重负而为文,但读者得到的是极有分量的真实心声的记录,遂使这为了忘却的记念成为难以忘却的永恒。

在各种文体中,日记和书信最能体现出自叙传的本色,但这种私人书写也容易虚假做作。对此鲁迅曾说:

散文的体裁,其实是大可以随便的,有破绽也不妨。做作的写信和日记,恐怕也还不免有破绽,而一有破绽,便破灭到不可收拾了。与其防破绽,不如忘破绽。

(《三闲集·怎么写(夜记之一)》)

鲁迅有一些文章,严格说来文体上不应被归入杂文,如今却存在于杂文集中,如《马上日记》和《马上支日记》,这两篇相比同时期的鲁迅日记,篇幅大为扩充,堪称日记的详注。如果我们对其中提到的人事做更为详细的注释,可以将当时鲁迅的活动、思想呈现出来,时代和社会背景也能清晰地被呈现出来。读者跟随着鲁迅的记录之笔,也跟随着编者的注释,回到鲁迅生活的时代,产生一种时空穿越之感。

鲁迅还有一些很好的具有自叙传性质的文章,不太常被人们注意到,如《呐喊》中的《鸭的喜剧》《兔和猫》《一件小事》等,后期一些杂文如《买〈小学大全〉记》《病后杂谈》《病后杂谈之余》等。

如果将鲁迅的自叙文章按其所述事件的前后,亦即按鲁迅的童年、少年、青年的人生历程顺序排列,可以形成一部独特的“自传”。但这样做也很有困难,因为鲁迅并没有真正开展过自传书写,并且他的自叙文章本身存在时序颠倒的情况,如《我的第一个师父》正叙述少年时代往事,笔锋一转议论现实中的人事;再如一些怀人之作,正叙述此人,却岔开去介绍另一个人;有些时候还有简繁不均、断续不接等情况。

因此,如果编辑一部鲁迅自传的话,文集的编排顺序只能兼顾写作时间和所叙事件发生时间。总体而言,鲁迅自传的编辑从呈现其生平角度来说是童年、少年、青年、中年至于老年;从鲁迅的人生地理空间转换角度说,是绍兴、南京、东京、绍兴、北京、厦门、广州到上海。但无论是时间发展,还是空间转换,鲁迅生平自述倒叙、闪回,时或有之。

鲁迅创作《朝花夕拾》就是这样的笔法,但他只写到离开绍兴南京到北京。在北京生活的十几年和南下的十年,就需要另一本“旧事重提”。北京时期鲁迅有代表性的自叙文字是《无题》《记发薪》《我和语丝的始终》《马上日记》《马上支日记》《记念刘和珍君》等。《记念刘和珍君》是事件和人物的交叉和融合,是写人,也是写事件,更写自己的经历和感受。从实际交往上说,鲁迅与刘和珍并不熟悉,刘和珍只是听过他的课,喜欢读他的文章,订阅了他编辑的报刊。

鲁迅在自述时,往往因为行文需要,会省略掉一些内容,这给编辑鲁迅自传带来困难。就拿鲁迅的三篇自传《〈阿Q正传〉俄文译本著者传略》《自传》《鲁迅自传》来说,叙述就相当简略。我在《在真与诗之间:鲁迅三份自传笺释》一文中指出其间的差异及鲁迅在自述方面经历时的修辞策略。如读者在鲁迅的三份自传中看不到鲁迅的祖父周福清的情况,鲁迅在前两份自传中模糊提到他幼年时家庭出现了一次“大的变故”,其他自叙文章则避而不谈。这不难理解,祖父科场案是家族最大的伤痛,最深的耻辱。与此有关,回忆记《父亲的病》中,也没有交代父亲的病因。

所以,如果将鲁迅回忆、怀人等自叙性文字汇编起来,可以构成一部由鲁迅自述形成的“鲁迅自传”。当然还不完全,需要注释和附录来做补充。中国现代作家中,有不少作家开展过自传书写,如胡适《四十自述》与沈从文《从文自传》等,这些传记尽管只是呈现了他们前半生经历,但都是有意图、成体系的书写,为我们探究作家生平提供了重要文献依据。周作人晚年撰写《知堂回想录》对于他的生平以及鲁迅生平,乃至同时代人研究都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对于鲁迅这样的文学大家来说,生前没有写出一部自传确实是一大遗憾。尽管《朝花夕拾》通常被鲁迅自己以及读者和研究者视为是其前半生传记,但其中社会批评和文明批评笔墨较多,生平叙述并不连贯也不细致。因此,综合鲁迅自述生平的文章,以及日记和书信,乃至抽取相关文章的片段,形成一部鲁迅自传,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作者系北京鲁迅博物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