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新时期,随着建筑行业日益规范化,建筑企业招投标活动的开展日趋完善,但仍存在一些违法违规问题,对建筑行业招投标的公平竞争产生了不利影响。本文基于招投标过程各阶段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采用层次分析法识别招投标关键影响因素,针对性提出了建筑企业招投标风险控制措施,旨在完善建筑企业招投标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关键词:建筑企业;招投标;风险管理;层次分析法文章编号:2095-4085(2024)10-0137-03
0 引言
在建筑工程领域,建筑工程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及参建主体多。如何预防和控制招投标风险,最大限度保证招投标制度在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关键作用,是保证建筑企业投资收益和项目顺利开展的重要举措。
1 风险管理概述
风险管理即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评估风险因素威胁程度制定风险控制措施,以实现风险响应、控制的管理方法。通过风险管理,对风险因素状态进行监控,以及对风险威胁程度进行预警、反馈,能够预防和控制风险因素发展和控制响应程度。
常用风险管理方法包括风险表自查法及关键指标法。其中,风险自查法即由风险管理部门自查风险,检查风险因素、评估风险威胁以及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关键指标法即对风险因素重要性程度进行排序,对风险因素状态及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当风险因素达到预警状态时,则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以防止风险因素威胁持续发展并将风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威胁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由于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风险因素识别的全面性、准确性是风险管理的前提;风险自查是准确识别风险的有效方法之一;关键指标法是对风险因素威胁程度评估排序和监测预警的关键举措。通过风险自查和关键指标法应用,能够实现风险管理有的放矢。在建筑企业招投标管理中,通过风险自查和关键指标监控,有助于准确识别风险因素,并为风险措施制定和风险预警监控奠定基础。
2 建筑企业招投标风险因素分析及关键风险指标识别
在建筑企业组织招投标活动中,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地质环境复杂、行业政策规则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导致建筑企业招投标活动潜在风险因素较多。为准确、全面识别招投标风险因素,建筑企业可通过风险自查分析招投标过程风险因素,并借助层次分析法对招投标风险因素进行重要性排序和关键风险因素识别,进而为风险因素监控及风险措施制定提供依据。
2.1 风险因素分析
建筑企业招投标流程内容包括需求管理、招标文件编审、招标准备、评审定标及合同签订等内容。根据风险自查,各阶段风险因素包括经以下内容。
2.1.1 需求管理阶段
需求管理阶段风险因素包括审批分析、需求风险、招投标决策风险、程序风险及时效风险等。
(1)审批分析。招投标活动未经立项审批即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导致招投标需求文件与招投标文件出现较大差异。由此造成招投标招标、评标、中标结果与招标需求不符,最终导致招投标中标、合同签订后出现各种纠纷。
(2)需求风险。因需求分析不到位和不明确而匆忙招标,导致招标文件编制后,招标项目投资总额、建设标准、工期要求出现显著变化,由此产生招投标风险。
(3)招投标决策风险是因招标规划不完善、不合理可能引发的风险[1],如工程项目划分不合理、部分工程项目未纳入招标范围等,导致同一工程项目重复招标或违规差别拆标等风险。
(4)程序风险。招投标过程中未严格按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招标,如招标人不具备招标条件、必须招标项目未招标等。还可能存在部分项目限额设计未经设计招标即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建筑工程设计,导致建筑工程设计结果不符合限额设计要求[2]。
(5)时效风险。建筑企业招投标时间紧张造成招投标活动限期过短,投标单位未能关注并进行投标,导致建筑企业因节约招投标时间而与招投标制度规定最短期限冲突而引发的风险。
2.1.2 招投标文件编制阶段风险
招投标文件编制阶段,潜在风险点包括招投标方式不合理、规避招标、招标资质要求、招标编制质量、评标方法等风险因素。
(1)招投标方式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方式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并规定国家重点项目、省市地方重点项目、国有资金占空股或主导地位项目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招标,适用于因限制性条件约束、项目技术复杂或特色要求限制、招标项目较小时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若建筑企业未按法规要求合理选择招标方式,可能导致招标活动违规及争议纠纷。
(2)规避招标风险。建筑企业违规拆分项目,对法规中规定应招标的项目内容采取化整为零、拆包方式规避招标[3],导致建筑企业招投标活动存在规避招标违规风险。
(3)招标资质要求违规。限制、排斥外地投标企业并对投标人资格设置显著不合理条件、量身定制招标规则或设定明显不合理技术条款,导致招标文件存在违规违法风险。
(4)招标编制质量风险。招标文件内容不规范和不明确、招标文件编制内容脱离招标项目实际、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不合理以及招标文件中功能描述、技术指标、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不明确等可能引发的风险。
(5)评标方法风险。招标文件中采用评标方法有无排斥投标人内容,如量身定制评分标准、商务标评分和技术经济标权重分配不合理等;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违规风险[4]。
2.1.3 开标准备阶段风险
开标准备阶段风险主要包括信息泄露、投标决策风险、招标文件误判风险、招标文件错漏风险、澄清修改风险及工程量清单编制风险等。
(1)信息泄露风险。招标人违规泄露投标人信息及招标控制价信息,由此引发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串标风险、投标人围标风险等。
(2)投标决策风险。投标人因对招标文件研读不仔细、现场踏勘不充分等原因导致项目投标、中标后无法承接项目,进而造成招投标评标中标后废标风险。
(3)招标文件误判风险。投标人未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细则、技术经济指标和评标方法,造成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要求风险。
(4)招标文件错漏风险。招标单位未及时更正、公告招标文件中错误,造成招标文件明显错漏未得到及时、有效更正而造成的评标结果偏差、中标结果被质疑风险。
(5)澄清修改风险。建筑企业发售招标文件后,未按法规要求通知投标人澄清招标文件错误或澄清时间较短,导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应对不充分、不及时,进而引发的投标文件与澄清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风险。
(6)工程量清单编制风险。招标人发布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位、数量、计算规则等存在明显疏漏,如错项、重复项、错误套用等,造成工程量清单与工程设计文件明显不符,由此引发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并中标后,可能存在争议索赔风险。
2.1.4 评标定标风险
评标定标阶段存在风险点包括评标专家选择不合理、招标人违规串标、评标异常、人为干预评标、围标串标及标底泄露等风险。
(1)专家选择不合理。招标单位、招投标代理自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数量不足或专家与投标单位存在联系,导致评标专家评标时存在倾向性,影响招投标结果公正性和公平性。
(2)招标人违规串标。招标人违规联系投标单位并将其他投标人标的提供给特定投标人,或协助偷偷撤换投标文件、变更报价,严重影响招投标过程公正性。
(3)评标异常风险。评标专家组未对招投标过程中显著存在的不合理报价及围标情况提出质疑,进而引发的评标异常和违规风险。
(4)人为干预风险。招标人违规干预评标过程、结果,导致评标结果存在明显倾向性。
(5)围标串标风险。投标人私下串通,就投标报价等关键内容达成协议,或约定部分投标人主动退出投标,旨在确保特定投标人中标,以实现排他性中标结果。
(6)标的泄露风险。招标人过度追求低成本而采取最低报价中标评标策略,导致中标报价接近甚至低于工程项目成本价,致使项目中标后中标单位采用低质建筑材料或通过工程变更、工程量虚增等途径提高报价,由此造成工程项目质量不合格、工程停滞中断或工程争议纠纷。
2.1.5 合同签订阶段风险
合同签订阶段风险包括“阴阳合同”风险、合同条款不细致、合同限制条款、合同结算条款及合同签订时长风险等。
(1)“阴阳合同”风险。招标单位与投标人订立两份及以上的合同,两份合同内容、价款不一。对外合同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达,而是以规避纳税为目的;对内合同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双方需真实履行合同。签订“阴阳合同”明显违反法律法规,进而面临招投标主体被处罚、追责风险。
(2)合同条款不明确风险。合同未按规范文本签订合同或合同文本中未明确工程验收标准和技术质量要求,导致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隐检、竣工验收时因验收标准不一而产生争议纠纷。
(3)合同限制条款风险。因合同约定条款中未指定建筑材料品牌、型号、规格及设备型号等原因,投标人采购建筑材料、机电设备不符合工程验收标准而产生的返工、调换等问题,导致工程项目造价超标。
(4)合同结算条款风险。合同订立时未约定工程进度款项支付周期及支付方式等内容,造成合同双方争议纠纷。
(5)签订时长风险。合同签订时间过长,导致延误工期。
2.2 招投标风险威胁程度评估
为准确评估招投标活动各类风险的重要性,全面识别建筑企业招投标关键风险因素,可采用层次分析法对招投标风险因素进行风险威胁程度评估、排序,从而为招投标关键风险因素识别和风险应对措施提供依据。
通过对建筑企业招投标风险因素分析和排序,提取出招投标活动中影响程度前10项风险因素为规避招标风险、招标资质要求违规、招标编制质量风险、需求审批风险、工程量清单编制风险、招投标方式不合理、评标方法风险、投标决策风险、澄清修改风险和围标串标风险。
3 建筑企业招投标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基于建筑企业招投标风险识别和评估,建筑企业可通过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体系、加强风险自纠自查和关键指标监测等措施予以防控。
3.1 建立健全招投标风险监管体系
建筑企业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中,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招投标活动程序、标准及内容进行合规性审查,具体包括完整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等审查。
(1)完整性审查。依据招投标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并依据招投标管理制度对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投标程序管理、招投标项目立项审批及招投标评标定标等基本内容进行完整性审核,以确保建筑企业招投标项目审查有据可依。
(2)合规性审查。依据招投标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对招标文件、招标评标程序进行合规性审查,包括招标文件时间要求、资质内容要求等,应重点审查有无限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条款和评标方法合理性等内容。
(3)合理性审查。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对招标文件资质要求、技术质量要求、评分标准和投标文件技术经济内容进行合理性审查。通过建立健全招投标风险监管体系,可确保建筑企业全面审核、识别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风险。
3.2 风险自查自纠
风险自查自纠即建筑企业督导招投标管理部门自查自纠风险,对照招投标活动中风险因素,分类分项逐个自查自纠,压实招投标归口管理责任,预防和控制招投标风险。针对自查发现的风险,由建筑企业项目部牵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招投标风险责任归口部门进行风险整改督导、检查,以确保招投标风险及时纠正并得到有效控制。
3.3 关键指标监测
在招投标管理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建筑企业应结合招投标关键风险因素识别,建立招投标关键指标监测体系,加强关键风险指标状态监测,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指标,将招投标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针对规避招标风险,可监测同一项目有无开展2次及以上招标活动;针对招标资质要求违规可对照建筑工程招标文件范本编制招标文件,并对特殊要求进行必要性说明,从而预防设置排他性条款;招标文件编制质量风险可委托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并通过市场调研、专家咨询论证方式对招标文件编制质量进行审查。要确保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含资质、业绩等)及评标标准紧密契合项目特性,以增强招标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需求审批风险检查项目立项审批文件的完整性;工程量清单编制风险可委托专业机构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工程量清单偏差需≤3%;招投标方式和评标方法应严格按法规要求审核;投标决策风险按废标率控制,废标率要≤50%;澄清修改风险控制时间≥7d;围标串标风险可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手段以预防范围标和串标行为,一旦发现围标串标须追究其法律责任。
4 结语
建筑企业招投标管理中,建筑企业应通过风险自查、风险评估、风险识别和风险监控,规范建筑企业招投标管理行为,从而预防和控制招投标风险,推动建筑企业招投标管理活动规范化、合规化开展。
参考文献:
[1]胡蝶.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风险及预防措施[J].工程建设与设计,2023(23):265-267.
[2]吴晶晶.基于风险评估的招投标决策模型研究[J].中国招标,2023(12):102-104.
[3]潘焰潇.建筑企业招投标风险及防控措施研究[J].中国住宅设施,2023(10):73-75.
[4]吴顺泉.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风险管理策略探讨[J].中国住宅设施,2023(10):157-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