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为拍而拍”
短视频作为宣传基层工作、展现治理成效的新载体,能够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拉近与群众距离。但拍摄短视频不能只顾“面子”不顾“里子”,以“为拍而拍的目的、粗制滥造的剪辑、千篇一律的剧本”制作出的视频只是无端空耗精力和财力。要匡正政绩观,树立内容为王的理念,对于不必要的拍摄要果断叫停。留足时间充分挖掘基层故事,投入鲜活真实的故事、触动人心的细节、精致精美的画面,保证拍出来的短视频真实质朴、质效达标,从而成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干群合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武器。" "(南漳 章思源)
短视频不可“一刀切”
短视频并非所有活动的必选动作,应结合实际加以取舍。在工作实效上,若面对面、交流式宣传优于短视频,则不应教条地跟风制作短视频。在服务受众对象上,若面对的是同一地域对象,则线下体验感更直接、更全面。在分类选择上,对于汇报类、总结类、讲解类等不主张“一刀切”用短视频形式,而宣传类、推介类、讲述类等使用视频效果形式则更可取。在制作频次和数量上,也应突出少而精、降成本、出特效。总之,短视频宣传既要形式出新更要实绩称心,要使实际工作得到认同。" " " " " " " " " " " (十堰郧阳" 刘刚兵)
莫让短视频“强行出镜”
短视频本是助力地方“出圈”、带动地方发展的宣传利器,一些地方却把短视频作为“活动标配”,为了宣传而宣传,不仅实际效果大打折扣,还给基层增加了负担。对基层干部而言,要搞清楚宣传和作秀的区别,正确认识短视频的展示传播功能,真正发挥出短视频的价值。短视频虽好,还需合理利用,在一些不合适的场景,莫让短视频“强行出镜”。确需短视频展示的,要平衡好拍摄成本、视频质量和效果收益,把高质量的短视频用在有宣传价值的内容上,让“宁滥毋缺”的标配成为“宁缺毋滥”的高配。(谷城 兰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