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未父下席。己亥归宁。甲辰父葬。”这是3枚竹简上古人留下的记录,黑色的毛笔字透着古朴韵味。
“‘下席’,是什么意思?”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简帛研究中心主任、古文字与中华文明发展传承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陈伟讲解说,这3枚竹简于湖北云梦睡虎地77号汉墓中沉睡2000余年之后,经考古发掘重见天日;其讲述的是越人父亲去世,他回家奔丧、安葬父亲的一段日程;“下席”即“去世”。陈伟说,古书有的地方不好懂,有的注释有问题;而出土的简牍,在启示古书解读等方面展现出重要的学术价值。
“简牍”,是指用于书写的竹、木片,和写在竹、木片上的文献。与甲骨文、金文相比,简牍的材料容易获得,制作和书写简便,可编连成册,承载卷帙浩繁的文献。中国古代,在纸张普遍使用之前,简牍是主要书写载体,流行于战国、秦汉至魏晋时代。
“自20世纪初以来,我国出土简牍约30万枚。”陈伟介绍,不过,由于简牍易损坏,墨迹易脱落,绳索出土时大都腐朽无存,使得简牍的整理异常艰难;必须通过释字、断读、缀合、编连等多个环节的缜密考订和反复推敲,才能在文本复原和内涵解读上,逐渐贴近古人书写的真相。
陈伟说:“出土的简牍中,3个省份数量最多,湖南约15万枚,甘肃约6.5万枚,湖北约3万枚。长江中游可以说是我国简牍出土最为密集的地区。”
经由一枚枚竹简,我们可以领略这一“方寸之间”的记录呈现出的长江文化密码。陈伟介绍,在20世纪初期较长一段时间内,简牍的出土地点限于西北一隅。1951-1953年,湖南长沙连续发现几批楚简,拉开了长江流域,同时也是我国内地简牍出土的序幕。时至今日,我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简牍出土。位于长江中游的湖北、湖南两省,成为最重要的出土地区。
长江流域出土的简牍,不仅数量众多,且时代齐全、内容丰富、保存较好。
按时代先后,简牍通常分为楚简(即战国中晚期楚国的简册)、秦简牍(指战国晚期秦国和秦代的简牍)、汉简牍、魏晋简牍。陈伟介绍,楚简、秦简牍的出土区域均以湖北、湖南为主;汉简牍、魏晋简牍出土地点广泛,但西汉早期的简牍大多出自湖北。
从内容来看,简牍分为书籍、文书与律令、遣册、卜筮祷祠记录四类。其中,书籍简发现广泛,但长江中游出土的品种最多;律令,可看作文书中的特别类型,大多出自湖北境内;卜筮祷祠记录,是墓主人生前为公私事务或疾病进行占卜并准备祷祠的记载,仅见于楚简。
从保存情况来看,湖北出土的简牍中,除了在荆州高台一口古井中出土了3枚楚简外,其余主要出自墓葬。陈伟分析,这些简牍是当时有意识的随葬,加之地下水位高、水的酸碱度适宜,所以往往保存较好,经缀合、编连等专业处理,文本复原的完整度高,文献价值也较高。
与湖北不同,湖南出土的简牍中,只有少量出土自墓葬,大量均出土自水井中。“在古井中大量堆积简牍,有些可能是有意识的行为。”陈伟分析,两湖地区出土丰富、精彩的简牍,与春秋时期以后当地经济、文化发达有关,且具备适合简牍保存的埋藏条件。
此外,大量的简牍是曾经在当时中国普遍存在的文书、律令和书籍,是研究中华文明发展演进的重要史料。
出土简册中,包含大批久已失传的古书。2006年出土自湖北云梦睡虎地77号汉墓的《算术》引人注目。据介绍,《算术》有216枚简,出土时基本保持编连顺序。算题涉及面较宽,包括田亩面积计算、体积计算、谷物兑换等。这是迄今所见保存最好的科学考古发掘出土的算术文献,对认识秦汉时期的算术科学具有重要价值。同时,湖北荆门郭店楚简中的早期道家文献《太一生水》、早期儒家文献《性自命出》《六德》,湖北荆州王家嘴798号楚墓出土的竹简乐谱等,“都前所未见,扩充了早期文献资源”。
律令,是秦汉时期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运行的重要制度支撑。但对秦汉律令的总体结构,学界存在完全不同的看法。有学者甚至认为,当时只有一条一条制定的单行律,不存在国家颁布的统一法典。然而,近50年来,秦至西汉早期的律令一再出土,比如,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律、湖北江陵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和《汉律十六章》、湖南益阳兔子山木牍上的律章目录、湖北荆州胡家草场汉律等。在湖北睡虎地秦简、湖南里耶秦简中,还有一些与律令有关的文书档案。“从中我们可以了解西汉早期律典体系的基本面貌。”陈伟分析,比如总体呈现二分结构、全国统一施行等。
目前,一些先前出土的重要简牍正在陆续整理、出版,如湖南湘乡三眼井楚文书简、湖北云梦睡虎地汉简、南昌海昏侯墓简牍等。与此同时,新简牍还在不断发现。“随着简牍资料的系统整理和解读,对长江文化和中华文化的研究,必将持续取得新进展。”
(摘自《中国青年报》朱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