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也不知为什么,我家那位不顾我的反对,总往我跟前凑,要么静静地躺在床的另一边,要么把手机调成静音随便翻看。更让人不解的是,他居然在我写作的时候,端了半盆中午吃剩的玉米,坐在我旁边一粒一粒地抠了起来。
我抬头看了看他。“我不说话,不打搅你。”他笑着对我说。“为什么这样?”我实在忍不了,问道。“我陪着你。”他说。“不用你陪!”我说。“别说那样的话。你每天回来不是看书就是写字,下半辈子属于我们俩的时间还能有多少?不能再分开了,你只当我是空气,看着你我踏实。”他说。
我和他在一个村长大,相伴走过了五十多个春秋。所有认识的人都说我们是青梅竹马,可是,我不记得何时为他动过心,也不记得他曾经对我说过一个“爱”字。我和他就如同每日饭桌上那碗稀饭和咸菜,家里窗台上并排着的那盆绣球和海棠,都听惯了彼此的心跳,闻惯了彼此身上的味道。一起生儿育女、勤俭度日的同时,我们到底给彼此带来了什么?当别人花前月下卿卿我我的时候,我们可能一起在牛圈里搓麻绳;当别人鸿雁传书、互诉衷肠的时候,我们可能在一起放牛,只不过一个在沟底,一个在梁上;当别人新婚宴尔,彼此相看两不厌的时候,我们已经成了二十几年的故人。
我停下笔,斜着眼睛看了一眼身边的他。他低着头,依然不急不缓地一颗一颗抠着玉米粒。玉米粒已经装了半盆,他一副很满足的样子。他像是在用心细数着我们在一起走过的平凡岁月。他的双鬓已经白了一半,眼睑明显下垂。我能清晰地听见他的呼吸,甚至能感觉到他熟悉的心跳。我好像很多年都没有这样端详过他了。
“吃点儿玉米吧。”他将半碗热过的玉米粒放在我的小桌上,然后静静地躺在我身边。看着还冒着热气的玉米,我想起了我们的少年时代。那时候放了暑假,每天都要到沟里去放牛,他总是带着玉米棒子做干粮,而且他每天总能从书包里掏出一个分给我。有时候,他会为了给我送一个玉米而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或许我早已从内心接纳了他,所以每次拿到玉米都吃得心安理得,和今天一样。
那年,我18岁,他16岁,我告诉他,我打算去大城市闯荡。“你想好了吗?”好几次,他都在我家门口的大榆树下重复着问我这句话。当他知道我已下定决心的时候,就独自跑开了。我当时只顾着畅想未来,并没有把他的态度当回事。直到我走的那天,他在大雨中追上我,把他卖掉收音机拿到的一沓钱塞到我手里。我紧紧抓住了他的手,四目相对,我哭了,他也哭了,但他并没有挽留我。
在上海打工的那几年,我时常能收到他的来信。信中总是报喜不报忧,说自己长大了,能替我照顾家里的父母。而我,每每不顺心的时候,总想与他倾诉,但从来没有想过我是不是爱他。这半生,我只与他分开过四年。那时我创业成功,赚取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桶金;那时我还时常能收到他的来信。当我带着新鲜感试着与城里的年轻人相处的时候,他依然在村里为我的父母挑水、劈柴。当我觉得我离他越来越远的时候,他从来没有间断过那远方的来信和美好的问候。多年后,我把所有的信笺收集在一起的时候,竟然在书桌上排成了长长的几行。那熟悉的笔迹,那字里行间的问候中,除了潜藏着的爱,竟然无法从中找到一个“爱”字。
我始终感激我生命中那个木讷而又真诚的爱人。我一个人消沉在那个花花世界里的时候,又是那双温暖的手,从冰冷的路灯下面将我扶起。他牵着我的手回到了故乡,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家,我给了他一个可爱的女儿。他用自己的生命呵护着我,几十年如一日,可他从来不曾对我说过一个“爱”字。这就是我们那一代人的爱情,像阳光洒在大地上温暖而平和。我们从来不将“爱”字提起,可又从来不曾把“爱”忘记。
玉米还没吃完,一碗热粥又摆在我的面前。无法言说的“爱”,沾染着人间的烟火气,就这样带着彼此的默契,深深地扎根在心里,悄然地弥漫在我的书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