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阐述了湿地现状、形成、退化原因和作用,分析了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指出了现阶段湿地修复保护生态家园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湿地修复保护生态家园的有效对策,旨在明确湿地修复保护生态家园的重要意义,贯彻落实湿地修复保护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湿地修复;保护;生态家园;对策
中图分类号:X37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2095–3305(2024)08–0-03
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湿地修复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湿地生态环境系统具有多样性、独特性等特点,是多种生物的栖息地,资源丰富。但在城市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湿地生态环境受到了一定的破坏。为了改变过去以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模式,需要重视对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基于此,相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湿地修复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当前湿地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实施有效的修复保护措施,推动湿地的可持续发展,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1 湿地现状、形成、退化原因及作用
1.1 湿地现状
我国致力于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发布了一系列湿地保护修复制度。近年来,我国建成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2 200余处,全国湿地面积基本稳定,达5 635万hm2。其中,国际重要湿地82处、国家重要湿地58处、国家湿地公园903处、国际湿地城市13个,还规划将
1 100万hm2湿地纳入国家公园体系,且均实行了严格的保护管理。
1.2 湿地的形成
湿地的形成可以分为2种:一种是人工湿地,由人类后期开发而成,如稻田、池塘;另一种是天然湿地,由大自然进化形成,如涨潮退潮形成湿地、雪山冰川融化后低洼处的雪水在日积月累中形成了湿地。
1.3 湿地退化的原因
目前,湿地退化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是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是较为严重的环境问题,其容易影响水位的变化,使江河湖海中的淤泥越积越多,致使其缺乏水源补充,导致水量减少,难以滋润湿地,湿地便会就此干涸。同时,土地沙漠化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湿地的发展,由于树木植被数量减少,纱质化的表层难以储存地表水,湿地会慢慢变干。此外,人类活动也是造成水土流失的重要因素。
二是湿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在过去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缺乏对湿地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以致于过度利用湿地资源,常将其改造成农场或其他场所,以此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1]。这就导致湿地数量逐渐减少,湿地周围环境愈发恶劣,导致栖息于湿地的珍稀动物难以生存,也降低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质量。
三是水源污染严重。在工业化发展过程中,水源污染问题一直未得到彻底解决,未经处理的污水排放进入湿地后,会严重影响湿地的水质,导致湿地生物、植物死亡,影响湿地生态环境的平衡。
1.4 湿地的作用
湿地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
一是固碳作用。湿地生态环境中的植物类型十分丰富,其在进行光合作用时会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植物吸收二氧化碳后会将其转换为氧气、有机物,这使得湿地中也存在着一定量的有机碳、无机碳。湿地土壤中的含水量相对较大,土壤具有厌氧性。植物在死亡后会腐败于湿地中,这会增加湿地中的有机质,从而提高湿地的固碳能力。湿地固碳作用有利于净化空气、水资源。
二是调节气候。湿地生态环境能够有效调节气候。湿地生态环境周围的空气湿度较高,其原因在于湿地生态环境中有大量的植物,植物的蒸腾作用会挥发水,使空气中的水含量增加。空气水含量增加后便能够吸收热量,使周围温度下降,一定程度上调节了当地气候。通常情况下,湿地周围环境并不会出现较大的昼夜温差[2]。
2 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开发资源满足人们物质需求的同时,还要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减少自然资源的浪费。开发资源时应当关注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把握好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点,避免以破坏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围绕以人为本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对于无法满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生产力较为落后且存在较大污染性的低质量产品应当予以淘汰,从根源上减少环境污染。
二是遵循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原则。在保护湿地生态环境的过程中,需要同步开展湿地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避免湿地生态环境继续退化。对于已经出现退化情况的生态环境,则需要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修复方案进行治理,可结合应用工程措施、生物措施,旨在恢复湿地的生态功能[3]。
三是遵循突出重点原则和整体推进原则。在进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时,需要从整体出发,根据实际情况,优先治理重点区域、流域和行业。可通过开放综合性试点,或是建立示范型生态农业区、旅游区的方式带动整体的发展,从而改善湿地生态环境现状,促进湿地生态环境的长远发展。
四是遵循环境影响评价原则。在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中,必须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执行环境评价制度,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观。
3 现阶段湿地修复保护生态家园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湿地修复保护生态家园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第一,我国当前虽然已经开始意识到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也在各区域开展了湿地保护工作,建设了湿地自然保护区,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未能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和制度的要求。部分人员对湿地保护工作的认识不深,未能意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不具备良好的责任意识,以致于湿地保护工作流于表面,缺乏日常管理,难以保证湿地保护效果[4]。
第二,忽视了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部分湿地管理部门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相关部门未定期开展湿地生态环境检查工作,无法实时获取湿地生态环境的真实状态,得不到准确反馈,以致于湿地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得不到有效控制。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缺乏协调,彼此之间缺乏交流和沟通,难以及时传达和共享重要信息。
第三,忽视了湿地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的开展。未能根据湿地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修复,修复方法较为单一,不具备针对性,未能取得较好的修复效果。在湿地生态环境建设方面也有所不足,湿地生态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无法发挥湿地生态功能作用,不利于湿地生态环境的长远发展。
4 湿地修复保护生态家园的有效对策
4.1 树立环境保护理念,发挥政府部门的作用
在实施湿地修复工作时,应当树立环境保护理念,明确湿地修复保护的重要性,坚持走绿色化发展道路。要从整体上科学规划湿地保护方案,找准湿地发展方向,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湿地修复保护管理制度。将湿地修复保护绿色发展理念普及至每个领域,既要注重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又要融合全区域的发展,以便于加强湿地生态环境管理,避免其遭受破坏,同时又要充分利用湿地生态环境资源[5]。
此外,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政府应当针对湿地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工作,增加资金投入,积极开展湿地修复保护项目,进一步优化湿地保护建设。协调各相关部门,加强彼此之间的交流,以便于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履行自身职责,以提高湿地修复保护工作效益。林业部门、渔牧业部门等都应当投入湿地保护工作中。政府还可以加强和高校的合作,创建科学发展机制,邀请更多高校专家和优秀人才加入湿地修复保护生态家园中,为湿地修复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多的后备人才。
4.2 完善相关法律条例,成立研究小组
为提高湿地修复保护工作水平,应当进一步完善与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条例,以确保湿地修复保护工作有据可循、有法可依。政府应出台湿地保护法律法规,严惩人为性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行为,为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依据,从而改善乱砍滥伐的状况。禁止大面积捕捞或猎杀动物,有利于从根本上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同时,相关单位要贯彻落实湿地生态保护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明确湿地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在法律法规体系下全面落实各项保护工作,从而提高湿地修复保护水平,创建良好的生态家园环境[6]。此外,成立专门的研究小组,以便于加强对湿地环境的分析,全面掌握各区域湿地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并针对各种状况制定相应的修复保护方案,以保障湿地修复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抑制湿地生态环境大面积退化。
4.3 优化设计湿地,拓展湿地功能
在进行湿地修复保护的过程中,需要优化设计湿地环境,在不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效开发湿地资源,打造湿地生态公园,从而加强对湿地自然资源的保护。在设计湿地生态公园、景观时,相关人员要遵循环境生态性原则,有效整合各区域的生态资源,实施有效管理。
在湿地生态公园的设计和建设方面,不仅要打造具有观赏性的景观,供游客赏玩61e0bbe6713bfce191fc1d958d2dc7ef7ac6fabbf16e7576c22a1496d4d825a4,提高湿地生态旅游资源利用率,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环境的自然净化功能。这有利于获取更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例如,建设湿地水上森林时,可利用周围的交通资源运行湿地资源,基于原有景观进行相应的建设,还原湿地的水体景观、动物景观,并充分利用湿地中的植物资源营造不同的观赏区域,例如,可在岸边种植水杉、在湖面种植浮水植物、在池塘中种植芦苇等,丰富植物的多样性,使湿地环境更加多元化。设计湿地景观时,需要先了解湿地的水体特征,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设计,可将其和园林设计相结合,合理分配水体空间,增加湿地层次性。
此外,要进一步拓展湿地功能。在湿地修复保护工作中,需要提高湿地资源利用率,通过全面保护来改善区域环境,拓展生态环境功能,调节当地的气候。相关部门应当利用湿地改变周围环境的水位,充分发挥湿地的系统性功能。应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地形特征建设湿地系统,创建蓄水池、堤坝等,并发挥其灌溉功能建造鱼池。还可以建设池塘,池塘的深浅度、面积可根据环境需求来进行设计,以淤泥为根基,组建池塘群,这有利于调节周围区域的水资源,净化河流中的污染物,为水生植物、动物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丰富湿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7]。
4.4 加大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第一,要明确湿地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在城市规划中的重要性,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湿地环境质量,制定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将湿地生态公园建设工作与百湖整治等工作相结合,为湿地生态公园建设提供充足水资源。
第二,设立生物保护红线。相关部门要基于湿地管辖面积设立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予以城市建设工作一定的限制,避免在城市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破坏湿地环境。相关部门可基于城市区域的建设特点划分湿地环境,通常情况下可分成3种类型,即湿地、重要湿地和湿地小斑。不同类型的湿地区域在管理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基于实际情况制定适宜的管理方案,以实施针对性湿地保护,突出湿地环境的生态效益。
第三,可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考核相关部门的指标之一,通过评估该区域的湿地面积、保护情况、环境效益,判断最终工作效果,以此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湿地保护工作[8]。基层单位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工作,重视湿地保护工作,规范生态环境保护行为。
4.5 重视湿地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在湿地生态家园保护工作中,需要重视湿地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可根据湿地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常见的修复方式有以下3种。
一是自然恢复。这类修复方式主要适用于未遭受较大破坏的湿地环境,其处于轻度退化状态,但是所遭受的损伤未超出其可承受负荷,消除其退化问题后,可待其自然恢复。这种修复方式极其简单,只需要找出干扰湿地生态环境的原因并加以控制,便能够使湿地生态环境顺应自然发展。
二是工程治理。这种修复方式主要是通过建设和保护的方式修复湿地生态环境。常见的有退耕还湿工程、兴建保护区水源供给工程等,其能够降低人为破坏程度,恢复湿地蓄洪能力,发挥湿地的气候调节功能。相关部门可在当地湿地环境的基础上,实施相应的建设、保护方案,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加大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从而提高湿地环境质量。
三是生物治理。这种治理方式主要是针对湿地生态环境中的实际情况,利用生态修复技术恢复植被,调控生物,增加湿地生物的多样性。湿地环境中的植物一共有3种类型,包括水生植物、湿生植物和沼生植物,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治理。例如,清除湿地环境中的杂草,优化配置植物;加强对鱼类资源的监控,营造珍贵鱼类的栖息环境。与此同时,还要约束人类活动,禁止于湿地中乱捕滥杀,维护湿地生态资源。
5 结束语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政策,应当充分认识到湿地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宜的保护措施和修复手段,以恢复湿地生态环境功能,发挥湿地生态环境的调节作用,为人们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一方面,要加大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制定完善的湿地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使保护工作有据可循、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采用生物治理、工程治理、自然恢复等措施,恢复湿地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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