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发展蓝图和战略部署。从世界现代化进程的历史经验来看,现代化建设是诸多要素综合“累积”或“合成”的结果,是需要不断地更新固有观念、改变行为惯性、构建现代性制度体系、实现社会结构转型的过程,更是需要源源不断注入社会活力、增强发展内驱力的过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高瞻远瞩,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大进程的关键时期向全党全社会发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冲锋号和动员令,解脱旧的观念束缚,冲破落后体制机制阻碍,理顺社会关系,调整社会结构,再次向改革要动力、向改革要活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开辟广阔前景。
“破”陈见“除”禁锢
以改革催生现代发展观念
现代化是一个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历时性过程,也是一个从传统认知模式、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向现代认知模式、思维模式和思想观念转换的过程。可以说,思想观念能否转变与更新是推进现代化成功与否的先导性因素。马克思主义的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观一再告诉我们,随着时代变化和实践发展,就是原先真理性认识也会越来越不适应新时代新实践的发展需要甚至于阻碍历史前进的车轮,而成为旧的落后的思想观念。破解的办法就是冲破成见的束缚,摆脱旧的思想观念的禁锢,形成新认识新观念新思想,从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同样需要我们对已有的思想观念进行反思与检视,进一步解放思想,对于适应时代实践发展的思想观念要坚持并运用;不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思想观念要坚决予以扬弃,解脱其羁绊,并形成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认识新观念新思想,充分释放这些新认识新思想的能动创造力,以思想引领变革、以改革促进发展、以创新激发活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注入强劲思想动力,增强社会内在活力。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中再次传递了冲破旧的思想观念的束缚、形成关于发展的新认识新观念的改革信号。譬如,《决定》再次强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改革要求,这既是对“民营经济退场论”“新公私合营论”等错误社会思潮的否定,也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有制经济与非公经济发展相关重要论述的再重申、再部署。再譬如,竞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原则,竞争可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力、增强社会活力,《决定》再次重申了市场化改革取向,将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区分为自然垄断环节和竞争性环节,并对后者进行市场化改革;强调“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但是,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能只有竞争甚至“内卷式”恶性竞争意识,还需要树立合作意识、互助意识,因为合作、互助同样也能增加创新能力、激活社会活力。《决定》强调“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改革设计,旨在加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经济、发达区域与欠发达地区、中央与地方、城市与农村、国内与国际等之间的合作,优势互补,互帮互助,进一步激活创新活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动力。
“改”体制“建”机制
以改革塑造稳定管用的制度体系
改革的关键是调整、优化、建立体制机制体系,实现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充分发挥制度潜在的驱动力,释放社会正能量,激活社会活力,40多年改革开放创造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两大奇迹”。步入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的关键时期,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新活力新动力。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生活由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基本领域构成,三者关系中,经济是基础,政治和文化是基于经济之上的上层建筑。历史唯物主义也一再告诉我们,正是由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推动了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前行。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需要对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环节、体制机制进行变革、调整或完善,因此,改革就是要变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充满活力的新的制度体系,给被束缚的生产力松绑,为社会发展注入动力与活力。《决定》提出的“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不仅是以往改革成功的宝贵经验,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遵循原则。《决定》中围绕着体制机制、制度体系进行“构建”“完善”“健全”等不同类型或程度的改革,是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与完善,充分彰显了释放制度活力的改革思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党和国家制度分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三种类型。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通过破立结合、先立后破的制度改革与完善,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一套成熟稳定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以制度的稳定性应对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来自外部环境的各种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以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来化解各种风险,应对多方挑战,不被不确定性和风险挑战牵着鼻子到处转,增强战略定力,赢得战略主动性,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保持旺盛生机和活力,彰显制度优势和制度效能。例如,《决定》指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意在打造高能级制度型开放合作平台,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融,建立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
“调”结构“顺”关系
以改革构建公平合理的社会结构
现代化进程是一种社会结构的转型过程,即从传统社会结构向现代社会结构转变。一个具有开放性、流动性的社会结构,是一种合理公平有序的社会结构,能促进社会主体的主动性、创造性,让社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反之,一个封闭、固化、不公平的社会结构会弱化或窒息社会活力与生机,慢慢阻滞社会发展与进步。从新时期的改革开放到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社会结构从半封闭、同质单一化、伦理化向开放性、多样化、法治化的转变,充分发挥这种社会结构的激励作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仍需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调整城乡二元结构、收入分配结构,理顺相应关系,加大社会合理流动,化解社会矛盾与冲突,构建蕴含着勃勃生机的现代性社会结构,激扬社会发展向心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动力。
首先,从社会阶层结构来看,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篱,建立健全社会垂直流动机制,增强社会流动性。综观人类历史,社会往往是分层次的,即社会层化现象。在开放流动的合理社会结构中,社会人员在不同阶层的垂直流动,会激发不同阶层人们的竞争意识和进取精神。因此,开放流动的社会充盈着积极向上的活力和无穷的创造力、生命力,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得益于这种社会结构的形成。《决定》强调要“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并进行“严肃查处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活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完善促进机d3db171673b70d5af46116a5f0e34273f82fa0685c3214955336dbf0e51e90bf会公平制度机制,畅通社会流动渠道”等调整社会结构、理顺社会关系,进一步增强社会的创新能力,激发社会活力。
其次,从城乡结构来看,加快城乡融合发展,释放农业农村巨大的社会活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差距不断缩小,城乡一体化发展不断推进,然而,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居民收入依然存在,城乡不合理的二元结构仍需破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畅通工农城乡循环,努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农村流动,解放和发展农村的社会生产力,释放亿万农民巨大的创造潜能,增强农业农村的发展能力和活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大动力。《决定》贯彻党中央将农业农村发展摆在优先地位的战略部署,通过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等战略,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d3db171673b70d5af46116a5f0e34273f82fa0685c3214955336dbf0e51e90bf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全面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尤其引导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要素向农村流动,激化社会创造力和社会活力,进一步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同时,为了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决定》提出“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等相关改革等。还采取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方式,“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供给,健全土地增殖效益分配机制。”上述诸多改革,将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发展新动能,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早期社会主义合作思想研究”(22BKS018)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陈希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