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出处】《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成语释义】指订立法律,与人民相约遵守。后来泛指订立简单的共同遵守的条款。
公元前207年,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到达离秦都咸阳只有几十里路的霸上。秦王子婴出城献国玺投降,秦朝正式灭亡。
刘邦入城后,将秦朝宫廷重地及财宝物资府库予以保护或封存,将十万大军撤驻城外霸上。为了取得民心,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豪杰召集起来,郑重地说道:“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现在我和众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此外,秦朝的繁律苛法均可废除!各级官吏都各自按原任职务坚守岗位,执行公务。”人们对此表示拥护。接下来,刘邦又派人到各县各乡去宣传,使约法三章家喻户晓。
老百姓十分高兴,纷纷送牛羊酒食慰问将士,刘邦一再推辞不肯收下,说:“仓库里粮食很多,士兵们并没有挨饿,我不想给父老乡亲添麻烦!”当地的老百姓听到刘邦这番体贴人心的话,便大力宣传:“如果刘沛公(刘邦)能留在关东,老百姓就有好日子过了。”
由于坚决执行约法三章,刘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拥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