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太构想”下日本对东南亚的海洋安全政策

2024-10-09 00:00:00马千里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2024年5期

摘要

从国家安全战略演变角度检视,作为日本新国家安全战略的“印太构想”,可谓丰臣秀吉时代以来日本国家安全战略发展的必然产物。“印太构想”在出台前历经“胚芽期”“胚胎期”“胎儿期”三个战略观念发展阶段,日本对东南亚的海洋安全认知也随之变迁。在“印太构想”的“胎儿期”,日本对东南亚海洋安全形成了新认知,主要将之视为通过主导“印太”海洋安全秩序构建而主导“印太”安全秩序的关键着力点。基于此,“印太构想”出台以来,呈现三大特点:以编织由日本主导的“共享基本理念”的东南亚海洋安全国际联盟网络为政策目标,以开展“体系化防卫合作”战略性提升与东盟及其成员国海洋安全关系为核心政策措施,以将南海问题作为关键抓手形塑秩序规则认同和深化与东南亚相关海陆浅纵深交通枢纽国的海洋安全合作为政策重点。未来五年,日本会进一步以海洋安全为重心深化实施“印太构想”,强化在东南亚的海洋安全影响力,以辐射整个“印太”尤其是“印太”其他中小国家。日本的东南亚海洋安全政策在目标、核心措施和重点上均会有所调整,以加速构建由日本主导的“印太”海洋安全秩序。不过历来重视大国平衡的东盟并不会轻易选边站。“印太构想”下日本充满陆海二元对立和排他性特质的东南亚海洋安全政策,自始至终都有其限度。

关键词东南亚“印太构想”海洋安全秩序海洋安全认知海洋安全政策

一、引言

从国家安全战略演变角度检视,历经“胚芽期”“胚胎期”“胎儿期”三个发展阶段而于2016年8月正式出台实施的“印太构想”这一日本新国家安全战略,可谓16世纪末丰臣秀吉时代以来日本国家安全战略发展的必然产物。

本文用人诞生前三个发育阶段的称谓来借代这三个发展阶段。“印太构想”出台时称“印太战略”,2018年11月被日本政府改称为“印太构想”,但其实质仍为“战略”。为与美澳等国“印太战略”相区别,本文将此日本新战略统称为“印太构想”。因其涉及面广,不同学者从不同研究领域出发将其定性为国家战略、国家安全战略、对外战略或地缘战略等。本文侧重于国家安全,故将其界定为日本新国家安全战略。那么追溯“印太构想”的诞生过程,日本的东南亚海洋安全认知是如何随之变迁的?此变迁导致“印太构想”出台后日本对东南亚实施了怎样的海洋安全政策?

国家海洋安全政策即一国为达到国家利益尤其是海洋利益不受侵害或不遭遇风险的状态而在涉海方面确立的目标及由此制定的行为准则和纲领性措施,其政策范围主要限于该国海洋安全活动领域,具体包括海洋政治安全、海洋军事安全、海洋经济安全和海洋科技安全等。张炜.国家海上安全[M].北京:海潮出版社,2008:138145.未来一段时期该政策将如何随“印太构想”的发展演变而调整?鉴于东南亚位于印度洋太平洋交汇处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要冲,是攸关中国国家安全的重要周边地区和世界主要大国地缘战略交会地,厘清这些问题对于切实把握中国周边安全环境、有效应对美日等挑起的战略竞争、深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和推动构建亚洲海洋命运共同体等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际秩序面临竞争与变革的新形势下出台的日本新国家安全战略“印太构想”,其具体内容可概括为:以“俯瞰地球仪外交”和“基于国际合作原则的‘积极和平主义’”为指导精神,标榜西方自由主义价值理念,聚焦“印太”海洋安全,视中国为最大战略威胁,试图联合所谓的“海洋民主国家”,通过主导“印太”海洋安全秩序构建而主导“印太”安全秩序,实现所谓“为确保印太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繁荣,建立一个基于法治等共享价值和原则的自由开放的”“印太”安全秩序战略目标。

外務省.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太平洋の基本的な考え方の概要資料[EB/OL].(20230424)[20240624].https://www.mofa.go.jp/mofaj/gaiko/page25_001766.html;外務省.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太平洋に向けた日本の取組[EB/OL].(20230424)[20240624].https://www.mofa.go.jp/mofaj/gaiko/page25_001766.html.该目标的实质是在“印太”地区实现最大限度的战略扩张,最大程度地“规制”中国。其最终目的则是让日本成为以获得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身份为标志的政治大国。

TICADVI開会に当たって·安倍晋三日本国総理大臣基調演説[EB/OL].(20160827)[20240624].https://www.mofa.go.jp/mofaj/afr/af2/page4_002268.html.

针对21世纪10年代以来尤其是“印太构想”出台后日本在东南亚海洋安全上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学界高度重视。国内学界主要从单元层面关注日本对东盟这一国际组织及其成员国,尤其是越南、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的海洋安全合作政策,认为其海洋安全合作政策力图强化合作主要是为了遏华、助美战略东移和凭“海洋国家”身份崛起,“印太构想”下更加重视东盟及其成员国的地缘战略地位。

李秀石.试论日本对东盟的安全合作政策[J].日本学刊,2014(2):4863;王竞超.日越海洋安全合作的演进:战略考量与挑战[J].东南亚研究,2019(2):107121+157;王竞超.印太语境下的日本印尼海洋安全合作:进展、动因与限度[J].东南亚研究,2021(3):7292+156;王传剑,刘洪宇.安倍第二次执政以来日本加强与东盟国家海洋安全合作的进展、动因及前景[J].南洋问题研究,2021(3):1429;王森,丁伊.日本与菲律宾的海上安全合作(2011—2022)[J].南亚东南亚研究,2022(2):5267+154;周士新.美日菲安全合作:动因、特征及影响[J].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23(6):5067+3.国外学界起初认为日本对东盟及其成员国海洋安全政策主要是为了遏华“海洋崛起”;

RajaramPanda.EmergingSecurityArchitectureinSoutheast&EastAsia:JapanandAsean[Z].InstituteofPeaceandConflictStudies,2013;ChulacheebChinwanno.ImpactoftheSinoJapaneseCompetitionontheASEANPoliticalSecurityArchitecture[Z].S.RajaratnamSchoolofInternationalStudies,2014.“印太构想”出台后,其开始认为海洋安全合作政策主要是为了构建日本主导的地区秩序,并剖析了构建该秩序与日本对东盟及其成员国海洋安全政策的关系,然而其视角基本局限于单元层面。

庄司智孝.「一帯一路」と「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太平洋」の間で——地域秩序をめぐる競争とASEANの対応[J].防衛研究所紀要,2020,22(2);庄司智孝.日ASEAN防衛協力——共通の利益と価値観に基づく協力の拡大へ向けて[J].NIDSコメンタリー,2022,222;TomohikoSatake.Japans“FreeandOpenIndoPacificStrategy”andItsImplicationForASEAN[Z].SoutheastAsianAffairs,2019.国内外学界鲜少从东南亚地区这一中观层面整体观照日本对该地区的海洋安全政策。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国外学界更为重视“印太构想”秩序志向与日本相关海洋安全政策的关系;而国内学界对此尚未进行专门的论述。

孟晓旭.日本“印太构想”及其秩序构建[J].日本学刊,2019(6):2451.鉴于对“印太构想”历史源头和内在特性的探寻并不多见,本文拟在追溯其诞生的过程中探究日本对东南亚海洋安全认知的变与不变,进而洞悉日本对东南亚海洋安全政策的内在规律,科学把握其未来走向。

二、“印太构想”诞生过程中日本对东南亚的海洋安全认知

目前普遍认为“印太构想”萌发于2006年安倍晋三第一次执政时由外相麻生太郎提出的所谓“自由与繁荣之弧”概念。但放宽历史视野发现,该战略在正式出台实施前经历了“胚芽期”“胚胎期”“胎儿期”三个阶段共计400余年漫长的战略观念发展过程,日本的东南亚海洋安全认知也随之变迁。运用过程追踪法的实证检验表明,“印太构想”每一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均系日本“印太”战略思维与该阶段中的“印太”地区国际体系结构、日本自身相对物质权力和日本同该地区其他主要国家关系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国国家安全战略运行的国际体系坐标主要由该国的能力、利益和地区认同所决定,参见:李少军.怎样认识国际体系?[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9(6):1320+3;对经济、军事等相对物质权力的分析见:GideonRose.NeoclassicalRealismandTheoriesofForeignPolicy[J].WorldPolitics,1998,51(1):146152.鉴于日本战略认知中“印太”地理范围虽随历史演变,由可称为狭义“印太”,即从南亚经东南亚到东北亚的印度洋—西太平洋地区,拓展到可称为广义“印太”的整个环印度洋—太平洋地区,但其核心战略区一直是狭义“印太”,故本文所称“印太”地理范围统一采用狭义界定,冷战结束以来该地区主要国家为美中日俄印。称谓上,“印太”一词于2012年年底安倍第二次执政后才逐渐被日本官方大规模使用,但为指称方便,本文未区分不同历史阶段对同一“印太”地理范围的不同称谓,均以“印太”指代。

(一)“印太构想”的“胚芽期”日本对东南亚的海洋安全认知(16世纪末至二战结束)

随着16世纪中后期东亚海域贸易往来逐渐兴盛,日本政治精英逐渐孕育出与以往不同的最初的“印太”战略思维。在这一时期,作为东亚国际体系中最强国的中国国力衰落,日本窥见了权力转移的可能性,“他们(织田信长和丰臣秀吉)想要打破华夷秩序,或者说是打算使日本立于华夷秩序的顶点”;

[日]信夫清三郎.日本政治史(第一卷)[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9.在日本相对物质权力上,因扫除国内割据需要而大增的军力刺激日本将战略视野首次拓展到远至印度的整个“印太”地区;在日本与主要国家中国的关系上,因两国均积极开展海上贸易,两方利益冲突愈加激烈,日本打算在东海南海与明王朝展开角逐。

葛兆光.作为一个历史世界——蒙古时代之后的东部亚洲海域[J].文史哲,2022(4):17.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1590年丰臣秀吉统一日本后即着手实施“征讨朝鲜,进占中国、印度,称霸亚洲的狂妄计划”。

蒋立峰,汤重南.日本军国主义论[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129130.他计划将根据地移至中国宁波,攻略东南亚,进而带领舰船伺机攻打印度,建立一个跨东亚大帝国。

秋山謙藏.日支交涉史研究[M].東京:岩波書店,1939:55;

参謀本部編纂.日本戦史朝鲜役(文书补伝)[M].東京:偕行社,1924:3741.可见东南亚海洋安全已被纳入日本国家安全战略视野。丰臣秀吉失败至明治维新开始的这一历史时段,日本囿于相对物质权力不足,最初的“印太”战略构想仅止于思维层面。

“历史意识一旦产生就会具有生命力”。

杨海英.历史意识与现实交响[N].光明日报,20150603(14).明治维新后中日国力此消彼长,日本取代中国为东亚国际秩序主导国之意图再兴,并将战略视野再次扩展至“印太”地区。明治政府受幕末海防论勃兴影响,高度重视海军发展,其建军思想为海主陆辅。

[日]外山三郎.日本海军史[M].龚建国,方希和.译.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8:1921.政治精英集团开始对东南亚持有浓厚兴趣,提出“南进论”,日益重视其海洋地缘战略价值。如服部彻鼓吹日本应对海上战略要地菲律宾吕宋岛加强控制,进而“拓地殖民”。

服部徹.南洋策[M].東京:村岡源馬,1891.进入大正时代(1912—1926年)后,欧洲国家在东亚势力衰退,这刺激了日本谋求地区霸权,日本国内南进呼声甚高。1926年年底,昭和天皇上台后把东南亚提到对外政策重要位置,翌年确立《在华行动纲领》,明确制定通过征服中国而武力慑服东南亚和印度等亚洲国家的称霸计划。

陈奉林,靳颖.日本对东南亚政策的源流[J].外国问题研究,1997(2):2122.二战时日本圈定“印太”地区为其构建“大东亚新秩序”的“生存空间”,1940年日本通过的《关于加强日德意轴心的问题》称,“为皇国之大东亚新秩序之建设,作为生存空间所应考虑之范围,乃以日满华为根本,并包括旧德属委任统治诸岛、法属印度支那和太平洋岛屿、英属马来、英属婆罗洲、荷属东印度(印度尼西亚)、缅甸、澳洲、新西兰及印度等”。

[日]信夫清三郎.日本政治史(第四卷)[M].周良乾,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371.由此可见,日本已从海洋安全角度高度重视东南亚,并形成以武力侵占东南亚的海洋安全政策。

(二)“印太构想”的“胚胎期”日本对东南亚的海洋安全认知(二战结束至2012年12月野田佳彦内阁下台)

二战后初期,日本作为战败国,其最初的“印太”战略思维暂时被压抑。20世纪60年代日本经济崛起,该思维在政治精英集团反思二战的基础上发展为现代“印太”战略思维。著名国际政治学者高坂正尧率先赋予日本“海洋国家”身份定位,认为日本作为海洋国家,未来在海洋应汲取的教训是必须建立海权和与海洋国家为伍。

高坂正堯.海洋国家日本の構想[M].東京:中央公論新社,2010:250.这对日本国家安全战略思维影响深远。1972年日本自民党海空技术调查会出版《海洋国家日本的防卫》一书,称“作为海洋国家的日本只有与海洋国家紧密合作才明智”,“作为海洋国家,若失去海军和海洋通道,其下场是很明显的”。

海空技術调查会.海洋国日本の防衛[M].東京:原書房,1972:2636、297298.20世纪80年代日本的相关反思上升为国家意志。日本《防卫白皮书》1980年版首次拓展战略视野至东南亚,认为东盟各国位于日本资源运输线的重要位置,它们与日本安全关系重大;该白皮书1982年版进一步强调东南亚占据着连接太平洋和印度洋的战略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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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省.昭和55年防衛白書[EB/OL].(1980)[20240912].http://www.clearing.mod.go.jp/hakusho_data/1980/w1980_00.html;防衛省.昭和57年防衛白書[EB/OL].(1982)[20240912].http://www.clearing.mod.go.jp/hakusho_data/1982/w1982_00.html.这表明日本将战略视野再次扩展至“印太”。冷战结束至2006年安倍第一次上台执政期间,受“海洋国家”政治思潮持续推动影响,日本正式确立“海洋国家”战略身份定位,在地区安全认知上主张海陆国家二元对立,注重积极参与建立国际新秩序,重视海洋通道安全,这标志着日本现代“印太”战略思维正式形成。

日本“海洋国家”论在内涵上着重指一种在开放的、参与建立世界新秩序的过程中追求日本国家利益的志向。参见:修斌.日本海洋战略研究的动向[J].日本学刊,2005(2):42.

自安倍第一次执政至2012年年底野田佳彦内阁下台,在“印太”地区国际体系结构上,美国仍单极独霸,但因中国崛起,中美战略竞争加剧,这为日本开展“战略外交”以增强其国际权力提供了结构动力;

阎学通.历史的惯性:未来十年的中国与世界[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3:29.日本在相对物质权力上虽逐步被中国赶超,但因其经济基础雄厚、科技发达,仍拥有略逊于中国的较强相对物质权力;在同该地区其他主要国家的关系上,日本认为经济发展迅速、海空军持续现代化且与其有岛屿领土及海洋权益争端的中国对其构成了潜在最大安全威胁,故日本寻求联合其他国家对华进行战略牵制。

冷战后日本逐步视中国为潜在最大安全威胁的证据和本文对中美日相对物质权力的分析,参见:马千里.制衡、追随抑或推卸责任:冷战结束以来的日本大战略调整[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107152.这三种因素与日本的现代“印太”战略思维共同作用,致使日本欲借助同为所谓“海洋国家”的美国、印度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力量共同牵制中国,而主导海洋国际秩序构建则是日本的重要战略举措。2007年日本《海洋基本法》颁布,其中规定“对被海洋包围的我国而言,确保海洋安全至关重要”,“海洋方面政策推进必须以主导海洋国际秩序形成与发展为宗旨”。

海洋基本法[EB/OL].(20070427)[20240912].https://laws.e-gov.go.jp/law/419AC1000000033/.同年,安倍提出“两洋交汇”战略概念,主张日本应以价值观和战略利益为纽带,联合“理念相近国家”于“两洋交汇”地区共担追求“自由繁荣”和“对世界经济最重要的海洋通道安全”之重任,并强调横穿东南亚连接印度洋和太平洋的海洋通道乃日本的“生死存亡利益”。

安倍晋三.二つの海の交わり[EB/OL].(20070822)[20240624].外務省,https://www.mofa.go.jp/mofaj/press/enzetsu/19/eabe_0822.html.因在该阶段,美印澳等日本所谓“理念相近国家”遏华意愿尚不强,日本未将该战略概念发展为战略,但政治精英集团在战略意识上却将其内涵具体化。如提出为抵制中国“海洋霸权主义”,日本应深化日美同盟,扩大与东盟国家、澳大利亚和印度等共享价值观“海洋民主国”的合作;

金田秀昭.中国の覇権的行動が及ぼす地域海洋安全保障への影響[R].日本国際問題研究所,2012.为与华争东亚主导权,日本应以东盟为主要舞台开展“海洋亚洲”外交,构建海洋同盟。

西川吉光.日本の外交戦略——歴史に学べ、海洋国家日本の進路と指針[M].京都:晃洋書房,2012:192197.

日本的东南亚海洋安全认知亦随之深化,其核心点是强调日本与东南亚国家建立良好海洋安全关系的积极意义。鉴于冷战后日本同东南亚国家的安全对话与合作从无到有展开,日本《防卫白皮书》连年强调东南亚位处连接两洋交通要冲;同时,该白皮书1999年版首次专门从海洋安全角度指出“促进与东南亚国家就各种安全问题进行对话对双方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均有意义”,2007年版将该表述升级为“对双方增进信任与合作关系均有意义”,2011年版进一步改为“增进同东南亚国家在安全保障各方面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对双方均有意义”。

防衛省.平成11年版防衛白書[EB/OL].(1999)[20240912].http://www.clearing.mod.go.jp/hakusho_data/1999/w1999_00.html;防衛省.平成19年版防衛白書[EB/OL].(2007)[20240912].http://www.clearing.mod.go.jp/hakusho_data/2007/w2007_00.html;防衛省.平成23年版防衛白書[EB/OL].(2011)[20240912].http://www.clearing.mod.go.jp/hakusho_data/2011/w2011_00.html;此时期日本与东南亚国家海洋安全合作的论述,见:李秀石.试论日本对东盟的安全合作政策[J].日本学刊,2014(2):4851.

(三)“印太构想”的“胎儿期”日本对东南亚的海洋安全认知(2012年12月安倍第二次上台至2016年8月“印太构想”正式出台)

在此阶段,从“印太”地区国际体系结构看,日本战略自由度变大,增强国际权力的结构动力增强;从日本相对物质权力看,日本与中国的差距虽逐步拉大,但其政治精英普遍认为,未来20年日本仍具备技术、资金等全球前沿优势,主张要有信心成为政治大国,保持“国际社会主要玩家”地位,积极开展“战略外交”;

吴怀中.安倍“战略外交”及其对华影响评析[J].日本学刊,2014(1):4952.从日本同该地区其他主要国家的关系看,因美国相对物质权力下降,美国为遏华而强化美日同盟、对日战略松绑,给日本以战略扩张之机,

俞正樑.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失衡[J].国际关系研究,2013(2):78+10.同时中日因钓鱼岛领土争端激化而关系紧张,故日本将不断崛起且重视经略海洋的中国视为其成为“政治大国”的最大外部障碍。在此新形势下,通过主导地区安全秩序“规制”中国自然成为成本低且收益高的理性选择。受现代“印太”战略思维影响,日本原就重视“印太”地区安全秩序构建。故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日本借美国鼓动其承担更多地区稳定“责任”之机,欲拉拢一切可拉拢之力量,特别是东盟等地区“中等力量”,于中美之外开辟主导“印太”安全秩序的第三条道路。

TomohikoSatake.Japans“FreeandOpenIndoPacificStrategy”andItsImplicationforASEAN[Z].SoutheastAsianAffairs,2019:6982.

2012年12月安倍第二次执政后逐步将“两洋交汇”战略概念发展为“印太构想”具体战略。为确保新国家安全战略出台实施后能真正主导“印太”海洋安全秩序构建,“印太构想”在“胎儿期”经历了从营造话语氛围到搭建主体架构再到出台定型战略的分步骤推进。

日本的分步骤推进充分体现阎学通概括的国际秩序三大构成要素:判断和规范正义性的主导价值观、国际规范、维护规范的制度安排。见:阎学通.无序体系中的国际秩序[J].国际政治科学,2016(1):14.安倍一上台便宣称“印太”为日本新地缘战略区,并为将其建构为国际广泛接受的新地缘政治区以营造话语氛围。他渲染“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和平、稳定与航行自由不可分割”及“中国海军和领土的扩张”,鼓吹“作为亚洲最古老的‘海洋民主国’之一,日本应在维护印太公共利益上发挥更大作用”。

ShinzoAbe.AsiasDemocraticSecurityDiamond[EB/OL].(20121231)[20240624].https://www.projectsyndicate.org/commentary/astrategicallianceforjapanandindiabyshinzoabe.2013年年底出台的二战后日本首个国家安全保障战略称,将在日本海上生命线所经海域主导确立“依据法治的国际秩序”。

国家安全保障会議決定、閣議決定.国家安全保障戦略[R]//防衛省.防衛白書.2014:382.翌年5月,安倍将日本“印太”海洋安全秩序构想的主导价值观明确为“自由、民主及支撑此二者的法治”,将国际规范确立为“海洋法治三原则”。

“海洋法治三原则”:国家主张,必须依照法律;不得以主张为由,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纠纷的解决,必须恪守和平。安倍晋三.第13回アジア安全保障会議(シャングリラ·ダイアローグ)安倍内閣総理大臣の基調講演[EB/OL].(20140530)[20240624].https://www.mofa.go.jp/mofaj/fp/nsp/page4_000496.html.

此外,鉴于“一带一路”重点区域与“印太”地区高度重合,日本认为中国也试图“以新地区秩序为目标”。

防衛省防衛研究所.東アジア戦略概観2015[R].2015:28.为与华竞争,日本加紧宣扬其海洋安全秩序构想。安倍将“海洋法治三原则”具体化为“亚洲海域三原则”,首次明确秩序构建的核心依靠力量是日美同盟,关键依靠力量是日本与澳大利亚、印度、东盟各国和韩国的伙伴关系。

安倍晋三.希望の同盟へ[EB/OL].(20150430)[20240624].https://www.mofa.go.jp/mofaj/na/na1/us/page4_001149.html.这意味着“印太构想”这一日本新国家安全战略的主体架构搭建完毕。因“一带一路”涵盖亚欧非大陆及附近海洋,“一带”与“一路”交会于印度洋,故日本计划将其新国家安全战略的地缘政治区范围扩展至整个环印度洋—太平洋地区。2016年8月27日安倍在肯尼亚发表演说,指出亚非两大洲连结于海洋通道,日本有责任促进印度洋和太平洋两大洋及亚非两大陆融合,使之成为一个重视西方价值观、法治和市场经济且免遭武力施压或胁迫的地区并使其繁荣。

安倍晋三.TICADVI開会に当たって·安倍晋三日本国総理大臣基調演説[EB/OL].(20160827)[20240624].https://www.mofa.go.jp/mofaj/afr/af2/page4_002268.html.这标志着日本已计划在广义“印太”地区通过主导海洋安全秩序构建而主导地区安全秩序,“印太构想”作为具体战略正式出台。然而日本的核心地缘战略区仍是“亚洲海域”,即从南亚经东南亚到东北亚的印度洋—西太平洋地区。

“安全秩序的制度化程度不如经济秩序,它有时仅仅是一种共识或相互尊重的现实存在”。

胡波.中国海上兴起与国际海洋安全秩序——有限多极格局下的新型大国协调[J].世界经济与政治,2019(11):32.共识和尊重取决于秩序构想对相关国家来说符合其利益和被认同。因安全秩序构建属于各国高度重视的敏感性高级政治活动,只有基于共享一定价值观的良好安全关系才会让相关国家认为他国的秩序构想符合其利益;而秩序构想认同源于共享价值观下的秩序规则认同。

国际秩序理论分析见:阎学通.无序体系中的国际秩序[J].国际政治科学,2016(1):132.故对日本而言,其安全秩序构想被“印太”相关国家认为符合自身利益和认同的关键在于,以价值观认同为纽带,与它们建立良好安全关系和塑造秩序规则认同。东盟因始终坚持其“中心性和一体性”,注重维持大国关系平衡,努力确保自身地区议程设定优先权,自然不愿接受由日本主导地区安全秩序,特别是当日本秩序构想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遏制中国时。这成为日本制定“印太构想”时必须考量的政策限度。然而日本政治精英认为,东盟在地区安全秩序构建上主导乏力,其领导的安全框架难以应对挑战。

大庭三枝.重層的地域としてのアジア——対立と共存の構図[C]//鈴木早苗.ASEAN共同体——政治安全保障·経済·社会文化.千葉:アジア経済研究所,2016:125.故日本仍为主导地区安全秩序积极准备。为拉拢一切可拉拢的力量,日本既摆出尊重东盟的姿态,积极加强与东盟的安全关系,又“愈发借助双边与小多边主义”,绕开“东盟主导的既有制度安排”而“另辟他径”,试图自下而上、由点及面地影响东盟,将东盟及其成员国整体“改造”为支持其地区安全秩序构想的中坚力量。

张勇,孟繁超.冷战后日本与东南亚地区秩序的构建:观念与政策[J].南洋问题研究,2024(1):23.

基于此,日本的东南亚海洋安全新认知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从“印太”高度认知东南亚辐射两洋的地缘战略意义,日本强调构建“印太”安全秩序的核心地区是东南亚,东盟及其成员国极端重要,与它们加强主要围绕海洋安全的安全关系至为关键。日本防卫省防卫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佐竹知彦称,“东盟在日本‘印太构想’的地区秩序构建努力中处于核心位置”。

TomohikoSatake.Japans“FreeandOpenIndoPacificStrategy”andItsImplicationForASEAN[Z].SoutheastAsianAffairs,2019:77.日本《防卫白皮书》介绍“日本与东南亚各国的防卫合作与交流”时,2013年版将2012年版“着眼于多边框架下的合作,与各国建立信任与合作关系是重要的”改为“从稳定亚太地区安全环境角度出发,着眼于多边框架下的合作,与各国建立信任与合作关系至关重要”;2016年版则将对东南亚各国的“海洋通道要冲”认知提升为“地处我国海洋通道要冲,位于地缘政治重要地区的东盟各国”,认为“加强与东盟各国在安全与防务领域的合作,增进信任关系至关重要”。

参见:防衛省.防衛白書[R].2012:282;防衛省.防衛白書[R].2013:239;防衛省.防衛白書[R].2015:285;防衛省.防衛白書[R].2016:329.这一时期日本混用“印度洋太平洋交汇地区”和“亚太地区”,所指地理范围一致,均为狭义“印太”地区。第二,为将西方自由主义价值观确立为“印太”海洋安全秩序价值观共识,鉴于东南亚连结两洋的地缘特性,日本将东盟树立为“榜样”,宣扬东盟各国是认同该价值观的“优等生”。安倍称赞东盟乃“全人类典范”,“东盟各国的发展标志着对法治和人权的尊重,及朝着根深蒂固的民主稳步迈进”。

安倍晋三.開かれた,海の恵み——日本外交の新たな5原則[EB/OL].(20130118)[20240624].https://www.mofa.go.jp/mofaj/press/enzetsu/25/abe_0118j.htm.日本《国家安全保障战略》称东盟各国均“与我国共享普遍价值观”。

国家安全保障会議決定、閣議決定.国家安全保障戦略[R]//防衛省.防衛白書.2014:379.第三,为与东盟及其成员国建立良好安全关系和与华竞争,针对东盟对大国战略竞争加剧可能削弱其“中心性和一体性”这一最大战略担忧,日本认为应营造良好政治互信氛围,为此要做足支持东盟“中心性和一体性”政治姿态,并注重夯实经济安全合作这一战略基础。

东盟战略担忧分析见:MikhailTsyganov.东盟正在演变为美国和中国的战场[EB/OL].(20150514)[20240624].https://sputniknews.cn/20150514/1014755399.html.日本《外交蓝皮书》2016年版在“日本东盟关系”部分将往年“作为东亚各种地区合作引擎的东盟”的定位表述改为“作为汇集亚太多种多样国家各种地区合作的中心和原动力的东盟”。

外務省.外交青書[R].2016:51.随着中国与东盟国家基建合作不断加强,日本高度担忧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安全关系将深化。

跨国基建与国家间安全关系分析见:毛维准.大国基建竞争与东南亚安全关系[J].国际政治科学,2020(2):109147.为加强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的经济安全合作,日本积极推进TPP,并在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高铁项目上与华展开激烈争夺。

日本对外经济安全合作从属于国家安全战略中的经济安全战略,而经济安全战略通常指将经济问题升至国家安全层面,以经济手段追求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目标的战略。见:経済安全保障法制に関する有識者会議.経済安全保障法制に関する提言[R/OL].(20220201)[20240624].https://www.cas.go.jp/jp/seisaku/keizai_anzen_hosyohousei/dai4/teigen.pdf.第四,意图强化介入南海问题,将其打造为挑拨东盟国家与华关系、增强自身与相关东盟国家双边安全关系和地区安全影响力的关键抓手,并以之为宣扬日本“印太”海洋安全秩序规则构想的重要载体。日本《防卫白皮书》自2013年版起,在分析东南亚存在的不安定因素时,将延续多年的“围绕南沙群岛等的主权对立”表述改为“围绕南海主权等的对立”,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13:60.试图渲染仅与华存在海洋划界争端的印度尼西亚也是中国的对立方,并营造中国与南海周边国存在各种海洋矛盾的紧张氛围。2016年3月日本实施新安保法,为强化介入南海问题预设空间,如“预置”自卫队在南海周边国乃至与第三国联合作战等。

杨伯江,刘华.日本强化介入南海:战略动机、政策路径与制约因素[J].太平洋学报,2016(7):2224.另外,日本《防卫白皮书》2015年版首次在“国家的安全保障环境”部分用大量所谓例证指责中国“破坏”南海现有国际法秩序,以此宣扬日本“印太”海洋安全秩序规则构想。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15:118119.

三、“印太构想”出台后日本东南亚海洋安全政策的主要特点

上文的过程追踪表明,“印太构想”每一个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均系日本“印太”战略思维、该阶段中的“印太”地区国际体系结构、日本自身相对物质权力和日本同该地区其他主要国家关系这四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日本对东南亚的海洋安全认知也随发展阶段不同而发生变迁。同时可知,日本始终重视地区安全秩序构建,在认为自身相对物质权力强大时,其始终不变的战略图谋即构建由其主导的“印太”安全秩序。这些均为日本对东南亚海洋安全政策的内在逻辑与规律。因“印太构想”出台实施后影响其发展的四个因素未发生质变且量上亦未有大变化,故基于“印太构想”在“胎儿期”的最新认知,日本视东南亚海洋安全为通过主导“印太”海洋安全秩序构建而主导“印太”安全秩序的“钥匙”,继而“印太构想”出台后,日本对东南亚实施了针对性海洋安全政策。该政策的主要特点包括:

(一)以编织由日本主导的“共享基本理念”的东南亚海洋安全国际联盟网络为政策目标

“印太构想”下,为主导“印太”海洋安全秩序,日本企图以价值观认同为纽带与“印太”相关国家建立良好安全关系和塑造秩序规则认同。同时为最大限度遏制中国,日本基于东南亚是主导“印太”海洋安全秩序构建核心地区的认知,积极以之为“磁场”聚拢“印太”相关国家,力图编织由其主导的“共享基本理念”的东南亚海洋安全国际联盟网络。因东盟是东南亚最重要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故要围绕东盟编织这一网络。日本最大着力点就是首先编织由其主导的“日本+东盟及其成员国”东南亚海洋安全国际联盟网络,进而扩展为“日本+‘共享基本理念’的东南亚域外国家或国际组织+东南亚各国”东南亚海洋安全国际联盟网络。

日本《防卫白皮书》2019年版将往年标题“与东盟各国的防卫合作与交流”改为“与东南亚(东盟)各国的防卫合作与交流”,表明日本已把当时唯一非东盟成员国的东南亚国家东帝汶纳入国家安全政策视野。

“印太构想”出台后,日本主导的年度“日本+东盟各国防卫当局次官级会议”超越以往“为普及海空通用规则及法规”“为促进海空安全”等具体议题,开始着眼于与整个东南亚进行防卫交流。如2016年9月会议主题即为“为提升地区安全环境而加强日本东盟防卫合作”和“地区安全环境现状”等。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17:517.同年11月,日本在其主导的“日本东盟防长会议”第二届会议上首次提出“作为日本东盟防卫合作指针”的“万象愿景”,并强调这是其“独自倡议”,“受到东盟所有国家欢迎”。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17:375.该愿景是纲领性文件,为编织由日本主导的“共享基本理念”的东南亚海洋安全国际联盟网络作好了顶层设计。它渲染日本东盟防卫合作对东南亚地区安全极其重要,合作的首要目的是以东盟个别国家为基础推进东盟全体成员国对“自由民主人权原则”的遵守且强化认同,在合作方向上要突出重视“贯彻法治”和“强化海洋安全保障”,并详细规定了合作手段。

ビエンチャン·ビジョン~日ASEAN防衛協力イニシアティブ~[R]//防衛省.防衛白書.2017:520.愿景完全抛开日美同盟,只讲日本与东盟防卫合作及其对“印太”安全秩序构建的重要意义,透露出日本欲独自主导“印太”安全秩序的战略野心。为落实愿景,次月日本与东盟专门设立由副防长组成的“日本东盟防卫合作检讨委员会”来推动和改进具体防卫合作。随着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的防卫合作走向深入,日本《防卫白皮书》记述“推进与各国防卫合作与交流”时,自2019年版起将“东南亚(东盟)各国”记述顺序由第六位提至第三位,仅次于澳大利亚和印度。

基于防卫合作成就,在2019年11月第五届日本东盟防长会议上,日本发表“万象愿景20”,声言“受到东盟方面防长欢迎”。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20:350.由此日本开始将“日本+东盟及其成员国”东南亚海洋安全国际联盟网络用官方指南形式正式拓展为“日本+‘共享基本理念’的东南亚域外国家或国际组织+东南亚各国”东南亚海洋安全国际联盟网络。它进一步从“印太”视角定位与东盟防卫合作的重要性,认为“东盟位处印度洋和太平洋连结点,是地区合作之关键”,“日本应在推进‘自由开放的印太’构想的基础上,在尊重‘东盟印太展望’的同时,通过与东盟各国及共享基本理念的所有国家或地区的伙伴关系,推进对等开放的合作”。基于此,“万象愿景20”对“万象愿景”最大的升级之处是提出“日本东盟防卫合作实施三原则”,即“心与心的合作”“密切配合”“对等开放的合作”,此外其在合作方向上将“贯彻法治”和“强化海洋安全保障”提至重点领域,在合作手段上将“促进面向实施国际法的认知共享”泛化为“促进面向执行国际规范的认知共享”,而将所谓“国际规范”只笼统界定为“有关规范和惯例”。

ビエンチャン·ビジョン20[R]//防衛省.防衛白書.2020:548.可见日本无意真正基于国际法构建“印太”安全秩序,只企图以所谓“共享基本理念”为认同纽带,让东盟各国等“印太”相关国家接受它所认定的“规则”。

“万象愿景20”出台前,日本已逐步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法国等东南亚域外国家纳入其主导实施的主要针对东南亚各国的“能力构筑支援事业”,双多边合作并举提升东南亚各国安全与防卫能力,以此编织日本主导的东南亚海洋安全国际联盟网络。它联合美澳从2015年起连续三年对东帝汶开展车辆整备等能力构筑支援活动,2016年起连续两年对菲律宾实施舰船整备等能力构筑支援活动。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18:353.2016年1月,日英外长防长“2+2”会议共同声明表示“在东南亚各国的能力构筑上开展双边合作”;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16:335.2019年1月,日法外长防长“2+2”会议和防长会议确认推进与东南亚国家的“能力构筑支援事业”。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19:370.基于此,“万象愿景20”出台后,日本便将与这些“共享基本理念”国针对东南亚各国的能力构筑支援合作拓展为以海洋安全为主的全面防卫合作,并将相关国际组织也纳入联盟网络。

日本指出,“为实现‘自由开放的印太’构想,日本在东南亚等地区进行防卫合作交流时与这些伙伴国合作推进,能够实施比日本单独行动更有效的合作”。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20:342,344.对于主要由这些伙伴国组成的国际组织,如北约和欧盟,日本刻意强调在西方自由主义价值观认同纽带下共同开展针对东南亚的安全合作。2020年日本防卫相与北约秘书长会谈时重申所谓“强烈反对以力量为背景单方面改变东海南海现状的尝试”,并为维持和强化“自由开放的印太”构想,双方继续强力推进防卫合作交流。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21:332.基于秩序构建考量,为进一步塑造价值观共识,日本《防卫白皮书》2022年版首次以西方自由主义价值观统领与北约的防卫合作交流,称“北约是与我国共享基本价值和全球安全挑战责任的合作伙伴”。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22:351.日本与欧盟的安全勾连程度长期弱于北约,但“万象愿景20”出台后双方勾连趋强。2020年2月日本与欧盟的双边会谈中,日本防卫相着重对双方在海洋安全合作上取得进展表示欢迎,强调继续推进实质性防卫合作交流;2021年5月双方一致同意加强基于“自由开放的印太”构想的合作,强烈反对所谓“单方面变更东海南海现状的尝试”;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21:333.日本《防卫白皮书》2022年版首次将双方防卫合作交流以西方自由主义价值观统领,并强调日本为使欧盟对“印太”的承诺不可逆而积极主动推进双方安全合作。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22:353.

(二)以开展“体系化防卫合作”战略性提升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的海洋安全关系为核心政策措施

基于加强与东盟及其成员国海洋安全关系极为关键的新认知,日本的核心政策措施从最能体现政治、安全信任度的防卫合作入手,以“体系化防卫合作”战略性提升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的海洋安全关系。同时,面对大国在东南亚战略竞争态势日益凸显及由此带来的东盟对自身“中心性和一体性”可能遭削弱这一最大战略担忧,日本认为必须以尊重与支持“东盟中心性和一体性”为政治姿态,以加强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的经济安全合作为战略基础,为“体系化防卫合作”营造良好政治互信氛围。

为做足政治姿态,日本一再进行宣示。“万象愿景”将“支持作为地区合作之关键的东盟强化中心性和一体性行动”列为与东盟防卫合作的三大目的之一。随即日本《外交蓝皮书》2017年版首现“日本一直支持东盟中心性和一体性”表述。

外務省.外交青書[R].2017:22.2019年6月,主要为维护“东盟中心性和一体性”的东盟“印太展望”出台后,日本表示全面支持。

外務省.外交青書[R].2020:6566.随着“印太”大国战略竞争加剧,日本将尊重与支持“东盟中心性和一体性”作为拉拢东盟的首要“政治正确”。2021年10月,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在第24次日本东盟首脑会议上刻意强调,“首先,日本一贯强烈支持东盟中心性和一体性”,在此政治基础上,日本稳步推进“印太构想”与“印太展望”合作。

第24回日ASEAN首脳会議[EB/OL].(20211027)[20240625].https://www.mofa.go.jp/mofaj/area/asean/page3_003142.html.2023年12月,日本—东盟友好合作50周年特别首脑会议共同愿景声明特别宣示,“东盟一体性和中心性”是建立基于“规则”之“印太”的首要“关键原则”。

日本ASEAN友好協力に関する共同ビジョン·ステートメント信頼のパートナー[EB/OL].(20231217)[20240625].https://www.mofa.go.jp/mofaj/files/100601210.pdf.

此外,面对共建“一带一路”逐步进入“工笔画”阶段,日本主要围绕基建加强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的经济安全合作,以更好地营造良好的政治互信氛围。如鼓吹改变基建既定规范,全力打造“高质量基建投资”以对抗“一带一路”;联合美国积极利用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等制度平台开展基建投资项目合作。日本的竞争“努力”取得明显成效,如与华保持较好关系的缅甸、柬埔寨和老挝对“印太构想”从开始的反对或沉默转向一定程度的支持。

毛维准.大国基建竞争与东南亚安全关系[J].国际政治科学,2020(2):142143.另外,日本借助其主导的CPTPP,在反对中国加入的同时积极吸纳东盟国家,目前已吸纳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和文莱正式加入。新冠疫情暴发后,日本趁机以打造稳定供应链为新抓手加强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的经济安全合作。日本—东盟经济部长会议2020年4月发表“应对新冠疫情的经济强韧性倡议”,随后又出台“日本—东盟经济强韧化行动计划”。

在营造良好政治互信氛围的“努力”下,日本积极开展“体系化防卫合作”,战略性提升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的海洋安全关系。日本很早就想介入东南亚海洋安全事务,但其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真正意义上的海洋安全合作始于2004年《亚洲反海盗协定》签署后启动的非传统安全合作。2010年美国支持菲律宾等炒作“南海问题”,日本借机以较易接受的“能力构筑支援”切入与东盟成员国的双边防卫合作,由此进入传统安全合作阶段。“万象愿景”则开始将双边防卫合作逐步提升到“体系化防卫合作”新高度。具体而言,在合作参与方上,日本将之前与东盟单一成员国的双边合作拓展至与东盟及东盟所有或部分成员国的多边合作,且双多边合作相互促进。在合作领域上,日本将原来原子化、缺乏联系的各领域分别合作,整合为由“面向国际法实施促进认识共享”“能力构筑支援”“防卫装备与技术合作”“共同训练与演习”“人才培养与学术交流”五大合作领域构成的内在联系、密切配合的整体性合作。在每一合作领域构成要素上,相关要素根据合作成效动态发展。如“共同训练与演习”领域,“万象愿景”中“多国间共同训练与演习”要素经三年实施带动了与印度尼西亚、越南等的两国间联合训练,故“万象愿景20”将该要素发展为“实施双多边训练与演习,扩充参加形式”。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17:520;ビエンチャン·ビジョン20[R]//防衛省.防衛白書.2020:548.最能体现“体系化防卫合作”的是有机融合五大合作领域的“乘舰合作项目”。它由东盟事务局和东盟全体或部分成员国派员搭乘在东南亚等“印太”海域的在航日舰,这些人员每次与日本自卫队员在舰上共同生活、训练5—8天,内容包括海洋法研讨和训练见习等,自2017年6月首次实施至2024年2月,相关活动已开展5次,可谓“万象愿景20”提出的要贯彻心心相印和细密绵长实施原则的最佳体现。

(三)以将南海问题为关键抓手形塑秩序规则认同和深化与东南亚相关海陆浅纵深交通枢纽国海洋安全合作为政策重点

自2010年利用南海问题升温与东南亚国家开启传统安全合作,日本就将南海问题作为强化与东南亚国家海洋安全合作的重要抓手,在东南亚加强日本政治军事影响力、联动东海南海压缩中国海洋安全空间。但在“印太构想”下,为构建自身主导的“印太”海洋安全秩序,日本的关键步骤是形塑规则认同和与“印太”相关国家建立良好的海洋安全关系。南海问题因南海的地缘战略重要性成为东盟及其成员国、“印太”其他国家乃至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以其为关键抓手,以东盟及其成员国为优先考量,形塑规则认同能够产生放大效应,因此成为日本对东南亚海洋安全政策的重点所在。此外,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泰国为海陆浅纵深交通枢纽国,日本深化与它们的海洋安全合作既可有效对冲中国又可在东南亚域外大国面前抬高政治身价,且它们或是南海问题直接当事国,或欲利用该问题增强自身政治影响力,故以南海问题为关键抓手深化与它们的海洋安全合作,成为日本对东南亚海洋安全政策的另一重点。

基于塑造“印太”海洋安全秩序规则认同的考量,日本《防卫白皮书》自2016年版开始,“积极推进安全合作”这一章开头的意义部分特别渲染中国在南海问题上对海洋安全秩序的“破坏”。该白皮书2016年版将其表述为,“不尊重现有国际法,以力量为背景单方面改变现状的动向在增加。特别是南海问题,给海洋法治、航行自由和公海上空飞越自由乃至东南亚稳定带来了担忧”。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16:311.此时宣扬的“公海上空飞越自由”从字面上看尚与国际法规定一致。但“印太构想”出台后日本却偷换概念,曲解国际法,以此塑造认同。日本《防卫白皮书》2017年版及之后的版本,将“公海上空飞越自由”偷换为“上空飞越自由”。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17:371.至此,日本宣扬的“印太”海洋安全秩序规则,固化为所谓坚持海洋法治、禁止以力量为背景单方面改变现状、贯彻海洋航行自由和上空飞越自由,其实质是通过曲解国际法、打着国际法旗号违反国际法,构建其宣称的“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

在此基础上,日本积极运用理念倡导、践行示范和规范嵌入等国际规范扩散机制塑造“印太”海洋安全秩序规则认同,尤其重视塑造东盟及其成员国的秩序规则认同。

国际规范扩散机制分析见:蔡文成,牟琛.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认同的形成机理——以国际规范扩散为分析视角[J].社会主义研究,2021(6):158159.在理念倡导上,日本不遗余力在重要外交场合宣传其“印太”海洋安全秩序规则构想,寻求共识。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东盟防长会议和香格里拉对话会等都成为日本设置南海议题以兜售秩序规则构想的重要平台。据日本《防卫白皮书》《外交蓝皮书》2017—2023年版统计,日本已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美国、印度、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及北约和欧盟等国际组织围绕“南海问题与地区海洋安全秩序”议题交换意见、达成合作共识。在践行示范上,日本不仅声援美国南海“航行自由行动”,且渐进式积极独立开展“航行自由行动”,用实际行动炒作南海问题直接当事国挑衅中国,让它们对其秩序规则构想在工具性认同的基础上形成更高层次的价值性、情感性认同。

相关认同理论分析见:陈亚州.上海合作组织的认同成效与困境[J].世界经济与政治,2021(2):1946+156157.2018年起日本实施“印太派遣训练”,以“航行自由”“海洋法治”名义介入地区形势,派军舰编队在南海及印度洋巡航两个多月,与沿岸东南亚各国进行防务交流和联合训练;

胡浩.日本追随美国在南海军演无助于中日互信构建[EB/OL].(20190622)[20240625].https://3w.huanqiu.com/a/de583b/9CaKrnKl4My.2021年春季起日本更进一步,其自卫队护卫舰多次在南海中国实控岛礁近海开展“航行自由行动”。

日本舆情动态2022.1.102022.1.16[EB/OL].(20220121)[20240625].http://www.sjsc.org.cn/2022/0121/ribendongtai/11337.html.

在规范嵌入上,日本竭力将南海问题与秩序理念合二为一嵌入国际社会结构。如积极推动日本—东盟首脑会议和G7峰会从制造所谓秩序规则共识的角度,将南海问题写入联合声明等集体共识性文件。自2016年9月第19届日本—东盟首脑会dA20t//b4xKJ+o906HuMgwKe+lm8G9Jd6H0R1Ir+Z6E=议起,其联合声明在表述南海问题时开始强调遵守日本主张的“印太”海洋安全秩序规则的重要性。

日ASEAN首脳会議議長声明骨子[EB/OL].(20160907)[20240625].https://www.mofa.go.jp/mofaj/files/000346977.pdf.

同时,日本也以南海问题为关键抓手,通过高级别交流、防卫当局定期协议、部队交流与共同训练等活动,特别深化与东南亚海陆浅纵深交通枢纽国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海洋安全合作。因以法律形式规定与对象国进行防卫装备与技术联合研发和生产,日本《防卫装备与技术转移协定》成为与相关国家安全合作达到特殊高度的标志。日本《防卫白皮书》2023年版显示,日本共与全球13个国家签署生效该协定,上述五国均在列。除与菲律宾的协定是在“印太构想”的“胎儿期”签署生效外,与其他四国的协定均为“印太构想”出台后即签署生效。可见在“印太构想”下,日本高度重视拓展与东南亚海陆浅纵深交通枢纽国的海洋安全合作。

五国中菲律宾因处于“第一岛链”关键位置,是海权与陆权竞争枢纽和海洋通道战略要冲,且其作为南海问题直接当事国在南海问题上长期“积极挑衅”中国,并与日本均为美国盟国,因此,菲律宾最受日本重视,近年来两国海洋安全合作不断深化。据日本《防卫白皮书》统计,2016年9月至2023年3月双方围绕海洋安全合作共进行高级别交流57次,签署防卫当局定期协议4份,进行部队间交流与共同训练达23回,这三项数据均远超其他四国。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18:504506;防衛省.防衛白書·資料編[R].2021:8083;防衛省.防衛白書·資料編[R].2023:190195.2023年6月,日美菲三国海上保安机构实施联合训练,同月三国举行首次安保事务高官磋商会议以“通过三国合作形成对中国的包围圈”。

日美菲举行安保磋商将推进防卫合作[EB/OL].(20230616)[20230720].https://china.kyodonews.net/news/2023/06/229f6132b3cf.html.日本计划首次适用“政府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支援”(OSA)这一友军支援框架,向菲方提供5套海岸监视雷达,并于2024年4月在南海与菲律宾、美国和澳大利亚首次正式实施四国海上军事演习,且日菲计划缔结使日本自卫队和菲军相互顺畅往来的《互惠准入协定》。

菲律宾防长称日菲有望7月缔结《互惠准入协定》[EB/OL].(20240529)[20240625].http://www.sjsc.org.cn/2024/0529/xinwenzhongxin/15090.html.在2022年向菲律宾交付2艘大型巡逻船后,日本又于2024年5月与菲律宾签署文件,追加提供5艘同型巡逻船。

日本向菲律宾追加援助大型巡逻船[EB/OL].(20240519)[20240624].https://www.cankaoxiaoxi.com/#/detailsPage/%20/0f66e4f275b84596924b24f4ed349e1d/1/20240519%2010:22?childrenAlias=undefined.

越南虽居于第二梯队,但因其同为海权与陆权竞争枢纽,拥有位于南海战略要冲、沟通印度洋与太平洋重要海洋通道上的优良军港金兰湾,且越南作为侵占中国岛礁最多的南海问题直接当事国,在南海问题上也长期与华对立,故其亦被日本积极拉拢。“印太构想”出台后,日越高级别交流均就南海问题强调加强合作和一致对华,故两国海洋安全合作亦不断深化。2018年4月,《关于防卫关系的日越共同愿景》签署,成为两国防卫合作指针;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19:362.2021年9月,日越签署生效《防卫装备与技术转移协定》,并宣布两国防卫合作关系进入“新阶段”,防卫当局就紧密合作达成一致;

日越防衛相会談(概要)[EB/OL].(20210911)[20240625].https://www.mod.go.jp/j/approach/exchange/area/2021/20210911_vnmj.html.此外,日本对越南大力开展海洋安全“能力构筑支援”,2016年9月至2023年6月,日本对越南共开展27次相关支援活动。

各国との防衛協力·交流ベトナム[EB/OL].(20230721)[20240624].https://www.mod.go.jp/j/approach/exchange/area/s_e_asia/vietnam.html.

日本对第三梯队的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考量不尽相同。扼南海南端两侧,属马六甲海峡沿岸国的马来西亚地缘位置较为重要,其侵占中国多个南沙岛礁,冀借日本对冲中国,故日本也对其积极拉拢。2018年4月,双方签署生效《防卫装备与技术转移协定》,马来西亚成为继菲律宾后第二个与日本签署该协定的东南亚国家。2016年9月至2023年3月,日本与马来西亚围绕海洋安全合作进行高级别交流21次,签署防卫当局定期协议2份,进行部队交流与共同训练13回。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18:504506;防衛省.防衛白書·資料編[R].2021:8083;防衛省.防衛白書·資料編[R].2023:190195.而作为中等强国和东盟第一大国的印度尼西亚连接亚洲和大洋洲、位于印度洋与太平洋交汇处,属马六甲海峡沿岸国,地缘位置极为重要,其与华存在南海海洋划界争端,冀借南海问题在东盟和“印太”地区增强政治影响力。日本借南海问题与印度尼西亚加强海洋安全合作主要基于让其带动东盟全体对华施压的考量,故日本侧重于提升印度尼西亚所谓“海洋法治能力”,增强“规则”认同。

防衛省.FOIPの維持·強化に向けて協力を強化する地域との取組の例(インドネシア)[EB/OL].(20240428)[20240624].https://www.mod.go.jp/j/approach/exchange/area/s_e_asia/indonesia.html.泰国是东盟重要国家,地处东南亚中心,其经济、政治影响辐射整个东南亚。因中美战略竞争加剧,作为非南海问题直接当事国的泰国试图把自己塑造成调和地区矛盾的重要中间变量,故其在南海问题上向“制衡中国”倾斜。

朱贵平,施磊.中美博弈态势下的泰国南海政策[J].南亚东南亚研究,2021(5):80.日本趁机与秦国加强海洋安全合作,吁请依照日泰防卫合作与交流备忘录强化双边关系,共享地区安全环境认知。

統合幕僚長のタイ王国訪問について[EB/OL].(20200312)[20240623].https://www.mod.go.jp/js/pdf/2020/p20200312_02.pdf.2022年5月,日泰签署生效《防卫装备与技术转移协定》,2016年9月至2023年3月,双方围绕海洋安全合作开展高级别交流27次,进行部队交流与共同训练9回。

防衛省.防衛白書[R].2018:504506;防衛省.防衛白書·資料編[R].2021:8083;防衛省.防衛白書·資料編[R].2023:190195.

四、日本对东南亚海洋安全政策的发展趋势

基于上文分析,依认知界定政策逻辑,未来可科学预测的五年内日本对东南亚海洋安全认知及政策的发展趋势主要取决于日本“印太”战略思维、“印太”国际体系结构、日本自身相对物质权力、日本与该地区其他主要国家的关系这四个因素的演变。

“印太构想”的诞生过程表明,日本现代“印太”战略思维随着冷战后“印太”国家愈加重视海洋,尤其是大陆板块型大国中国日益注重经略海洋而不断强化。2022年10月,中共二十大报告首提强化海洋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加强海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221026(01).次年4月,日本通过确立未来五年海洋政策发展方向的最新海洋战略国策文件《海洋基本计划》,文件在坚持“海洋国家”战略身份定位和重视海洋通道安全的同时,突出渲染中国海洋安全“威胁”以加强“印太”海洋安保施策。

閣議決定.海洋基本計画[EB/OL].(20230428)[20240624].https://www8.cao.go.jp/ocean/policies/plan/plan04/pdf/keikaku_honbun.pdf.可见,日本现代“印太”战略思维在继续强化,海洋安全特征愈加突出。“印太”国际体系结构上,鉴于中国相对物质权力将持续提升,中美战略竞争加剧。在经济和军事方面,中国GDP按2015年不变价美元计算,由2010年的755万亿美元、占美国GDP的4609%,升至2022年的1633万亿美元、占美国GDP的7795%;中国军费开支按2021年不变价美元计算,由2010年的1432446亿美元、占美国军费的1562%,升至2022年的297999亿美元、占美国军费的3672%。

GDP数据来自世界银行,https://data.worldbank.org.cn/?locations=USCN,20240624;军费开支数据来自StockholmInternationalPeaceResearchInstitute:https://www.sipri.org/databases/milex,2024062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经济展望》2024年4月最新预测,2024年、2025年和2029年中国经济增长率分别为46%、41%和33%,远高于美国的27%、19%和21%,在“印太”各大经济体中仅次于印度。

WorldEconomicOutlookUpdate:SteadybutSlow:ResilienceamidDivergence[R].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April2024:139142.中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

李强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摘登)[N].人民日报,20240306(03).当今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坚持国防与经济协调发展方针的中国,其国防实力必要与经济实力同步提升。

中国合理确定2023年国防支出规模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2%[EB/OL].(20230306)[20240624].http://www.mod.gov.cn/gfbw/qwfb/16206428.html.从日本自身相对物质权力看,未来数年其仍将是“印太”地区第三大经济体,

根据IMF2024年7月《世界经济展望》最新预测,未来数年也存在日本GDP被印度逐步追平或略微超过的可能。WorldEconomicOutlookUpdate:TheGlobalEconomyinaStickySpot[R].InternationalMonetaryFund,July2024:7.

且在半导体等先进科技领域继续拥有一定优势,故日本对在“印太”实现国际关系新平衡和主导安全秩序充满信心。

国家安全保障会議決定、閣議決定.国家安全保障戦略について[R]//防衛省.防衛白書·資料編.2023:1.从日本与“印太”其他主要国家的关系看,美国因在国家安全战略上已锁定中国为“最重要地缘政治挑战”和既有能力又有意图重塑国际秩序的唯一对手,

TheWhiteHouse,NationalSecurityStrategy[R].Washington,D.C.:TheWhiteHouse,October12,2022:11,23.基于自身相对物质权力逐步下降考量,美国会强化拉日遏华,而中日持续存在的海洋争端结构性矛盾和中国继续增强的相对物质权力将使日本更加视中国为其成为“政治大国”的最大外部障碍,将加速借力美国以实现战略扩张和遏华。

因此,在四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未来数年日本将进一步以“印太”海洋安全为重心深化实施“印太构想”国家安全战略,即更为积极地调动战略资源,作好战略布局,加速构建自身主导的“印太”海洋安全秩序,以实现主导“印太”安全秩序战略目标。为此,日本在认知上将更加重视位处“两洋交汇”的东南亚,明确其对于整个“印太”的战略重要性,日本意图通过提升在东南亚的海洋安全影响力来辐射整个“印太”,尤其是“印太”地区的中小国家。日本的东南亚海洋安全政策将出现如下发展趋势:

(一)政策目标拓展为编织由日本主导的以东南亚为中枢地区的“印太”海洋安全国际联盟网络

日本为加紧构建由其主导的“印太”海洋安全秩序,会以现有“成果”为基础,在政策目标上将编织由其主导的东南亚海洋安全国际联盟网络拓展为编织由其主导的以东南亚为中枢地区的“印太”海洋安全国际联盟网络。事实上日本已进行了初步尝试。如2023年8月,“第五次日本—东盟乘舰合作项目”与“第一次日本与太平洋岛国和东帝汶乘舰合作项目”一起在“出云”号准航母上实施,参与方共同开展海洋法研讨、训练参观和就海洋安全见解发表等活动。

防衛省.第5回日ASEAN乗艦協力プログラム及び第1回日太平洋島嶼国及び東ティモール乗艦協力プログラムの実施について[EB/OL].(20230804)[20240624].https://www.mod.go.jp/j/press/news/2023/08/04c.pdf.

日本深知,连结两洋的东南亚是编织由其主导的“印太”海洋安全国际联盟网络的中枢地区,而东南亚的核心政治组织是东盟,故日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的海洋安全合作。新加坡著名智库尤索夫伊萨东南亚研究院2022年对东盟各国的民调显示,585%的受访者选择“赞同”或“强烈赞同”东盟与“美日印澳四方安全对话”(QUAD)机制合作,仅13.1%的受访者选择“反对”或“强烈反对”。

ISEASYusofIshakInstitute.TheStateofSoutheastAsia:2022SurveyReport[R].February16,2022:28.

日本政治精英对此“意外”高度关注,认为应归因于QUAD对东盟淡化了遏华色彩。鉴于东盟各国存在多种价值观,对西方自由主义价值观难以一致认同,但均认同“尊重主权和法治”,日本若要与东盟有效开展海洋安全合作,就不要设定“应对中国”这一特定目标,而应以共享和守护“尊重主权和法治”价值观为目标,重点通过QUAD来推进。

庄司智孝.日ASEAN防衛協力——共通の利益と価値観に基づく協力の拡大へ向けて[J].NIDSコメンタリー,2022,222:35.随后在日本东盟外长会议上,日本外相即重点围绕“尊重主权和法治”阐述日本与东盟及其成员国在海洋安全等领域的合作方向。

日ASEAN外相会議[EB/OL].(20230713)[20240626].https://www.mofa.go.jp/mofaj/a_o/rp/page1_001761.html.

(二)在核心政策措施上与东盟及其成员国开展的“体系化防卫合作”将突出重视海军海警一体化和海空一体化

日本为编织由其主导的以东南亚为中枢地区的“印太”海洋安全国际联盟网络,更需强化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的海洋安全关系。2023年12月《日本—东盟共同愿景声明: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宣示,加强海洋安全合作是日本与东盟及其成员国在安全领域的聚焦点。

日本ASEAN友好協力に関する共同ビジョン·ステートメント信頼のパートナー[EB/OL].(20231217)[20240626].https://www.mofa.go.jp/mofaj/files/100601210.pdf.为此,日本仍会以开展“体系化防卫合作”战略性提升与它们的海洋安全关系为核心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战略性提升与东盟及其成员国海洋安全关系,日本会继续以尊重与支持“东盟中心性和一体性”为政治姿态、以加强与东盟及其成员国的经济安全合作为战略基础来营造良好政治信任氛围。这可从日本最新国家安全顶层设计看出。2022年12月,二战后日本首份《国家防卫战略》规定,加强“东盟中心性和一体性”是日本防卫基本方针之一;

国家安全保障会議決定、閣議決定.国家防衛戦略について[R]//防衛省.防衛白書·資料編.2023:23.同时出台的新《国家安全保障战略》首次明确纳入经济安保,主张与盟国和“志同道合”国合作以强化国际经济规范,声称支持发展中国家经济自主。

国家安全保障会議決定、閣議決定.国家安全保障戦略について[R]//防衛省.防衛白書·資料編.2023:1213.

与此同时,日本新《国家安全保障战略》还首次从体制上推动海上自卫队与海上保安厅一体化,不断强化二者联合与合作,并基于此与盟国、“志同道合”国和“印太”沿岸国一起在“印太构想”下推进海洋安全合作。

国家安全保障会議決定、閣議決定.国家防衛戦略について[R]//防衛省.防衛白書·資料編.2023:8,21.故日本与东盟及其成员国开展的“体系化防卫合作”高度重视海军海警一体化。2023年8月,日本海上自卫队开展“第五次日本—东盟乘舰合作项目”时便安排了海上保安厅主办海洋法研讨会。

防衛省.第5回日ASEAN乗艦協力プログラム及び第1回日太平洋島嶼国及び東ティモール乗艦協力プログラムの実施について[EB/OL].(20230804)[20240626].https://www.mod.go.jp/j/press/news/2023/08/04c.pdf.

2023年3月,日本岸田首相宣布“印太构想”新计划,将“从‘海洋’扩展到‘天空’的安保和安全使用举措”列为扩大“印太构想”合作的四大支柱性举措之一,计划以该构想聚焦的“海洋通道”为中心,结合确保空域的安全、稳定利用,通过提高各国的空情把握能力和开展无人机等新技术合作,确保整个“公共区域”的安全与稳定。

外務省.「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太平洋(FOIP)」のための新たなプラン[EB/OL].(202303)[20240626].https://www.mofa.go.jp/mofaj/files/100477659.pdf.可见,日本与东盟及其成员国开展“体系化防卫合作”时也将突出重视海空一体化。

(三)政策重点上将重视动态兼顾与东南亚其他国家的海洋安全合作

鉴于东南亚和南海的地缘战略重要性及南海问题的长期性与复杂性,日本仍将以南海问题为关键抓手。其政策重点之一是以东盟及其成员国为优先考量来形塑由其主导构建的“印太”海洋安全秩序规则认同。深化与东南亚相关海陆浅纵深交通枢纽国的海洋安全合作作为现有政策重点之二,因在实践中造成对东盟成员国的分化,这同尊重与支持“东盟中心性和一体性”政治姿态相矛盾,不利于借力东盟主导“印太”安全秩序,故日本将重视兼顾与东南亚其他国家的海洋安全合作。日本政治精英认为,对东盟成员国进行区别对待本无可厚非,但东盟内部会产生不和谐之音,从“东盟中心性和一体性”角度看可能会削弱日本与东盟防务合作的整体效果,故与优先顺序相对较低的国家保持一定的合作关系才符合“万象愿景20”提出的“细密绵长”的安全合作理念。

庄司智孝.日ASEAN防衛協力——共通の利益と価値観に基づく協力の拡大へ向けて[J].NIDSコメンタリー,2022,222:5.

从“万象愿景20”在合作方向上将“万象愿景”的“基于‘东盟个别国家’推进助益提高‘东盟整体’能力之合作”改为“以东盟中心性框架为主轴促进与东盟所有国家及域外关系国国际合作”上看,日本已认识到区别对待的消极影响。

ビエンチャン·ビジョン~日ASEAN防衛協力イニシアティブ~[R]//防衛省.防衛白書.2017:520;ビエンチャン·ビジョン20[R]//防衛省.防衛白書.2020:548.然而在实践上,日本仍会对这些国家进行区别对待,且为遏华和提升自身安全影响力,日本无意放弃将深化与东南亚相关海陆浅纵深交通枢纽国海洋安全合作作为政策重点。故日本作出平衡,将政策重点之二调整为在深化与东南亚相关海陆浅纵深交通枢纽国海洋安全合作的同时,动态兼顾与东南亚其他国家的海洋安全合作。当前此趋势已经出现,如2023年9月日本公布“日本—东盟全面连接性倡议”,明确支援东盟所有国家强化海上执法能力,既一国一案重点援助相关海陆浅纵深交通枢纽国,又全覆盖式援助所有国家。

外務省.日ASEAN包括的連結性イニシアティブ[EB/OL].(20230906)[20240624].https://www.mofa.go.jp/mofaj/files/100548765.pdf.

五、结语

日本“印太构想”国家安全战略历经了“胚芽期”“胚胎期”“胎儿期”三个阶段的战略观念发展后正式出台。“印太构想”每一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都是日本“印太”战略思维与该阶段中的“印太”地区国际体系结构、日本自身相对物质权力、日本同该地区其他主要国家关系共同作用的结果,日本对东南亚的海洋安全认知也随之变迁。基于该构想“胎儿期”形成的东南亚海洋安全新认知,日本将连结两洋的该地区视为其通过主导“印太”海洋安全秩序构建而达到主导“印太”安全秩序这一目的的关键,故该构想出台实施后,日本对东南亚的海洋安全政策呈现三大特点:第一,以编织由日本主导的“共享基本理念”的东南亚海洋安全国际联盟网络为政策目标;第二,以开展“体系化防卫合作”战略性提升与东盟及其成员国海洋安全关系为核心政策措施;第三,以南海问题为关键抓手形塑秩序规则认同和深化与东南亚相关海陆浅纵深交通枢纽国海洋安全合作为政策重点。

在可科学预测的未来五年期内,因日本现代“印太”战略思维会继续强化且海洋安全特征愈加突出,鉴于中美战略竞争加剧,而日本仍拥有较强的相对物质权力,且借力美国进行战略扩张和遏华崛起的企图更强,故日本将进一步以“印太”海洋安全为重心,深化实施“印太构想”国家安全战略,即加紧构建由自身主导的“印太”海洋安全秩序,冀以此实现主导“印太”安全秩序的战略目标。故在海洋安全认知上,日本将更重视位处“两洋交汇”的东南亚,明确其对于整个“印太”的战略重要性,试图通过深化在东南亚的海洋安全影响力来辐射整个“印太”尤其是“印太”其他中小国家。基于此,日本的东南亚海洋安全政策发展趋势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政策目标拓展为编织由日本主导的以东南亚为中枢地区的“印太”海洋安全国际联盟网络;第二,在核心政策措施上与东盟及其成员国开展的“体系化防卫合作”将突出重视海军海警一体化和海空一体化;第三,在政策重点上将重视动态兼顾与东南亚其他国家的海洋安全合作。针对“印太构想”下日本的东南亚海洋安全政策及其发展趋势,中国应从亚太安全秩序尤其是亚太海洋安全秩序上予以充分重视和及时应对。当然,我们也应看到,历来重视大国平衡的东盟并不会轻易选边站,这使得“印太构想”下日本充满陆海二元对立和排他性特质的东南亚海洋安全政策,自始至终都有其限度。

参考文献:

[1]顾全.重铸“岛链”:美日菲三边安全机制的形成[J].思想理论战线,2023(4).

[3]李秀石.试论日本对东盟的安全合作政策[J].日本学刊,2014(2).

[4]孟晓旭.日本“印太构想”及其秩序构建[J].日本学刊,2019(6).

[5]任慕.非对称性对抗关系视阈下的中日竞合:以东亚地区经济治理为中心[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23(5).

[6][日]外山三郎.日本海军史[M].龚建国,方希和.译.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8.

[7]王翠梅.中等强国外交与三角关系理论的“区域转向”[J].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22(2).

[8]阎学通:无序体系中的国际秩序[J].国际政治科学,2016(1).

[9]张炜.国家海上安全[M].北京:海潮出版社,2008.

[10]周桂银.国际政治中的外交、战争与伦理[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8.

[11]ChinwannoC.ImpactoftheSinoJapaneseCompetitionontheASEANPoliticalSecurityArchitecture[Z].S.RajaratnamSchoolofInternationalStudies,2014.

[12]SatakeT.Japans“FreeandOpenIndoPacificStrategy”andItsImplicationforASEAN[Z].SoutheastAsianAffairs,2019.

[13]長沼加寿巳.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太平洋は大きな物語たりうるか:アジアの価値観の再構築[J].NIDSコメンタリー,20210217,159.

[14]高坂正堯.海洋国家日本の構想[M].東京:中央公論新社,2010.

[15]海空技術调查会.海洋国日本の防衛[M].東京:原書房,1972.

[16]西川吉光.日本の外交戦略——歴史に学べ、海洋国家日本の進路と指針[M].京都:晃洋書房,2012.

[17]细谷雄一.国際秩序[M].東京:中央公論新社,2012.

[18]庄司智孝.日ASEAN防衛協力——共通の利益と価値観に基づく協力の拡大へ向けて[J].NIDSコメンタリー,2022,222.

[19]庄司智孝.「一帯一路」と「自由で開かれたインド太平洋」の間で——地域秩序をめぐる競争とASEANの対応[J].防衛研究所紀要,2020,22(2).

(责任编辑:李思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