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方案发布

2024-10-04 00:00:00
文萃报·周五版 2024年36期

近日,民政部会同20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首次将流动儿童群体纳入国家关爱保护范围。《行动方案》明确,要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流动儿童监测摸排范围,并对监测摸排发现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等流动儿童,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定期走访探视。

(摘自《北京青年报》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