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闻而志之

2024-09-26 00:00陆春祥
长江文艺 2024年9期

《山海经》是怎么来的呢?那是大禹看到的故事,伯益取的书名,夷坚听说后就记载下来了。其实,洪迈就是那个夷坚,《夷坚志》是南宋版的《山海经》。

洪迈的笔记《夷坚志》,整整写了六十年,420卷的体量,几乎可以和官方的《太平广记》有得一拼,但我们现在能读到的只有一半左右,其余都已散失。它包含了笔记志怪中的各种故事,尤以神仙、鬼魂、精怪、灵异、前定、因果报应等居多,当然,也有不少忠臣、孝子、节义、阴德、禽兽、医术、梦幻、奇异等门类,内涵丰富,不妨将其看作是两宋三百年民众的生活史、风俗史和心灵史。

说《夷坚志》,我敬佩两点,一是洪迈持续不断的六十年写作,这需要相当的毅力才行,单凭他一己之力,历史上笔记作家无人可比;另一个是他随时随地积累素材创作,一部分内容来自历史典籍,但大部分都是他的亲历所见所闻,尽管捕风捉影,尽管夸大附会,但这是作品的体裁所决定的。我从内心深深感谢洪迈,他为我们展示了一部不一般的烟火气息极为浓厚的宋代真实画卷。

《夷坚志》的影响有多大?仅明代凌蒙初的《拍案惊奇》和《二刻拍案惊奇》中,出自《夷坚志》的故事就达三十几个。

夷坚就是另一个洪迈,他只是闻而志之。

一 一念

宋徽宗政和年间,各地的学校都办得红红火火,学生云集官学,外出都穿戴得整整齐齐。家住余干的吴老头,以做帽子为业,他将家搬到了饶州,人们都称他为“吴纱帽”。

吴纱帽每天都要和官学的学生们打交道,看着这么多的学生,心生羡慕。他有个儿子叫吴任钧,非常聪明,吴纱帽就让儿子也进学校读书。儿子读书用功,学习大有所获。纱帽的邻居史老头,是个商人,他与纱帽关系很好,史虽经商,却十分崇尚儒学。他想将女儿嫁给纱帽的儿子,两家于是订了婚,随后,吴任钧被举荐到京城候考。

这一下,吴任钧就成了京城体面的读书人了。有一天,小吴上街,遇到一位道士,那道士头戴绿巾,身着宽大布袍,手中捏着一把大扇子,上面有精通看相之类的广告词。该道士一见小吴,就迎上前去说:秀才你很有福气啊,你马上就要做官了!小吴一听,高兴坏了,心想如果自己确实像道士预测的那样,那应该在京城官宦人家或者是地方富户中去选择好的配偶,为什么要听父母的话,娶一个普通人家的姑娘呢?但又想着,他的婚约是父亲做主订下的,悔婚担心受到道义的谴责,于是心里决断不下。

过了几天,小吴在街上又碰到了那道士。这次,道士见了他,却很困惑地挠挠头说:哎,您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了吗?我上次看的相,有变化了!小吴自然矢口否认,道士说:我并不能观察到人的内心秘密,只是一般看人的骨相气质,首先要看阴德纹,你的阴德纹已经消失,再也看不到了,前途怎么可能通达呢?

小吴回到旅社,自己知道是怎么回事,非常悔恨。夜幕降临,他悄悄在院中点起一炷香,向上天叩头祷告:我吴任钧前些时候产生了非常糊涂的想法,我理应受到惩罚。现在,我愿意痛改前非,如果有幸博得功名,我立即去史家迎亲,绝不违背原来的婚约!小吴郑重地行了九叩首谢罪,然后才回房睡觉。

十多天后,小吴又在人群中碰到了道士,道士高兴地对他说:您肯定要高中了,从前的阴德纹又回来了,可见您要功成名就了。小吴接着问他其它事,道士笑笑不答就离开了。这一年,小吴果然中了进士,后来官做到提举江西常平,史家姑娘与他结婚到白头。

吴任钧经常向人提起这件事,让大家知道,不能做亏心事,连做亏心事的念头都不能有。

一般的平民,通过自己的努力,真有希望改变自己的命运。

就如小吴,他原是小商人的孩子,因为父亲的教育理念而受益。要换现代,吴老头就是个工艺大师,他做的纱帽,名气极大,要不,怎么会有这么一个绰号呢?更要赞他的理念,如果他安于现状,安于命运,他就不会羡慕那些读书人,他甚至会让小吴来帮他做生意。学校边上的纱帽生意好呀,忙不过来,儿子做帮工,完全有可能。

史老头眼光也超前,他敬重读书人,女儿找个读书人,有出息,这也是几十年从商的经验,再有钱,也只是有钱,没有地位,而只有读书取仕,才有可能获得高人一等的政治地位。果然,他没有看错。

吴老头、史老头,他们的想法和做法,正是宋朝统治者们需要的,任何人都有上升的通道,前提就是好好遵守规则,努力读书。

阴德纹,自然是本则笔记的重点,我不知道它究竟是如何被道士看出来的,这无关紧要。我看出的,其实是一种告诫,教人向善向上,做好人好事就会得好报,而不要做坏事——别说做坏事,连做坏事的念头都不能有,有了念头,就会付诸实施。而那些坏事,正是来自于最初的一念。所谓一念成佛,一念成魔。

我们家走廊的右壁上,挂有两副弘一法师的联句,其中一副是“一念疏忽是错起头,一念决裂是错到底”。我抱着几个月大的瑞瑞,走来走去,经常指给她看,八个月后,她就点出两个“一”字和那个繁体的“头”字了。自然,她不会知道意思,她只是凭记忆。但那个“一念”,确实是从“头”字中产生的。

我看过一个国外的八卦数据,说是再恩爱的夫妻,一生中平均也会产生100次的离婚念头和50次掐死对方的冲动。我只是笑笑,我坦率承认,前面念头确实也有过,后面从来没有。

宋朝进士吴任钧现身说法,此“一念”就在彼“一念”中。

二 还钱和借钱

饶州(今江西鄱阳)街上住着一位叫何隆的老人,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他还在军队中服役。有一次,他到一个茶馆喝茶,临走时看到桌上有一叠钱,他不知道多少,旁边也没有人,他就将钱收好,拿回家后,将钱装入一个小木盒子里,等失主寻找,准备核实后还给人家。但从中午等到晚上,也没有人上门来。第二日,何隆上街,忘了交代女婿郑郎要保管好那笔钱。当他看到街上有人用纸钱换铜钱时,他就担心将自己捡的那些钱弄丢了,赶紧回家,一看木盒子里的钱好好的,才放下心来。这一夜,他没敢睡一会儿。

又一日,何隆在街上碰到了董三,董告诉他:妹夫在提点刑狱公事衙门中领了三百张官府发的会子,出门之后,不知道放在哪里了,现正急得要死。何隆知道,董三的妹夫叫包兴,他管着钱库。何隆一听,立即赶到包家,包兴夫妇面对面而坐,愁眉苦脸,何隆便问原因,他们的回答,和董三一样。

何隆还设置了一个防冒领环节,他先带了包兴到张山人店里去算卦,结果,卦象也指出,包兴的钱会被人还回来的。这时,何隆才告诉包:你不要着急了,那些钱被我捡到了。随后,他便带着包兴到自己家,打开小木盒,三百张会子,一张不少。包兴连忙向何隆下拜道谢,并愿意分一半钱给何隆,何隆拒绝。

后来,何隆患病,向包兴借三百钱,包兴不借。

整个鄱阳都在赞叹,何隆得了飞来横财,却不据为己有,可敬可畏;包兴忘恩负义,虽然已经遭受了刺字充军的处罚,但也难保以后终生平安。

何隆现在已经八十多岁了。

作为军人的何隆,道德素质极高,他还钱的一系列描写,都充分证明,别人的钱,虽和自己一分钱没有关系,但要保证准确无误地还到对方手中。

这一系列行为是:

当天从下午到晚上,他一直在坐等;

第二日看到别人交易时立即赶回家查验;

第三日得知消息,立即赶往包家核实,再一次通过算卦核实,如数不留分文还给包兴。其间包兴分钱的场景应该动人,但何隆推辞的态度绝对坚决。

包兴的为人,是通过何隆生病借钱体现的,这是一个鲜明的对比。何千方百计、百计千方地寻找包兴,而包兴连三百文钱也不肯借,世人都会唾弃包兴,或许包也有理由,我的钱凭什么要借你?你捡钱还钱,天经地义。

包兴的想法,虽然OwsMPgjlgUzBdRT8Lh6optLklIcETqS6IrNT+Si6ESM=不代表大部分人,但至少代表一小部分人,这样的人,一直活到了现代:你帮他,他坦然,突然有一天,你要他帮,对不起,早忘记了,或者,找出一万个不能帮的理由,潜意识里依然是:我凭什么要帮你呢!

还钱和借钱,都是检验道德高低之利器。

唯一的不足是,何隆捡钱的茶馆,难道没有店员?为什么不在店里等失主?

三 救命小金钗

张五郎住在乐平县(今江西乐平)东城,孝宗淳熙七年(1180),他有个亲戚请他做担保到典当行借钱,他用了一个金钗做抵押。规定的期限到了,亲戚没来还钱,张五郎只好自己拿钱去赎金钗。到了钱庄,一算账,利息钱没带够,五郎就回家让丫环雪香拿钱去补足,再取回金钗。

香雪拿钱取回金钗,半路上去了趟厕所。她怕金钗掉下去,就将金钗插在墙上。香雪上完厕所,却忘了墙上的金钗,走了百步后才想起,立即回头去找,金钗已经不见了。厕所外只有一个弓箭手,别无他人,雪香就向他索要,弓箭手一口回绝说没看见。雪香急得眼泪哗哗流下,边哭边对弓箭手说:我家夫人性子急,这次是为了抵押赔钱取回典当的东西,她心里已经很不高兴了。如果我再将金钗弄丢了,她肯定说我与人私通,把东西送人了,必定要痛打我。说不定我会被打死,与其被打死,还不如我自行了断!雪香说完,就往水边跑去。那弓箭手怕雪香寻死,赶快高喊:我还你!我还你!我本来以为得了金钗,发了笔横财,现在却要置你于死地,于心何忍呀,还给你吧!弓箭手便将金钗还给了雪香。雪香一时着急,也没问弓箭手的姓名,但大体模样脑子里却记得清楚。

雪香回家,将事情如此这般地和主人说了,张五郎听后,就对妻子说:雪香在我们家干了三十年,没有一点过错,如果这次因金钗自杀了,那太冤枉了,不如就此将她嫁了,也算我们做了件好事。张妻也认为这样做很好,就将雪香嫁给了十里地外结竹渡边的王二,那小金钗,也给她做了陪嫁。

四年后的一天,雪香去溪边打水,看到渡船上已经坐满了人,其中一个很像弓箭手,雪香走过去一问,果然就是。雪香就热情地邀请他到家坐坐。弓箭手推辞说自己身上带着公文,要在规定时间内送到,而错过这一班船,就慢了五里路,所以不能去。雪香再三请求,说要报他的恩。弓箭手只好跟着雪香到她家去,弓箭手一下船,那船就开走了。雪香到家,喊出王二,一家人都热情地接待弓箭手。正当他们坐在门口喝茶时,就听见渡口那边传来吵闹的人声,大家连忙跑出去看,原来,是船出事了。正是涨水季节,船到河心,不小心翻船,来不及抢救,结果淹死了三十六人。

这一碗茶的耽搁,全因为那一支小小的金钗。

这小金钗,确实是救人命的,它至少救了雪香和弓箭手两条命。

如果当时弓箭手没有归还雪香小金钗,那么雪香就会冤死,而按历代笔记的套路,弓箭手必定会得到恶报。弓箭手因为公务关系,常走这条线路,完全可以让他在渡河中翻船死去,这已经算最好的结局了,雪香的魂灵还可以幻化成各种各样的厉鬼来报复害她死的人。

从这个角度说,弓箭手是自己救了自己。当他面对雪香热情的邀请时,当他看到雪香双眼发出的是真诚而感恩的光芒时,他犹豫再三:公务送信,稍微耽搁一下,解释解释应该可以吧,上司也是通人情的,这么一想,他就下了船。

就灾难发生而言,谁也无法预料,谁也就无法避免,每当有空难发生,总会有这样的新闻:某某本来已经在前往该航班的路上了,不想因为什么而耽搁,于是幸免于难;某某本来不是该航班,却因为事情办得顺利而改签此班。看到这样的新闻,人们除了唏嘘和惋惜以外,想不出还有其他什么可以避免的办法。

当然,本案中,还得要感谢张五郎夫妇,如果他们不将雪香嫁了,弓箭手说不定还得要死。

四 恶毒燕

南安军(今江西大余)张子韶住所的堂屋东廊屋檐下,有两只燕子各筑了一个巢,我们权且称其为A巢和B巢。

A巢里的小燕子都长大飞走了,B巢中,几只小燕子正等着喂食,但一整天过去,那只母燕也没有回巢,而小燕子们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张子韶估计,母燕一定遭遇了不测,于是将那几只小燕从B巢移到A巢,他以为,A巢中的母燕,一定会将同类的小燕子当作自己的孩子喂养。不久,A巢中的母燕回来了,但在巢外转悠了半天,不愿意进巢,随后就快速飞走了。不一会儿,那母燕衔来一些东西,好像是来喂小燕的,小燕们都争着接食。张子韶看见了这样的场景,很高兴。

两天后,张又到东廊的屋檐下察看,A巢中静悄悄的,再看地上,那几只小燕子都张着嘴闭着眼睛,翅膀和腿都断了,一动不动。张连忙蹲下细看,小燕子的喉咙中,都有荆刺横梗着,张子韶叹息了好久。

张子韶叹息什么?不是亲娘的母燕,假装喂食,害死了小燕。

五代王仁裕的笔记《玉堂闲话》中,有一只害死小燕子的后妈。

汉朝的时候,曾经有一对燕子在范质家的屋檐下筑巢,养育了几只雏燕,小燕子已经进入喂食阶段。突然有一天,雌燕被猫捉住给吃掉,雄燕鸣叫了很久才飞走。过了不久,雄燕又和另一只雌燕配成一对回来了,还如从前一样哺育雏燕。但没过几天,所有的雏燕,都一只接一只掉到了地上,痛苦挣扎着死去。有小孩好奇,将雏燕的肚子剖开观察研究,发现有蒺藜子在雏燕的胃里。人们于是判断,这些雏燕都是被后来的雌燕给害死的。

张子韶家的小燕子被不是母亲的燕子害死,怪谁呢?只能怪他自己,他没有弄清楚燕子的习性,只是按人的常规行事,不料酿出了惨祸。而汉朝的那只后母燕,性质更恶劣,几乎和人类恶毒的后母相似。

“爱”字的本义中,有一种“吝惜”的意思,就是舍不得给人家。张子韶的母燕和汉朝那只后母燕,都是这一类。

不愿施以爱也就罢了,为什么还要去害死别人的燕呢?唉,和畜牲没有道理可讲的,极少数人也会这样。

五 九头鸟

九头鸟,人们叫它鬼车,但大多都只听到过它的叫声而很少见过它的模样,《夷坚戊志》里写过,九头鸟在明州(今浙江宁波)的海面上出现过,它的形状有大芦席子那么大。

孝宗淳熙初年,李寿翁做长沙太守,九头鸟晚上经常来叫,他深恶痛绝,于是贴出告示:谁捕杀一只九头鸟,赏钱一万。飞虎营的士兵用箭射中了一只,九头鸟肚子受伤,就掉了下来。士兵将鸟拿来献给太守,只见它圆圆的像簸箕一样,周围有十个颈脖子,上面长着九个头,一个脖子上是空的,鲜血正是从这个脖子上流出来的,就如人们传说的那样。此鸟极为神奇,每个头颈下面都长着两只翅膀,它飞行时,九对翅膀都在动,有时各个头要飞往不同的方向,便会相互较劲,翅膀就会受伤。

洪迈的侄媳妇是李寿翁的外孙女,她小时候也见过这九头鸟。

唐代陆长源的笔记《辩疑志》里面,也记载了九头鸟的一些情况:

应州(山西应县)和洛阳之间的地方,每年二三月,寒食节前后,天气阴暗,晚上下着小雨,这时就会听到九头鸟在喳喳乱叫。在家里的厅堂上,听着屋顶的鸟飞过,恐怖之极,人们说是九头鸟驮着鬼经过。因为它被夹断了一个头,那个伤口处始终在流血,如果它落到人家里,就会带来灾祸。所以,人们都关紧门窗,在屋里学着狗叫来吓它,让它们赶快飞过去。黄河北面,有个叫张岸的人,以狩猎为生,有一次听到九头鸟快要经过他家的屋顶时,就用竹篙在屋上撑起一张网,结果捕捉到了一只,放到灯下一看,像是野狐狸,但黑一些,嘴很长。洛阳一带,将这种鸟叫做渠逸鸟。

中国历代神话,都有九头鸟,就如洪迈说的,许多人都听说过,但几乎没有人见过。洪迈在此写的九头鸟,也只是道听途说而已,是一种想象下的添油加醋。

九头鸟是一种想象,也是一种文化的化身。其实传说中,先前的九头鸟,是一种凤,吉祥鸟。《山海经》应该是最早记载这种鸟的: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北极天柜,海水北注焉。有神,九首、人面、鸟身,名曰九凤。

宋代的《太平御览》载:齐后园有九头鸟见,色赤,似鸭,而九头皆鸣。明代的《正字通》则说九头鸟“状如鸺留鸟,大者广翼丈许”。显然,这都是想象。

《山海经》中的九头“凤”变成了人见人怕的九头鸟,应该源于周公。

一只鸟,十个头,周公非常厌恶,他晚上听到此鸟叫,便让人驱赶,赶不走,就射,连射三箭都不能中,只好派天狗去咬,咬掉一个头,剩下九个头。

段成式的《酉阳杂俎》、周密的《齐东野语》,都有关于“鬼车”的记载,但没有更多有效的信息,比如周密这样写:鬼车,俗称九头鸟。世传此鸟昔有十首,为犬噬其一,至今血滴人家为灾咎。身圆如箕,十脰环簇,其九有头,其一独无而鲜血点滴,如世所传。

许多文人都写到九头鸟,并引申出各种自我理解的含义,看刘基《郁离子》中的《九头鸟》,十分简洁:

孽摇山(神话传说中的山)上有一种鸟,一个身子上长着九个头,其中任何一个头得到食物,其余八个头都来争食。每个头都张着嘴,相互撕咬,弄得鲜血淋淋,羽毛乱飞,食物也不能吞下去,结果是九个头都受了伤。有一只海鸭看见了,它笑着对九头鸟说:你们为什么不想一想,九张嘴,无论哪一张嘴吃了食物,最后不都要流进同一个肚子里去吗?干吗要这样争呢?

刘基写《郁离子》,是在元朝的官场上不得志,在家乡隐居而写的。这就是一部长长的讽谏对策,他要告诉元朝统治者,如何做才是聪明的,可惜的是,元朝气数已尽,他这部书,倒成了朱元璋的鉴诫。

武汉有九头鸟雕塑,凤凰形状,相亲相和,看着就让人觉得湖北人的机智和聪明。九头鸟,既然有九个头,那就表明身体的强大和坚韧,并且,九个头的思维,一个头能比吗?

九头鸟在中国各地都有传说,以前的浙江舟山一带,说是听到九头鸟叫时,附近就有野鬼游魂出现,其实,那是一种名叫勾蟹的海鸟的叫声。

不过,神话传说,有许多被证明是有现实依据的,说不定哪一天,在中国广袤的大地上,真发现了有九个头的鸟。

未知的世界太神秘了。

六 卖生姜的小商贩

湖州有个小商人,到永嘉去卖生姜。正好走到王家大户门前,王某要买,两人还没有谈好价钱,王某就强行称姜。小商贩随口责备了几句,王大怒,猛击小商贩的背部,小商贩就倒在门槛上昏死过去了。这下王某慌了手脚,赶紧抢救,又向神祈祷。过了好长时间,小商贩醒了过来,王某知错,就办了酒席招待小商贩,向他赔礼道歉,并送了他一匹绢。

小商贩回程,经过一个渡口,船夫问他从哪儿得到这匹绢的,小商贩就将事情的前后经过说了一遍,并发了感慨:如果我当时倒下去起不来,那我现在就变成异乡的怨鬼了。船没行几里,碰上了一具无主的浮尸,船夫随即就冒出了一个邪念,他用高价向小商贩买下了那匹绢,并要了他的竹篮子。

小商贩离开后,船夫就将浮尸捞上岸,运到王家门口,脱下衣裤给尸体套上,再去敲王家的门。王某打开门,船夫就惊慌失措地对他说:今天正午后,有个湖州客商坐船时,说是被你家殴打得生命垂危,又说家里有父母妻儿,求我为他上告官府,通知他的亲人替他伸冤,他还留下了绢和篮子为证,没多久他就气绝身亡了。喏,这就是那绢,我特地赶来告诉你。王某吓得一身汗出,全家都哭成了一团,和船夫千说万说,给了船夫二十万钱,船夫装出不得已接受的样子,他们一起将尸体埋到深山中。第二天,王某就将家迁走了,没人知道搬到哪儿了。

王家有个仆人,对此事的前后知道得非常详细,他也数次借此威胁主人,敲诈了不少钱。后来,王某就不给他钱,仆人竟然去县衙告了王某。这一下,王某因不明不白杀人而进了监狱,他受不了折磨,不久就病死在牢中。

第二年,那个卖姜的小商贩又来永嘉做生意,他辗转多方,终于打听到了王家,就去王家拜访。王家人一见他,以为他是鬼,就骂道:去年你偶然昏倒在我家门口,其实没事了,却使得我家主人惨遭横死,现在你还要来作怪吗?小商贩很吃惊地连连否认,抖起袖子,深深作揖道:去年我真的差点死了,承蒙您家救了我,又送我绢,我将它卖给船夫后就回家了。这次我带了点特产,来向您家道谢,怎么说我是鬼呢?王某的儿子听说后,立即留下小商贩,详细了解情况,并将仆人抓起来,送往衙门处理。衙门也立即派人去捉拿船夫,最后在天台县深山里将船夫抓获。

船夫和王家仆人,后来都死在了牢中。

这件事,是吴子南告诉洪迈的。

又是船夫,恶船夫。

船夫起意于无意间的巧合。他应该知道王家的富有和本分,如果王是奸刁之人,便没有了敲诈成功的可能。而刚听到的情节,和眼前的这具浮尸vBmriSxxIUrf1cNxspON2A==,具有高度的某种关联,在他眼里,生财之道来了,而且不露痕迹。

果然,王某一听,或者一见那浮尸,就吓得六神无主,如果他仔细去辨别一下,或许船夫就露了马脚。但眼前的绢和那卖姜的篮子,他都认得,赶紧拿钱塞住人家的嘴巴吧,免得吵吵闹大了,惊动了官府。

rU1pNXxpk7W/g7JxIz03Cg== 人的贪欲,如果不加控制,就会迅速萌生。王家仆人,一定参与了事件的整个过程,小商贩昏死又醒来,主人请商人吃赔礼酒,将浮尸弄到深山里,他还是主力。或许,他急于想弄到一笔钱,家里有急用,造屋,娶媳妇,赡养老人,都需要钱,而那点工钱,显然杯水车薪,于是恶念胆边生。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不满足他,那就告发,他捏准主人怕事的心理。

如果姜贩不再来寻找王某,这就成了无头案,船夫带着那二十万钱,逍遥在天台山中,王家仆人也不会受到处罚。

心平气和,规矩做人做事,明天的阳光依旧会灿烂耀眼。

七 乡官之死

张允蹈做信州永丰县(今江西上饶辖区)知县,有一次让主管官员,找了二十个乡官到县衙来,准备整理夏季赋税的簿册。主管官员督察严厉,从早到晚,也不让人休息一下。

有个乡官夜间去上厕所,县衙中的小吏就提着灯笼跟着。乡官对他说:我马上就回来的,你不用等着。但过了很久,那乡官也没回来,主管就认为他逃跑了。第二天上午,主管向张知县报告,有乡官擅自跑了。张彼时正在审一个案子。一白衣女子,拿着一张白纸在哭诉:我丈夫是个乡官,有几天没回家了,今天早晨,有人来告诉我,河上浮桥的柱子上,挂着他的鞋袜和头巾,还有一张纸,纸上写着说,他被押录苛酷地督促干活,连轴转,生不如死,已经投江自杀。我赶紧跑去看,发现那些东西真的是我丈夫留下的。张知县转头就问主管怎么回事,主管从衣袖里拿出刚刚送到的情况报告,张知县立即召集巡河士兵和百姓,沿河寻找打捞尸体,但都没有找到。张知县觉得可疑,那大个活人呢,死不见尸,但他没有作出决断,让事情先耽搁起来。

三个月后,有人从长沙来,说是看见那乡官在街上摆摊,替人抄写文件和书信。主管听说后,自己出钱,雇了强壮的人马,将那乡官抓了回来。那乡官自然因为逃跑罪而被杖责。

张允蹈后来调到另一个地方去做知县,也有一个乡官忍受不了这样的工作逃跑。他翻墙跑出去后,将衣服挂在桥上,径自投水。乡官的妻子来县衙申诉,张知县听后很生气:狡猾的乡官耍弄人,到处都一样的,我清楚得很!他还立即让人将那乡官的妻子打了顿板子。不料,次日,距城三十里地的乡官报告说,在河滩上发现了一具尸体,张大吃一惊,赶快派人去查验,发现那乡官果然死了。

张允蹈后来被调任武陵(今湖南常德)太守,但他辞职而未去上任。此后,他寄居在吉州(今江西吉安),常常感慨地对朋友说起这两件事,他说,断狱审案,绝不能只考虑一个方面。

前一个假死,造成了后一个真死的误判,这是典型的经验推理。司法实践上,判例法可用,但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在宋朝的政府制度设置中,乡官这一层级,不属于朝廷任命,但他们是县级政府和乡民百姓之间的重要媒介,他们起着十分重要的中枢神经末梢作用,是桥梁,无论徭役还是税赋,都需要乡官去执行。

从上面笔记可以读出一些另外的信息,就是宋代乡官的日子并不好过。不说他们怎么去直接面对老百姓,只说他们被县官抓差,如此苦不堪言,以至于不如死掉算了。这是何等的绝望?细细分析,白白干活,没有工资,人也得不到休息,还要受到苛责,凭什么要他们自觉树立起这么高的觉悟呢?逃跑才是正常。而县衙直接管理乡官,这就造成了一些素质不太好的县吏,像使唤牛马一样使唤乡官,将他们当贼防,最后出了人命。

张允蹈是从断案角度来认识乡官之死的,此一时彼一时,确实不能凭经验。即便两个案子表面完全相同,也不能被表面所迷惑。

八 舔铁锹口

胡乞买做北寿州下蔡县(今安徽凤台县)知县,善于处理政务。有一次,某百姓来报案说,他家有五亩瓜地,眼看瓜就要成熟,昨夜却被人挖了根和藤,现在,断根断藤的瓜都要死了。胡知县问他家离县城多远,瓜农答二十里,胡知县随即带了相关人员,骑马赶往现场。

胡知县到现场观察一番,随后让人找来瓜地附近的七八户人家,这些人都是瓜农,他们都按知县的要求,带着自家种瓜的铁锹,到了报案人的瓜田边。胡知县什么话也不说,拿过一把铁锹,就舔起铁锹口来,舔了一把又一把,舔完这些铁锹,他拿起其中的一把让随从再舔,什么味道?胡知县问。苦的。胡知县笑了:嗯。随后,胡知县喊那把苦铁锹的人过来:瓜是你毁掉的,你怎么这么坏呢?!那人一听,就跪下低头认罪:我与他家都种瓜,但他家的瓜早我五天成熟,到市场上卖鲜货,必定可以卖好价钱,我妒忌,所以做出这样的事来!

众人见此,纷纷交头接耳。胡知县随即判决:你们两家对调瓜地,但你家的瓜地只有三亩,所以,对调时间限定为一年。卖瓜季节过去,仍旧各归各。

还没完呢,胡知县又下令将破坏者痛打一百鞭,当场打,但没有留下记录,也没有判决书。

案子处理完毕,胡知县挥挥手,返身回县城去了。

铁锹苦的,应该是铁锹的本味,那瓜农干了坏事后,担心被发现,于是将铁锹洗了又洗,而别的瓜农家的铁锹,天天在瓜地用,有甜味。

当然,这只是胡知县的常识判断,后面还要根据事实来佐证。

这个判决也挺智慧,对调瓜地,自己酿的苦酒自己喝,但还是少不了惩罚。

类似的小智慧判决,古代笔记中比比皆是,那些传奇人物,比如狄人杰、包拯、寇准、刘伯温、刘罗锅等等,在他们的家乡,都有不少传奇破案例子让人开怀大笑,这也是给当地留下的宝贵文化财富。方法常常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一下子让案情大白于天下,即便犯事者,也口服心服。

比如寇准的一则断钱案,简单明了,让原告口服心服。原告砍柴,被告卖肉,原告说两千钱是自己辛苦砍柴挣得的,现在被卖肉的占有,不甘心。自然,被告极力否认,说钱是自己卖肉辛苦攒的。寇准一听,计上心来,他让人搬来一只铁锅,再弄来一堆柴禾,将火升起来,铁锅架上去,两千钱哗啦啦都倒进铁锅,一会儿工夫,铁锅的水沸腾,冒出了一层油花,寇准将原告叫到铁锅前,大声责问:请看仔细了,这钱是你砍柴人的吗?!

一阵哈哈大笑中,轻巧解决了纷争。

当然,那砍柴人,少不了要受些皮肉之苦了。

九 古墓只是土堆

衢州州衙的厅堂外面,有块地从地面上隆起,上面有许多竹木,相传是一座古墓。墓前原来有块碑,碑上刻着字:“五百年,刺史为吾守墓,前后相承,莫敢慢视。”绍圣元年,齐安人孙贲来此做太守,便向衙门里的人询问土堆的事,他们就将古墓的事情说了,孙太守听后,决定平毁古墓。

平古墓的消息传出后,整个州衙的官吏们都惊恐万分,纷纷向太守提意见别这么做。但孙太守主意已定,坚决要平:即使里面埋的是先贤的骨骸,也要按礼制迁走。于是,孙太守亲自写了祭文祭奠,并让士兵们开始挖土堆。挖了一丈多深后,只发现了两块石头,五六尺长,坚硬而狭长,石板上有光泽,大树的根在石板上下缠绕着。孙太守起初还有点担心,见此情景,他放下心来,细读石上文字:“乾符五年五月安于此,押衙徐讽龙山起砦处得二石。刺史李其题”。另外,还有一些字这样刻着:“开宝七年十月二日,重叠峨眉山于厅事前郡斋文会阁,移李公之石安置于此。刺史慎知礼题”。孙太守让人将两块石头移到州衙南院的冷堂边。

算起来,从李太守得到这两块石头,到慎太守移动它们,其间有九十七年时间;从慎太守移动石头,到孙太守将石头从土里挖出来,又有一百二十一年时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土堆就假冒为古墓了。孙太守干净利落地挖掉了土堆,破除了可能会永远蒙蔽人的神话。

张芸叟听到这件事后,很有感慨,他写了一首诗这样表达心情:芝兰虽好忌当门,何况庭前恶土墩。畚锸才兴双剑出,狐狸尽去老松蹲。百年守冢真堪笑,一日开轩亦可尊。安得掷从天外去,城都石笋至今存。

孙太守是有眼光的,他这么做的原因,显然是有碍观瞻。堂堂州衙外,有个古墓,他认为,行过必要的礼节后,古人是不会怪他的,皇家官员,行得正,为公事,不怕什么鬼神。

如果没有孙太守的决定,人们也许永远都不知道那古墓里面有什么。禁忌挡住了大家的眼,一般人的思维是,最好的办法,就是别动它。

押衙徐讽,在龙山的寨基上发现那两块石头,就是别致罢了,弄回到州衙门前,将其当作景观,并没有什么含义。关键是刺史李其,兴许闲着也是闲着,还亲自题词并安放石头,这就变成了一种官方行为。至于后来的慎太守,他们也许想美化一下庭院,在衙门前的文会阁边弄了个假山,还像模像样,有点峨眉山的样子,假山堆好了,那就将那两块石头搬来吧,一起放到这儿!

至于那块外人能看到的旧碑,就是好事者用来吓人的,如果立碑者清楚知道怎么一回事,那他就是故意恶搞,我猜极有可能他也是道听途说。既然是古墓,那每年都会有人来添土祭扫,土越添越多,以至于竹木茂盛。

许多真相揭开后,人们除了照例唏嘘感慨之外,并不会接受多少教训,没过多久,立刻就忘了。随大流从众,是一种最好的生活方式。

由这个石头讹为古墓事件,我还想到了那些有趣的考证。这里面学问太大,无论古今,都有不少人喜欢,考证就是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过经常有笑话。刘基《郁离子》中的《工之侨》,好琴没有人欣赏,特意埋到土里去一年,有意做旧,那就成了古董。

《金石书画家笑史》上有不少笑话,曾经做浙江巡抚的阮元,就闹过一回:

阮元有门生去京城考试,门生经过通州时,路上买了一只烧饼充饥,见饼的背面斑驳成文。他知道阮老师喜欢考证,就用纸将烧饼背上的图形拓下来,寄给阮老师,说是在某一古董店中见到这一古鼎,可惜没钱买,不知道是什么朝代的东西,特地将铭文拓出,请阮老师及各位专家考证一下,看是不是真的。阮老师收到信后,极其认真,当即组织专家力量协商考证,但各位专家的意见都不一样,最后还是阮老师一锤定音:这东西是北宋徽宗宣和年间某鼎的铭文。阮老师如此具体解释:你拓片中的某字,和宣和图谱中的某字相合,某字因年代久远而剥落了,某字因拓工手艺不精有点模糊,但从整体上看,你所看到的这个古鼎,应该是真的。

阮老师的那个学生收到信后,对自己这个恶作剧颇为得意,每次和朋友说起这件事,大家都笑得抚掌喷饭。

我忽然又想起某些号称“新潮”的书画家,拿起扫帚一样的笔,蘸上墨,运上气,闭着眼,嗨嗨大叫三声,用力往大张宣纸上扫去,众人还不断起哄叫好。

唉,真是糟蹋了那些上好的纸!

(注:本文参考《夷坚志补》卷二《吴任钧》《何隆拾券》、卷三《雪香失钗》、卷四《张氏燕》《九头鸟》、卷五《湖州姜客》《张允蹈二狱》、卷九《胡乞买》《衢州郡厅疑冢》。)

责任编辑 徐远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