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丢失成了“黑户”?检察官化解难题

2024-09-22 00:00刘亚章洁周伟辉孙丽纳
方圆 2024年16期

从1996年到2023年的28年间,沿海某地居民吴文涛多次非法出入境。由于没有自己的身份证件,吴文涛每次回国都只能紧握骗领的护照,生活于惴惴不安中……

2024年3月14日,吴文涛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一案移送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在检察官联席会议上,检察官却建议不起诉,究竟是何缘由?

跨国务工,身份意外成假

1996年,吴文涛从国内出发到德国务工。刚到慕尼黑没多久,他的护照就丢了。人生地不熟的他只好托人帮忙代办新的中国护照,可到头来却发现护照上的名字、生日都不是自己的。原来,受托人因材料不全,便伪造虚假身份信息向当地大使馆骗领了与吴文涛本人真实身份不符的护照。

“如果没有护照,我在德国就不能正常生活,所以只好继续使用那本护照,没想到贪图一时方便却造成大麻烦。”吴文涛坦言。

2004年3月,吴文涛用骗领的护照非法入境回国。他发现自己属于出国、出境一年以上的人员,根据当时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的相关规定,已被强制注销原户籍。

“那时候因为户籍被注销,我也没法用自己的真实身份重新办理护照,就选择了继续隐瞒,使用骗领的护照多次往返于中德两国。”后来,吴文涛用虚假身份在德国长期务工,并与同样客居国外的妻子相识结婚。28年间,吴文涛使用骗领的护照多次非法出入境。

21岁远离故土,此后每一次回国,归乡的心思就越重一分。“我在国内是‘黑户’,很怕自己有一天回不了家。”吴文涛边说边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在吴文涛的原户籍地,这种情况并非个例。作为重点侨乡,该地有近17万华侨华人旅居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归侨侨眷7.3万人,涉侨人数占全县总人口60%,侨务资源位居全市第一,全省第二。

2023年,浙江省某县检察院在走访人大代表时获悉,涉侨人员虚假身份处理存在不少困难。比如有部分当事人出国后即注销国内户籍,也有部分当事人以旅游、探亲、务工等为由,在国外滞留时间过长也被注销户口,因护照、定居过期等各类问题,这些华侨回国就成为无户口的“黑户”,严重影响工作、生活;一部分华侨早年偷越国(边)境出国,在外冒用他人身份生育,导致子女无法在国内落户及就学。

对案件准确定性,保护华侨利益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当地检察院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开展“检察联侨护侨”系列活动及司法实务沙龙,在联合当地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当地公安局等单位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华侨回国落户政策改革(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

当亲友告诉吴文涛现在有新规定可以解决护照和原户口登记身份不一致问题的时候,吴文涛很是激动,并于2024年3月主动回国投案自首。

作为《通知》试行后第一位回国投案的侨胞,当地检察院秉持审慎原则,一方面积极开展案外核实,向吴文涛的亲友核实其身份真实性,并多方了解他在海外的工作、生活情况等;另一方面,主动对接县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了解华侨落户和办理新护照的相关程序,为吴文涛申请落户提供了有效指引。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规定,犯罪嫌疑人吴文涛于2004年3月至2023年3月,通过冒用他人身份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42次,其行为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涉嫌偷越国(边)境罪。

经过细致的审查后,办案检察官在检察官联席会议上提出了自己的办理建议:“吴文涛出国目的正当,未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虽是骗领护照,但确系通过官方途径取得,原国内户籍身份亦无违法犯罪记录,根据《通知》的相关规定,可视为情节轻微,同时吴文涛还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建议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该建议获得了与会检察官的一致赞同。

2024年3月19日,当地检察院依法对吴文涛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为保障吴文涛在境外的人身财产权益,该院涉侨检察官办公室积极对接县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在不违反公序良俗、不侵害他人身份权益、符合省市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吴文涛最终顺利以现持护照信息办理了落户,异国游子的回乡故事也画上了圆满句号。

化解华侨归国“身份障碍”难题

2024年4月初,年近50岁的吴文涛来到浙江省某县检察院,攥着新户口本,面对检察官喜极而泣……

华侨的心上事,也是检察官的上心事。自被确立为“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工作示范点”以来,该县检察院重点围绕侨胞、侨眷、侨企合法权益积极履职,涉侨检察官办公室开展多项涉侨专项监督行动获华侨点赞,“检侨+”检察文化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建设优秀成果。

据介绍,该县检察院以《涉侨检察工作方案》为基础,出台一揽子涉侨合法权益保护制度,细化涉侨刑事案件办理、涉侨行政纠纷化解、涉侨矛盾纠纷化解等16项工作要求,开展涉侨刑事挂案专项监督、涉侨民行申诉专项监督、涉侨执行事项专项监督、涉侨“一老一少”检察保护、涉侨常见问题普法等五大专项监督行动,跨界成立涉侨普法队伍,持续推动涉侨司法保护、政府保护和社会保护的高效衔接,推进当地“联侨护侨”工作提质增效。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李安锐向《方圆》记者表示,检察机关对涉侨案件办理模式及相关工作机制进行探索,制定出台了《涉侨检察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涉侨刑事案件办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开展了涉侨专项工作、打造涉侨特色品牌、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开展侨益保护研究等工作,对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意义重大、深远,值得肯定。希望检察机关继续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凝聚涉侨工作推进合力,加强对户籍迁入等疑难侨益法律问题研究,共同抓好预防涉侨犯罪社会治理,为侨胞提供更好的社会关护和司法保障。(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