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字救人

2024-09-20 00:00:00沈淦
保健与生活 2024年18期

旧时衙门里的案牍,常常有改易一字而使案情轻重悬殊的。因此从州县长官到师爷吏员等,往往有人乘机索贿赂、陷良善,为害一方。清朝乾隆年间,顺天府属下的北通州有一个名叫胡景运的小吏,却因改字救人而受到人们的赞颂。

却说这一天,北通州抓获了一个盗劫团伙,首犯陈某供称:他纠集了十来个同伙,“从大门而入”,至某富户家作案。他的伙伴们也都供认不讳。案子很快定了下来,就在知州准备结案向上呈报之时,胡景运忽然对他说:“大人且慢,卑职经过查访,知道这些人都是贫苦百姓,因迫于饥寒,不得已而偶然干了些偷鸡摸狗的勾当。看他们在公堂上直言招供,毫不隐讳,亦可知他们并非那些杀人越货、无恶不作的惯盗、巨盗。若按照他们现在的供状报上去,则无论首犯从犯都会被处斩,不是太过分了吗?”知州不以为然地说:“我只是如实录供上报,并无冤陷之情,何况上司催迫甚急,岂能再慢慢地改供词、做文章呢?”胡景运道:“大人不必重做文章,只需在‘大’字上加一点,使供词变成‘从犬门而入’就行了。卑职与案犯素不相识,更无丝毫舞弊之情,只是想借此体现上天的好生之德与大人的仁恕之心啊。”知州恍然大悟,便依言而改。

案子报到顺天府,府中大员仔细一阅,“从犬门而入”就是钻狗洞、小偷小摸,算不得大案,于是首犯陈某被判徒刑,其余从犯则稍作惩罚以示儆戒后,都释放了。只有北通州知州与胡景运心中有数:如果是“从大门而入”,就是明火执仗、公然入室抢劫了,毫无疑问,这伙人都会被斩首示众的。胡景运这一字之改,救下了十来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