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做理货员的工作收入虽然不算很高,但和父母、孩子一家人在一起,生活也算安稳平静。只是每当李云梨想起自己那个未曾出生的孩子,难免有一些伤感,更多的则是后悔。
李云梨1996年出生于山东省临沭县某村,仅有初中学历的她,却并不满足于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怀揣着一夜暴富的梦想,渴望挣“快钱”。
2015年9月到2015年12月,19岁的李云梨与李宇、王发等人合伙做起了“伪基站”设备的生意。所谓的“伪基站”,就是短信群发器,又被称为“假基站”,是指未取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非法无线电通信设备,能够搜集获取公众移动通信网络覆盖范围内手机用户的手机号码,强行向不特定用户发送垃圾或诈骗信息。这种“伪基站”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
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李云梨三人私自成立销售团队,分工合作,从外地非法购进“伪基站”,后来王发自己也生产一部分“伪基站”。他们在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某社区租了一处房子作为办公地点,通过网络推广等方式将这些“伪基站”销往各地。
2016年1月,临沭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梳理另一起案件线索中发现这三个人非法销售“伪基站”行为。公安机关立刻采取行动,于2016年1月19日立案侦查, 并于同日将三人被获归案,随后,三人被取保候审。
经审查,李云梨三人共计卖出“伪基站”设备53套,销售额共计人民币46.4万多元。在销售团队中,李云梨主要从事客服销售工作,负责接听咨询电话,介绍推销“伪基站”设备,除每月2400元固定工资外,推销成功一台“伪基站”设备,还有300元至500元不等的提成。李云梨参与销售“伪基站”49台,销售额近43万元,共拿到2万余元提成。
李云梨于2017年3月因非法经营被临沭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法院对其他被告人也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因李云梨怀孕,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65条关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临沭县法院判处李云梨暂予监外执行,在临沭县某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李云梨于2017年10月20日在临沭县人民医院生下一名男婴。2018年10月19日,在李云梨哺乳期届满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其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应予收监执行。但由于该司法所怠于履职,直至2019年2月18日才向临沭县法院提交了收监执行建议书。
怀孕可以申请监外执行让李云梨尝到了甜头,也让她以为找到了逃避刑罚的“锦囊”。在得知将被收监执行后,为了再次争取到监外执行,未婚的李云梨再次怀孕,并向临沭县法院提交了医院开具的彩超检验报告单,诊断意见是“活胎,早孕”,怀孕开始时间是2019年3月。临沭县法院只能于2019年4月30日决定继续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2020年6月,临沭县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日常检察工作中发现了李云梨一张非常“特殊”的诊断证明——临沭县人民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中,李云梨于2020年12月分娩。
2019年3月怀孕,2020年12月分娩,怀孕时长达到20个月?此时是2020年6月,2020年12月的诊断证明都已经开出来了?这张诊断证明让检察人员顿觉事情并不简单。这是医院失误还是人为造假?检察人员迅速将这一情况告知社区矫正机构。
社区矫正机构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第一时间联系到李云梨,询问她的第二个孩子在医院具体的分娩情况。李云梨对第二个孩子的情况言语含糊,并坚称自己对诊断书的内容并不知情,从医院拿出来后没有仔细核对,直接送到了司法所,当时司法所核对了一遍就收下了,并没有说诊断书有问题,所以自己并不知道其中的问题。李云梨紧接着又提供了一张临沭县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这张证明上的分娩时间是2019年12月。她解释道,是医院把分娩时间给弄错了。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检察人员向李云梨提出,想去看望一下2019年12月出生的孩子,但多次被李云梨以各种理由拒绝。当办案人员向李云梨的村邻打听两个孩子的情况时,她家邻居疑惑地问道:“她家有两个孩子吗?每天出出进进的就只有一个3岁左右的孩子呀。”其他村邻也均说并没有见过第二个孩子,他们一直以为李云梨只有一个孩子。检察人员因此怀疑李云梨利用怀孕逃避监内服刑,“2019年12月分娩孩子”,根本就是个幌子。
检察人员立即到临沭县人民医院调取李云梨的就诊记录,记录显示,李云梨于2017年10月20日产下一子后,在该医院再无就诊记录。
她在2019年3月怀的孩子去了哪里?医院没有就诊记录,李云梨先后两次拿出的诊断证明又是从哪里来?
在检察人员调查核实过程中,李云梨却已经脱离了监管,不知所终。
李云梨的失踪加重了检察人员的怀疑。2020年6月9日,临沭县检察院书面督促临沭县司法局启动收监执行程序,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加大对李云梨的追捕力度。2020年6月10日,司法局向法院提请对李云梨收监执行。同日,李云梨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李云梨收监后,如实供述了事情经过。2019年4月30日,法院决定监外执行后,李云梨认为自己计谋得逞,便决定把孩子流掉。未婚先孕的事情在农村会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不想一直被村里人指指点点,并且生育一胎后,李云梨一直没有工作,无经济来源,无法负担两个孩子的日常开销。于是,在2019年5月8日,李云梨经熟人介绍,跑到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某私立医院以杨爱雨的名字做了人工流产。为了避免司法所发现她怀孕已经终止的事情,李云梨先后共花了5000元在网上开出了两张虚假的生产证明,企图蒙混过关,逃避收监。李云梨没想到,正是这两张诊断书“出卖”了她。
2020年6月29日,临沭县法院作出对李云梨收监执行决定,为充分彰显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李云梨利用虚假诊断证明骗取暂予监外执行期限不计入刑期,其刑期自2020年6月29日起至2023年10月9日止。李云梨对法院作出的收监执行决定没有异议。
2023年10月9日,李云梨刑满释放。回家后,她找到一份在超市里做理货员的工作,带着孩子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已经回归了正常生活。
检察官介绍,对于怀孕、哺乳期的女性暂缓收监,监外执行,是法律对于妇女及婴儿的保护,释放出了法律的温度和柔情。法律是有温度的,但法律更是严肃的,怀孕和哺乳期并不能作为逃避刑罚的挡箭牌,法律的善意不是逃避处罚的漏洞,以怀孕逃避坐牢反映的是一种钻法律空子的投机心态,严重背离了法律善意的初衷。
所有服刑人员切勿自作聪明,在法律面前作出正确的选择,不要妄想挑战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一个对自己、对孩子、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人。(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