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赚不赔”背后的陷阱

2024-09-18 00:00陈星岚张慧
方圆 2024年14期

“我在网络平台做外汇投资,现在平台关了,亏了不少钱!”在湖南省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赫山派出所内,时年58岁的投资者周梅向民警报案,还提到了一个叫刘清涟的代理人。

闺蜜帮她充值了60万元

报案人周梅与刘清涟是多年的好友。周梅知道,刘清涟常年在湖南当地做投资,据说赚了不少钱。

2021年10月的一天,周梅接到了刘清涟打来的电话,刘清涟称自己担任了一家网络外汇交易平台在湖南益阳当地的代理人,邀请周梅去喝茶叙叙旧。

周梅前去赴约后发现,一起前来的还有刘清涟的其他3个朋友。刘清涟介绍称,自己准备成立一家分公司,这3人都是她的投资圈好友。

刘清涟的新公司地处某商务社区内。一进门,一张崭新的营业执照映入眼帘,上面清晰地标注着“信息咨询公司”的字样,旁边整齐地摆放着公司的资质材料和宣传资料。

刘清涟向周梅等人介绍,“优购”平台专注于网络外汇平台虚拟货币交易,其总部设立在国外,是一家正规合法公司。这种投资方式以其独特的模式吸引了众多投资者,借助了世界最先进的机器人技术代为操作,投资者只需要投入资金,便可坐享收益。对于高级别会员而言,保守估计每月收入可达10万元左右。

一开始,周梅也心有疑虑,刘清涟向她担保“绝对不会亏钱”,3个月后本金就可以收回来。如果投入的资金在3个月内受损,责任将由她承担。考虑到周梅可能对操作过程不太熟悉,刘清涟进一步表示,投入平台的资金将由她先行垫付,后续的一系列操作由她替周梅完成,以确保周梅的投资安全。

听到“稳赚不赔”,周梅决定尝试一下。她登录“优购”平台后输入了自己的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将自己的账号绑定在了刘清涟的名下。

刘清涟在周梅的账户里充值了60多万元。周梅登录界面后,发现刘清涟为她充值的钱被转化为了虚拟币放在自己的账户里。该平台一共有6个等级,充值的金额越多,等级越高,收益也越多 。

从那以后,周梅每天都登录平台看自己名下账户金额的增长情况。看着系统内的金额一点点上升,周梅感到十分开心。

这时,刘清涟告诉周梅相比充值自然获得收益,发展下线才是获取收益更快的方式。如果发展一个下线,且该下线达成交易,公司会将新人收益的3%作为佣金,累加计算在她所在平台的账户中。

为了发展更多的下线,刘清涟租了一家酒店大厅作为活动场地,宣称包吃包住,还从总公司找来讲师授课。只要有新加入的会员,刘清涟都会让他们到这家酒店听讲师介绍平台的操作方法和分成规则。一些新会员不懂如何操作,刘清涟还会帮助他们注册账号,当起了平台中介。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刘清涟通过平台发展下线1462人,下线账号共4533 个,其中活跃账号3375个。后来,刘清涟把自己的微信名字改成了益阳地区形象代言人小美,把头像换成了自己的形象照,还称自己是益阳地区做该交易的“第一人”。

参加多次宣讲后,周梅渐渐对平台越来越信任。2022年3月3日,见到投资有收益的周梅决定也在里面投资一些钱。她向刘清涟转账7000多元让她帮忙操作,后来自己又陆续向平台里投了几次钱。不仅如此,周梅也开始扩大自身账号的下线,发展了3个朋友作为自己账户的下线。3个朋友分别投资了几十万元。2022年3月到7月,周梅一共投入了8万元,获取了1万多元的收益。

遍布全国的代理和投资者

随着会员增多,刘清涟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她开始邀请自己的下线前往位于湖南长沙、广东深圳等地的上级公司听课。每个被邀请前往上级公司的人都会受到高规格的接待,不仅全程包吃包住,还有专人负责接机送机。周梅也受邀参加。

在深圳分公司的会议室里,周梅见到了更多的投资者和像刘清涟一样的分公司代理,也了解到“优购”平台在全国都有着广泛的影响力。不少分公司的老总聚在一起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他们随身携带的笔记本里详细记录着关于“企业文化”“如何发展新人”“团队的日常管理”等内容。

会议开始后,一位外籍人士首先通过视频连线介绍公司前景,并有专业的翻译在场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接着,一些成功的投资者会被邀请分享他们的成功故事,还有一些投资者会被邀请讲述曾经的艰辛与如何通过“优购”平台翻身致富,实现人生价值的励志经历。他们在会议现场声泪俱下,连连感谢“优购”平台给了他们“脱贫致富”的机会。在这种氛围的影响下,在场不少人会继续加钱投资。

“渴望发财的人太多了,在这里开会的人,人人都想走捷径。”刘清涟对周梅说。周梅了解到,这些地区代理都是从比较有影响力的投资者中精心挑选出来的。总公司高层会向有意发展的代理介绍这个平台,起初,他们会免费为这些代理充值一定数量的虚拟币,让代理们亲眼见证虚拟币价值的增长。经过几次免费充值的体验后,高层会转而要求代理们积极拓展下线,并表示,若发展数量未能达标,则将取消这一扶持政策,以此作为激励代理们积极扩张的动力。然而,事实上,平台内的虚拟币数量完全掌握在上级手中,这种扶持政策不过是吸引代理们不断扩张下线的一种策略,而所有的资金最终都流向了平台。

此外,周梅还了解到代理们发展下线的一些技巧。比如,他们一般会选择家族里或者该地区比较有声望的人进行游说劝说,因为这样的人一旦投资往往会带动同一家族或同一地区的人加入,这正是利用了人与人之间的从众心理与情感纽带,让新人更容易接受传销的邀请。

这种群体压力和从众心理,使得人们在面对传销的诱惑时,更容易受到他人的影响而作出不理智的决定。一些原本对传销持怀疑态度的人,在周围人的劝说和示范下,可能会逐渐放弃自己的判断,开始相信传销组织。成员之间会形成一种紧密的群体关系,通过互相鼓励、支持来强化彼此的信念。

在这次参会的过程中,周梅认识了不少同个圈子的人,李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经朋友了解到这一平台,讲师告诉他达到高级别会员一个月就有70万元的回报,附赠一台奔驰轿车,而且这事只赚不赔,如果亏了他们负责赔偿。一开始李先生并没有动心,后来他经常被这群朋友带去听课并和他们吃饭、喝茶,看到身边朋友投资进平台的钱都在一点点增加,李先生就心动了。

2022年3月24日,李先生第一次投入资金后又注册了20多个账号,陆续投入了40万元,月收益大概是7万元,交易好一些的话能返利8万元。3个月后,李先生发现赚钱速度越来越快,于是又投入了40万元。同时,他也建立了自己的微信群,在群里鼓励亲戚朋友发展下线,并表示自己准备继续贷款投资。

随着刘清涟的账号逐渐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下线,且这些下线也有了自己的下线,范围遍布贵州、云南、广东等地,越来越多的人让刘清涟帮忙“炒币”。她则利用这些非法收益,购置了一套房产。

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元

随着对“优购”平台了解的深入,周梅意识到,“优购”平台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实际经营,而是不断拉人骗取钱财,通过鼓吹高等级会员可带来更高的收益,诱使用户充值提升本金,甚至不惜贷款投资。然而,这些钱其实都被平台掌控,而所谓的收益仅以虚拟币的形式存在,转换成人民币极其困难。而刘清涟成立的“信息咨询公司”也不过是一家空壳公司,公司门口挂着的营业执照是为了应付各级监管机构的检查,公司成立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扩大刘清涟的影响力,帮助刘清涟发展下线。

周梅感觉自己和其他投资者像是一群“赌徒”,都认为自己可以凭借发展下线,站上金字塔的顶层,但结果是越陷越深,根本没法脱身。

2022年7月18日,“优购”平台系统突然发布一则通告,称该平台被怀疑是洗钱平台,需要暂时关闭,公告落款显示是该平台的管理层。

看到这条消息的周梅心里产生了不好的预感。她看到不少投资者在网上发帖求助,有人回复说这是平台正常的维护现象,不需要过多担心。更多人仍然抱着侥幸心理还处在观望的状态。没过多久,她再点击“优购”平台,就被提示该平台为涉嫌传销的问题平台,登录不进去了。

没过多久,周梅的下线找到她要求把平台里的钱提现,周梅也联系刘清涟想要回自己投入进去的几万元,却被刘清涟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刘清涟直接不回复消息了,周梅这才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

2022年11月17日,刘清涟被民警现场传唤到案。据统计,刘清涟团队及下线账号共计充值虚拟币折合人民币2194.4万元。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刘清涟的银行流水记录收入共计893.7万元,支出共计887.2万元。2022年11月18日,刘清涟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2月23日被执行逮捕。

tGAFdNNt7UI2ZJdKCLxAEiRGkDHELTi2YkDQRYk4lxQ=审查期间,承办检察官发现,这些传销组织中的受害者在面对资金无法取回的情况下,往往会产生焦虑和绝望的心理,导致他们可能作出冲动的决定。比如突然退出一个平台并迅速加入另一个平台,希望能在新的平台中挽回损失,他们一边继续向新平台投钱,一边称自己是在“做生意”,“有赔有赚”很正常,还说“在一个平台的损失可以在另一个平台赚回来”。然而,这种行为往往只会让他们陷入更深的传销陷阱,因为传销的本质就是通过欺骗和非法手段获取利益,而这些新的平台很可能同样是违法的。比如刘清涟,她在到案后就表示,自己还有折合成人民币大约300万元的钱款在平台里,自己也是受害者。

承办检察官还发现,在平台没有被封锁的情况下,这些加入传销组织的投资者们很少要求提现,哪怕平台关闭,部分人也不着急,而是询问是否能把虚拟币转入其他的虚拟币平台。他们声称:“钱花出去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把钱放在投资平台,才能实现赚钱的目的。”

在总结容易加入传销组织的人员心理状态时,办案人员发现:他们都有强烈的成功渴望和对金钱的追求,但却缺乏自我认知力和判断力;社交圈子有限且质量不高,希望通过某种方式迅速实现财富的积累或社会地位的提升。传销组织往往会利用这种心理,通过夸大其“成功模式”或“奖金制度”来吸引他们,使得他们更容易被传销组织的宣传和承诺加上煽动性言论所诱导,从而损失大量钱财。

2023年3月22日,益阳市赫山区检察院向赫山区法院提起公诉。经审查,被告人刘清涟组织、领导以外汇托管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发展他人加入,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2023年5月18日,赫山区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清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冻结其名下房屋与涉案资金。

承办检察官告诉《方圆》记者:“除了刘清涟外的其他传销参与者也涉嫌违法犯罪,他们是清楚这类传销行为的获利方式的。”目前,周梅等其他参与传销人员的犯罪情况已经过调查后另案处理。

传销活动对个人和社会都有非常大的危害。它不仅会给参与者带来经济损失,还会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传销活动往往通过虚假宣传、夸大收益和隐瞒风险等手段吸引人们参与,从而误导人们的价值观念。

那么,如何避免进入传销组织?承办检察官说:“赚钱不是一夜暴富,而是不断累积,投资要找正规的投资渠道。万一遇到身边的亲戚朋友有陷入传销,索要钱财并且邀请入会的情况,要及时报警处理。”

2024年6月,赫山区检察院开展了防止传销与非法集资法治宣讲活动,深入社区和校园介绍这类犯罪行为的典型特征,避免更多人落入传销的陷阱。(文中涉案人员及平台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