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中收尾的一条,是“怎样推进自我革命”这一重大问题的答案之一。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是对人民至上理念的坚持,是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深刻总结,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实现自律和他律良性互动,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明确了路径、提供了遵循。
一、深刻理解“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的逻辑意蕴
推动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蕴含着“一个问题”“两个答案”的内在逻辑,蕴含着中国智慧。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监督。如何成功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这是我们党必须回答好的问题。毛泽东在延安的窑洞里给出了第一个答案——“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经过百余年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的实践,我们党又给出了第二个答案,这就是自我革命。“让人民来监督政府”强调外部约束、人民民主,“自我革命”强调刀刃向内、管党治党,“两个答案”既相互区别、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内在统一,共同构成了回答“一个问题”的内外两面、一体两翼。从“两个答案”到“两个监督”,理论逻辑闭合严密,实践探索扎实有效,意蕴深刻。
(一)自我监督是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
自我监督具有权威性强、针对性强、效率高等突出特点,只有自我监督有力有效,才能增强自我革命的内生动力,才能发挥好其他监督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党内监督缺位,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扎紧织密自我监督网络,积极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着力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正是因为自我监督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我们才能不断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二)人民监督是自我革命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进行自我革命也要注重依靠人民,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帮助解决自身问题。”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我们不能关起门来搞自我革命,而要敞开大门听取人民意见、顺应人民意愿、接受人民监督、赢得人民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正是因为始终诚心接受人民监督、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我们才能持续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三)自我革命和人民监督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勇于自我革命和接受人民监督是内在一致的,都源于党的初心使命。”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在根本出发点上的共通性,决定了两者作为自我革命动力的目标一致性、实践贯通性。自我监督作为内生型机制,从内部驱动并应用于党和国家,以自我革命带动社会革命,是由内而外的;人民监督作为外生型机制,从外部驱动并应用于党和政府,通过人民的监督防止党和政府的腐化,是由外而内的。两者相互结合、贯通协调,能从不同方面防止权力异化,促进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和执政基础巩固。
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有机结合、良性互动,为自我革命积累了经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百年来,党外靠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内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保证了党长盛不衰、不断发展壮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带领人民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的笼子管住权力,用法治的缰绳驾驭权力,使“人民监督”在新时代进一步发展。与此同时,我们党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使“自我监督”发挥出更加强大的力量。实践证明,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作为推进自我革命的强大动力,力量是强劲的、实践是有效的;坚持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力量是加倍的、成效是显著的。
二、牢牢把握“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的实践路径
我们党要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就要不断推进自我革命。要不断推进自我革命,就要内靠自我监督、外靠人民监督。新征程上,我们要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更加自觉地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做到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的内外协同、双轮驱动,从而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一)增强监督体系的集约性、协同性,让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立得起”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重要要求。当前,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已由前期的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中期的全面推进、积厚成势,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接下来,要不断优化完善监督体系,在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的结合上下功夫,深化监督改革和制度建设,增强监督体系的集约性、协同性。
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加强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和统筹,使监督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延伸监督触角,激活监督“末梢神经”。要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坚持在党内监督定向引领下,促进各类监督既依照自身职责发挥效能,又强化关联互动、系统集成,形成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要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持续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人大监督,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畅通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渠道。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监督,关键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笼子太松了,或者笼子很好但门没关住,进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新征程上,要进一步健全科学严密、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监督法规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强化法规制定与法规执行、法规监督的结合,着力消除对公权力行使的监督空白和盲区,把所有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要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完善基础性法规制度,健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配套制度。要完善关于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法律法规,突出监督的规范化建设。要完善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有机结合的制度,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
(二)增强监督方式的针对性、有效性,让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用得好”
2024年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不断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不断深化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规律性认识,把党的自我革命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严密,把每条战线、每个环节的自我革命抓具体、抓深入。”这就要求我们抓住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中的关键性监督形式,优化机制设计,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创新探索加强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的方法措施,有效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质效,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
首先,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我们必须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政治巡视是政治监督的重要方式,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大举措和战略性安排。强化政治监督,要以政治巡视为抓手,深入探索提级巡视、联动巡视,不断提高巡视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进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步调一致向前进。
其次,要完善派驻监督制度,让派驻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2022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推动派驻监督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纪委监委向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普通高等学校等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专责,不但实现了党内监督全覆盖、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而且有效破解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难题。完善派驻监督制度,要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进派驻机构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推动新时代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时,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锻造忠诚过硬的自我监督铁军。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纯洁先进的纪检监察干部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来源。充分发挥自我监督作用,要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于党、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改造主观世界,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筑牢理论之基、淬炼思想之魂、锤炼坚强党性,把牢“总开关”、补足“精神钙”,严防“灯下黑”、清除“害群马”。在发挥监督作用的政治实践中,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扬斗争精神,勇于自我革命,敢于在反腐败斗争中亮剑,真正做到懂纪守纪、懂法守法,严明执纪、规范执法。
再次,要提高人大监督质效,充分激活人民监督的制度活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人大监督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用好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积极作用。
(三)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让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管得住”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这样“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和“追求自己的特殊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就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一切权力必须有边界、受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党员。无论是自我监督还是人民监督,一个积极而长远的效果就是党员、干部始终接受监督,自觉、主动地在法治轨道上履职行权、为党尽职、为民谋利。
首先,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要让党规党纪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不想接受监督之人感受到震慑力。要坚持态度不变、力度不减、重心不偏,继续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紧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坚决防止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强化反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其次,要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奢靡之始,危亡之渐。”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小事小节进行日常监督。完善日常监督机制,要将监督触角深入党员、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时时刻刻提醒党员、干部守住初心,克服私心和欲望,怀德自重、一心为民;时时处处提醒党员、干部守住拒腐防变“围猎”关口,清正廉洁、挺直脊梁,内无妄思、外无妄动,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
再次,要加强党规国法学习。要注重对国家宪法法律、党章党规党纪的深入学习理解,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从学法学规中明确守法遵规的底线与红线。要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建立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讨论题:
1.如何理解“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的逻辑意蕴?
2.结合实际,谈谈如何牢牢把握“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的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