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孟子》中的孝道思想探究

2024-08-20 00:00殷浩博
今古文创 2024年32期

【摘要】孔子在春秋末期建立“以仁为本”的哲学思想体系学说,提出仁的基础和本质是孝,建立了伦理道德层面上的孝道思想。而孟子继承和发展孔子的学说,有关孝道思想的论述与孔子大多相同,但他在《孟子》中提出“五不孝”的说法来反证何为孝,并树立舜孝子的形象来论述孝道思想。探析《论语》《孟子》中孝道思想的基本内涵与作用,对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孝道传统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关键词】孝道思想;《论语》;《孟子》;基本内涵;作用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32-0064-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32.019

中国传统社会是建立在伦理秩序之上的,而中国传统社会的伦理秩序又是以“孝”为基础和核心,从“养父母之身”开始,推及到人伦规范、社会秩序和国家治理,因此,孝道思想可以说是中华传统伦理秩序的支撑。

一、《论语》《孟子》孝道思想的依据

孔子生活的春秋时期是历史上社会转型的时期,孔子称这个时期为“礼坏乐崩”的时代,此时周王朝衰落,各大诸侯国开始发动战争进行扩张和兼并,血缘宗法制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君王统治方面发挥的作用逐渐式微。周王朝所建立的礼仪制度、伦理秩序遭到了严重的冲击。在这样的情形下,孔子提出来“克己复礼”,这个“礼”即为周礼,其核心是宗法制。并建立了以“仁”为核心的哲学思想体系,力图恢复周礼。每个人都做到“克己”,则“天下归仁”就顺理成章了。从这个角度来看孔子提出的孝道思想有两个原因:第一,提倡孝道是稳定社会结构最有效的社会思想;第二,孔子核心思想的“仁”是人类行为的最高准则,但“仁”是一个抽象性的概念,而“孝”这一观念就承担了把“仁”贯彻到具体行为的责任。

正如《论语》中所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可见,“仁”是孔子道德思想体系的核心,孔子认为道德规范都是以“仁”为根本的,各种道德行为是对“仁”的具体化。孝道思想以及其具体实践也不例外,包括“孝”在内的人与人交往的礼,其核心基础都应该建立在“仁”的基础上。正如孔子所说:“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孔子提出“仁”是最终的、共同的目标。而孝道思想又作为“仁”的根本,经过孔子的创造性发展和转化,成了每个人应该具有以及发展、外化的德行。

孟子是子思的弟子,子思为曾子学生,曾子又是孔门中最能传孝道者,所以孟子的孝道思想很大程度上受到孔子思想的影响,抑或是说孟子的孝道思想是在孔子的基础上去继承和发展的。

《孟子》中的孝道思想可追溯到孟子所提出的性善论,即内心爱父母是天性使然。“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孟子·尽心上》)从这个角度看,孟子以良知、良能论述了“孝”是出于人的本性。孟子讲丧葬的来源便是从人的天性开始。当父母的遗体在野外被野兽啃咬,他内心自然会感到十分不安,于是,便想到了一个办法即把遗体埋了。这心之不安称之为“孝心”,孝心践行之道便成了“孝道”。

而人不孝是因为人在成长的过程中缺乏对善性的教化而使孝心淡化。孩童与成人对父母的敬爱之情存在差异的原因就在于孩童尚未被社会环境所污,良知、良能沛然存心,能够对父母保有纯真无伪的爱亲之情,而成人在成长过程中丧失对心的滋养,不能保持“良知”“良能”以尽孝。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孔孟孝道思想的一个差别。孔子将“孝”视为“仁”的核心,孝道是培养仁之心的根本和基础。通过孝道的实践,才能够从爱亲人扩大到对他人的关怀和同情心,进而发展出大仁大义的品质。而孟子认为孝道是作为人性本善的本质的一部分,孝敬父母也是出于人的本性。但在成长的过程中,孝道思想可能会缺失,所以主张通过教育和修养来培养人们的孝心。

二、《论语》《孟子》中孝道思想的基本内涵

《孟子》《论语》中对孝道思想做了具体阐释,论述了生前对父母“口体”“精神”的敬养、父母死后的丧葬祭祀的具体做法。除此之外,《论语》中还提出子女应子承父志、顺谏父母。

(一)敬养父母

《论语·学而》中,子夏曰:“事父母,能竭其力。”同样的《孟子·滕文公上》中提到五种不孝的行为来反证何为“孝”。其中便提到:极其懒惰,四肢不勤而不顾父母的赡养问题的,是第一种不孝;好赌博和酗酒,而不管父母赡养问题的,是第二种不孝;好钱财,偏爱妻室儿女,而不管父母赡养问题的,是第三种不孝;放纵声色欲望,使父母感到羞辱,是第四种不孝;逞勇好斗,使父母忧惧,是第五种不孝。可见,不赡养父母是为不孝。

从《孟子》和《论语》记载的来看,赡养父母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养其“口体”,就是侍养父母的口腹、身体,这是“孝行”;二是养“志”,就是养父母的心志和精神,让他们愉悦、不担心,这是“孝心”。《孟子》中讲述曾子和曾元尽管家里条件不太好,但二人都尽自己所能每餐必给父亲献上酒肉,对父亲做到“养口体”。但在“养志”方面,曾子对待自己的父亲,孝顺、恭敬、考虑周全,宁愿说谎也不愿意让父亲忧虑;而曾元却不管父亲的意愿与担忧的心情,没有考虑到父亲的思虑。《论语》中也提到“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言外之意就是不能让父母为自己担忧。因此,赡养父母不只是养父母的“口体”,让父母吃饱喝足那么简单,关注照顾父母的精神层面,不让父母忧虑、不愉快也是二者所强调的。

《论语》《孟子》还提出“敬父母”,即赡养父母要和颜悦色,从内心对父母保持真正的爱戴和敬意。“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孟子·离娄上》)这里讲的便是“诚”对于“悦亲”的重要性,“诚”便是发自内心的真诚。孟子将“大孝终身慕父母”(《孟子·万章上》)作为孝道最高的一种境界,讲的便是只有发自内心敬爱父母的人,才能终身怀念自己的父母。同样的,在《论语·为政》中,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正如孔子的意思,如果孝顺父母只是做到赡养父母而没有敬爱之情,那么和饲养犬马有什么区别呢?因此,“敬”父母实则也是“养”父母以及其他孝道内涵的基础和根本。

(二)丧葬祭祀

孝道思想要求子女不仅在父母生前敬养父母,而且在父母死后举行的丧葬祭祀也要合乎礼的规范。

对于丧葬,《论语》中提出三年之丧。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孔子的本意是告诉宰我之所以要实行三年之丧是出于内心的悲恸,是内心的真实情感外化为伦理规范,是一种用来表达对父母的敬爱、缅怀的一种方式。

除了守丧三年,父母去世后的安葬、祭祀以及守丧期间的服饰、活动等都要遵循礼的规定。“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此外,孔子认为祭祀的时候如果没有亲自参与的话,不如不祭。可以看出孔子对于祭祀的礼仪和诚心敬意是非常看重的。

孟子也同样认为,在父母过世之后,孝子应该通过祭祀的礼仪来表达对于父母的缅怀和思念之情。孟子主张在父母去世后应该厚葬,并守丧三年。“三年之丧,齐疏之服,饘粥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孟子·滕文公上》)而齐宣王在他的母亲过世后想要缩短丧期,孟子对此进行了规劝守丧可表对父母的孝敬之心,不在于时间的长短,但如果从内心的本质上不想守三年的丧期,这其实是没有孝悌之心的。孟子认为棺木的质量可以反映出孝子的孝心,子女应该在自己财力和礼制的能力范围内对待父母的葬礼以及棺椁。可见,孟子强调以厚葬的仪式表达孝子对于父母的悼念之情。

总之,在父母过世后的丧葬要遵循礼制的要求,还要守丧三年,对待丧葬、祭祀、守丧在情感上也需要发自内心的恭敬、缅怀。这其实与在生前敬养父母是一样的,是发自内心而外化成的自觉的孝道实践行为。

(三)子承父志

《论语》中提道:“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子张》中写孟庄子的事迹,孟庄子在父亲死后,继续施行他父亲在世时的政治制度,保留了父亲的旧臣,这是其他人很难做到的。孔子认为孟庄子做到了“无改于父道”,即体现为一种“忠”,集中体现对父之道的继承上,是善于“继志”者,故而他的“孝”是很稀有的。

(四)顺谏父母

《论语》中记载的言论可以看出孔子并不赞同无条件地顺从父母。孔子认为,如果父母做错了事,子女应该委婉地劝谏父母,如果父母没有听从,那么子女也不应该怨恨父母,而是依然恭敬地侍奉他们,这里突出对待父母的态度仍然是“敬”。

同样,孟子也提出可以规劝父母,在仔细分析其言论与孔子的观点有不同。孟子认为若父母犯了大错,子女可以心存怨愤,并且应该劝谏父母,不让父母陷于不义之中。但是对于父母的小错,子女不应该对父母存怨。

除此之外,《论语》中还提出“子为父隐”的观点,叶公认为父亲偷了羊,而儿子应该指证他,叶公认为正直不应该因为对方是亲人而去隐瞒其过错。但孔子认为:“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孔子心目中的正直是讲究亲情、维护亲人,他的是非有大小之分,认为维护亲情应大于“攘羊而证”。

孟子也主张亲情大于一切。孟子的弟子问孟子:“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孟子认为舜为天子不能干预士师皋陶执法。但舜身为人子也不能罔顾亲情坐视父亲受刑,因此舜应以孝悌出发,当放弃天子之位,与父亲一起隐居到偏远之地。(《孟子·尽心上》)

三、《论语》《孟子》孝道思想的作用

(一)个人层面

《论语·学而》提出“孝为仁之本。”孔子对成为“士”提出的三条标准,其中一条便是能够孝顺父母、顺从兄长,孔子认为一个人只有孝顺父母、恭敬兄长,才能博爱众人,培养出仁爱之心。孟子也说如果侍奉父母却不能使父母欢心,那也就不能得到朋友的信任;如果不能得到朋友的信任,也就不得到上级的信任,也就不能治理好百姓。

可见,儒家学说是以反映宗族关系亲情之爱的孝道思想为基础,进而扩大到博爱众人,是以孝为前提进行修德养性。孝道思想是一切道德品行的根基。

(二)群体层面

儒家孝道思想的展开逻辑是从个人的修养方面进而扩大到了群体层面。

孔子的弟子子夏也说:一个人如果能孝敬父母,那么在国家必能尽其所能侍奉君主,对朋友必能言而有信。季康子问孔子,如何使老百姓恭敬、忠诚和勤勉。孔子说:“孝慈,则忠。”(《论语·为政》)为政者首先需要对自己的父母孝顺、兄弟友爱,通过自身的孝亲形象的建立,百姓才会信服。孔子的回答将家庭伦理父子层面中的“孝”扩大到了国家秩序君臣层面的“忠”。

儒家讲究“仁者,人也,亲亲为大”。由“亲亲”推己及人,由爱自己到博爱众人,这就是仁爱思想的开端。从本文提到的“子为父隐”的例子,可以看出孝道思想是家庭、社会稳定的根基。如果父子不相隐,那么父子之间的信任就会受到削弱,邻里之间、普通人之间都将会缺乏基本的信任,就容易形成相互告密甚至诬告之风盛行的情况。

孝道思想的推行能够防止犯上作乱,具有巨大的政治作用,能够使社会、国家稳定。有子在论述孝道时提道:“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论语·学而》)再次,“孝”具有改变民风的教化作用。遵循礼的规定去办理亲人的丧事,追怀、祭祀历代祖先,就会使百姓的品德归于忠实厚重。

孟子也将孝道的作用从个人道德修养扩大到了政治领域。从《孟子》对舜孝子形象的书写可以看出,孟子认为“孝”是治国的基础。舜尽心尽力地奉养父母,使父亲心情愉悦,为百姓树立了典范,从而整顿了社会、国家的民风,确立了父子间的伦理秩序。“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离娄上》),在孟子看来,天下的根本在于诸侯国;诸侯国的根本在于家庭;而家庭的根本在于个人。孟子还强调家与天下在关系上的一致性。“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孟子·离娄上》)孟子认为社会太平的根基在于家庭和谐,而家庭和谐又在于子女的孝道上。先从个人的角度出发,强调了独立的个人要先做到敬养父母、爱戴父母,建立良好的家族之风,由此扩大到社会才能稳定,才能实现治国平天下的最终目标。这说明孝道思想以及个人孝道的具体实践不仅能协调好家族关系,并且会直接影响到社会道德的发展以及社会秩序和稳定,反之亦然。即又一次印证了孝与治的辩证统一关系。

四、总结

通过对《论语》《孟子》中孝道的梳理,可以发现其与孟子的性善说有关联,而孔子在《论语》中虽未提出性善性恶的观点,但从他的核心思想“仁”来看,他仍是认为人是趋于向善的。

孝道思想的核心内容论述了生前死后如何对待父母,即父母生时应该尽心侍奉父母的身体与精神,在父母过世后应该遵循礼仪去办理丧葬、守丧与祭祀。并且提到了孝子应该持有的态度,即对亲人发自内心的情感。

除此之外,《论语》《孟子》所提倡的孝道思想并不是传统观念里的愚孝,而是具有灵活性,例如孔孟均不提倡一味地顺从父母,而是应该在父母犯错时有所劝谏,但在此方面孔孟的观点有所不同。孔子认为应该在父母犯错时有所劝谏,但父母不听取也不应该心存怨愤,其重点还是在“敬”上。孟子认为父母犯了大错,子女可以存怨,但也应该劝谏,父母犯了小错则不应该存怨。孟子继承和发展孔子的学说,在此之上还提出了“父子间不责善”的观点,以及提出五不孝来反证何为孝,并多次提出舜的孝行,建立舜孝子的形象以此进行论述孝道思想。

从《论语》《孟子》记载的大量言论看,孝道思想不仅仅是个人道德修养的根本,还与政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孔子将其与“忠”相联系,孟子将其视为政治教化的一部分。

从上文的论述可以看出儒家并不主张愚孝,而是本心使然、是人真实情感的需要。大家应该秉持客观的角度去分析传统文化,应该看到基于血缘关系的孝道思想,以及孝道思想对个人道德修养、家庭、社会、国家的积极作用,而不是一味地去批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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