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造一个民族党”:中共创建民权运动大同盟及其余波

2024-08-19 00:00:00江明明
红广角 2024年3期
关键词:国共合作蔡和森胡适

【摘 要】1922年6月中共接受共产国际指示,结合中国国情,提出了主要是与国民党合作的民主主义的联合战线。中共最初反对共产国际提议的加入国民党的合作方式,希望建立党外合作。在党外合作遭孙中山拒绝后,中共党内产生抛开国民党,“另造一个民族党”并与之合作,建立民主革命联合战线的备用方案,并由此发起民权运动大同盟以为“第三党”之预备。西湖会议上中共迫于共产国际压力同意与国民党进行党内合作。但此后由于苏俄与国民党的联盟尚未完成,国共党内合作亦未入正轨,中共继续发展民权运动大同盟这一预备“第三党”。及至“二七惨案”使中共认识到必须与国民党切实合作且国民党已改组巩固,民权运动大同盟才逐渐停止活动。由此观之,1926年蔡和森在莫斯科偶遇胡适并劝其组党,则可视为中共在国共合作发生危机时,“另造一个民族党”方案的再度尝试。

【关键词】民权运动大同盟;中国共产党;国共合作;胡适;蔡和森

【中图分类号】K26;D2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6644(2024)03-0015-12

对于1922年成立的民权运动大同盟,学界多视其为中共领导下致力于争取民权的政治团体,是民主联合战线组织,已有研究多在这一认知框架下进行。然而亲历其事的蔡和森在党史报告中则指认民权运动大同盟是中共“决定组织第三党,但在当时不能正式组织党,最初只能组织普通团体”这一意图下的产物。李立三的党史报告佐证了这一点:“党当时组织民权运动大同盟,的确有一个企图,准备把民权运动大同盟转变为民主革命的政党。”由此可知,中共打算以民权运动大同盟的形式组建一个与国民党性质相同的民主革命“第三党”(国共之外)这一意图是确实存在的。研究者侧重于考察民权运动大同盟的主要活动及其性质,对此多未关注。有鉴于此,笔者拟结合当时的局势和中共意图,考察中共如何在国共党内合作之外尝试组建民权运动大同盟这一预备的“第三党”。中共的这一尝试虽然最终因国共党内合作的达成而止步,但余波未平,1926年蔡和森在莫斯科劝胡适组党可视为中共“另造一个民族党”的再次尝试。关于胡适和蔡和森在莫斯科的相遇,以胡适为主角的研究侧重胡适此时的思想演变,以蔡和森为主角的研究则注重此时蔡和森在莫斯科的革命活动,多未将之与中共“另造一个民族党”相联系。故此,若变换视角,重新审视民权运动大同盟和蔡和森劝胡适组党这两个看似无关的历史事件,或能探寻历史的另一重面相。

一、联合战线脉络中的民权运动大同盟

民权运动大同盟,既是中共领导下争取民权的政治团体,也是中共建立“第三党”的预备组织。考察其成立渊源,必须从中共争取民权、建立民主联合战线两个维度出发。

中共一大期间,尚属幼年的中共过于注重“革命运动中的纯洁性”,同时“对政治斗争既没有方法、也缺乏热情,对统一战线的作用没有认识”。因此尽管一大在“对其他政党的态度问题上,产生了短时间的争论”,但最终旗帜鲜明地表示“对现有其他政党,应采取独立的攻击的政策”,“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未曾考虑建立联合战线的问题。

一大前后,共产国际代表马林结合自身在爪哇的革命经验,向中共提出了中国革命的联合战线问题。但此时中共认为共产主义革命的“第一步就得铲除现在的资本制度”,作为资产阶级政党的国民党,正在铲除打倒之列,岂能联合!不仅如此,在当时大部分中共党员眼中,国民党的形象非常不堪:上层干部堕落腐化,中下层干部少而无能,“最大的缺点是没有任何群众,不配同我们共同革命”。因此,马林的建议当时未被中共接受,陈独秀还写信向共产国际申诉反对意见。

马林关于国共合作的战略虽未被中共接受,但却得到共产国际的肯定。1922年初苏联为对抗华盛顿会议,在莫斯科和彼得格勒召开远东各国共产党和革命组织第一次代表大会,中共和国民党均受邀派代表赴会。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促进远东各国民族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之间的合作,建立反帝国主义联合战线。会议期间,列宁亲自向国共代表询问两党合作的可能性,得到两党代表的肯定答复,“国民党与中共的合作问题更成为注视的焦点”。1922年夏,与会的中共代表张国焘等人将会议指示带回国内。中共受此影响,并结合国内局势的变化,很快改变了排斥其他党派的态度,开始建立民主联合战线的工作。

华盛顿会议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列强侵略中国的形势,再加上第一次直奉战争结束后吴佩孚等人竭力标榜“恢复法统”和“民主共和”,国内的政治形势趋于缓和,一般舆论对改良时局表示乐观。1922年5月14日,蔡元培、胡适等人联署发表《我们的政治主张》,提出“好政府主义”,号召全国公认的好人们出来组织一个“好人政府”,逐渐改良中国的政治与社会。“好政府主义”在当时极大地刺激了知识界,引起巨大反响。不论蔡元培、胡适的主观意图如何,他们的主张客观上顺应了吴佩孚的需要,贬损了孙中山,激起了社会上对军阀统治心存幻想,企图依靠北洋政府进行社会改良的消极情绪。这无疑与中共建立反帝反军阀的民主联合战线的目标背道而驰。不仅如此,中共领袖李大钊也签名联署了《我们的政治主张》,并致信张国焘等人,“认为好人政府是当前混乱局势中一种差强人意的办法;一些从事新文化运动而在党外的朋友们,也直接间接表示希望中共对好人政府的主张予以支持”。

在“好政府主义”和时局的刺激下,中共必须“根据远东劳苦人民大会(即远东各国共产党和革命组织第一次代表大会——笔者注)所制定的方针,联系中国目前局势的发展,从速发表一个对时局的主张”。1922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发表《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首次明确提出建立反帝反军阀民主联合战线。认为在帝国主义和军阀双重压迫下的中国,首先要建立真正的民主政治,而这就需要联合各民主派共同革命。它批判了“好政府主义”等一切改良妥协的倾向,指出了国民党过去因妥协而失败的种种历史,但依然认为“中国现存的各政党,只有国民党比较是革命的民主派,比较是真的民主派”,希望国民党不再妥协,“一心完成你们民主革命的使命”,对国民党表现出极大的联合团结之意。

此时中共设想与国民党建立的民主联合战线,绝非加入国民党进行党内合作。早在1922年4月,陈独秀就已致信共产国际代表维经斯基,表示中共各地党员“对于加入国民党一事,均已开会议决绝对不赞成,在事实上亦已无加入之可能”。据张国焘回忆,他们最初的设想,乃是“准备推举德高望重的孙中山先生和他所领导的国民党革命派,居于这一联合战线的首席地位”。在第一次对时局主张的基础上,中共二大通过了关于“民主联合战线”的议决案,强调自身在联合战线中的独立自主,计划“先行邀请国民党及社会主义青年团在适宜地点开一代表会议,互商如何加邀其他各革新团体,及如何进行”,并拟“在全国各城市集合工会、农民团体、商人团体、职教员联合会、学生会、妇女参政同盟团体、律师工会、新闻记者团体等组织‘民主主义大同盟’”,亦即后来革命实践中的“民权运动大同盟”。为何要以“民权”为名?这一本意是加强国共合作的同盟,又怎样变成在国共之外另造“第三党”的预备组织?

第一个问题需要从中共建党以来的“民权”关怀谈起。中共一大就旗帜鲜明地提出要“争取言论、出版、集会自由”,要“反对军阀主义和官僚制度”。《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所制定的目前奋斗之目标,很大一部分就是后来民权运动大同盟所要争取的“保障人民结社集会言论出版自由,废止治安警察条例及压迫罢工的刑律”等一系列民权。为什么如此重视保障人民结社集会言论出版自由呢?因为正如蔡和森所言,此时的中共“只能说是宣传机关”,那最紧要的当然是争取宣传的合法性,亦即人民有结社集会言论出版的自由。再者中共二大已然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要从宣传转为“用什么方法实行我们的主张及政策”,那就是“组织民众”。中共自身当时尚不能公开活动,用合法公开的其他行动来“组织民众”自然最为适宜。当时的北京,由于吴佩孚提出“恢复法统”,准备召开国会重行制宪,再加上胡适等人“好政府主义”的号召,产生了些许较为自由的政治空气。北京各界人士乘国会制宪之机,要求在宪法上规定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在北京的中共党员遂抓住时机,顺应民意,发起“民权运动大同盟”。如此既可在明面上合法地组织民众、争取民权,亦可借此“联络全国各革新党派”,建立事实上的民主联合战线。

“全国各革新党派”当然包括国民党。当时,中共初创,力量薄弱,活动也不能完全公开,只能通过这样的形式进行联合其他党派、组织民众的实践。换言之,中共对于“民权运动大同盟”最初的设想,乃是以之作为和其他党派合作(主要是国民党)的载体。至此,中共争取民权与建立民主联合战线的两个目标正式合流。但中共的这一意图,在党内和国民党方面,均遭到极大阻力。国民党此时依然试图同北洋军阀各派系联合,寄希望于英美等国的帮助,因此对中共并不承认,“敬而远之”。中共曾将其对于时局的主张分送给孙中山等国民党人,表示愿意同国民党组成联合战线,未见回应。当中共写信给国民党请求召开联席会议,迈出党外联盟的第一步时,“因为孙中山不承认有共产党,故因此未作”,宣告失败。

中共党内大部分党员本就不同意和国民党合作,国民党的拒绝更加剧了党内的反对情绪。据包惠僧回忆,当时“我们不相信国民党能够领导中国的革命,更不相信国民党能够同共产党共同革命,这是国共联合战线的初期许多共产党人的见解”。在国民党拒绝党外联盟后,中共党内展开讨论,一致认为“中国还需要民族革命”。但对“是否需要有个民族革命的党?”,党内认识并不统一。部分党员认为中共可以直接领导民族革命,“不一定要有个民族革命的党”;也有党员认为“要有个民族革命的党”。而对于这个“民族革命的党”,有些党员认为可以“在K.M.T.(国民党——笔者注)之外另造一个民族党”。由此,中共对民权运动大同盟的定位发生改变,“这时我们决定组织第三党,但在当时不能正式组织党,最初只能组织普通团体,所以我们开始在北京组织了(民权运动大同盟——笔者注)”,预备日后革命形势发展,再将“民权大同盟转变为民主革命的政党”。不仅如此,这个“第三党”作为新的“民主政党”,可以吸收民主力量,中共与之合作,亦能建立“民主的联合战线”。另外,这一“民主政党”是中共创建的,自然受中共领导。中共以此为依托进行活动,也能避免当时“C.P.不能公开的问题”。

由此可见,中共创建民权运动大同盟有两个意图:一是准备将其作为国共合作的“党外联盟”;二是将其建成国共之外的、与国民党同属“民主革命政党”性质的“第三党”。最终因为国民党不肯合作而采用了后者。而两者的共同意图,都是以争取民权为抓手,借此组织民众,推动民主革命。

1922年夏,北京的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缪伯英、高君宇、罗澄、范鸿劼等十几人发起筹备“民权运动大同盟”。1922年8月20日,在北京大学二院举行第一次筹备会议,推举高君宇为临时主席。会议讨论了组织名称、宗旨等,最后推定杨廉为筹备主任,范鸿劼、刘仁静、高君宇、邓飞黄、缪伯英、罗澄、刘范科、蔡和森为筹备员,负责起草章程及筹备大会事宜。8月24日下午,民权运动大同盟在北京大学大礼堂召开大会正式宣告成立。民权运动大同盟成立后,参加者异常踊跃,不仅有学生、教职员,甚至还有国会议员。知名人士有国会议员李石曾、胡鄂公,北大教授李大钊、高一涵、张竞生等。对于民权运动大同盟的具体活动,学界已有相关研究,且非本文关注的重点,兹不赘述。

二、国共合作另面的民权运动大同盟

在共产国际的指示下,中共在1922年8月召开的西湖会议上决定以党内合作的方式进行国共合作。西湖会议召开与民权运动大同盟成立几近同时,既然中共已决定通过党内合作与国民党联合,那民权运动大同盟这一“第三党”该何去何从?更何况按照中共三大的论述,根据当时中国各阶级的现状,“很难另造一个比国民党更大更革命的党,既使造成,也有使国民革命势力不统一不集中的结果”。按理说,为了统一国民革命的力量,这个“第三党”应该停止或减少活动。然而事实却正好相反,民权运动大同盟成立以后,在南京、广东、山东、四川、江西、湖北、陕西等地先后成立分会,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活动。并且这些活动,均是在以蔡和森、邓中夏、高君宇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领导、组织和推动下进行的。该怎样解释这一颇不符合逻辑的历史呢?笔者以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中共已经决议和国民党进行党内合作却又大力发展“第三党”的现象,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苏俄与孙中山的合作尚未完全达成;二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国民党力量陷入危机,前途并不明朗,对自身的改组亦不积极;三是此时中共内部对加入国民党这一合作形式并未统一认识。

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的合作形式,更多的是接受苏俄和共产国际的指令行事。1922年3月远东各国共产党和革命组织第一次代表大会之后,苏俄、共产国际加快了同孙中山建立革命联盟的步伐。“由于共产国际同孙中山的接近,国共合作便成为共产国际同孙中山加强联系、苏俄同孙中山结成联盟的决定性环节。没有国共合作,便不能打开苏俄对华外交关系的僵局。”同样,在苏俄未与孙中山的联盟正式达成之前,国共合作亦无法切实进行。当时,苏俄同时在与中国的北京政府和南方的孙中山进行谈判;孙中山在与苏俄谈判的同时,也依然对西方抱有幻想,并未停止接触。随着苏俄与孙中山的谈判不断取得进展,1922年底,国共党内合作成为共产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的重要战略决策。1923年1月《孙文—越飞宣言》的发表,标志着孙中山与苏俄联盟的真正结成。国共合作随即因之步入正轨,迅猛发展。

孙中山国民党方面,1922年6月16日,与孙中山早有矛盾的广东地方实力派陈炯明叛变,孙中山避难上海。此后直至1923年3月,孙中山才平息陈炯明势力,正式成立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这是“孙中山革命生涯中最为困难的时刻,他对西方的幻想和对军阀势力的依靠,遭到了最大的挫折,从而表现出愿意接受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正如张国焘回忆,在孙中山陷入困境的这段时期,“几乎只有中共向他表示好感”,“中共公开宣言要与孙先生合作,指斥陈炯明为反动;而且采取行动上不惜处分在广州支持陈炯明的少数中共党员。这些事使孙先生为之感动,认为中共确有诚意与他合作”。中共在孙中山落难之际展现合作诚意,也反过来说明此时孙中山国民党方面自顾不暇,无法与中共真正进行合作,双方皆可自由行动。既然国民党前途未卜,中共组织“第三党”以为备用方案,自是有备无患。另外,据陈独秀回忆,西湖会议后中共在共产国际的压力下同意与国民党进行党内合作,从此“国际代表(及中共代表)进行国民党改组运动,差不多有一年时间,国民党始终怠工或拒绝”。国民党不肯改组,也是中共继续运作民权运动大同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与此同时,中共对是否与国民党合作,如何合作,内部并未完全统一认识。据桑兵研究,陈炯明事变前,中共内部对支持陈炯明还是孙中山“难作取舍”,“甚至可以说,支持陈炯明比较自觉,而与孙中山联合则十分勉强”。陈炯明事变后,孙中山在困境中改变策略,与苏俄和中共达成合作。但中共“在放弃陈炯明之后对选择孙中山仍然显得勉强和有所保留”,“中共中央和全党内部对于和孙中山及国民党合作的异议,直到1923年1月仍然非常强烈”。西湖会议之所以能通过国共党内合作的方案,除共产国际的决议外,李大钊提出的理由也起了重要作用。当时代表们为是否要加入国民党争论不休,李大钊站在调停双方的立场,认为党内合作是国民党较能同意的合作方式,但“国民党的组织非常松懈”,以往加入的不同政见者皆不受约束,“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同样不会受到约束”。

由此可见,当时中共同意加入国民党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加入后并不会受到约束,依然可以自由行事,当然可以继续推动民权运动大同盟。明白这一点,我们才能理解为何李大钊、蔡和森等人在中共决议加入国民党以后,依然积极从事民权运动大同盟的活动。不仅如此,中共三大依然还在争论加入国民党问题,认为西湖会议虽有决议,但“在理论上还未确定,所以在这次大会上争论的还是这个问题”。这说明西湖会议虽然在组织程序上决定中共全体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但并未解决这一决定的理论问题,因此党内并未完全遵从。

此外,当时发起民权运动大同盟的多为青年团成员。因此,之所以会在决定加入国民党之后依然运作这一“第三党”,亦和当时共产党与青年团的关系问题密不可分。已有研究者注意到,“似乎也有一些中共党员由于反对这一新的路线而转入社会主义青年团,而青年团则在一个时期内成了反对派的主要阵地”。革命初期,青年团独立性很强,甚至有“第二党”倾向,在很多问题上不仅不与中共一致,甚至还针锋相对。北京青年团就是如此。北京青年团于1920年11月成立,主要成员为李大钊、张国焘、邓中夏、高君宇、刘仁静、罗章龙、何孟雄、缪伯英、范鸿劼等,多为后来民权运动大同盟的发起者和领导者。他们和旅法回国后参与领导民权运动大同盟的蔡和森,均反对加入国民党。据包惠僧回忆,直至1923年1月,在同苏俄代表鲍罗廷谈及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问题时,北京青年团成员、民权运动大同盟的参与者范鸿劼、刘仁静等人都表示反对,“起了激烈的争论”。张国焘回忆,1922年6月中共中央发表对于时局的主张后,北京全体党员召开会议表示拥护这一主张,但“一般较年青的同志更是特别左倾”,认为中共中央只是反对好人政府而建立联合战线,“态度还是不够彻底”;“在他们看来,中国的资产阶级是不能革命的,中共应自为主体,放手大干”;也正是在这次会议上通过决议,准备组织民权运动大同盟。以上可知,北京的青年团正是在认为资产阶级不能革命,中共应自为主体,反对与资产阶级联合的认识下创建的民权运动大同盟。何谓“中共应自为主体”?则不外乎中共直接领导,或再造一个民族党与之共同革命。民权运动大同盟正是中共自为主体,“另造一个民族党”的预备。青年团反对国共党内合作的问题直至1923年8月青年团第二次代表大会上,青年团表示拥护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才真正解决。

国共合作真正开始贯彻,其实是在1923年2月的二七惨案以后。一方面,苏俄与孙中山的联盟已经达成,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也已经摆脱陈炯明叛变的危机,作为“民族革命政党”的地位趋于稳定。另一方面,中共在二七惨案中大受挫败,党内较为悲观,从而“看重国民党”,深切认识到建立国民革命联合战线“即是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的问题”。换言之,国民革命联合战线只能是国共之间的合作,不应再有“第三党”。1923年4月1日,青年团中央执委在北京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放弃以民权运动大同盟为“第三党”的计划,议决“万不能使他成为政党”。民权运动大同盟随后逐渐停止活动。1923年6月,中共三大接受共产国际的指示,正式否定另造一个国民革命党的方案:“依中国社会的现状,宜有一个势力集中的党为国民革命运动之大本营,中国现有的党,只有国民党比较是一个国民革命的党,同时依社会各阶级的现状,很难另造一个比国民党更大更革命的党,即能造成,也有使国民革命势力不统一不集中的结果。”

三、“第三党”余波里的蔡和森劝胡适组党

民权运动大同盟在国共两党切实合作后便逐渐停止活动,但中共“另造一个民族党”的问题却余波未平。1926年7月,曾参与领导民权运动大同盟的中共领袖蔡和森在莫斯科力劝胡适组党,便可视为中共“另造一个民族党”的再度尝试。

这要从蔡和森与胡适的关系说起。蔡和森与胡适曾围绕“好政府主义”“联省自治”诸问题展开论战,但并未“交恶”,而是将对方视为探讨问题时持有不同见解的朋友。后经陈独秀、李大钊推荐,蔡和森的《俄国社会革命史》还拟在胡适主编的商务印书馆“世界丛书”出版。虽然该书最终并未出版,但蔡和森仍在胡适的帮助下获得稿酬,用以贴补家用和看病买药,渡过生活难关。由此可见,双方一直维持着良好的交谊,故此1926年两人在莫斯科不期而遇时方能畅谈,蔡和森则相机劝胡适组党。

1925年10月,蔡和森受中共中央派遣,赴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第五届执委会第六次扩大全会,会后作为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留驻苏联。胡适则于1926年7月17日由北京启程,前往伦敦参加中英庚款顾问委员会议,途中于7月29日下午到达莫斯科,与蔡和森偶遇,相谈甚欢。据胡适日记:“下午往访右任先生,他不在寓,寓中有一人,乃是蔡和森。相别甚久,彼此竟不认得了。我们纵谈甚快,陆续来者甚多,有刘伯坚,任□□,王人达,马文彦等。后来越来越多,至十余人之多。右任也回来了。我与和森仍继续辩论,余人参加者甚少。从三点直到九点,Radek来了,才把我们的舌战打断。Radek谈了一会,先走了,我们出去到‘大莫斯科饭店’吃饭。散时已11点多钟了。”两人相谈几近8小时,而且第二天早上,当胡适要离开莫斯科时,蔡和森与刘伯坚还特意前往胡适的住所与之叙谈,并希望胡适能“在俄国久住一些”。蔡和森与刘伯坚都是中共党内有名的理论家与雄辩家,第一天与胡适相遇或属偶然,那第二天两人前往胡适住所洽谈,应是有意为之。目的何在?胡适日记记述如下:

回想日前与和森的谈话,及自己的观察,颇有作政党组织的意思。我想,应该出来作政治活动,以改革内政为主旨,可组织一政党,名曰“自由党”。充分的承认社会主义的主张,但不以阶级斗争的手段。共产党谓自由主义为资本主义之政治哲学,这是错误的。历史上自由主义的倾向是渐渐扩充的,先有贵族的争自由,资产阶级的争自由,今则为无产阶级的争自由。……党纲应包括下列各事:

(1)有计划的政治。

(2)文官考试法的实行。

(3)用有限的外国投资来充分发展中国的交通与实业。

(4)社会主义的社会政策。

可见蔡和森与胡适谈话的核心,乃是劝胡适组织一个民族革命性质的“自由党”。该党“充分的承认社会主义的主张”,实行“社会主义的社会政策”。蔡和森为何要在此时劝胡适组党?要搞清这一问题,应从胡适与中共的关系、此时胡适的思想状况、共关系以及蔡和森当时的情况等方面着眼。

新文化运动期间,胡适与后来的中共创始人陈独秀、李大钊并肩作战,此后虽有论争,但私谊仍在。上文所述揭橥“好政府主义”的《我们的政治主张》一文,乃是胡适第一次做政论。他在半夜完稿后最先想到的就是打电话找李大钊商议,两人关系之密切可见一斑。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李大钊之所以愿意在改良主义的《我们的政治主张》上署名,乃是“认为好人政府是当前混乱局势中一种差强人意的办法”。这一点,在《我们的政治主张》中也得到承认:“我们以为国内的优秀分子,无论他们理想中的政治组织是什么(全民政治主义也罢,基尔特社会主义也罢,无政府主义也罢),现在都应该平心降格的公认‘好政府’一个目标,作为现在改革中国政治的最低限度的要求。”

胡适等人当时并不反对社会主义或其他主义,也不反对他人为信奉的主义奋斗。他们只是认为,在当时的中国,任何理想的实现,都应先以最低限度的“好政府”为起点。而纵观“好政府”的内容,其实就是中共对于时局的主张中所提出的“真正民主政治”。胡适敏锐地注意到,中共的主张“并无和我们的政治主张绝对不相容的地方”,“他们和我们的区别只在步骤先后的问题”。并谓:“我们对于这种宣言者的唯一答案是:‘我们并不非薄你们的理想的主张,你们也不必非薄我们的最低限度的主张。如果我们的最低限度做不到时,你们的理想主张也决不能实现。’”

换言之,胡适认为“好政府”和中共对时局的主张并不矛盾,自己的主张甚至可为中共主张的实现打好基础。李大钊赞同胡适的主张,应该也是认为“好政府”有利于中共革命。进一步说,“好政府”之所以表现出不妨害其他主义的态度,很有可能就是李大钊起了作用。据桑兵判断,“胡适论政,一定程度上受到中国共产党人的影响。可以说,陈炯明事变前后(亦即中共组织民权运动大同盟时期——笔者注),胡适与苏俄和中共走得相当近。尽管思想和时政方针上均存在分歧,他不仅与中共领导人陈独秀、李大钊等保持良好关系”,还通过李大钊等人的关系,与苏俄来华的官方人士交往密切,以至被越飞称为“我们的朋友”。桑兵甚至大胆推测,中共组织民权运动大同盟时,“胡适很可能是争取的对象之一”。

中共虽然对胡适的“好政府”进行了公开的严肃批评,但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等人依然和胡适保持私谊并积极沟通。不仅如此,出于对胡适的重视,中共还在国民革命联合战线之外,创造性地提出了“思想革命上的联合战线”。陈独秀认为,“真正了解近代资产阶级思想文化的人,只有胡适之”,“适之所信的实验主义和我们所信的唯物史观,自然大有不同之点,而在扫荡封建宗法思想的革命战线上,实有联合之必要”。陈独秀特意将刊载他这一观点的期刊《前锋》寄给胡适,请胡适注意。胡适认为陈独秀“态度似很恳切”,逐渐认同中共联合战线的主张。胡适是中共思想战线上的战友,孙中山国民党为中共政治战线上的战友,陈独秀、李大钊不断向胡适通报孙中山国民党的积极变化,规劝胡改变对孙及国民党的观感,使两条战线得以并肩作战,壮大了联合战线的力量。

由此判断,在第一次国共合作实现前后,胡适可谓中共“同路人”。此后随着国共合作的加深和国民革命的进行,胡适对社会主义和国民革命愈发推崇。他将“国民革命”纳入自己所设想的“中国文艺复兴”,认为国民革命将从政治上给予中国问题一个根本的解决。胡适1926年7月10日发表《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认为“十八世纪的新宗教信条是自由、平等、博爱。十九世纪中叶以后的新宗教信条是社会主义。这是西洋近代的精神文明,这是东方民族不曾有过的精神文明”,对社会主义的推崇溢于言表。在莫斯科实地考察后,更认为苏俄政治“有理想、有计划、有绝对的信心,只此三项已使我们愧死”。而这“三有”,正是胡适所期望于“好政府”者。此时的胡适,对苏俄和社会主义极表热忱,以致有“赤化”之倾向。胡适与中共的关系及其对社会主义的倾向,再加上他在国内的声望和地位,是其抵达莫斯科后蔡和森劝之组党的重要基础。

国共关系方面,1926年3月和5月,先后爆发“中山舰事件”和“整理党务案”,国共合作陷入危机。研究表明,此时中共对国共合作的策略,尤其是党内合作的形式有所省思,“决定在各方面从组织上划清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的界限,确定同国民党的关系不再是从前的密切同盟,而是政治联合”。陈独秀在“中山舰事件”后坚决地提出了退出国民党的主张。尽管这一主张被共产国际否定,但却促使中共中央全面贯彻“政治联合”的政策。笔者推测,中共方面正是在此背景下,才会有意劝胡适组党,另造一个赞同社会主义的民族党并与之合作,共同革命。

为何是蔡和森劝胡适组党?囿于史料尚无法得知蔡和森在莫斯科期间的具体想法。但1926年2月,蔡和森在给共产国际写的一个报告中和在随后召开的共产国际第六次执委扩大会上,都提请共产国际注意:在国民革命运动开始分裂的情况下,需要重新确定国民党组织的性质,并且中国共产党已经成为一个群众性的政党,故此应该重新评价与国民党的联合战线的形式。“能否把国民党建成一个联盟”,“国民党应否是集中的党,如果是,那么应集中到什么程度?”“现在是否需要寻找另外一种联合形式呢?如果联合战线按党外合作的方针建立,那末是什么形式呢?”不仅如此,他还提到“格里郭里同志到中国时,我们与他讨论过一个问题,可否在中国成立第三政党”。由此可见,一开始就反对国共党内合作的蔡和森,此时对共产国际的指示已提出抗争。而斯大林和共产国际对此问题的答复莫衷一是,认为国民党不会背叛和破坏革命,中共应坚持政治上的独立自主,同时反对右倾取消主义和极左情绪。研究者认为,共产国际的决议,看似面面俱到,实则“把中国革命、中国共产党和蔡和森推到了一个模棱两可、左右为难、无可奈何、无所适从的艰难境地”。而这种模棱两可,也给了蔡和森等人自主行动的空间和机会。

1925年底至1926年初,蔡和森一直在为莫斯科中山大学旅莫支部作党史报告。这个报告回顾了中共自建党至第四次大会的历史,其中就提到了蔡和森亲历的作为“第三党”而组织的民权运动大同盟。因此,蔡和森很可能是在党史报告中回忆起了自己亲历的民权运动大同盟这段历史,再加上当时国共合作陷入危机的背景,促使他尝试再度组织“第三党”。并且民权运动大同盟成立大会正是在北京大学率先发起的,还有不少北大教职员参加。据桑兵判断,当时成立民权运动大同盟很有可能还争取过作为北大教授的胡适。因此当蔡和森在莫斯科偶遇胡适,交谈中得知其对社会主义的推崇后,自然会产生劝胡适组党的想法。而在劝胡适组党这一尝试之外,1926年11月,时任中共中央执行委员的谭平山也在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七次扩大会议上提出“不要国民党而成立新的第三党,例如工农党或联合党等”,并且后来确实与邓演达等人合创了中华革命党。如此看来,作为“另造一个民族党”的历史余波,组建“第三党”来代替国民党以完成国民革命,是1926年前后中共党内一种极具影响力的主张与选择。

由此推断,1926年蔡和森在莫斯科劝胡适组党,很有可能是中共继“民权运动大同盟”之后组织“第三党”的再度尝试。至于这次尝试是中共的指示还是蔡和森的个人行动,则不得而知。当然,胡适最终并未组党,其对社会主义的推崇也很快转向。更重要的是,中共并未放弃国共合作,蔡和森回国后依然为巩固国民革命联合战线而努力。从历史走向来看,蔡和森在莫斯科劝胡适组党并未掀起波澜,但我们只有将蔡和森劝胡适组党作为中共党内“另造一个民族党”方案的历史余波来审视,才能对之有透彻的理解。

四、结语

综上,中共在国共合作之外,曾有过以“民权运动大同盟”为基础“另造一个民族党”的备用方案。并且在西湖会议确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后,中共依然没有放弃民权运动大同盟这一“第三党”。“二七惨案”以后,中共认识到必须与国民党切实合作且国民党已改组巩固,民权运动大同盟才逐渐停止活动。1926年中共党员蔡和森在莫斯科劝胡适组党,则可看作中共在国共合作发生危机后,“另造一个民族党”思路的再度尝试。这也说明,作为国共合作之外的“另造一个民族党”的革命方案,在中共内部长期存在。中共革命进程中,其策略之灵活以及由此产生的历史之复杂,由此可见一斑。研究者务必多方体察始能近真,这既是对研究者的挑战,也是革命史研究的魅力所在。

[江明明,历史学博士,安徽大学历史学院讲师,

安徽大学陈独秀研究中心、胡适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邓凯帆)

“Creating Another Nationalist Party”: the Founding of CPC’s Great Alliance

of 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 and its Aftermath

Jiang Mingming

Abstracts: In June 1922, the CPC accepted the instructions of the Communist International and, in light of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proposed a democratic united front mainly in cooperation with the Kuomintang. The CPC initially opposed the Comintern’s proposed method of cooperation in joining the Kuomintang, hoping to establish cooperation outside the Party. After Sun Yat-sen rejected cooperation outside the party, the CPC created a backup plan to abandon the Kuomintang, “create another nationalist party” and cooperate with it to establish a democratic revolutionary united front, and thus launched the Great Alliance of 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 as a preparation for such “third party”. On the West Lake Conference, under pressure from the Comintern, the CPC agreed to cooperate with the Kuomintang within the Party. However, since the alliance between Soviet Russia and the Kuomintang had not yet been completed, and the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Kuomintang and the Communist Party was not on the right track, the CPC continued to develop the preparatory “third party”. It was not until the “February 7th Massacre” made the CPC realize that it must effectively cooperate with the Kuomintang and the Kuomintang had been reorganized and consolidated, that the Great Alliance of 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 gradually ceased its activities. From this point of view, Cai Hesen’s encounter with Hu Shi in Moscow in 1926 and persuading him to form a party can be seen as another attempt by the CPC to “create another nationalist party” when Kuomintang-Communist cooperation was in crisis.

Key words: The Great Alliance of the Civil Rights Movement,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the Kuomintang-Communist cooperation, Hu Shi, Cai He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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