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太子爷像个急着下蛋的母鸡,匆匆忙忙地来到梅河边,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掏出手机,刷开微信对里面说:“今天我给你唱一段《放羊调》,当然这调子太长,从一月到十二月,居然还有六七个版本。而且其中充满了悲情与哀怨,如今没有了那场景,日子也一天比一天好了,我拣其中比较欢快的一个段落唱给你听吧!”
没等对方回答,太子爷就迫不及待把手机举到嘴边,动情地唱起来:“二月放羊二月八,春风摆动草芽发;大羊爱吃河边草,小羊爱钻刺篱笆。”
一个调子唱完,太子爷终于喘出一口大气,只觉浑身上下没有一个毛孔不在冒汗。梅城什么都好,就是冬天不好。冬天里风大,打着尖啸,刮得让人寒彻身骨。吹到头上,好似一把把快刀,连绵不断地往你头顶上削,感觉半个头都要被这刀削面皮一般给削下来了。
但这调子却唱得让人浑身热乎。他找寻很久了,整个城市,差不多就只有梅河边这个地方好。浓密的绿化带里藏鸥宿鸟,而且地势本就有些低凹,不仅背风,还远离城市的喧嚣,什么汽车声机械声人声音响声建筑工地的声音,很难传得到这河边来。关键是冬天天冷,梅河边自然少有人往来打扰,他可以打开歌喉,放心大胆地把一个调子从胸腔里唱出来,那感觉真是太爽了。
他已经好几年没唱调了,那么多调子憋在喉里,像是有一根鱼刺卡在了嗓子里,让人浑身上下都不舒服。手机里“叮咚”一声脆响,他赶紧点开来看,对话框里跳出一根大大的拇指,接着又是一个大大的“好”字。
这是她的评价。其实他刚才还没太开喉,既然你觉得好,那我就再给你唱上一段吧!太子爷清了清喉,又把手机举到嘴边唱道:“七月放羊七月七,山前山后草萋萋;大羊要吃嫩草尖,小羊要吃嫩草叶。”
歌声一落,他眼角甚至还流出了一滴老泪。年少时的他就是这个样子,母亲病得不轻,父亲把他从学校接了回来,从此他就只能与羊群和歌声为伴。群峰如簇的滇西北高原,每到冬季便成了一个气候恶劣的魔窟,时而雨雪纷飞,时而大风如灌,走上十里二十里,依旧不见人烟。想家和害怕的时候,他就常把调子往高上唱。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光就是这样重叠过去,似乎仅仅那么几个轮回,自己便成了一个差不多六十岁的老头。
他在感叹中点开手机,让歌声重播了一遍。高亢的调子,充满了自然和随性,感觉那不仅是人与羊的交谈,还是人与天地神灵和人间万物的对话。他不禁被自己的歌声陶醉了,似乎一下子回到四十多年前,自己每天面对的草场。
对话框里又跳出一个“好”字。梅河上空依旧大风如灌。他看了一下表,时候不早了,再过一个半小时,太子就从学校出来。他得赶紧回去准备午饭,然后又得赶往学校接太子回来。不论调子唱得再怎么开心,他可不能把正事给耽误了。把手机往怀窝里一放,迈开大步向出租房赶去。调子声一落,便像是把胸囊中几十年积郁的闷气一起释放了,一种难得的轻松让他浑身舒畅。
二
匆匆处理好了午饭,太子爷又忙不迭地赶往学校。学校还没放学,他就站在大门正对的马路边,呆呆地望着学校大门。按说他离六十还有好几个月,在城市,这还不到退休年龄,但早年一直泡在寒山野地,风餐露宿,留下了不少风寒旧疾。而且以前都习惯按部就班,突然今天多出一件事加快了节奏,着实把他累得够呛。
“梅城二小”四个大字,在太阳下面熠熠有光。这是全市最好的小学,转眼太子已经读六年级了,自把他送进学校的第一天起,太子爷每天都站在这个位置等候。这位置好啊,放学铃声一响,学生们便如同决堤的潮水喷涌而出,站得远了你还不能发现走出校门的太子。一个从山里来的孩子到城市读书,他有多迷恋大山,内心也就有多孤独。出了校门见不到亲人,他会有多么焦急和难受?
站得近了,你也不一定看得见他。学生们都穿同一色校服,刚出门时黑压压的一片,像是从一个模子里印出来似的。太子爷瞪大眼睛,不论再怎么仔细,常常也看不清谁是谁。但没有关系啊,至少太子可以轻而易举地看到你,他那高瘦的身子、古铜的肤色,在人群里别提有多惹眼。爷孙俩自然会少去一番折腾。
陪太子读书,是太子爷来城市的职责与目的。后来回到村里,这居然就成了他和太子的诨名,眨眼间五年过去,人们早把他和太子的真名给忘记了。忘记就忘记吧,名字于他,仅仅是个代号。但这样一个诨名,恰恰是他的职责所系,他岂能把自己的职责给忘了?
当然对于这个职责,开初他有一万个不情愿。为此他也曾和太子爹理论过,“多少人从咱们绕山河学校毕业,最终上大学的有,上研究生的也有,甚至出国留学的都有,你儿子能比别人特殊?”
“这破学校,几十年来都一直这么一师一校,如今生源还在锐减,说不准明年招不上人,就一起撤了,到时还不得下山住校读书。与其这么折腾,还不如把娃直接送到梅城?”
是啊,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这几年山里日子一日好似一日,把孩子送山下读书的,已经不在少数,太子爹岂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再说他也是个能耐人,为把太子送到这所学校,确切地说他费了不少周折。但太子爷绝想不到,陪太子读书的人最终成了他自己。那时太子还小,办好了入学手续,当看到爹妈开着车从眼前离开,他突然像是一只鸟,扑腾一下,便毫无征兆地追到路中央,若不是后面来车眼疾手快一个急刹,说不定当场就被撞到天空里去了。太子爹赶紧停车,太子妈一下车就把太子紧紧抱在怀里,母子俩一起哭天抢地,太子爹却把一腔暴怒指向他:“城市里到处是‘杀手’,你都这么大年纪的人,怎么就没个心眼?”
当儿子的教训起了老子,这还是第一次。而且他咬牙切齿,瞪大眼睛,那语调,就跟老子训儿子一般。但太子爷没有任何抵触,确实是他太大意了。他知道,那时的太子还正值心理断奶期,按说最应该留下来照顾他的人是太子妈,但太子爹在绕山河老家办了个养牛场,大大小小三十多头牛,那可是上百万的投资,养壮了一头牛,差不多能有上万元的利润。但养牛可不是轻松活,确切地说还是精细活和明眼活,每天都得除粪、冲厩、切料、拌料、喂料、喂水,甚至还得种草、追肥、割草、晒草、收草、储草、发草,还得时不时地给牛防虫、打针、喂药,那么多繁不胜繁的工序,太子爹当然离不开她这样一个贤内助。家里就只有这么几口人,照顾太子的难不成还有其他人?
可这五年多时间,只有他知道那是怎样一种煎熬。太子爹在学校附近的城中村租了一间小套房,两室一厅,房租自然不算贵,但房子却在顶楼,没有电梯,也没有天井,一进大门就上楼梯,感觉像是在漆黑的暗道里摸索一般,好不容易登到七层,每每让人小腿发软、气喘吁吁。
城中村都这样,天宽地窄,寸土寸金,于是大大小小的房子都建得有些畸形,而且很显然,顶上那两层是后来加上去的,底下五层是个小旅馆,黑乌乌的楼道极不规则,绕来绕去,常把他爷俩给绕晕。瓦数很低的声控灯忽明忽灭,突地又撞出个人来,能把人吓个半死。
最让他感到难受的是吃饭。把爷儿俩送到出租屋,又买了炊具油米,太子爹妈就以为万事大吉,可以安心回去了。谁想两人一走,太子爷淘好米放电饭锅里煮上,切好腊肉和洋芋,烧热了油,就一起下到一个电磁炉上焖炒,油汪汪的,刚到半熟,老板娘便风风火火地敲开了门,“事前没跟你们交代过吗?不准炒菜做饭,你看你那老腊肉油烟这么大,都像你们这样,我楼下的旅馆还要不要开了?”
老板娘就住六楼。太子爷没记得谁跟他交代过什么啊?但老板娘一开口便不由分说,他那锅好菜自然是不能吃了。当然人家也不是不通情理,说到最后,话是软和下来了,但还是强调得要先买台抽油烟机回来。饥肠辘辘,他只好领着太子下楼,到城中村里吃了碗饵丝。城中村是个人流聚集地,每到晚上,数不尽的人从城市的各个角落回来,沉寂不久的村街又成了闹市,人流如潮,摩肩接踵,路边的各种小吃则多不胜数。一个月后,爷孙俩差不多把大大小小的小吃店都光顾了一遍。太子爹许诺很快会来给爷儿俩安个抽油烟机,可他却一直抽不开身,只能给他微信里多发钱。到了这时候,太子爷心疼的已经不只是钱了,关键是他吃不惯城市的口味,那是什么油?那是什么肉?吃得他嘴里起泡,还直拉肚子,拉得浑身上下毫无力气,瘫在床上起不了身。
回去吧回去吧!他不止一次在电话里对太子爹抱怨。好不容易国庆假期来临,太子爹下城来接他们爷儿俩,看到孙子扎在母亲怀里号啕大哭,他也跟着泪流满面。陪太子读书,这根本就不是人做的事。寻常在老家,他可以找同龄人聊聊家常,或是到地里挥挥锄头发发汗,再或者独自一个人到山坡上遛遛风逗逗雨,给太子摘几个野果接着吼上一两首放羊调回来,把满肚子快乐和不快乐的事都吼出身外,那是多么舒坦的事!
如今在这个几十万人口的梅城,除了太子,他没一个亲人,也没一个朋友。但太子也不能总陪着他啊,白天他得上学,人一进校,太子爷连个说话的伴儿都没有了。留在校门口的他反倒像个孩子似的,感觉这世界如此陌生。出租房他不想回去,因为上楼梯吃力。而且那自建房楼顶,兴许根本没做过隔热层,出太阳了能把人蒸死,下雨了同样能把人给冻死。而且除了两张床一张桌子,里面连个电视机都没有,他一个人回去又能做什么?
当然他留在外面不回去,同样什么事都做不了。他说不来梅城方言,也说不清普通话,即使是到城中村的小超市里买管牙膏,他都感觉吃力。他不知道肚子里有那么多话给谁说?别人又是否爱听?
他告诉太子爹,国庆节结束,他就不准备再下城了!包括太子也说,国庆节结束,他也不想再回梅城二小读书了!爷儿俩拗到了一块儿。可最终,他们还是被望子成龙的太子爹妈好说歹说劝送回梅城。太子不读书能行吗?他不接送太子又能行吗?至今五年时间过去了,每每想到太子那撕心裂肺的哭声,想到他迎着一辆汽车就迎面撞上去,想到出租房里他一边做作业一边号啕大哭的情景,太子爷就感觉是自己伙同太子爹妈一起哄骗了他,是他们串通好,一起给太子制造了一个孤单悲苦的童年。
三
“我扶犁头把土翻,脸朝黄土背朝天;汗如雨下湿衣裤,快乐在田间。我扶犁头来翻土,犁头不露土外边;精耕细作种庄稼,本事不一般……”
这就是著名的《耍牛调》,在绕山河老家几乎每个人都会唱。滇西北高原莽莽群山之间,差不多所有庄稼户的生计都是农牧参半,进可耕田种地,退可牧马放羊。太子爷家里当然也是这样。他忘不了早年在绕山河老家耕地耍牛的情景。那时的太阳多毒辣呀!泡在汗水里的他把牛从南赶到北,再从北赶到南,娃他妈就跟在牛背后点玉米种,点白豆种,点洋芋种,秋来山地里红白灿烂,花是花籽是籽,丰收的景象,别提多醉人。
夫唱妇随,那是何等温馨的甜蜜记忆!可如今,那一切记忆好似一去不复返的流水。娃他妈去世很多年了。否则以她的善良细致耐心,陪太子读书,她绝对是不二人选。可她终究没有这样的福分,疾病缠身,她甚至没有等来太子爹成亲的那一天,便猝然离世。他俩是在对歌会上认识的。山里人向来都是那么简单直率,有时因为一首调子对上,你就找到了一个情投意合的女人,哪怕吃糠咽菜,也会一辈子跟着你。可娃他妈这辈子跟他,真是苦了自己。如今想起她的音容笑貌,想起她的柔情善良,他都好想给她唱上个调。可身在城市,每天面对坚冰似的水泥墙,他连说句话的地方都没有,还能唱什么调?背井离乡,没有人知道他们爷儿俩在这城市受了多大的苦。相对于太子那些显性的外露的创伤,他的隐忍是没有底的沟壑,是山谷深处,太阳永远照不到的地方。
他当然也知道,日子还在继续,人不能总是生活在阴暗里,陪太子读书,是他每天必须面对的现实。太子的学业,说大了那是全家人的幸福与明天。他一点都不敢怠慢。他知道自己教不了太子,也帮不了太子,看着他学习那么刻苦,做爷爷的心里总是充满万千种疼爱。每次太子爹给他转生活费,转少了他会跟太子爹急,而且每次都要求太子爹多给上一两百块。他知道儿子挣钱不容易,可在这举目无亲的城市,他和太子又容易了?只有兜里多有几个钱,才是最保险的事。
当然,拿到钱的他也不吝啬,至少对太子不会吝啬,他舍得给太子买最好的文具,也舍得给他买各种好吃的,揣在怀里,每天接到太子时,他会第一时间给太子递去。孩子正在长身体,似乎肚子里总是饿,可不能让他饿坏了。所以每天放学前,他依旧雷打不动,站在最靠前的位置,如果别人占了他的位置,他还跟人急。
可有一天,居然就有一个人插在他的前面。那是一个大约五十来岁的女人,戴着口罩,似乎比他还急。太子爷一怒之下,便把她扯到了身后。这一扯出手有些重,让她一个踉跄差点摔倒,连他自己都感觉有些过了。可女人一转身,却叫出了他的名字。这一叫让他当场愣住了,如同一个行窃的小偷,被人抓了个现行。
是的,来梅城五年,他像是被锁到一个严严实实的山洞,早已经忘记自己姓甚名谁,不想大庭广众之下,却被人叫出名字。于是他直愣愣地看着她。女人摘下口罩,“还记得我吗?殷红梅,小时候你放羊常常从我家马场经过,有一次还被我爸我妈救了回来!”
女的这么一说,眼前一张熟悉的面孔迅速变得生动起来。是的,殷红梅,那时候曾是一个烙在他脑海深处的名字。他忍不住又想起那首《放羊调》:“放羊放在卧虎冈,羊羔母子莫惊慌;羊儿吆到山冈上,坐下数单双。我放羊儿一百只,恰好就有五十双;吆起羊儿上山去,双又变成单。前边走着三十三,后面走着三十三;还有三七二十一,七六一十三。”
这不只是首《放羊调》,还是一首多么美丽的儿歌。唱那歌时,他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长期的营养不良,使得跟在羊群后面的他看起来还像是一个娃娃。那年开春以后,他又像往年一样赶着羊群出门,捱过一个寒冬,家里储下的干草糠秕全见了底,小羊们一个个皮包骨头,孱瘦得都迈不开步子。到了这样的季节,那些刚刚冒出的草尖树芽都变得无比珍贵,他得赶紧把羊群赶到冰雪融化的半山里头,把冬天里失去的膘一起补回来。
春雨过后,天空如同擦拭过的玻璃镜面,光亮得让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唱着羊调,把羊群在深山里越赶越远,哪知阳春三月,一片明净的天空突然说变就变,一场冻雨立即降落下来,接着沸沸扬扬的大雪从天而降,整座大山瞬间陷入彻寒。他清楚地记得,就是殷红梅的父母和两个哥哥,在大风雪中帮他把那群羊赶进了自家的马厩,最终为他保住了羊群。那场倒春寒的雨雪一共持续了三天,他却在殷家的马场住了五六天,直待雪过天晴,积雪融化,他才赶着羊群离去。
多年来一直在山地里牧羊,他当然也知道高山牧场的边缘,有一个军马场,每天早晚,广播里都奏出嘹亮的军号声,还常常传出军队战士整齐的出操声。后来军队撤走了,留下一户殷姓牧民,继续看护着上百匹大马。牧民家里有一个扎着辫子的女儿,就是眼前这个一口叫出他名字的殷红梅。但那时与他同龄的殷红梅,早已出落成一朵冷艳的山茶花。一张小脸,透明得好像白雪似的。相反常年跟在羊群后面的他却蓬头垢面,在第一次见到那个女孩时,内心里顿时生发出一种难言的自卑。他不敢与之相视,甚至每每来到马场门口,他都会屏气敛声,把羊群向另外一个角落赶去。
可那天暴风雪一起,在前不挨村后不挨寨的高山牧场,他几乎想都不想,就开始挥鞭打羊,径直往马场方向赶。风劲如刀,里面掺着无比锋利的冰碴子,刮到脸上让人睁不开眼睛。直到暮色降临,他方才把羊群赶到马场门口。尽管此前少有来往,但在灾难面前,殷家父母却热情地接待了他。五六天时间,殷家老少不仅给他提供了热床和热饭,还给羊群提供足可以维系生命的干草。特别是那个美丽大方的殷红梅,穿着红色的棉袄,声音脆生生的,一见面就要让他唱歌。他只得打开歌喉,给她唱了一首好听的放羊调子:“千只羊儿一大群,上山岭,像白云滚滚。遍山留下羊脚印,满山听得羊叫声,这山放到那山去,一岁春到冬,年尾才回去!”
歌声里充满了一个牧羊人的艰苦与辛酸,他唱得浑身热流滚滚,殷红梅同样听得热流滚滚,开始对他有些迷恋了。歌声一停,人却不再怯弱了,于是就在殷家的火塘边,他给红梅说起牧场上那些动人的趣事:比如春天里扯来杜鹃,可以编出艳丽的花环;比如夏日挖白雪,蘸着蜂蜜能解暑;再比如秋天拾菌子,加洋芋腊肉焖饭吃,那香味让人馋到肚子里;到了冬天,山野里还追得到蹦蹦跳跳的雪兔……
各种各样的神奇,常常听得殷红梅瞪大了眼睛,也不止一次嘱咐他,一定要给她编一个杜鹃花环,还要带她到草地里追一次雪兔。
马场里养的都是高头大马,讲完那些趣事,他嗓子一开,又给殷红梅唱了一支《牧马调》:“正月放马正月正,赶起马来登路程。大马赶来山头上,小马赶来随后跟。二月放马百草发,小马吃草深山跑。马无野草不会胖,草无露水不会发。”
那调子他是听大人这么唱的,旋律轻快,调子也轻快,发育不良的他自然只能依葫芦画瓢,但他绝想不到,眼前的殷红梅却被他那调子唱得满脸飞红,特别是唱到最后一句“草无露水不会发”,她好看的脸上像是落满了红霞。
躲过了雪灾,他急忙把羊群赶回了家。在家苦等数日的父母终于露出了笑颜,要知道大风雪一起,父亲就组织全体村民往雪山里找,可山巅白雪茫茫,足足三四天时间依旧不见人影。如今儿子和羊群一起平安回来,他们早已喜出望外,自然要带着丰厚的礼物,到半山里的殷家做一番真诚地酬谢,甚至当场让儿子改口,称殷家夫妇为“干爹”和“干妈”。作为外地人,殷家自然也非常乐意收纳他这样一个干儿子。于是两个家庭从此结成至交。此后他把羊赶出家门,总会不自觉地往马场那边靠,给干爹干妈送去一罐野蜂蜜,一袋苦荞面,一包干蔓菁片,或是一笼自家地里产的洋芋。那是滇西北大山中最负盛名的沙洋芋,装一兜在背包里,等出门放羊时,半途里可烧可煮,绵绵的沙沙的甜甜的,伴着菌子焖饭,别有一番嚼头。当然那沙洋芋,产量可低了,常常种一箩收一斗,种一斗收一碗。但他跟干妹妹说过了,要给她带沙洋芋来吃。可他从此却很少能遇上那可人的干妹妹了,到了那时他才知道,殷家兄妹三人都在城里的部队学校读书,只有寒暑假期,才会来到父母放牧的山地。他于是又一直期盼假期的来临。
可仅仅两三年后,干爹干妈把上百匹大马卖了,之后又把许多不用的东西送到他们家,关了马场去了城市。因为他们的大儿子已经大学毕业,被分配到一个很远的北方城市,二儿子也考上了大学,他的干妹妹则上了高中。他在那时突然想到,干爹干妈本就是军人和军属,干妹妹此后读了大学,也将会成为“公家的人”,他一个山里的牧羊人,和他们的距离就如同滇西北高原上这难以逾越的千沟万壑,他对干妹妹的这份情思,只能算是一厢情愿。
殷家人离开后再没有回来。难过一宿之后,他就把殷红梅这个名字永远地忘记了。此刻被她一口叫出名字,他当然也知道,那是因为他额头上曾有一块浅红的胎记,那是他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时候让他自卑得几乎不敢与她对视。如今来梅城五年,因为儿子和儿媳妇的勤谨务实,一家老小的日子已经足够殷实,一身光鲜的衣着,早把他扮成了一副城市人的模样,偏偏额头上的印记,就是用刀子也都刮不去的,想不到最终却为他招来了朝思暮想的干妹妹。
四
白驹过隙,时光荏苒。离别超过四十年了,除了顶上的头发变得有些稀疏,脸上陡增的皱纹,略略发胖的身体,殷红梅似乎没多大变化。一张小脸,依然透明得像白雪一样。在和她的交谈中知道,殷红梅的外孙女也在梅城二小读书,和太子一样正读六年级,并且就读同一个班。想不到世间就有如此巧合的事。让太子爷纳闷的是,自己已在这个城市生活了整整五年,每天接娃送娃,学校附近的几条街,他几乎每天都在固定的时段一遍遍来回往返。学校门口接送孩子的面孔,随着学生一起来了又去,可他怎就没见过殷红梅呢?
当然他很快得到答案,原来殷红梅的女儿一直生活在梅城,而她是最近才来的。闲着无聊,就替女儿接送起了孩子。细心的太子爷同时也发现,殷红梅一双眼睛,似乎已经不再像小时候那么明亮,人也不似之前活泼健谈了。再细细一看,她白雪透明的脸上,似乎还有一种心力交瘁的疲惫,那么多细密的皱纹里,或许还深藏着许多不可言述的隐痛与忧伤。向他问起那些早已远去的旧事,问起家里的老人和村里那么多旧事。可他不可救药的木讷,不可救药的言不由衷,以及他那一口无比蹩脚的普通话,似乎一直在把他俩推向越来越远的对立面。于是到了这时候,连傻子都听得出,那是家常性和礼貌性地无话找话,是殷红梅在一次次迁就他了。
这样的交谈无比乏味,甚至毫无意义,仅只两三天后,连太子爷自己都想远远地逃避她。谁想在他们再一次见面时,殷红梅居然换上了小时候常说的土话。当年的绕山河老家,军民鱼水一家亲,养马的战士,一个个都谦和得很,军属也都愿意俯下身子,向村民学习当地的土话。阔别了四十多年,冰雪聪明的殷红梅依旧说得不坏,太子爷登时觉得,两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被拉近了。于是当年在雪原牧场,以及火塘边他给她讲过的那么多牧羊趣事,又重新深掘出来。特别是他给她唱调子的情景,那高亢嘹亮的歌声,已经完完全全钻到他的脖颈里了,可环视一周,旁边都是人,他好不容易才把一曲调子咽回去,那感觉像是吞下一大把无比锋利的鱼刺。
一天一天相见,两个人谈得越来越投机。陪太子五年,太子爷对学校门口那条街,从来没这样迷恋过。有时刚送完孩子离开,他却又想回去。哪怕什么话都不说,远远看一眼他那昔日的干妹妹,也是一件愉快的事啊!
殷红梅又一次提到他唱调子的事,一下子,那么多温馨的记忆同时呈现脑海,可他找不到两个人单独在一起的机会,当然也找不到面对面唱调子的时机。于是他陷入长时间的苦恼,以至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还是殷红梅聪明,在一次见面时告诉他把调子唱到微信里。他一听,顿觉如释重负,在那个大风如灌的早晨把太子送进学校,就迫不及待地来到梅河边,找到一个僻静的地点,掏出手机就给她唱了一首《撒种调》:“我把种子撒朝东,拜谢东方太阳公;照我种子快发芽,长得绿葱葱。我把种子撒朝南,南边就飞出金凤凰;丹凤衔书报喜讯,科场美名扬。我把种子撒朝西,罗坪山上白雪飞;雪兆丰年粮仓满,百姓笑嘻嘻。四方撒了撒中央,桃花杏花遍山乡;柳绿桃红秧苗壮,迎来好春光。”
太子爷唱完,还特别告诉她说,调子里唱到的罗坪山,还是当年他们牧羊放马的山地,军马场就在那山里头。绕山河村子后面的主峰,甚至还是百里开外的第一高峰。这里不仅有高山牧场,还有盛满乡土和烟火气味的农耕。
他那调子一天接一天地唱下去,让殷红梅似乎又回到了她的少女时代,再见面时变得开朗多了。有一次还特别说到,待学生放假了,就让女儿女婿送她,随太子爷一起回绕山河,去山地草场牧羊放马,去烧篝火煮洋芋,听太子爷唱调子,去拾菌子挖新雪追雪兔,再让太子爷给她编个好看的杜鹃花环。她说在那最接近天空的雪地里,不仅有圣洁的雪花,还有她多彩璀璨的童年,以及绵绵的乡愁记忆。
可说到这里时,太子爷却觉得大脑有些沉重。这些年退耕还林还草,山里已经不再种那沙洋芋,同时因为气候变化,海拔3400米的罗坪山顶,已经好几年没见那皑皑积雪了。儿子和儿媳妇为发展经济,早把他那一群羊卖了,换作了高质高产的杂交肉牛品种西门达,读起来连个名字都让人感觉拗口。还是让我在这遥远的城市,多为你唱几首山里的调子吧:“抬头望见罗坪山,月亮出来像银盘;银盘就是你的脸,星是亮耳环!”
一个调子唱完,太子爷感觉脸上一阵臊热。他不知道怎会给她唱这样的调子,充满了煽情和暧昧。这样的调子在当年是唱给那些情妹妹的。可也是在这几天,他方才知道自己那对善良的干爹干妈都去世了,殷红梅的丈夫也在一年前患病去世——退休后的她才因此来到女儿生活的城市。可唱调子就如同吃核桃,一曲唱了便想接着唱下一首,让人根本停不下来,于是他忍不住又唱起了另外一曲,“花上花蕊喜开怀,梨树开花雪皑皑;本想不是采花时,采花时再来!”
他毕竟是个牧羊人,牧羊人有自己的含蓄,也有自己的豁达。有些话他们是说不出来的,没有歌声没有调子,他们差不多就无法传情达意。如今自己是个失了女人的鳏夫,而殷雪梅也失去了人生的另一半,没有了调子,这样的痴心妄想,给他十个胆子,他也说不出来。于是歌声刚落,他又继续唱道:“活计要做一辈子,只有几年把花采;年轻时候不采花,花不等人来!”
他不知道他那干妹妹听了他的调子,会作怎样的思考。
五
转眼学校放假了,殷红梅无数次说过要和他一起回家看看,可最终也未能成行。这让太子爷感觉有些懊恼,是否因为他唱了那几曲充满暧昧的调子?于是回到老家,他感觉这个新年过得很不顺意。他想给殷红梅唱个调子表达歉意,可山里毕竟是山里,抬头低头都是熟人,想要给她唱个调,都找不到机会。他只想假期赶紧结束,赶紧回到梅城,照料好太子就去梅河边唱调子。
好不容易等到开学,他回到租住的城中村把太子草草安顿,便迫不及待来到梅河边,给日思夜想的殷红梅一气唱了十几首调子。“往日对歌山对岭,歌声还在云里回。往日有情脸相对,山歌情似水。”
其中这一个,太子爷唱得依旧有些煽情。经过一个漫长的冬天,他已经想通了,他要用歌声把他心中的那一份情愫倾诉出来,那绝不是什么痴心妄想,而是彼此的心灵慰藉,是携手一起终老的誓言。然而第二天再到梅河边,他发觉这地方早已人满为患。包括第三天第四天也是这个样子。他突然发觉,在这样一个干荒的枯春,柳枝新发的梅河边,是绝好的踏青之所,人来人往的,他连个唱调的地方都找不到了。一时间只觉心里泣血,他有些怀念那个风劲如刀的寒冬了。
这么一想的时候,他又一次怜惜起这匆匆而逝的光阴。他们已经不再年轻了,如果再不珍惜,他将失去这最后的表白机会。他当然也知道,干妹妹毕竟是城里人,而且还是个有文化有学问的城里人,绝不会像他们山里人那样,因为几首调子就对你有怎样的想法。有些话,他还得直接开口和她说个明白。
可正当他想自己是否要学一下年轻人,向他的干妹妹真正表白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殷红梅告诉他,女儿女婿已被省里的一所高校作为人才引进,她将在外孙女小学毕业后,和她一起回到省城。
听到这个消息时,他感觉自己像被雷击一般,整个身子登时被烧毁了。一个星期后太子爹下城来看爷儿俩,竟也当场宣布:“来年让太子去读私立中学,有了住校条件,爹您可以安心回山里了!”
六年来太子学习一直很用功,让学校老师交口称赞,太子爹自然不想耽误儿子的前程。而他同时深知父亲这些年过得实在孤苦,一心只想让他早日回山安度晚年。可太子爷却感觉自己又被一道霹雳击中,一颗心完全碎了。恍惚中看到一个影子离他越来越远,可他们的距离曾经无比接近,不想瞬间又到了万里之遥。从此以后,他连个唱调子的机会都没有了。
北 雁:本名王灿鑫,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作品散见于《短篇小说》《阳光》《中国铁路文艺》《延河》《滇池》《海燕》等,曾获第九届云南文学艺术奖(文学类)、云南好书佳作奖等。出版《洱海笔记》等长篇作品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