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古籍文献中蕴含着丰富的传统廉政文化资源,蕴藏着深厚的传统廉政文化内涵。文章从传统廉政文化的理论基础、价值取向及行为表现三个方面,挖掘古籍文献中蕴藏着的深厚传统廉政文化内涵,探究古籍文献中传统廉政文化多样的表现形式。古籍文献中传统廉政文化的生成、传承、发展的历史源远流长,反腐倡廉始终贯穿于中华民族的历史,古籍文献中反腐倡廉的智慧和经验,是祖先留下的珍贵的廉政文化历史遗产和精神财富。
关键词:古籍;文献;廉政文化;传统文化;文化内涵;文化传承
中图分类号:G641;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110(2024)05(c)-0067-06
Analysis of Traditional Clean Government Culture in Ancient Books and Documents
YANG Jian1, XIAO Jinren2, ZHANG Yun1, CHEN Haibin1, WANG Yuqi1
(1. Library of 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Changsha Hunan, 410208, China; 2. School of Pharmacy, 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Changsha Hunan, 410208, China)
Abstract: Ancient books and documents contain a wealth of traditional clean government cultural resources, embodying profound connotations.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theoretical basis, value orientation, and behavioral expressions of traditional clean government culture found in ancient books and documents. It also examines the various forms through which this culture is expressed. The history of generation,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clean government culture in ancient books and documents spans a long period, with anti-corruption efforts and advocacy for clean governance consistently present throughout Chinese history. The wisdom and experiences documented in these texts serve as precious historical heritage and spiritual wealth for the promotion of clean government culture.
Key words: Ancient books; Literature; Clean government culture; Traditional culture; Cultural connotation; Cultural inheritance
卷帙浩繁的古籍文献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也是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的重要载体。中国古籍文献中蕴含着丰富的传统廉政文化资源,禹、屈原、诸葛亮、白居易、包拯、范仲淹、刘墉等廉政楷模,“崇尚节俭”“唯才是举”“举贤直谏”的廉政主张,“赏罚严明”“秉公执法”“惩贪奖廉”“明于养民”等廉政举措,都是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的典范。欧阳修《廉耻说》记载:“廉耻,士君子之大节。若士君子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不为。况为大臣而无所不取不为,则天下岂有不乱,国家岂有不亡者乎。”欧阳修廉耻观对于立人、立臣和立国具有重要的作用,是个人、政治和国家不可缺少的软基础[1]。《周礼》中记载着官员六廉:廉善、廉能、廉敬、廉政、廉法、廉辨,即一名官员应当善良、能干、敬业、公正、守法、明辨,官员六廉确立了中国古代官员为官从政的基本行为准则,也奠定了中国传统廉政文化建设基本的内容框架[2]。
1 古籍文献中传统廉政文化的内涵
古籍文献中有很多传统廉政文化的记载,蕴含着深厚的廉政文化内涵。透过古籍文献中清官廉吏“以不贪为宝”“以简陋为福”的嘉言善行,探析古籍文献中硕彦名儒“公者自廉”“廉必养民”“廉者无私”的思想精髓,感悟古籍文献中黎民百姓对于为官者“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渴盼,历代古籍文献中蕴含着丰富的传统廉政文化,本文从理论基础、价值取向及行为表现三个方面,深入挖掘古籍文献中蕴含着的深厚传统廉政文化内涵。
1.1 民惟邦本思想是传统廉政文化的理论基础
民惟邦本思想,即黎民百姓是国家的根本,《夏书》的佚文就有“后非众无与守邦”的说法,民惟邦本思想在夏朝就已出现。西汉思想家贾谊的《新书·大政上》将民惟邦本视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个基本准则:“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故国以民为安危,君以民为威侮,吏以民为贵贱。此之谓民无不为本也。”民惟邦本思想表现出来的价值观是多重的,其主要表现为重民贵民、爱民恤民、安民保民等。第一,重民贵民,《左传》曰:“国将兴,听于民;国将亡,听于神。”该书从国家兴亡的高度阐述了“民”的重要性; 第二,爱民恤民,《尚书·五子之歌》中有“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指出人民是国家的根基,统治者要修明德治,顺应民心; 第三,安民保民,《孟子·梁惠王下》中载:“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指出统治者应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民惟邦本思想是传统廉政思想的基础,是中国古代倡导的从政价值理念,它深刻地揭示了执政的内在规律,对清廉执政提出道德理念制度行为等方面的要求。
1.2 义利辩论阐明了传统廉政文化的价值取向
义利辩论是对官员的从政行为的规范,正确处置道德行为与物质利益的关系,义利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基础。北宋理学家程颢《河南程氏遗书》曰:“大凡出义则入利,出利则入义。天下之事,惟义利而已。”程颢提出的义利观,实质上是惟以义求利,不能见利忘义。孔子《论语·宪问》中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告子上》对于义利之间的取舍,更直接提出舍生取义的价值观[3]。颜元《颜元集》曰:“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把道义与功利相互结合起来。从历代思想家关于义利的争辩和提出的观点可以看出,义利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重义轻利并不是舍弃财富,而是强调要以道义作为价值尺度,做到取之有道,重义轻利一直占据古代义利辩论的文化主流。
1.3 修齐治平体现了传统廉政文化的行为表现
传统廉政文化不只强调认知理念,更强调践廉于行。《礼记·大学》中“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修齐治平思想是指先提高个人自身修为,才能管理好自己的家庭,然后治理好国家,最终实现安抚天下百姓苍生的抱负,修齐治平思想将个人修为、治家之道、治国之道、安抚天下百姓紧密联系在一起,蕴含着丰富的践廉于行思想。《大学》里提出“三纲领”:“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宋代理学家朱熹提出要超越“明明德”有关个人品德涵养的实践范围,个人品德涵养达到一定程度后,通过从政来达到“亲民”的成效,实现“止于至善”的人生价值,体现出“圣人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的初心和目标追求。
2 古籍文献中传统廉政文化的表现形式
历代古籍文献中传统廉政文化内容丰富,形式众多。各个时期都涌现出一批清廉名臣,他们正直高尚的品格令人景仰,为廉政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一些儒士的清议也为廉政文化推波助澜,然而政治的黑暗腐败,给百姓带来苦难,更催生了百姓渴望惩腐倡廉的心理需求。有开明的统治者制定了一系列的廉政律法,来缓和社会矛盾,规范官员行为,遏制腐败的蔓延;有文人墨客用诗词歌赋言志,字字珠玑,或抨击腐败现象,或抒发高洁志向,引领着反腐倡廉文化的风向;有百姓利用民间文学、小说叙事,用民谣歌谣抒情,真真切切地表达对廉政的诉求。历代古籍文献中的文字符号通过各种文化表现形式,记载着传统廉政文化的廉政智慧和廉政经验。
2.1 律令法典中制定的廉政制度
历代不同时期统治者为加强中央集权,缓和社会矛盾,规范官员行为,惩治贪赃,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廉政法律制度。早在尧、舜、禹时期,理官皋陶就制定了昏、墨、贼的罪名,其中墨就是指贪婪败坏官纪。夏朝对此加以确认,规定犯三罪者均处死刑。在西周时期规定了五过之疵,即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以惩罚审判官徇私舞弊。战国时期李悝制定的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法经》共有六篇,为《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和《具法》。《杂法》规定“六禁”即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和金禁,金禁就是惩罚受贿行为的规定。商鞅以《法经》为蓝本,制定了《秦律》,《秦律》对官吏职务犯罪的规定较为详尽,以之督责官吏恪尽职守,规定了任人不善、玩忽职守和贪赃枉法等罪名,任人不善罪规定“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玩忽职守罪“伪听命书,法弗行,耐为侯(候)……”,《秦律》中有“通钱”,指贿赂,即贪赃枉法罪。西汉时期制定了独立的监察法规,作为处理贪污腐败案件的主要依据。《魏律》沿用了前代相关律令法典,用《盗律》中的“受所监受财枉法”、《杂律》中的“假借不廉”,以及《令乙》中的“呵人受钱”“科有使者验赂”等条文集中,制定了《请赇律》,针对官吏贪污受贿行为设立专法。《晋律》则把官吏贪污受贿枉法断事与不孝、谋杀等重罪并列,作为不能赦免的罪行之一,实际上开了唐宋及以后赃罪“遇赦不原”的先河[4]。南北朝多承《魏律》《晋律》,魏晋南北朝在反贪惩贪的法制建设方面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隋唐时期在反贪惩贪的法制建设方面进入发展和完善阶段,当时惩治贪腐的律令法典主要有《开皇律》和《唐律疏议》,《唐律疏议》是唐朝律法及其疏注的合编,对官吏贪污受贿罪制订了较详细的条款,其最大的特点是正式确立了“六赃”的概念,为反贪惩贪行为制定了基本的法律规定。宋代律法中的《宋刑统》等法典,对于贪污受贿罪都制定了各种严格具体的条款。明清时期的反贪惩贪立法多承袭于唐、宋,《大明律》继承了唐、宋时期“六赃”的一些法律条款,增加监守自盗、枉法赃、不枉法赃、行贿、挪用官物、敲诈勒索及介绍贿赂等罪名。
2.2 小说戏剧中讲述的廉政故事
在不同时代的民间小说和戏剧中讲述着不同的廉政故事,这些廉政故事都是对反腐倡廉最生动的体现,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生活于动荡年代的人们对安定生活和清明廉洁政治的渴望。
宋代的话本即小说,内容广泛,类型繁多,特别是北宋笔记小说的创作进入一个高潮,通常借助虚拟故事来揭露和讽刺官场贪污腐败现象,如《错斩崔宁》严厉抨击了昏官严刑拷打、威逼利诱、草菅人命的贪赃枉法行为,揭露当时社会的腐败和昏暗。元代剧作家关汉卿创作的《窦娥冤》具有浓厚生活气息和现实主义色彩,寡妇窦娥,在无赖陷害、昏官毒打下,屈打成招,在法场上勇敢地揭露了“王法”“刑宪”和贪官污吏祸国殃民的行径及社会黑暗的本质。明代中后期文学家冯梦龙的《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等著作,小说家凌濛初的《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等著作,书中的每一个故事,全方位地勾勒出官场的黑暗和官吏的贪暴,白娘子永镇雷峰塔、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俞伯牙摔琴谢知音等经典故事和传说,写尽了世间百态。明代剧作家汤显祖在《牡丹亭》中,借宋高宗在强虏压境时仍一心追求奇珍异宝的荒谬行径,表达对明神宗四处加派“矿监”“税使”搜刮民脂现象的严重不满,对朝廷贪腐盛行感到痛心疾首。清朝末年,统治者昏庸无道、社会奢华成风,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日益激化,清朝统治者和殖民者相互勾结,政治败坏。晚清作家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刘鹗的《老残游记》、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及曾朴的《孽海花》被称之为晚清四大谴责小说,以极尽辛辣讽刺的激烈笔法揭露了晚清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上的腐败、丑恶和黑暗。
2.3 诗词歌赋中吟诵的廉政理念
历代古籍文献中收录了大量的廉政诗词歌赋作品,诗词歌赋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当时文人墨客的廉政理念,揭露社会腐败丑陋现象,彰显了当时志士的高风亮节和廉洁人生。
西周时期,以诵唱诗歌制造舆论的做法十分盛行,《诗经》收录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间的诗歌305篇,其不仅是一座瑰丽的文学宝藏,还蕴含着明德修身、爱民安民等丰富的传统廉政思想。在《国风》中,人们用美好、淳朴的言语来歌颂品德高尚、清廉为官的廉洁政治,在《硕鼠》中,将贪婪搜刮民脂的统治者比喻成脑满肠肥、肥头大耳的大田鼠,劳动人民憎恶它,去寻找没有剥削的乐土,是对贪官污吏和腐败政治的无情批判。《诗经》穿越了两三千年的历史时空向我们讲述着远古人们的廉政理念和廉政诉求。战国时期诗人屈原的《楚辞》是当时社会廉政文化的重要代表,反映了当时人们的廉政理念,《招魂》中有:“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而未沫”的诗句。东汉辞赋家张衡针对统治者的淫奢无度作了《东京赋》和《西京赋》两篇,《西京赋》揭露和鞭挞了西京帝王和皇室后宫的骄奢淫逸世界,《东京赋》称赞洛阳的俭约之德、歌颂东汉礼仪之盛,以此对比,给君主树立一个榜样,并警示他们吸取西汉的教训。明代民族英雄于谦的《石灰吟》:“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借诗托物言志,吟颂石灰的锻炼过程,展现了诗人不避千难万险,勇于自我牺牲,洁身自好,保持廉洁正直的高尚情操,誓与贪腐污浊势力做斗争的决心。
2.4 民谣歌谣中表达的廉政诉求
民谣是一种民间流行的、赋予民族色彩的口头文学,是人民大众表达廉政观念和廉政诉求的主要形式,直接反映了百姓的心声,有利用民谣歌颂官员的清正廉洁,还有些民谣对黑暗腐败的政治进行抨击批判。民谣歌谣大多散见于《三国志》《晋书》《北史》等历史文献之中,其中很多被收录于《太平御览》《乐府诗集》等古籍文献中。《太平御览》中记载:“生男慎勿举,生女哺用脯。不见长城下,尸骸相支拄。”这是一首控诉秦始皇修筑长城给广大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民歌。《后汉桓帝初城上乌童谣》收录于《乐府诗集》,这首民谣揭露了汉桓帝、汉灵帝及董太后贪得无厌、聚敛钱财、卖官贩爵的丑陋行径,反映了百姓被迫父子相继服役,抨击了当时社会丑恶现象,表现了忠臣义士欲击鼓谏阻,反被丞卿怒斥的无奈处境。
2.5 书画艺术中透露的廉政思想
中国古代书画艺术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5]。中国书画是千百年来中华民族智慧、才情、艺术创作经验的积淀[6]。中国书画艺术不仅可以陶冶情操,培养审美能力,还能弘扬清风正气,表达廉洁理念,以独到的创意思维体现廉洁文化。从古代书画作品中透露出传统廉政文化思想,表达了书画家对廉政清官的向往,对贪腐生活的批评。
唐代书法家颜真卿以书法风骨著称,为后世所追捧,他的廉洁品格也同样流芳千古。765年,受安史之乱影响,又值关中大旱、江南水灾,担任刑部尚书的鲁郡公颜真卿却因生活窘迫,不得不写一封乞米的信,向同事李光进借米粮维持生计。《乞米帖》寥寥数句,“拙于生事,举家食粥来已数月。今又罄竭,只益忧煎,辄恃深情。故令投告,惠及少米,实济艰勤,仍恕千烦也。真卿状”,流露出“刚正之气,发于诚心,与其字体无异也”。他的“拙于生事”,绝不贪枉苟取,廉洁自持更是后人敬仰的榜样。南宋画家李唐所作《采薇图》,描述了伯夷和叔齐投奔西伯姬昌,姬昌死后,其子姬发兴兵伐纣,伯夷和叔齐认为臣子讨伐君王是大逆不道,但姬发终灭商殷建立周朝,伯夷和叔齐决心不吃周朝粮食,隐居首阳山中食野菜度日,最后饿死,临死前留下《采薇歌》以明其志,表彰保持气节的人,谴责投降叛变的行为。《文会图》是赵佶及宫廷画家共同创作的绢本设色画,画中描绘文人雅士会集于庭院饮酒赋诗的盛大场面,不难看出帝王权贵集会极尽奢侈淫逸,声色犬马,这场盛宴需要花费多少民脂民膏,逃不过王朝灭亡的悲惨命运。
3 古籍文献中传统廉政文化的历史渊源
在中华民族5 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古代先贤崇廉尚洁,在古籍文献中记载了丰富的优秀传统廉政文化,《周易》《论语》《老子》《史记》《礼记》《贞观政要》《资治通鉴》等古籍文献中,记录着中华民族从夏商周到明清时期反腐倡廉的箴言警句,这些清正廉洁的传统美德始终贯穿于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从反腐倡廉在古籍文献中形成的悠久、深广、重大之价值可以表明,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的产生、传承和发展的历史源远流长,具有悠久的历史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内涵,有史可鉴,历来备受尊崇。
3.1 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的早期萌芽
根据现有的历史古籍文献记载,中国传统廉政思想的萌芽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晚期。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人们只有依靠集体力量共同劳动才能维持生存,因而在氏族内部,财产公有,平均分配,没有私有制、阶级和剥削,也无国家与法律,人们的社会地位平等。正如《礼记·礼运》所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氏族和部落首领是通过原始民主制选举产生,他们没有特权和君主独尊的“家天下”的意识,相反的,“为民父母”的原始公仆意识倒是相当强烈[7]。
“廉政”一词最早出现在东周时期,《晏子春秋·内篇》曰“廉者,政之本也”,齐相晏婴在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廉政”的概念。何谓“廉”,《吕氏春秋》认为:“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意思是当面临财货、权力、名誉等重大利益时不苟取、不贪得,就是廉。何谓“政”,《论语·颜渊》曰“政者,正也,子帅已正,孰敢不正?” 季康子问孔子如何治理政务,孔子回答说:“政就是正的意思。您本人带头走正路,那么还有谁敢不走正道呢?”突出了“政”的要求就是公正,也就是为政治人要光明磊落、行得端坐得正。孟子发展了孔子的学说,提出了“仁政”的思想,在《孟子·离娄下》中提出“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管子则将廉政提升到关系国家命运的高度来论述,《管子·牧民·四维》曰“国之四维,礼义廉耻,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总的来说,廉政在过去主要是廉洁从政,是从个人的修养对国家的重要性角度来说的。
3.2 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的生长发展
战国时期的古籍文献中也记载有很多当时社会廉政文化。伟大诗人屈原一生忧国忧民,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廉洁文化倡导者之一,在《楚辞》中反映了当时人们的廉政主张和廉政意识。据郭沫若考证,“廉洁”一词最早出现在屈原的作品《卜居》中:“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屈原以崇高的爱国主义思想、追求真理和廉洁正直的品行为后人所称赞。
两汉时期吸取秦施暴政亡国的教训,将儒家思想确立为正统思想,激励人们树立高尚的情操,形成了反腐倡廉的独特文化。汉朝的一些政治制度建设有些是直接针对腐败的,通过制度建设施行廉政,并注重表彰和任用廉吏,树立反腐倡廉典型。《后汉书·董宣传》中记载了董宣上任洛阳令时,“抱鼓不鸣董少年”与腐败行为做斗争的故事。汉代思想家、政治家鉴于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对腐败的危害性作了深刻剖析,贾谊《新书·俗激》批评社会奢靡之风,“今世以侈靡相竞,而上亡制度,弃礼谊,捐廉耻日甚,可谓月异而岁不同矣”,提醒统治者不可贪图享乐,腐败贪婪。古籍文献反腐倡廉的表现形式中,“赋”在汉代得到了充分发展,成为表达廉政文化的代表,汉赋中有对清明政治的赞颂和对贪官的鄙视,有对帝王的劝谏,有百姓对反腐倡廉的诉求,汉赋几乎篇篇都在反对帝王的骄奢淫逸。张衡《西京赋》中描写“光炎烛天庭,嚣声震海浦”“丧精亡魂,失归忘趋”,批评帝王组织田猎声势浩大、荒淫取乐。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当时社会廉政文化的主要形式以民歌、诗赋和小说等为主体,反映了当时人们的廉政观念。记载于《三国志》《北史》《晋书》等正史之中的民歌,仍是当时人们表达廉政观念的主要形式,其中大多被收录于北宋郭茂倩编撰的《乐府诗集》之中。东晋陶渊明的《归园田居》《饮酒》《桃花源诗》等诗文,表现了诗人因无法忍受官场的污浊和世俗的束缚,守志不阿,辞官归隐田园。东晋吴隐之的《酌贪泉》中“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表明吴隐之廉政气节,一生清廉,始终不渝,成为一代良吏。
3.3 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的逐渐成熟
隋唐时期,在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法典使认定和惩治违反乱纪、贪污受贿有了法律依据。隋朝结束了370年的分裂建立了统一的封建王国,先后颁布了《开皇律》《大业律》,隋朝在法制建设方面的成果和教训为后来唐朝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隋朝具有代表性的廉政古籍文献主要是颜之推编成的《颜氏家训》,颜之推将自身立身、治家、处事、为学的经验整理出来,传给后世子孙,其中包含了丰富的廉政思想,如书中提出了勤俭节约、注重气节、破除迷信、求真务实、涵养家风等廉政思想观点。唐朝重视法律体系的建设,不断建立并完善法典,先后编修的《唐律》是中国古代历史上著名法典,传世的《唐律疏议》是唐朝律法及其疏注的合编,共计12篇,其中第三篇《职制律》主要是关于官员的设置、选任、职守,以及惩治贪官枉法等行为作出规范认定,进一步细化了官员贪污受贿及利用职务之便获取财产利益的行为。第一篇《名例律》中“以赃入罪”条疏议曰:“在律,正赃唯有六色:强盗、窃盗、枉法、不枉法、受所监临及坐赃。自外诸条,皆约此六赃为罪。”以“六赃”指涉获取经济利益的犯罪。其中,“枉法、不枉法、受所监临及坐赃”的犯罪主体均为各级官吏。《唐律》对宋、元、明、清行政立法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其惩贪条文的传承与推广促进了后世及周边各国廉政法制文化的进步,使《唐律》和唐朝享有“而得古今之平”美誉。
两宋时期顺应历史潮流,实行清官制度,发展清官文化,积极推行廉政建设,有一大批出身寒门的清官受到重用,如吕蒙、范仲淹、王安石、苏轼、黄庭坚等一代名臣。宋朝的士大夫们不但重视修身养性,更是为了“天下为公”“廉洁奉公”“关心民生”而努力,为树立廉政建设做出了贡献。据《宋史》所载:“以四善、三最考守令:德义有闻,清谨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为四善;狱讼无冤,催科不扰为治事之最;农桑垦殖水利兴修为劝课之最;屏除奸道,人获安处,抚恤困穷,不致流移为抚养之最。通善、最分为三等:五事为上,二事为中,余为下。”宋朝“四善三最”的“亲民制度”,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又在百姓当中树立清官廉洁奉公的形象。而宋代中期的腐败政治,给百姓带来苦难,更催生了百姓在苦难中渴望反腐倡廉的心理。文人们用诗词和散文言志,抨击腐败现象,抒发高洁志向,百姓利用通俗的民间文化表达对廉政的渴望。范仲淹的《岳阳楼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道出了他以天下为己任、以黎民百姓忧乐为己忧乐的仁者情怀。
明清时期进入了我国封建社会的后期,封建制度的种种弊端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清嘉庆以后,社会黑暗,吏治不兴,贪污腐败现象十分普遍。这一时期的古籍文献中记载的廉政文化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形式多样,主要有律法、笔记、戏曲、章回小说等。《大明律》是明朝最基本的法律,集中反映了明太祖的法制思想和廉政制度,《大明律》对《唐律》进行了修订,尤其是在惩治贪官污吏方面,比《唐律》更加严厉,如一些条款有惩治“奸党”的规定,有“交结近侍官员”的规定:“凡诸衙门官吏,若与内官及近侍人员互相交结,漏泄事情,夤缘作弊,而符同奏启者,皆斩,妻、子流二千里安置”,不准“交结近侍官员”。《大明律》体现了朱元璋“重典治吏”、惩治吏治腐败的思想。《大明律》沿用了唐律“六赃”的规定,改为《受赃》篇规定“明六赃”:监守盗、常人盗、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窃盗和坐赃。以“监守盗”取代《唐律》“受所监临财物”,集中规定官吏犯罪及其惩罚标准,加强对主守官吏凭借职权侵吞国家各项钱粮之类贪污犯罪的惩罚。《大明律》中的《课程》篇陈述了十几条惩贪条款,以规范官吏的行政行为;《职制》篇将官吏的权利与责任挂钩,严格约束官吏非法行政;另外《擅造作》《仓库》《厩牧》《杂犯》《诈伪》《断狱》诸篇均有惩治官吏贪赃的规定[8]。
清代继承和发扬了传统廉政文化的内容,加强了自身的廉政文化建设,创立特别监察机构,重视监察立法,有集大成的《钦定台规》,还有不少监察法规,如《巡方事宜十款》《都察院则例》等[9]。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记载,雍正帝下发谕旨:“部院事件均有御史监察,应将内务府官员内拣选四人,授为御史,互相稽察,于事务有益。”稽察内务府御史处和宗室御史处,为清代监察机构都察院下属的两个特别的监察部门,是雍正帝为了对享有特权的内务府和宗人府实施行政监察而创立的。此外,诗歌、对联、民谣、小说等文学作品中反映的廉政文化则在整个王朝之中产生了一股由上而下的文化浸染之风,使廉政风气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10]。有官吏警示保廉、勤政为民的诗歌,有民间流传的表达廉洁意愿的民谣、歌谣,还有许多揭示、抨击官场腐败的文学作品。顾炎武的《日知录·廉耻》载:“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也。故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顾炎武认为社会治乱之关键在于“转移人心、整顿风俗”,只有采取“以礼治心”的“礼教”方式,让人人懂得为人处世的基本规矩,怀有廉耻之心,勤政清廉之风才能盛行。
4 结束语
古籍文献中反腐倡廉的传统廉政文化,既是祖先留下的珍贵历史遗产,更是稀缺难得的廉政文化精神财富。唐代吴兢的史书《贞观政要》载:“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挖掘古籍文献中反腐倡廉的历史智慧,传承古籍文献中优秀廉政文化资源,以史为鉴,将历史上的优秀廉政文化资源转化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发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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