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

2024-07-30 00:00:00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这既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履行国际责任的重要表现,对国内经济发展和国际经济秩序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已经成为推动我国与区域内国家相互开放、互惠共赢的重要方式,也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了强大动力。在当前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深化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意义重大。

深化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有利于促进一体化大市场的形成,为各地方、产业和企业拓展国际经贸合作新空间,提升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加快形成国际经济竞争合作新优势;有利于推动我国实现更全面、更深入的对外开放,助力我国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不断与国际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接轨;有利于全方位提升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全球分工的能力,增强我国在国际经济协调和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为营造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经贸秩序创造条件。

面对国际国内形势新变化,我国积极落实已生效自贸协定,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商签高标准自贸协定和投资协定,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推动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TP),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正不断取得新成果。

随着我国持续深化多双边和区域经济合作,开放力度将越来越大,开放水平将越来越高,高质量发展将积蓄更多新动能,为区域经济乃至世界经济提供更大发展动力。

◆素材解读

国与国之间的合作和协助、协商可以促进共同发展、解决全球性问题,形成稳定与繁荣。多、双边合作体现全球各国的利益平衡和公平原则,能充分发挥各国的优势和专长。通过共同合作,各国可以分享信息、技术、资源,共同开展科研、人才培养、贸易等活动,实现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际间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