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行动:国际合作,协同奋进

2024-07-29 00:00:00张人禾汤绪
科学 2024年4期

气候变化对全球安全与发展构成了重大威胁。在过去2000年内,人类活动的影响使全球气候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变暖,与1850—1900年工业革命时期的全球平均气温相比,当前全球地表平均气温的增温幅度已达到1.2℃[1]。在全球变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频发与重发已成为新常态。自2014年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发布以来,全球已经观测到更多更强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证据,如热浪、强降水、干旱、野火和热带气旋等[2]。2023年夏季是全球有气象数据记录以来最热的夏季,全年的全球平均气温也是最暖的一年[3]。

与此同时,气候变化正在引发经济社会与环境的深刻变化。21世纪的前十大全球安全威胁中许多风险都与气候变化的影响有关[4]。国际气象组织在2021年发布的报告显示,1970—2019年灾害数量增加了5倍,天气、气候和水极端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增加了7倍,但是全球预警系统的重要进步减少了天气、气候和水害造成的死亡人数[5]。联合国关于2021年灾害风险的报告指出,仅在2021年,与自然灾害有关的事件已造成10 492人死亡,经济损失达2520亿美元[6]。此外,气候相关的风险相互关联、相互作用产生了更多的新型风险,给全球安全与发展治理带来全新的挑战。

为此,面对更热且更极端的全球气候新常态,世界各国应该联合行动,采取强有力措施,有效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最大限度地减轻频发重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给全人类,特别是气候脆弱的发展中国家造成的损失与损害。

全球行动,任重道远

每年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简称COP)的一项关键任务是审查缔约方提交的国家信息通报和排放清单,以便于评估各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责任与承诺的落实情况。1997年, COP-3 上《京都议定书》的签署使得温室气体控制或减排成为发达国家的法律义务。2015年的COP-21上,近200个缔约方达成共识,签署了《巴黎协定》,全球各国首次协同做出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承诺,即将全球升温控制在比工业化前水平高2℃以内,并尽力控制在1.5℃以内。国际社会减缓目标、路径与举措愈加明晰。

自此,各个国家开始自行规划国家气候减排战略,即国家自主贡献(NDCs)。为了实现控制升温2℃和1.5℃以内的目标,到203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必须比2010年相应减少30%和45%,到205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必须相应减少65%和87% [7]。2023年10月,国际能源机构发布的《世界能源展望2023》中提到,即使基于当前减排政策的实施以及清洁能源快速增长的态势,21世纪末全球升温仍然可达2.4℃,将全球变暖控制在1.5℃的路径选择已经越来越有限,实现此温控目标的时间窗口正在逐步关闭,但是清洁能源迅猛发展的态势仍然激励着人们向着这一目标不懈努力[8]。因此,我们应该及早采取行动,加大气候行动力度,加强环节目标和国家自主贡献以及长期低排放发展战略的实施和落实,尽最大努力避免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带来长期性的灾难性影响。

面对更“热”且更多的气候风险,必须落实损失与损害(loss and damage)补偿资金,要对面对气候变化最脆弱的国家提供技术援助与资金补偿。2019年的COP-25上,各缔约方同意建立圣地亚哥网络(Santiago Network)。2021年的COP-26仅同意开展为期两年的“格拉斯哥损失和损害融资对话”,以及确认该网络的一系列职能。而2022年的COP-27取得重大突破,各国就建立“损失和损害”基金达成一致,同意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气候脆弱的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2023年11月4日,在损失和损害基金过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TC5)上,发达国家和南方国家就未来的气候“损失与损害”基金框架达成了脆弱的妥协,为在COP-28上达成协议开启了一条缝隙。2023年11月,COP-28于阿联酋迪拜举行,大会同意通过气候“损失与损害”基金协议文本,确定了资金来源,以及资金由世界银行托管。

盘点国家自主贡献和承诺及制定增强行动计划是COP-28的重要议题。即使按照目前各国的自主贡献承诺并实现其战略目标,全球升温仍然可达1.7℃,若按照当前的实际行动,全球升温将达到2.4℃,这与《巴黎协定》目标仍存在差距[8]。为此,COP-28首次根据《巴黎协定》的集体承诺和行动的进展启动全球盘点[9]。各缔约国要根据盘点结果重新审议国家自主贡献及其行动和支持能力,并为相关国际合作提供信息,推动NDCs增强行动计划的制定。大会还加大有序投资和战略性安排的力度,避免气候变化进一步恶化。中国政府发布的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和“1+N”政策体系、2035气候变化适应战略以及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等,充分体现了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上的雄心,是庄严的国家承诺和长期宏大的战略部署。此外,发达国家至今仍未兑现每年给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的承诺,并拒绝资金翻倍,甚至向发展中国家转嫁减排和出资责任。对发达国家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差距等的盘点,推动发达国家落实资金翻倍承诺,以及细化损失和损害资金运作机制,对实现温控目标的公平与正义至关重要。

清洁能源与国际合作

中国的电力低碳转型

中国要完成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尽快实现能源系统从高污染化石燃料向低污染可再生能源转型是关键。中国目前光伏和风力发电装机总量为7.6亿千瓦,《“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在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要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10]。该规划与复旦大学IRDR国际卓越中心气候变化与能源安全重点实验室的地球气候系统与能源智能系统给出的最优转型路径模拟的结论相一致,现有路径的正确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得到了验证[11]。此外,《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图2050》报告中,2050年前中国光电和风电的快速发展趋势与复旦智能模型的预测基本一致,但是该报告对2050年中国光电和风电规划总量的预估低于模型预测值。这可能是由于复旦智能模型考虑到按照中国光电和风电规划统筹建设配套设施后,为低廉的太阳能和风能资源的更有效利用提供了增量空间所致[11,12]。

中国近年光伏和风电发展速度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但按照中国当前和规划的发展速度,也无法满足2060年我国对清洁能源的需求,这侧面验证了为了落实碳中和目标,实施更具雄心的技术路径和更大规模的资源投入的必要性。

国际合作对碳减排的重要性

加强国际合作不仅有利于碳减排目标的实现,也将为各国经济发展带来新机遇。但当今世界客观存在的短期主义行为和地缘政治紧张局势的泛滥严重阻碍了减排目标的实现。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气候危机”,国家之间要摒弃传统思维定式,把共同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关键要务,加强交流合作,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打破贸易壁垒和保护主义,实现综合创新的能源转型路径和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

复旦大学IRDR国际卓越中心气候变化与能源安全重点实验室的研究量化了高时空分辨率的能源转型优化策略和全球协调行动对实现1.5℃温控目标的重要性及经济影响[13]。在考虑技术改进、电力传输、能源储存、矿产贸易和区域供应链等的综合影响时,优先发展光电和风电并加强国际合作的能源转型路径不仅可增大减排潜力,降低减排成本,还可减少全球范围内能源支出的不公平性,进而为扩大低碳能源投资和促进国家间合作提供了有价值的见解[13]。

2023年11月,中美两国发表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双方认识到共同合作行动对于落实《巴黎协定》目标和推动多边主义的重要性,决定启动“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工作组”,开展对话与合作以加速具体气候行动,并强调了国际合作对有力度的减缓行动和气候韧性发展发挥的关键作用。

我们正处于一个更暖的世界,极端气候事件发生频率和强度均在不断增加,采取适应性措施并落实减缓行动非常关键。加强国际合作合作刻不容缓:应充分认识到国际合作对碳减排的重要性,要加大国际合作力度,加大能源转型资金支持,实现全球气候协同治理。要加快清洁能源高占比、多能源互补的新能源体系及其韧性建设进程,尽快实现碎片化、不稳定的清洁能源的整合,尽早形成清洁能源高占比、多能源互补的新能源体系。与此同时,我们要对可再生能源的气候脆弱性以及可能面临的新型风险引起足够的重视,增强新型能源体系气候适应能力与网络安全韧性,保留部分化石燃料作为弹性应急的储备,并考虑植树造林和碳捕集与封存技术的使用,最终实现以健康为导向的降污减排协同治理。

总之,我们应对实现气候目标充满信心,随着科技的进步、更具雄心的举措的实施、各国的精诚合作,以及落实力度的加大,我们一定会迎来一个崭新的、可持续的未来。

[1]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Summary for policymakers//Climate Change 2021: the physical science basis. Contribution of Working Group I to the sixth assessment report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21.

[2]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Weather and Climate Extreme Events in a Changing Climate//Climate Change 2021: the physical science basis. Contribution of Working Group I to the sixth assessment report of the 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21.

[3]Copernicus Climate Change Service. Copernicus: October 2023-Exceptional temperature anomalies; 2023 virtually certain to be warmest year on record. https://climate.copernicus.eu/copernicusoctober-2023-exceptional-temperature-anomalies-2023-virtuallycertain-be-warmest-year.

[4]McLennan M. The global risks report 2021, 16th Edition. Cologny: World Economic Forum, 2021.

[5]World Meteorological Association. WMO atlas of mortality and economic losses from weather, climate and water extremes (1970—2019). Technical Report, 2021.

[6]Centre for Research on the Epidemiology of Disasters, United Nations Office for Disaster Risk Reduction. The human cost of disasters: an overview of the last 20 years (2000—2019). 2020.

[7]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The closing window: climate crisis calls for rapid transformation of societies. 2022.

[8]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World energy outlook 2023. Paris: IEA, 2023.

[9]UNFCCC, Decision -/CMA.5. Outcome of the first global stocktake(advance unedited version). https://unfccc.int/sites/default/files/ resource/cma5_auv_4_gst.pdf.

[10]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2021.

[11]Wang Y, Wang R, Tanaka K, et al. Accelerating the energy transition towards photovoltaic and wind in China. Nature, 2023, 619 (7971): 761-767.

[12]中丹可再生能源发展项目管理办公室.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路线图2050. 2014.

[13]Wang Y, Wang R, Tanaka K, et al. Accelerating the penetration of photovoltaic and wind power to achieve the 1.5℃target in a renewable-intensive path by coordinating global action. 2024(under review).

关键词:减缓与适应 全球盘点 损失与损害基金 落实承诺国际合作 清洁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