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新国标体系的实施,全面夯实了我国安全管理的空白,对于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风险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新国标体系为背景,分析了当前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工作的现状,对现存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阐述了具体的改进策略,包括构建食品接触材料强制标识、完善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补充食品接触材料说明、建立企业质量诚信体系与加快人才队伍培养,旨在降低各方面因素对食品接触材料检测结果的影响,提高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工作质量,提高公共安全管理能力,坚守质量安全底线。
近年来,为保障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发生,我国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全面深化改革,陆续颁布多套标准文件,共同组成新国家标准体系,以完善的技术法规体系为支撑,为食品接触材料的生产、销售与监管活动提供明确指导。与此同时,随着新国标体系的构建,食品接触材料检测体系中一些方法手段与工作经验不再适用。所以,要严格按照新国标体系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完善食品接触材料检测体系,优化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2.研究背景
新国标体系于2016-2017年基本形成,以国家卫生计生委员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等规范文件组成,提出53项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国家标准。从材料检测角度来看,新国标体系以整合、补充各类产品标准要求作为深化改革目标,标准要求涵盖食品接触材料从生产到检测的全过程,检测内容包括总迁移量、特定迁移量、残留量、物质使用量等诸多项目,彻底解决了原有标准相互矛盾、内容交叉重复的问题。此外,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流程也发生显著变化,流程步骤更加详尽。
3.新标准体系下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存在的问题
3.1 试验条件不规范
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接收食品接触材料样品后,很难通过少量样品来了解预期接触食品材料情况和相应使用条件,而是需要与委托方进行沟通交流,获取相关资料信息,理论层面上足以满足材料检测需求。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来看,虽然新国标体系已经实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食品接触材料和配套制品缺乏符合性声明的问题,样品材料试验条件取决于委托方,没有受到新国标体系的强力约束。少数委托方为确保获取合格检测报告,主观上选择避开新国标体系内最为严苛的试验条件,选择性向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一部分的样品信息和使用条件,最终形成食品模拟物与试验条件设定随意的不利局面。问题根源在于,新国标体系仍旧存在优化改进空间,试验条件在选择层面上缺少强制性。
3.2 食物模拟试验方法不科学
在新国标体系,现有食物模拟试验方法不够齐全,如在油脂类食物模拟试验期间,用植物油代替油脂食品模拟物,去测试接触材料。但植物油与总迁移量试验方法的兼容程度不够理想,要求检测人员额外使用到正己烷、95%乙醇或是正庚烷等多种类化学试剂,利用化学试剂来替代植物油,开展迁移试验。一方面,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流程较为繁琐,流程繁琐程度与检测精度成正比,在流程过于繁琐情况下,可能出现错误操作,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另一方面,由于检测相同种类食品接触材料时,陆续使用到诸多种类的化学试剂,且化学试剂抽提能力明显超出植物油,不可避免的出现检测结果偏离问题,仅能大体反映食品接触材料的总体迁移规模,很难准确了解具体迁移情况。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现有食品接触材料的检测方法不够完善,主流检测技术或多或少的存在应用局限性,无法在保证精度的前提下,顺利完成所有种类食品接触材料检测任务。
3.3 专业水平不足
目前来看,一些中小型生产企业主要存在专业知识欠缺、不了解产品性能和使用条件的问题,无法给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具备足够价值的有效信息,造成误导检测活动、错误设定试验条件的后果,检测报告与产品实际质量存在出入。同时,当前主要采取抽样检测模式并不完全正确,部分企业并未严格遵循《计数抽样检验程序》(GB/T 2828)标准要求,私自更换抽样方法,抽样结果受到主观因素影响,向第三方机构提交无法反映产品总体质量状况的样品。由于生产企业没有做到对生产流程的严格把控,各批次与相同批次产品质量存在明显差异,仅凭借少数样品检测报告,无法真实反映相同批次食品接触材料的总体质量是否符合新国标体系的标准要求。
3.4 检测经验匮乏
新国标体系的形成,给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领域造成剧烈冲击,不但意味着检测标准的完善、统一,也将彻底改变固有的检测流程步骤、方法手段与标准要求,对检测人员的专业素养及工作能力提出更加严苛的要求。当前一些检测人员并未在新国标体系问世的背景下扭转固有观念意识,尚未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思维定势,违规操作、错误操作行为时有发生。问题根源在于,没有及早熟悉全新的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模式。
4.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工作的改进措施
4.1 构建食品接触材料强制标识
为解决食品模拟物试验条件设定随意问题,应建立食品接触材料强制标识体系,利用标签来体现全部种类食品接触材料的信息,第三方检测机构在确定样品材料种类的情况下,直接获取对应的试验条件,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有序开展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工作,确保所设定试验条件不受委托方主观因素干扰,从根源上杜绝任意设置试验条件情况再次发生。在新国标体系,明确提出食品接触材料应包含标签、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等具体产品信息,标识内容则包括符合性声明、生产者以及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符合性声明作为重要标识,涵盖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遵循的法规标准、限制性要求物质名单、总迁移量合规情况。
4.2 完善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
从技术层面来看,新国标体系对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水准提出严格要求,现有检测方法偏少,面临检测仪器与样品易被其他有机物污染、灵敏度波动较大、样品前处理要求严格等多项现实难题有待解决。对此,第三方检测机构需要加强技术研发力度,灵活应用到气相色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氰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等多项检测技术,根据任务要求挑选最为恰当的检测技术。同时,还应强化标准化检测意识,在引入全新技术手段或是增加检测项目时,严格遵循相关标准要求,着手编制作业指导书,对材料检测流程步骤、方法手段与注意事项进行明确规定,禁止检测人员中途出现错误操作、违规操作行为。一方面,对食品接触材料的检测内容加以明确规定,避免遗漏项目而导致产品质量、食品安全检测充满不确定性,具体分为常规项目、重金属项目、单体含量或特定迁移、溶剂残留、微生物和其他项目,按照检测要求及材料种类用途来确定检测项目,科学制定检测方案。常规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总体迁移量、标签标识、筛查特定迁移量、浸泡液以及脱色试验;重金属项目包括铁、铅、锌、铜、锂等重金属物质的残留量与溶出量;单体含量或特定迁移项目包括乙二醇、联苯胺、三聚氰胺、丙烯酸、氯丁二酸等物质的迁移量或是残留量;溶剂残留项目包括溶剂残留总量和苯类溶剂残留量;微生物项目包括大肠菌群以及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多种类致病菌;其他项目包括荧光物质、甲醛溶出量、游离性余氯、干燥失重等。另一方面,组织专业培训活动,以新型技术手段作为培训内容,不断丰富培训人员的知识结构,力求在最短时间内熟练掌握全新技术手段的应用方法,借助技术助力来提升检测精度,避免因错误操作行为导致实际检测精度不升反降。以透射电子显微镜技术为例,简称为TEM,本质上属于一项高分辨率成像技术,利用光子显微镜设备来观察材料微观结构及形貌,重点掌握样品制备操作技巧,要求粉末样品的单颗尺寸不超过1微米,材料本身不具备磁性,以无机成分为主;块状样品提前进行电解减薄处理或是离子减薄处理,晶粒尺寸不足1微米时,采取破碎成粉方法,要求样品材料无磁性。随后,对样品开展粉末衍射试验,初步了解材料结构状态,判断是否具备TEM技术的应用条件。
4.3 补充食品接触材料说明
由于我国在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领域的发展时间较短,为尽快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避免因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反复出现,降低对社会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新国标体系中的多套规范文件都参照欧美发达国家现行标准来制定,尽管结合实际国情来修改部分条款内容、变更标准要求,但由于新国标体系形成时间较短,新旧规范衔接不当,当前仍旧存在一些内容不够完善和详细,无法为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工作提供明确指导。通常情况下,由专业的检测人员依赖自身经验进行判断和评估,检测结果的精度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大。因此,为加快国标体系深化改革步伐,需要颁布食品接触材料新国标补充说明,不断完善新国标体系,为检测工作提供标准化的指导。例如,针对油脂类食品总迁移量测定问题,在补充说明中重点明确实际操作要点、化学溶剂替代试验条件的选择依据。在现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迁移试验通则》(GB 31604.1-2015)中,对于化学溶剂替代试验条件的相关内容叙述比较笼统,描述内容不具备明确指向性,迟迟无法彻底统一试验条件选择标准。
4.4 建立企业质量诚信体系
当前,一些生产企业没有高度重视食品接触材料的质量安全问题,这主要是因为产品质量水平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造成的实质性影响较小。由于生产企业自身原因而导致食品接触材料检测精度不达标、检测报告缺少参考利用价值时,现有的监管制度无法向生产企业问责,一些管理人员认为配合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工作开展,无法给企业创造实质性的价值,还会加重工作压力和负担,缺乏主观能动性。为解决此项问题,可以建立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将其作为新国标体系的重要补充,引导生产企业广泛参与到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活动当中。一方面,要求生产企业承担提供完成样品信息及使用条件的责任,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产品数据库,关联数据库和银行征信系统,如果生产企业没有及时、完整提供食品接触材料相关信息,或是所提供样品质量与相同批次产品总体质量存在明显差异,则酌情下调生产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低等级企业很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融资,以此来倒逼生产企业做出改变。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如果生产企业出现瞒报产品信息、误导试验条件、操控食品接触材料抽查选样结果等违法行为,监管部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罚违规生产者,并出台《食品接触材料生产加工监督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务必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4.5 加快人才队伍培养
为扫清新国标体系和全新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模式的实施阻碍,彻底打破固有检测模式,做到对检测水准与食品安全系数的全面提升。第三方检测机构需要加快人才队伍培养步伐,以一线检测人员作为培养对象,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活动,以新国标体系中的各套规范文件、技术标准、新型检测方法、全新检测流程作为培训内容,重点解读规范文件内容,引导检测人员树立标准化意识,严格遵循标准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求来明确培训重点,如在测定食品接触材料密胺材质时,以解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7-2016)标准作为主要培训内容,准确掌握食品包装材料的卫生指标要求。
结语
综上所述,新国标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入全新阶段,更为有力地保障了食品安全,但也对食品接触材料检测工作质量提出更高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与生产企业都应贯彻落实新国标体系,总结分析材料检测期间存在的重(难)点问题,积极落实建立食品接触材料强制标识体系,完善检测方法,补充食品接触材料说明等多项改进建议,以期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