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是新时代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的根本遵循。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我们党历来重视党的纪律建设。毛泽东同志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邓小平同志说过:“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组织起来就有力量。没有理想,没有纪律,就会像旧中国那样一盘散沙,那我们的革命怎么能够成功?我们的建设怎么能够成功?”我们党能够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铁的纪律是重要保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面临的形势越来越复杂,肩负的责任越来越重,更要加强纪律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我们提出那么多要求,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来落实,光靠觉悟不够,必须有刚性约束、强制推动,这就是纪律。”
“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等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针对“七个有之”“私人领地”“关系网越织越密”“潜规则越用越灵”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关于如何抓好组织纪律这一课题,习近平总书记从“四个服从”的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对组织忠诚老实、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四个服从”是党最基本的组织纪律,“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纪律”。
“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廉洁纪律方面,习近平总书记痛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以权谋私”“贪污、挪用、截留公款”等问题,强调“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群众纪律方面,针对“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义、为政不廉”“与民争利”“村霸”“保护伞”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共产党人要心中有群众,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关于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旦生活上不检点,很快就会成为被“围猎”的对象,结果不是倒在钱眼里,就是倒在石榴裙下。
强化纪律执行,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纪律不是“一纸空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很多高级领导干部。据统计,2023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87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2.6万件,留置2.6万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万人;深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全国共立案审查调查行贿人员1.7万人;集中力量查办跨境腐败案件,追赃挽损102亿元,“天网2023”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624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就是向全社会表明我们执行党纪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纪律规矩是“带电的高压线”。针对在纪律执行方面“重制定、轻执行”“破窗效应”“稻草人”“纸老虎”“橡皮泥”“留暗门”“开天窗”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向全党再次重申,党的纪律不是“软约束”而是“刚性要求”,不是“一纸空文”而是“带电的高压线”。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结合,一方面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另一方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据统计,202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71.8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109.6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3.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9.2万人次,占28.6%。针对“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等错误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这是爱护干部,而不是苛求干部。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哄着、护着,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
加强纪律教育,养成纪律自觉
“最要紧的是守住内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身之主宰便是心”,“正心以为本,修身以为基”。“本”在人心,内心净化、志向高远便力量无穷。对共产党人来讲,动摇了信仰,背离了党性,丢掉了宗旨,就可能在“围猎”中被人捕获。只有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才能防止歪风邪气近身附体。针对党内放松党性修养的错误,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是随着时间推移而自然保持下去的,共产党员的党性不是随着党龄增长和职务提升而自然提高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是一阵子的事,而是一辈子的事,每个党员都要在思想上不断进行检视、剖析、反思,不断去杂质、除病毒、防污染”。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校要把党性教育作为教学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四史’、革命传统、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党风廉政等教育,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把党性教育贯穿教学和管理全过程,真正使党性教育入脑入心、刻骨铭心,让学员记住一辈子。”
“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并且要主动在思想上、行动上划出明确界限。特别是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让他们进入干部队伍起就知道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明白在党内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跟组织玩小聪明,权欲膨胀、利欲熏心,总有一天会自己毁了自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牵头拍摄了一系列专题片,用丰富的案例细节对全党进行警示教育。例如,《永远吹冲锋号》4集专题片共选取12个案例,采访纪检监察干部、干部群众100多人,展示了有关腐败案例的细节,具有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针对“腐败离自己很远”和“看戏”心态等错误,习近平总书记还十分重视“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善于利用发生在本领域、本区域的典型案例当头棒喝,使更多党员干部“见不贤而内自省”。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2013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必须加强懂规矩教育,把懂规矩、守规矩作为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2015年、2018年、2023年分别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修订,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2024年1月8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作者:宋庆伟,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党史党建部、北京哲学社会科学北京党建研究基地研究员〕
(责任编辑:沈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