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为稳中求进总基调注入新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先立后破”被郑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先立后破”已成为解决当代中国改革发展稳定问题的辩证法。深刻认识和把握“先立后破”方法论的科学意蕴,是当前我们破解发展难题、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课题。
正确认识“先立后破”内蕴的马克思主义矛盾学说的科学内涵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矛盾运动是促进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因。人类社会能够从远古走到今天、从莽荒走向文明,就是源于千百年来始终存在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基本矛盾运动。而“破”与“立”正是这一矛盾运动过程中必然遇到的一对方法论范畴。所谓“破”,一般是指对旧有事物、旧有思想观念、思想体系或旧有制度的批判、否定和破除。所谓“立”,则是指以勇于创新、善于创新为先导,在社会实践的不断探索中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情况,寻找新思路,确立新观念,解决新问题,开拓新境界。
回望悠悠历史长河,人类文明的每一次及每一个进步,无不是在运用“破”与“立”的对立统一中实现的。譬如,马克思依据唯物史观所揭示的人类五种社会形态的历史演变规律,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这样一个阶梯式的演进过程,贯彻其中的正是“破”与“立”的辩证统一。
科学认识破与立的辩证关系,首先就要在科学施策的方法论选择中作出判断,究竟是“先破后立”还是“先立后破”。从概念上说,先破后立强调的是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了。譬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只有首先推翻“三座大山”的压迫,才能建设一个新中国。先立后破则是强调立字当头,以创新引领促进发展。譬如,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作为指导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同时在实践中不断破除与新发展理念相悖的旧观念旧做法。二者的具体运用,关键在于对矛盾问题的具体分析。
先立后破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创新成为第一动力,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发展新质生产力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首要任务的新形势下,党中央审时度势、抓住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而提出的重大方略,是当代条件下指导中国经济发展和各项工作的重要方法论。
正确认识“先立后破”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的科学辩证法
“立”与“破”是事物发展状态中的两个既对立又统一的范畴,体现了事物更替发展的一般过程。“破”通常是事物发展变化的起点和要求,“立”则通常是发展变化的结果和目的,二者相辅相成、又可以互为因果。中国共产党在带领中国人民团结奋斗,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正确处理和运用好“破”与“立”的关系和方法,是我们不断取得巨大成就的重要缘由。一般说来,先破后立是过去较常运用的基本方法。无论是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国,还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开启改革开放伟大进程,或是突破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的固有观念,创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都是破字在先、以破促立。
但“立”与“破”的相互关系又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从来都坚决反对任何在“绝对不相容的两极中思维”的形而上学方法论,而是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作为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强调任何科学方法的实际运用都必须做到如《共产党宣言》中所指出的“随时随地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之所以在今天提出要“先立后破”,就是基于我们所面对的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而提出的新方略。它与习近平经济思想的内在逻辑完全一致,是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的科学辩证法。
习近平经济思想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十八大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变化的基本形势而作出的“经济新常态”的基本判断。这里的“新”,一个重要变化就是中国经济从改革开放以来长期的高速增长,逐渐转变为中高速增长。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正确认识我们今天的经济增长与过去的重大区别就在于它是“高基数基础上的增长”。增长速率的放缓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表现。经济增长速率可以“减速”,却不能“失速”,中国经济必须寻找到一个健康合理的增长区间,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并使之成为“常态”。据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经济工作必须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的重大主张,这也成为当前经济形势下指导制定中国经济各项政策决策的总方针。
坚持“先立后破”,体现了辩证法中的对立统一规律,是对稳中求进总基调在实践层面具体的方法论运用。它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努力保持经济政策和方针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持好“破”与“立”相互关系间的平衡与稳健。特别是对于一些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做法,更要坚持基本原则、不断充实完善,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同时,“先立”也意味着在制定重大经济决策或采取重大举措前,要运用辩证的思维方式,全面分析问题,找出问题的本质和关键,做到充分完备地准备资源、制定目标、制定计划等。“后破”则是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在“立”的过程中,对于可能阻挠“立”的目标实现的种种因素,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坚决破除,坚定推动政策与目标的实现。
正确把握“先立后破”在推进中国经济稳健增长中的实践运用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稳是大局和基础,各地区各部门要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谨慎出台收缩性抑制性举措,清理和废止有悖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定。进是方向和动力,该立的要积极主动立起来,该破的要在立的基础上坚决破,特别是要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这就为我们贯彻先立后破方法论指明了具体的实践路径。
要先立后破以鼓舞信心、维护稳定大局。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极为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保持经济的稳健增长和社会的持续长期稳定,是国家发展的题中之义,更是国家发展的大局和基础。“先立后破”的经济发展策略首先就要从维护稳定这个大局出发,以“立”的积极姿态,鼓舞人民信心。立在前、破在后,尤其要在制定经济政策和各项经济实践活动中,“谨慎出台收缩性抑制性举措,清理和废止有悖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规定”。
要先立后破以鼓励创新驱动、更好地发展新质生产力。强调“先立”就是要以创新驱动为引领,重在创造和发展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以推动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生产力的发展。并在这一过程中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高标准市场体系等。同时,处理好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之间的辩证关系。对传统产业要先立后破实现转型升级;对新兴产业要先立后破推动积极发展;对未来产业要先立后破进行科学布局。
要先立后破以推动改革循序渐进、保持经济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强调“先立”不是不破,而是要在改革进程中更加注重调查研究、注重前期准备、注重前瞻性的创新创造,从而推动渐进性改革,以确保政策决策间的平稳过渡,避免出现颠覆性错误引发经济大起大落甚至社会动荡。譬如,在政策制定中,要优先制定出符合时代要求的政策方案,建立新的政策体系,然后逐步废除旧的、不再适用的政策规定。在科技创新中,要重点推动科技创新的不断发展,建立新的科技体系和技术标准,然后逐步淘汰旧的、落后的技术。
(作者:王向明,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沈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