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养老服务队伍普遍面临工作压力大、收入待遇低、专业水平低、社会地位低和缺乏相关保障等困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老年人养老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这为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对全力推进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2022年底,湖北省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302万、占比22.28%,老龄化程度居全国前列、中部第一,预计到2031年迈入重度老龄化阶段,高龄和失能老年人数量庞大,迫切需要我们加快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湖北省民政厅围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主题教育调研课题,先后赴武汉、宜昌、咸宁等地的14家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了解、统计数据分析等方式,对涉及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政策、薪酬待遇、职业技能培训和认定、引才育才机制、激励机制等问题开展了调查研究。
现状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积极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努力提升养老服务设施硬件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为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打下了较好基础。
出台支持政策。2021年,湖北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康养技能人才培训计划打造“湖北护工”品牌的通知》,要求2021—2022年,全省培训养老护理员6万人次以上,并给予政策支持;武汉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护理员补贴、积分落户和授予荣誉等政策;宜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3部门出台《宜昌城区养老护理员补贴津贴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护理员入职、长期养老护理奖励补贴和养老护理岗位津贴、培训补贴等制度;咸宁市民政局、市卫健委等5部门出台《咸宁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护理员入职补贴和岗位津贴等制度。
完善培训体系。建立省级培训基地。武汉、宜昌、咸宁3个省级培训基地先后承办全省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和全省养老护理师资培训,并轮流举办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省级彩票公益金每年支持每个培训基地30万元—50万元。完善线上与线下培训模式。争取省人社厅将中国民政培训网纳入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平台,各地组织护理员线上开展理论学习和考试;线下组织护理员开展实操技能培训,“十四五”以来,全省线上线下累计培训护理员11.27万人次。引导高校发展养老健康服务学科专业。目前我省已布点康复、护理、中医、公共卫生类专科专业点75个。
加强宣传激励。2022年,湖北省有8名同志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养老服务先进个人”称号,7名养老护理员被评为湖北技术能手。同年,省民政厅联合省委宣传部在全省集中宣传展示了10名“荆楚最美养老护理员”和10名提名人选,并给予奖金奖励。
逐步壮大队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现有1.9万余人。其中,养老护理员9900余人,医护、社工、营养、心理咨询师、评估师等1800余人,院长及其他管理和工作人员7200余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从业人员现有9000余人。
对策建议
(一)完善养老服务人才保障政策。民政部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后,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加强湖北省养老服务人才保障的实施意见》,系统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评价政策,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进程。一是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争取教育部门支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加大养老服务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发挥专业优势建设康养产业学院,引导已开设养老服务类相关专业的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共建行业学院。引导开放大学将养老服务人才纳入培养范围,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提供平台。鼓励各地建设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和实训基地,支持培养基地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订单式”定向培养合作关系,定期提供指导、咨询、培训服务。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等政策。争取人社部门支持,凡是交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护理员均同等享受相关免费培训政策。二是健全人才使用管理机制。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科学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等岗位,落实重点岗位配比要求。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将其作为养老服务机构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招投标的重要评价指标。拓宽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技能人才按职业技能序列晋升等级。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优先从一线服务人员中选拔技术骨干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三是提高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探索建立全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岗位补贴、入职补贴制度,取得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颁发的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在养老护理岗位从事工作满2年后,分别按相应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鼓励各地制定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政策,根据养老护理员的工作年限、职业技能等级等因素,按月发放岗位津贴。
(二)三级联动推广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组织养老服务人员参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升养老护理职业技能水平,“十四五”末,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比例力争达到100%。一是在省级层面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持证率纳入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评价考核指标体系,逐年提高持证比例。二是在市(州)层面抓好统筹推进。各市(州)要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一批认定一批的常态化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和职业院校等申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三是在县(市、区)层面开展技能竞赛提升行动。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对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本地养老护理员培训全覆盖。对部分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的护理员开展针对性辅导。
(三)加大养老服务人才褒扬激励和宣传力度。加大养老服务人才的宣传和表彰力度,提升社会认知度。通过持续开展“荆楚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挖掘和宣传一批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先进典型事迹,推荐有突出贡献的养老服务人才参与“湖北工匠”、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荣誉感;结合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同步进行宣传报道,让社会大众通过观摩大赛,了解养老服务工作、了解养老服务人员辛勤付出,增强社会认同;同时,对有突出贡献的养老服务人才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利用“重阳节”等时机,结合开展敬老孝老宣传,争取新闻媒体支持,积极宣传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照护老人、关爱老人的善心善举,积极展示养老服务人才专业化、职业化形象,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职业归属感,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养老服务工作。
(调研组成员:曾鸿钧 黄菊 杨国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