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加以部署推进,同时充分认识到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的重要性。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2016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要求,“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要坚持以上率下,从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做起……”2021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明确要求,“把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部署下,党内法规执行力建设实现了理论和实践上的重大突破,取得了显著成效。新时代,新征程,党内法规执行力建设进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面临诸多新挑战新问题,必须从执行力生成的内在逻辑出发,系统探索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建设的有效路径,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党内法规及其执行力的科学内涵
党内法规是一个具有确定内涵和外延的概念。2019年修订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体现党的统一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专门规章制度。”这是中共中央提出的具有规范效力的定义,也是最权威的关于“党内法规”概念的界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摆上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全方位、开创性成就,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是增强执行力。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是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运行机制的内在要求,是党内法规建设能够取得成效并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从本质上来讲,党内法规执行力是一个人为的“复合”概念,依循文义解释方法,它是指执行主体在思想认同制度规范的基础上,运用政治与法治思维,全面调配各种资源,将制度规范文本转化为现实治理效果的能力,旨在推动党的各级组织及所有党员落实党内法规的行为要求。
二、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的有效路径
(一)基本前提:构建科学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
一是强化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中央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党内法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地方有关部门及时做好对上级党内法规的配套、细化补充工作。二是统筹进行党内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抓紧制定一批新的党内法规;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党章发生冲突或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符、已经落后于实践需求的党内法规;建立健全即时党内法规清理机制和定期党内法规清理机制;明确解释权,建立党政联合发文和多部门联合发文情况下的联合解释机制。三是加强党内法规程序性制度建设。优先完善群众监督、重大事项联合请示报告、容错免责等程序制度,从执行主体、执行方式、执行手段以及执行责任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四是妥善处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两者互为保障,国家法律的强制性为党内法规解决党的组织和党员行为的问题提供了“底线”要求和制度基础,而党内法规为国家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党规党纪保障。两者各有侧重,要始终坚持国家法律高于党内法规、党内法规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党内法规要同国家法律保持“衔接”和“协调”,不能和国家法律相冲突,要厘清两者的边界, 尽可能将党内法规的调整范围限定在党内事务,避免或减少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就某一事项进行重复规定;要把党内法规挺在国家法律之前,确保党纪处分先于国法惩治。
(二)关键之举:提升党内法规执行主体的能力素养
一是建立常态化的学习机制,提升执行者的基本素养。研发针对性、实践性强的培训课程,帮助执行者更准确地把握党内法规制度的内涵与外延,确保既要刚性执规,也要灵活用规;探索创新编订党规知识图谱和手册、组织党规知识竞赛等多样化方式开展学习教育;突出执行法规技能和方法的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辨能力、应对能力、合作能力;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定期学习和不定期学习相结合的机制,把遵规执规的先进事例或感人事迹纳入党员干部的日常学习中。二是压实党委主体责任,践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要全面了解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掌握重点和难点问题;地方各级党委建立执规淘汰机制,定期组织综合考评,清理和淘汰不合格的执行者,通过党规党纪规范约束执行不公正、不严格、违反程序等行为;党委集体成员在配合负责人积极履职的同时,对下也要及时准确传达组织的党内法规执行决定。三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执规的示范表率作用。在党内法规执行过程中,若领导干部能发挥良好的以身示范作用,就会对广大党员产生耳濡目染的引领作用,极大降低执行成本、提高执行成效。必须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领导干部要主动担当,尊崇党规、严守党规、合法执规,为全党做好执规典范,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确保本地区本单位党内法规执行工作的高质量与真实效。
(三)重要保障:完善党内法规执行机制
一是健全党内法规监督机制。在党内监督方面,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衔接的原则;探索完善纪委专职监督体制机制;健全党内法规执行的监督查处机制和巡视巡察机制。在党外监督方面,完善畅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网民群众等监督主体参与党内法规执行工作监督的渠道,确保监督工作做到全覆盖。二是健全党内法规责任追究机制。厘清各级党组织的执规责任,严明责任追究条件、范围和程序等事项,确保有责必追、追责必严;建立责任追究与监督的联动机制,推动责任追究与监督形成合力,同向发力,保证党内法规高质高效执行;严格执行惩戒性规定,建立执行定期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考评机制,设计科学的考核指标,建立合理的考核方式,将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作为党政干部述职考评和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完善党内法规执行评估机制。优化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围绕立规价值、文本质量、实施状况等要素全方位考查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客观界定党规质量,公正评判实施效果,科学分析当前的困境和问题,理性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案;外部评估坚持客观高效的原则,内部评估坚持真实全面的原则;细化完善评估的内容和阶段,强化对文本的评估、执行主体、客体的评估;推进党内法规执行公开机制,及时主动公开执规人员、依据、程序等执行信息,并将执行公开的情况作为执行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
(四)基础工程:优化党内法规执行环境
一是厚植党内法规的执行文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促使其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筑牢精神支柱,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党规素养,恪守党规规定,将党内法规作为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根本准绳和行为准则,树立起党内法规的权威和尊严;增强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以及战斗性;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弘扬与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二是优化党内法规执行资源投入。合理配置包括人、物、财、信息等在内的各种执行资源。从人力资源看,大力引进具有法学、政治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的执行人员,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专业执行队伍,形成人才的长效优势。从物力资源看,加大对宣传设备、信息技术系统的投入,以透明、勤俭为内在要求,实现物尽其用。从财力资源看,建立健全专项财政配套机制,实现专款专用。从信息资源看,建立线上的党内法规资料信息库,建立专门的党内法规信息收集沟通联动管理机制,设置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路径。
(作者单位:宜昌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