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老区建设促进会
2023年,肇庆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围绕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推动经济整体回升向好、社会大局平安稳定。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792.5亿元、同比增长3.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8%,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3.5%。
市老促会发挥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用心用情尽力促进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抓好全市老区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老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开展项目建设,助推老区经济社会发展
多年来,全市每年投资交通设施建设,水利建设,农村电网改造,教育、卫生设施建设,镇村网络建设,拓展巩固脱贫成果,农村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妇女创业贴息贷款等年度老区建设事项,到当年底基本完成。随着一年年、一批批项目落地见效,老区生产生活条件逐年改善,老区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助推老区振兴发展。
通过开展交通设施建设,对老区乡道进行硬底化、单改双、桥梁改造,改善老区交通条件,方便群众出行,吸引投资创业,挖掘独特自然资源风貌、民俗开辟旅游、民宿、休闲产业,便于农林牧副渔业产品交易、运输,路通财通,促进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
通过改造老区乡村电网升级改造,优化低压电网布局,建立更加稳固、高效的电力基础设施,为老区提供持续稳定电力供应,减少因用电超负荷引发断电,有效改善老区生产生活用电条件,满足不断增长的电力需求,赋能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通过开展老区水利设施建设,疏通河道,加固堤坝,提高防洪能力,有效保障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基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基本农田,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生产更多粮食、蔬菜、水果,有效保障大宗农产品供应和粮食安全。
通过产业兴农,上项目,建园区,抓产业集群、强链补链、精深加工、品牌建设、农旅融合,培育新业态、新主体,培增农村经济体量,培植龙头企业,引导产业集群加快强链蓄势,引领集群效应,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领乡亲增收致富,助推老区振兴发展。
通过新建改建中小学,满足当地老区学生上学需求,提升整体文化素质,让更多的学生考上大专院校、职业技校,学成归来就业创业,建设家乡、报效祖国。让特殊困难家庭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走上致富之路,过上好日子。
通过改造老区医院、乡村卫生站,提升当地疾病预防、治疗能力,就近就医,有效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通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拆除破塌房屋,开展“厕所革命”,建设污水排放处理系统,清理垃圾,疏通小溪小河,清理淤泥,村道铺水泥,屋前村边见缝插针植树栽花,建设和美乡村。记住乡愁,留下绿水青山,鸟语花香。
通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学习先进经营理念,学会收集分析市场动态,及时调整种养农产品品种,管控市场风险,造就一批爱农村、懂农技、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农人,投资创业,建立现代农业园区,辐射带领当地乡亲增收致富。
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老区劳动者素质,拓展就业创业门路,为振兴老区提供人才支撑。
通过修订村规民约,整理家训,锤炼家风,建设和睦家庭,尊老爱幼,邻里守望相助,人人尊纪守法。农村稳,天下安。
通过提供妇女创业贷款贴息,减轻运营成本,让更多妇女可以在家乡创业,既可增加收入,又可照顾老人孩子。
通过免费安装太阳能路灯,照亮乡村路,方便村民夜间出行,改善老区人居环境。
2018-2023年,肇庆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粮食产量、肉类产量、蔬菜产量、水果产量、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加。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也随之逐年增加,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基本稳定,且高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安居乐业,获得感、幸福感逐年提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区建设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粤发〔2019〕11号)颁发后,出台《肇庆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在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九个方面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建立健全促进老区振兴发展长效机制,除每年制发年度老区建设事项计划方案外,并将推进老区振兴发展工作列入各地党政领导班子推动高质量发展差异化考评方案。
职能部门大力支持配合
在实施年度老区建设事项计划过程中,市直、省驻肇及各县(市、区)有关单位积极配合支持老促会工作,及时向当地老促会提供年度老区建设项目计划和进展、投资等情况。并积极解决项目实施存在的资金、土地等问题,确保年度老区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抓好年度老区建设事项计划谋划和落实工作
从2013年起,市老促会连续12年拟订年度老区建设事项计划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发布实施。为争取把老区建设事项列入中央、省、市、县有关部门年度计划笼子,市老促会于每年年底,组织各县(市、区)老促会谋划下一年度老区建设事项,要求将老区群众迫切需要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经济和社会民生事业的项目在下年度初上报市老促会。市老促会综合形成年度老区建设事项计划方案,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办公室将年度老区建设事项计划方案印发给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关于老区建设工作部署,加大投入,落实责任,积极实施项目,确保当年完成。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市老促会适时对全市老区建设事项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好的做法、存在问题,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市老促会经常与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市、区)老促会联系,共商加快老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事宜,并向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反映老区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请有关部门在制定计划、项目立项、资金安排等给予老区优先。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每年在项目、资金安排向老区镇、村倾斜,同等条件优先安排。
肇庆市将继续全面落实省委“1310”部署和工作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