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珍 宋国靖 王彤
摘 要:为更好地发挥数字经济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从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数字经济发展环境、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4 个维度构建黄河流域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并基于2016—2020 年黄河流域九省( 区) 的相关数据,采用熵权TOPSIS 法、自然断点分类法和莫兰指数对黄河流域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时空特征以及空间相关性进行探究。结果表明:总体来看,黄河流域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但呈上升趋势,存在明显的空间相关性。各省(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综合排名比较稳定,但存在区域差异性,总体呈现由东向西下降的特征。基于以上分析提出了加大发展水平较低省(区)的扶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等对策。
关键词: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评价;熵权TOPSIS 法;时空格局;莫兰指数;空间相关性;黄河流域
中图分类号:F224;TV882.1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 j.issn.1000-1379.2024.05.002
引用格式:王玉珍,宋国靖,王彤.黄河流域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评价及时空演变分析[J].人民黄河,2024,46(5):11-17.
0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的发展并将其提升为国家战略。《“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发〔2021〕29 号)中提出要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为构建数字中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黄河流域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地带,对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 。黄河流经九省(区),但各省(区)之间发展差距较大,内部经济极不平衡。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发展数字经济可以积极响应黄河流域发展战略规划,通过创新和数字技术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全新活力。因此,有必要构建合适的指标体系,通过对黄河流域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分析数字经济发展现状,更好地发挥数字经济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2] 。
数字经济一词最早由Tapscott 于1996 年提出,目前世界各国学者关于数字经济内涵界定尚未取得统一认识。2016 年G20 杭州峰会上通过了《G20 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其对数字经济内涵的定义为:数字经济是指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3] 。作为新型经济形态,数字经济以其强大的韧性和创新能力,正逐步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因此对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科学评价和测度是必要且紧迫的[4] 。
目前学术界对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价主要集中在:
1)数字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对数字经济内涵的界定尚未统一,因此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也未标准化。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CED)提出的评价标准重点关注投资智能化基础设施、创新能力、赋权社会和ICT 促进经济增长与增加就业岗位方面;美国商务部(BEA)提出的数字经济评价指标主要包括4 个部分,一是各经济领域的数字化程度,二是经济活动和产出中数字化的影响,三是实际生产率和GDP 等指标的复合影响,四是检测新出现的数字化领域[5] 。我国构建数字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也比较多样化,如: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重点关注了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部分,并选取了许多具有中国特色的指标;上海社会科学院则从基础设施竞争力、治理竞争、创新竞争力和产业竞争力4 个方面构建数字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李勇等[6] 从数字基础、数字产业、数字融合和数字创新角度构建指标体系;沈洋等[7] 从数字化基础、数字化应用、数字化创新和数字化效益4 个方面来构建数字经济评价指标。通过对上述研究进行梳理和归纳,笔者认为数字经济评价指标大致可以划分为4 种类型:一是基础型,包括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二是产业型,包括产业主体和规模,主要指信息通信技术;三是融合型,即工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和服务业数字化;四是环境型,包括数字政府、数字创新、数字社会和数字人才等。
2)数字经济评价方法。现有研究成果主要从时间和空间2 个维度来评价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其中:时间维度上,潘为华等[8] 采用熵值法赋权的方式评价数字经济的发展水平,何地等[9] 运用熵权TOPSIS 法对其进行综合评价;空间维度上,郭炳南等[10] 基于核密度估计法和自然断点分类法等研究了长江经济带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时空演变特征,钞小静等[11] 利用Kernel 密度估计法和Dagum 基尼系数法等系统分析了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动态演进及区域差异。此外,从研究视角来看,在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评价研究中,有学者[12-14] 从全国视角研究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探讨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现状、时空格局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预测,并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和建议;也有一些学者[15-16] 从区域视角研究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为促进区域数字经济发展协调提出对策。
综上所述,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评价研究主要集中在国家层面上,专门针对黄河流域数字经济发展时空演变特征的研究较少。为了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区域数字经济的协调发展,本文采用熵权TOPSIS法对2016—2020 年黄河流域九省(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并基于自然断点分类法和莫兰指数研究黄河流域数字经济发展的空间分布和空间相关性,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黄河流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1 研究设计
1.1 数字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及数据来源
1.1.1 指标体系构建
在有关专家和学者的研究基础上,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和新华三集团发布的《城市数字化发展指数(2023)》,遵循建设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代表性和数据可获得性原则,并结合当前黄河流域数字经济发展现状,构建了以数字经济基础设施、数字经济发展环境、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为准则层的数字经济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共包括10 个一级指标和26 个二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