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简称《目录》)明确提到,“低VOCs含量胶粘剂”列入鼓励类条目;“氯丁橡胶类、丁苯热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中溶剂型通用胶粘剂生产装置”列入限制类条目;“107胶(聚乙烯醇缩甲醛胶粘剂)”列入淘汰类条目落后产品。此次《目录》调整将给胶粘剂行业发展带来新机遇和驱动力。
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表示,我国胶粘剂和胶粘带行业市场化程度高,市场经济基础牢靠,抗风险能力强。在“双碳”目标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指引下,水基型、热熔型、无溶剂型、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的胶粘剂产品将得到大力发展。
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可从3个方面理解。一是《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明确提到的水基型、无溶剂型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二是检测指标应符合GB 33372—2020的各项VOCs含量限量标准。三是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排放管理应符合GB 37824—2019或GB 37822—2019的排放限值规定。
目前,国内溶剂型通用胶粘剂供应能力过剩。值得注意的是,溶剂型胶粘剂产品在消费电子、5G通讯设备、复合包装材料、压敏胶材料、工业精密制造等特殊领域的需求还无法被其他胶粘剂完全替代。未来,溶剂型胶粘剂的发展方向主要是高端化和功能化,而不是扩大产能。欧美、日本等国家对溶剂型胶粘剂产品还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其部分特定市场需求会长期存在。
列入限制类的溶剂型通用胶粘剂生产装置主要针对建筑装饰、鞋和箱包等直接向大气排放VOCs的通用市场。这4种溶剂型胶粘剂产品的溶剂含量较高,是胶粘剂行业VOCs污染的主要来源品种,对其的限制手段主要集中在产能新建、扩建管控方面,以及通过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产品的生产排放和VOCs含量。列入淘汰类的107胶的甲醛含量严重超标且粘接强度、抗蠕变性和耐热性能较差,可通过其他环保型胶粘剂来代替107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