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雅红带队前往佛山市开展林长制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立法调研,实地考察市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加速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和社区发展集体经济工作,听取对两项立法的意见建议。
刘雅红指出,佛山市深入实施林长制,压实各级林长及各有关部门依法治林管林责任,积极开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绿美佛山生态建设取得扎实成效;持续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出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了稳健协调发展。
刘雅红强调,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林长制立法工作,进一步深化提炼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成功经验和制度成果,形成系统化的林长制制度体系,建立林长制的具体、可操作规则,完善林业制度、提升林业管理水平,以法治助推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要积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农村(社区)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激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更好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兴旺。要充分吸收总结各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经验做法,扎实做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有效破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我省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农民共同富裕提供更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
省人大农村农业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