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负担、非农就业与宅基地流转意愿

2024-06-07 00:00:00江激宇王嘉慧

摘要: 宅基地流转是盘活乡村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本文利用CRSS 数据库262 份拥有闲置宅基地的农户样本数据,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运用二元Probit 模型,实证分析抚养负担,非农就业对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结果表明:抚养负担对宅基地流转意愿存在显著抑制作用,非农就业在抚养负担与宅基流转意愿中具有显著的中介作用;从抚养负担结构来看,抚幼负担对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要强于老龄化负担。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非农就业培训体系,加大农户本地非农就业的扶持力度,缓解抚养负担对宅基地流转的抑制作用。

关键词: 抚养负担;非农就业;宅基地流转意愿;中介效应模型

中图分类号: F 301.2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4–390X (2024) 03−0167−07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城乡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城乡人口结构和劳动力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促使劳动力从农业大规模地流向非农行业[1],非农就业人口数量的快速增加伴随着农村常住人口减少与宅基地闲置,低效利用问题[2-3]。为了盘活乡村资产,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城乡统筹,近年来,国家逐渐放开农村宅基地流转限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正式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2020 年颁布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23 年强调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但从目前我国宅基地流转现状来看,我国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尚未建立,农户对宅基地政策的了解程度以及宅基地流转意愿普遍较低。因此如何推动农户进行宅基地流转,对实现土地供需的有效匹配,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地尽其用具有重要作用[4]。

宅基地对于农民而言具有心理功能、资产功能和保障功能[5],农户在面对宅基地流转决策时,不仅会受到年龄、受教育情况、政治面貌、是否是村干部等自身特征的影响,还会受到家庭禀赋特征的影响[6]。部分学者从家庭生命周期,资本禀赋,家庭劳动力数量与收入等角度研究其对农户宅基地流转决策的影响[7−9],还有学者从抚养负担角度探究其对土地转出的影响[4]。关于抚养负担对土地流转的影响,国内学者展开了诸多探讨,但总体认为抚养负担重的家庭不利于农户进行宅基地流转。首先,农民作为理性行为决策者,当家庭中出现非劳动力时,往往会更加注重土地的保障功能,因此可能会限制土地转出[10]。其次,由于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体系不完善,随迁子女异地上学困难会增加农户宅基地流转后的风险,抑制农户宅基地流转之后的福利提升[11],进而会进一步强化土地的保障与心理功能[12],因此可能会对农户宅基地流转产生抑制作用。最后,家庭照料活动的提升一方面降低了中年农户“离乡离土”的可能性[13],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农户的非农就业选择,减少农户非农就业时间与机会,增加农民收入的不稳定性,从而成为宅基地转出的现实障碍,因此,农村家庭中,抚养负担的加重也可能会通过抑制农户非农就业,进而影响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因此在考虑抚养负担直接影响的同时,还要考虑非农就业在其中的中介作用。

综上,现有文献对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主要从农户特征(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受教育情况、是否是村干部)、家庭特征(劳动力人数、家庭人数、经营耕地地块数、家庭抚养负担)、村庄特征(地势、是否为城市郊区、距县政府距离)等角度进行分析,为本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但仍存在可拓展之处:(1)鲜有文献研究抚养负担对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部分有关文献仅将其作为控制变量进行研究,本文将其作为核心解释变量进行研究,并分析其作用机制;(2)将抚养负担、非农就业、宅基地流转意愿放在同一分析框架,研究非农就业可能存在的中介作用;(3)将抚养负担分为老龄化负担和抚幼负担,研究抚养负担结构对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差异化影响。鉴于此,本文基于CRSS(2020)数据库的调查数据,运用二元Probit模型,实证分析抚养负担对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探讨非农就业在其中的作用机理,以期为妥善处理农村闲置宅基地,缓解城乡用地矛盾,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乡村振兴提供理论依据。

一、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 抚养负担与宅基地流转意愿

在我国现有农村家庭构成中, 还存在着大量因老、幼、病、残等原因而无法参与劳动生产的人口,这部分人口不能创造劳动价值, 却不得不依附于家庭,需要其他成员的照料,从而成为抚养负担[10]。抚养负担的加重会给家庭带来抚养压力,消耗家庭财富,加大家庭收入的不确定性,进而强化宅基地对农户的保障功能。农户以家庭为单位的向外流动能够促进农村土地的转出[14]。但当一户家庭中出现非劳动力时,出于对家庭成员的照顾,这种家庭化流动很难实现。一方面农村老人行动不便,对土地依恋情结更高,往往不愿意离开故土跟随儿女迁移到城市生活,同时由于农村老人的医疗保险不能跨区域、跨制度转移,会抑制农户的转移进而抑制宅基地流转[15]。另一方面由于现阶段农民子女在公平获得教育资源方面仍面临较大困难[16],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政策存在证明材料种类多、申请程序复杂以及积分入学指标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17],并且相比于农村,城市教育支出较高,导致农民工子女异地上学困难,大部分农民子女只能回原居住地上学,农户缺乏在城市长期定居实现市民化的能力,因此无法进行宅基地流转。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说1:

假说1:抚养负担的增加抑制了农户宅基地转出意愿。

(二) 抚养负担,非农就业与宅基地流转意愿

非农就业是在诸多局限约束下形成的以家庭收入最大化为基础的理性决策,伴随着非农就业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上升,会进一步刺激农户增加非农就业时间,非农就业距离,促进家庭劳动力转移,强化农户家庭的非农就业转移程度[18]。但对于抚养负担重的家庭的而言,囿于家庭有效劳动力供给短缺,收入不确定性增加,非劳动力的存在会对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形成约束[19],农户在需要承担照护家庭成员的义务时,往往会减弱其外出务工意愿,放弃外出务工带来高收入的机会[11],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户家庭收入的提高及劳动力的转移。对于有未成年子女和老人的家庭,即使选择非农就业,也往往会选择离家近,或者兼职的形式,方便照顾老人和子女[20]。而本地就业机会的缺乏也会限制劳动力的非农就业。另外,因对老人、少儿照料的时间增加,会挤占劳动力市场的时间,降低非农就业的劳动参与率,减少劳动供给[21],其有效劳动时间和工资性收入就会减少,从而导致家庭收入的不稳定,进而强化了土地的保障功能,不利于农户宅基地流转。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说2:

假说2:非农就业在抚养负担与宅基地流转意愿中存在显著的中介效应。

二、 数据来源、变量选取与模型选择

(一) 数据来源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来自中国社科院乡村振兴数据库( CRSS 2020) , 该数据库于2020 年8—9 月在广东省、浙江省、山东省、安徽省、河南省、黑龙江省、贵州省、四川省、陕西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0 个省区对农户和村庄开展调查,调查数据覆盖50 个县(市)、156 个乡(镇),涉及中国农村比较完整的信息。本文对CRSS 中的数据进行了整理,首先选取家庭中有闲置宅基地的农户作为研究对象,解决闲置宅基地流转问题对解决土地资源短缺更具有意义,调查发现拥有闲置宅基地的农户有304 户;其次匹配农户家庭,提出核心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之后得到有效问卷262 份。

(二) 变量选取

1. 被解释变量

本文被解释变量是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本文中宅基地流转表示的是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借鉴已有研究[22],以CRSS(2020)数据库中是否愿意全部或部分转让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来表示,其中Land 为虚拟变量,若愿意为1,否则为0。

2. 核心解释变量

验证抚养负担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主要是为了分析家庭中非劳动力人口的存在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根据以往研究我们将每户中年龄处于16 岁及以上且65 岁以下从事工作的家庭成员记为劳动力,将其余家庭成员视为非劳动力。借鉴孙鹏飞等[11]的做法,本文将劳动年龄人口中的非经济活动人口视为被抚养人口,用家庭非劳动力与家庭人数的比重来衡量人口抚养负担。同时由于在我国农村地区,抚养负担主要包括扶养子女和赡养父母,因此参照李超、陈卫民等、李宜航[23−25]的做法,把抚养负担分为老龄化负担和抚幼负担,其中老龄化负担为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与家庭人口之比,抚幼负担为16 岁以下少儿人口与家庭人口之比。

3. 中介变量

本文的中介变量为非农就业。由于非劳动力的存在作为家庭负担,往往会影响非农就业决策及行为进而对宅基地流转意愿产生影响,因此本文选择农户是否非农就业来衡量,若是为1,否则为0。

4. 控制变量

为避免遗漏变量导致估计结果有偏,借鉴相关研究成果[26−28],从农户个体特征、家庭禀赋特征、村庄特征等三个方面尽可能引入控制变量。在农户个体特征方面,选取婚姻状况、政治面貌、是否担任村干部、是否为汉族、文化程度等变量进行控制;在家庭禀赋特征方面,选取包括家庭劳动力数量、地块数量进行控制;在村庄特征方面,选取地势、是否为城市郊区、村委会距乡镇距离来进行控制。由于宅基地特征中缺失数据较多,因此本研究对宅基地特征不做考虑。

变量类型及描述性表述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