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在参观北京徐悲鸿纪念馆时,发现他的许多作品都盖着“暂属悲鸿”印章,他生前曾多次叮嘱家人说:“这些藏品,我只是暂时保管。我去世后,一定要捐献给国家。”徐悲鸿去世后,他的夫人廖静文遵照丈夫生前愿望,将他收藏的名家字画有1200多幅,以及1万多件收藏品,其中不乏国家级珍品,包括被他视为“悲鸿生命”的《八十七神仙卷》,全部无偿捐给国家。
无独有偶,上海剧作家沙叶新的名片上印有这样的字样:“我沙叶新——上海人民艺术剧院院长——暂时的;剧作家——永久的;某某委员、某某理事、某某教授、某某顾问——都是挂名的。”在这些艺术家眼里,历经千辛万苦取得的名利、地位职务、金银财宝,都是“暂属”“暂时的”,有一定的期限的,随时准备移交、转让、传递给需要和有资格的人和单位。
当然,人各有志,也有些人不这么想,在他们眼里,自己辛辛苦苦得到的东西,那就要永远占有,千秋万代都不交出来。唐太宗李世民千方百计得到了王羲之的《兰亭集序》真迹,不仅活着时欣赏享用,炫耀于人,就是死后也不肯离身,到地下也不放手,硬是将这一书法瑰宝陪葬,实在是暴殄天物,令人遗憾至极!
清代权臣和珅特别喜欢如意,家里的金玉如意多达1200多柄,远超清廷保有数量,皇宫里才有238柄。他对这些如意一一编号珍藏,想伴随自己终身,然后传给子孙后代。可他因贪腐被嘉庆皇帝抄家,这些如意全部归公。
人对各种身外之物,若心存“暂属”理性,就会不以物喜,不为己悲,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而一旦有了“永占”執念,则会受缚于名缰利锁,两者孰高孰低,孰清孰浊,一目了然。
(摘自《检察风云》 齐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