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网络社会和平台社会诠释了媒介化作为元过程嵌入社会结构并产生了构型力量。从传统媒介逻辑到网络媒介逻辑再到算法逻辑,彰显了网络化到平台化的媒介逻辑演进。在此基础上深度挖掘媒介化治理概念体系和实践范畴,考察平台社会算法风险的媒介化治理过程,阐释媒介化治理操作系统如何嵌入算法风险治理实践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从行动、过程、资源和效果四个维度建构起媒介化治理的逻辑,分别是以主客体间性重构人机互动,构建媒介化治理的行动与交往秩序;以可编程嵌入风险自治实践,凸显媒介化治理的过程自主意识;以协商性激励多元主体共治,作为媒介化治理资源及权力分配依据;倡导以公共价值激发算法“向善”,以此作为媒介化治理的效果目标。
关键词:媒介化治理;媒介逻辑;算法风险;平台社会;推荐算法
作者简介:李镓,广东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网络传播学院(合署)副教授,大湾区网络传播与治理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主要从事新媒体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提升面对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的媒介化治理能力研究”(项目编号:21amp;ZD316)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403(2024)03-0183-10
DOI:10.19563/j.cnki.sdzs.2024.03.017
社会形态正围绕着信息技术的渗透而重新构型(figuration),即形成一种依托信息逻辑而展现的社会景观。①" ①戴宇辰:《媒介化研究:一种新的传播研究范式》,《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第147-156页。网络技术使传播形态和媒介逻辑呈现更复杂的图景,对日常生活起着“微协调”与“超协调”作用②" ②理查德·塞勒·林:《习以为常:手机传播的社会嵌入》,刘君、郑奕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1-12页。,社交媒体维持、强化和重构社会关系③" ③Van Dijck J.The Culture of Connectivity:A Critica History of Social Media.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3,pp.3-18.。在“平台范式”的推动下,网络社会经历平台化转型,平台社会由此形成。④" ④蔡润芳:《“围墙花园”之困:论平台媒介的“二重性”及其范式演进》,《新闻大学》2021年第7期,第76-89、122页。如今,平台嵌入日常社会实践,平台社会已成为动态演变的社会结构,平台算法成为影响社会、经济、文化结构的重要力量。媒介化作为一个长期过程,不仅描述了伴随不同类型媒体的涌现社会各层面的变化,亦能够捕捉媒体变化和社会文化变迁之间的互动。从网络化到平台化,更加强调了媒介化作为元过程的理论阐释力和包容度。“平台社会”是对当前“媒介化社会”的精准提炼①" ①贾瑞雪:《打开“黑箱”:平台社会视野下个人数据收集的结构性特征》,《新闻与传播研究》2022年第7期,第38-54页。。网络社会和平台社会并非对立或者取代关系,而应当理解为媒介化进程中的阶段。
正如新媒体创造了一整套与之相匹配的制度与文化,并与人类的日常生活紧密地相互嵌套,甚至变成了人的观念和思维方式的一部分一样,②" ②胡翼青:《重塑传播研究范式: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现代传播》2016年第1期,第51-56页。数据和算法驱动的平台生态系统(platform ecosystem)也继承了这样一种构型力,成为社会实践的支配性力量,同时带来了混合、动态、隐蔽的复杂风险。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语境下,媒介化治理成为应对网络社会和平台社会风险的新型治理模式。媒介化治理并非单纯地嵌入国家治理,或者仅仅鼓励媒体机构参与治理,或是利用媒介夸张、戏剧的情动效果达到治理目的,它彰显了媒介化系统与治理系统的全面融合与互嵌,并依据媒介逻辑在不同的社会阶段的表现而不断演化。基于此,本研究将探究从网络社会到平台社会,媒介化理论中的媒介逻辑概念经历了怎样的演变,与此同时作为媒介化治理对象的社会风险在平台社会呈现何种新的表征。并进一步追问平台算法风险的媒介化治理过程体现了怎样的媒介化治理逻辑,这样的逻辑演进为媒介化治理实践机制带来了何种启示。
一、从网络社会到平台社会:媒介逻辑的演化与风险表征
从网络化到平台化体现了媒介化系统对社会的深度嵌入,与此同时媒介化过程中的媒介逻辑也发生了演变。网络社会是通过网络技术和想象的集体所构建的空间,由于人、技术、实践的相互作用而出现。网络社会具有的大众自传播特点,将传播的所有形式沟通衔接成一个复合的、互动的数字超文本③" ③Castells M.Communication Power.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9.p.55,p.70.,互联网元架构生产过程的内在逻辑和影响构成了数字传播“元逻辑”④" ④方兴东、钟祥铭、李星:《互联网元架构——解析互联网和数字时代范式转变的底层逻辑》,《现代出版》2023年第5期,第25-39页。,凸显了网络化社会的框架和逻辑。在深度媒介化背景下,平台系统操作已渗透到社会核心,在当代的权力集散中扮演着重要的杠杆角色。平台化不是一个统一推进的过程,而是在基础设施、治理、实践这三个维度彼此博弈,共同展开平台社会的图景。
(一)从媒介逻辑到算法逻辑
媒介被视为一种建构现实的“框架”,通过对社会中经验性材料的“裁剪”,社会现实才能呈现自身,而所谓的“媒介逻辑”正是这一裁剪所依据的“准则”。⑤" ⑤戴宇辰:《走向媒介中心的社会本体论?——对欧洲“媒介化学派”的一个批判性考察》,《新闻与传播研究》2016年第5期,第47-57页。媒介逻辑是一组定义、选择、组织、呈现和识别信息的“规则或代码”,这些规则从技术、媒介机构和观众之间的互动过程中产生,并作为业界和日常实践中被熟悉和规范化的“格式”。媒介逻辑曾被描述为一种“形式”,而非“结构”,它定义了媒介的组织方式和观众应如何互动和解读内容,但不强行指挥。⑥" ⑥Altheide D L,Snow R P.Media Logic.Beverly Hills.CA:SAGE,1979,pp.9-11.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动态发展,媒介逻辑的概念得到了发展并应用在多重逻辑共存的当代媒介环境中。媒介化对人类传播行为的影响体现在扩展、替代、融合和接纳,具体体现在扩展人类交流能力,替代传统互动交流活动,不同层面的交流活动融合一体,以及不同行动者开始有意识地依照媒介逻辑和准则、形式和规律从事交往活动。⑦" ⑦Schulz W.Reconstructing mediatization as an analytical concept.Europe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2004,19(1),pp.88-90.从媒介化到深度媒介化的进程中,不同领域以及不同层次上的社会进程无法与媒介技术互相分离,数字元媒介改变了传播主体、传播模式和传播关系,进而重构了整个社会形态,媒介逻辑在其中起着关键作用。“以前不被视为媒介的对象……由于其数字连接性而成为媒介”①" ①Hepp A.Deep Mediatization.New York:Routledge,2022,p.6.,例如社交媒体有特定的所有制结构,由经济、政治、文化、权力的结构形成。②" ②克里斯蒂安·福克斯:《社交媒体批判导言》,赵文丹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80-81页。社交媒介逻辑就在媒介逻辑的基础上延伸出更具有技术色彩的四个基本原则——可编程性、流行性、连接性和数据化③" ③Van Dijck J,Poell T.Understanding social media logic.Media and Communication,2013,1(1),pp.2-14.,这也是媒介逻辑在社交媒体平台的应用法则。
传统媒介时代的媒介逻辑以文本为主、音视频技术为辅进行内容传递,在媒介格式中注重语言和文字表述法则,所遵循的媒介框架成为重要的媒介化象征,这一社会阶段的媒介制度化和组织化性质明显。网络社会主要以复合多媒体(multi-media)为内容承载手段,以超文本链接的互文性构筑了网络空间的层次性,传者和受者的传播权力量趋向平衡,此时参与式互动、分享以及基于网络化逻辑的反权力抗争叙事进入高潮,媒介化政治展演遵循网络媒介逻辑。平台社会的数据驱动、数据结构、数据流量构成了算法逻辑,以可编程为基础,强调算法的便利性和个性化,并通过适合“端”的界面形式组织、形成了算法文化,流行性、商业化和选择机制是推荐算法的底层逻辑。
平台时代的社会和经济流动越来越多地受到算法和数据影响,海量数据源源不断地输入平台生态系统,为平台新的算法设计提供支撑。④" ④戴元初、刘一川:《全球治理的平台化转型与中国国际传播的战略选择》,《对外传播》2022年第5期,第36-39页。算法以匹配、调节与控制等方式塑造了事物之间的关系,例如社交媒体的算法推荐融合了技术逻辑、商业逻辑、流量逻辑和文化逻辑,这种逻辑更倾向理解为某种设定的框架和趋势。平台机制中的数据结构、算法和界面形式影响着商业策略和用户实践。平台中作为由代码和程序组成的数字化计算模型,算法推荐技术引发了更深刻的社会、政治和文化问题。算法有“黑匣子”的故意隐蔽性⑤" ⑤Pasquale F.Black Box Society:The Secret Algorithms That Control Money and Information.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15.,算法文化在当代社会的普遍性⑥" ⑥Striphas T.Algorithmic culture.European Journal of Cultural Studies,2015,18(4-5),pp.395-412.使我们必须重视探讨算法决策过程中既定的规则、代码和格式,以及这些算法是如何在用户与内容之间建立关联的。算法既是促进通信的媒介,也是执行技术协议的机器。在计算机科学中有“计算逻辑”概念,科瓦尔斯基在1979年的算法定义由两部分组成:“逻辑”定义了解决问题所用的知识,而“控制”部分则采用策略来实现问题解决。⑦" ⑦Kowalski R.Algorithm=logic+control.Communications of the ACM,1979,22(7),pp.424-436.优化算法的控制组件可以提高效率,但逻辑组件决定了算法的“意义”。借助数据库的操作,计算逻辑以控制算法操作过程的程序或规则的形式存在。如今的算法已从使用计算逻辑发展到使用神经网络,通过识别数据中的关系“学习”,而不是依赖逻辑命令“推理”来决策。
数据驱动的平台算法逻辑基础是数据化(datafication)、商品化(commodification)和选择(selection)。⑧" ⑧Van Dijck J,Poell T,de Waal M.The Platform Society:Public values in a connective world.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2018.算法逻辑通过用户数据、机器学习技术和人工智能算法来识别用户偏好,并据此进行个性化内容推荐。在一项结合媒介逻辑和计算逻辑的理论框架来解释算法逻辑如何构建用户品味的研究中,明确指出算法逻辑体现在四个方面:数据化(大数据的个性化推荐、整体性预测)、重构(对身份、口味、关系的改变)、质询(用户评论或追问)和再生产(根据大数据画像重新进行下一轮的内容生产和服务供给)。⑨" ⑨Gaw F.Algorithmic logic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cultural taste of the Netflix Recommender System.Media,Culture amp; Society,2022,44(4),pp.706-725.从网络社会到平台社会的媒介逻辑演化与驱动下,文化惯习(habitus)、技巧(skills)、风格(styles)之类的象征资源,甚至行动者的行动策略(strategies of action)⑩" ⑩Swidler A.Culture in action:Symbols and strategies.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1986,51(2),pp.273-286.都纳入了技术逻辑之中。算法逻辑作为一种“解释模式”,在与社会行为者、机构和基础设施的纠缠中使算法有意义。算法作为中介,其影响不是来自用户的文化专业知识,而是来自其本身的计算能力。①" ①Morris J.W.Curation by code:Infomediaries and the data mining of taste.European Journal of Cultural Studies,2015,18(4-5),pp.446-463.算法技术将文化信息转化为数据,并在算法基础设施内产生文化体验。
(二)平台社会的算法风险表征
平台社会的算法机制重新分配了日常生活实践中的象征资源,对社会文化生产逻辑产生了变革性影响。“如果我们想要将技术和社会影响联系起来,就不仅需要了解技术的特点,也要了解那些围绕技术产生并影响技术发展的实践,以及在这些实践中,人们对技术的观点究竟扮演了何种角色。”②" ②南希·K.拜厄姆:《交往在云端:数字时代的人际关系》,董晨宇、唐悦哲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50-52页。算法推荐对产品和内容进行精准推送的同时也存在潜在风险。算法技术及其风险并非可触摸可感知的环境或健康威胁,其风险表征更加隐蔽且缺乏具体的测量指标,例如隐私风险、技术风险、偏见风险乃至意识形态风险。以短视频平台为例,进入算法推荐流量池中的大量短视频叙事以碎片且无主题的视觉化图像取代了文本意义,将情绪化的标签、廉价的政治判断和眼球经济的逻辑推向极致。
算法规则侵蚀了人类主体性价值。人的“画像”、身体、位置、行为、情绪与心理、关系、评价、思维方式等被全面数据化,智能机器从媒介进化为传播的主体,③" ③彭兰:《智能机器的多重媒介意涵及其影响》,《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5期,第77-89页。人们受制于算法文化和规则,但缺乏对平台社会结构的认知。用户所接触的都是与自身兴趣类似的信息,不少用户对算法推送的个性化信息深信不疑甚至形成算法依赖,产生了“所见即世界”的看法。用户在算法推荐技术结构化数据收集和推送过程中陷入单一、极端的信息环境,其自我意识和多元化信息选择能力逐渐丧失,容易被偏好和情绪裹挟成为“单向度的人”。
算法权力易造成隐性政治风险。政治内嵌与资本介入造成社会结构性偏见的循环,量化计算对有机世界的遮蔽导致算法的内生性偏见。例如社交网站、新闻客户端宣称算法技术能够独立于人工编辑,客观中立地为用户呈现个性化的新闻,却在算法实践中被揭露隐含偏见。算法隐含的歧视和偏见造成平台内权力失衡,不断重复的千人千面并没有带来网络互动的有效性,反而促进了网络圈层化以及平台使用鄙视链。算法排序即是一种隐蔽且不透明的控制力量,算法偏见又进一步强化层级之间的不均和文化分层固化。④" ④⑤李婧、陈龙:《算法传播中的文化区隔与分层》,《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第176-184页。同质化的内容和评论降低社会公共话题被充分讨论和理性分析的可能性,大量无厘头式的情景表演短剧、碎片式的内容拼贴加速了政治娱乐化转向。
算法文化中的隐性文化风险。从用户角度看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经验实践充满了自我主导性,但是从平台角度看,用户只是由数据组成的透明“画像”,其文化组织和趣味被计算。算法将用户文化品位进行了“数据化”分析和处理。⑤算法推荐逻辑与流量取向,鼓励内容生产的同时也纵容了文本意义的随意拼贴与解构。当“意义被结构化而成为某种超结构的东西,成为被更‘真实的’实体性社会力所驱使的意识形态”⑥" ⑥杰佛里·亚历山大:《社会化生活的意义:文化社会学的缘起》,周怡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10页。时,如果社会整体文化内涵和意义由算法结构定义,由数据和代码力量主导,那么隐性文化风险将愈演愈烈。
二、媒介化治理范式:风险治理的操作系统及其面临的不确定性
“媒介化治理”是指在深度媒介化社会,以媒介逻辑取向对风险进行结构性、系统性治理的动态过程。⑦" ⑦李春雷、任慧:《媒介化治理:理论逻辑、过程性建构与问题治理取向》,《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6期,第167-174页。媒介化治理是一种正在兴起的研究范式,从实践维度看也是一种正在建构的治理行动范式,指向国家乃至全球治理现代化内核。在应对风险传播的全球化、日常化和数字化时,媒介化治理实践使得当前的风险治理体系更为完善。风险在技术发展、应用的过程中,在意义不断附加的过程中,实现了再生产。①" ①李春雷:《风险、技术与理性:媒介治理的逻辑脉络》,《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5期,第28-32页。平台算法所塑造的文化形态已非纯粹的“虚拟”(virtual),而是成为“社会现实”(social reality)并将社会主体卷入其中。个体的认知、态度和行为会对媒介技术产生“驯化”作用,让媒介朝向人类想要的方向发挥出其希望的功能。②" ②喻国明、丁汉青、刘彧晗:《媒介何往:媒介演进的逻辑、机制与未来可能——从5G时代到元宇宙的嬗变》,《新闻大学》2022年第1期,第96-104页。从社会功能视角来看,媒介化治理能力是相关主体在进行媒介化治理的过程中所具备和体现的能力,具有系统结构的性质。③" ③丁柏铨:《重大突发性公共危机事件媒介化治理研究》,《编辑之友》2022年第8期,第5-15页。媒介化治理的治理主体已经从一元走向多元,其治理对象也不再是某种具体问题、某个具体事件,而是站位于整个社会层面的风险及其风险文化过程。以媒介逻辑作为底层逻辑,可以将媒介化治理应用于风险无处不在的平台社会治理。要理解媒介化“治理”施动行为的正当性、必要性,必须认识到数字化、平台化社会中的算法技术力量对现代社会所构成的潜在风险以及破坏威力,这不仅取决于当下人们对风险的认知和感受,还必须跨越时间藩篱预见性地对未来潜在、可能的风险进行分析和反应。
(一)媒介化治理作为风险治理的“操作系统”
在社会系统和数字系统交互、嵌套的趋势下,基于媒介的操作界面生成了庞大的数字系统,交转生成媒介性意涵。算法的智能推荐和反向驯化暗含了一套基本交互逻辑,尽管普通用户并不掌握算法计算规则,但对与之交互的运作机制并不陌生。数字智能带来交互革新是将人类感官系统通过界面全面卷入媒介系统,是高度复杂的技术系统与人类感官系统的深度互嵌与实时交转。④" ④孙玮、程陶然:《人工智能界面:系统交互的革新》,《新闻记者》2023年第8期,第3-12、61页。媒介化治理通过对系统中的人、物、信息、关系、资源等基本结构的实践操作,将多种具象和虚拟的风险沟通系统接入人类思维系统。媒介化治理表面上是通过媒介技术接口作用于人类的风险治理经验,实际上是媒介化作为复杂操作系统重塑风险治理的基本规则和操作指令。系统软件的操作系统,包括界面风格、操作模式、文件组织方式等,而媒介化治理作为风险治理的“操作系统”彰显了现代化治理风格、实践模式、话语协商等方面的底层逻辑。
首先,媒介化治理的内部机理是以媒介逻辑概念为基础的一套应对风险的实践操作系统。以往媒介治理的本质是放大媒介权力,通过网络舆论、媒介审判、网络暴力,甚至是网络谣言达到“借”媒了事的效果。但媒介化治理不仅仅指社会主体运用媒介参与社会治理并在其中充分发挥“第四权力”作用的治理形式,更是媒介化系统深度嵌入治理体系并互相影响不断演进,借助元媒介逻辑形塑的社会治理实践。将媒介化治理与政府元治理、公民参与式治理紧密协同⑤" ⑤罗昕:《媒介化治理:在媒介逻辑与治理逻辑之间》,《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2年第5期,第1-11页。,超越舆论监督、网络问政、借媒抗争等将媒介作为理性工具的功能性使用视角。
其次,媒介化治理包含社会系统各个维度依照媒介逻辑嵌入社会治理的过程。媒介化是媒介实践应用效果向宏观社会效应延展的一种方式。媒介化的核心作用是将做法、规则和资源重新安排,当前网络媒介对于社会和文化空间的嵌入是强化媒介化趋势的表征。⑥" ⑥罗昕、林蓉蓉:《制度视角下媒介化理论的回顾与展望——哥本哈根大学施蒂格·夏瓦教授学术访谈录》,《新闻大学》2022年第7期,第106-115、121页。媒介化体现了文化和社会越来越依赖媒介及其逻辑,在媒介化系统统摄的社会行动实践中,媒介逻辑有着重要意义。媒介逻辑具有多样性与易变性特征,例如政治媒介化意味着政治制度、政治政策、政治宣传已经暗示了媒介逻辑的内隐性。
最后,媒介化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理念、制度和实践的产物。⑦" ⑦姬德强:《平台化治理:传播政治经济学视域下的国家治理新范式》,《新闻与写作》2021年第11期,第20-25页。随着制度化行为与媒介的互动,媒介成为独立性力量。①" ①Finnemann N.Mediatization theory and digital media.Communications,2011,(1),pp.67-89.媒介化治理被认为是媒介化与公共治理领域的互动影响,是媒介化在治理领域的延伸。②" ②罗昕:《媒介化治理:在媒介逻辑与治理逻辑之间》,《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2年第5期,第1-11页。这种碰撞依据媒介逻辑的驱动,以系统交织和生态融合为趋势,并日益成为一种新型治理形态,以其概念潜能、资源渠道和动态规则成为一种新的治理范式。媒介化治理能力体现为一种调动行为主体能动性参与社会治理的行为,例如在重大突发风险事件中的媒介化治理的逻辑意味着信息披露、调动共治、舆论监督等能力。③" ③沈正赋:《新型治理主体:重大突发风险事件中的媒介化治理能力建构研究》,《编辑之友》2022年第8期,第17-24页。
(二)媒介化治理所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
算法结构中风险不确定增强,媒介化治理所要囊括的风险样态已然不同以往。首先是传统信任关系的稳定性被破坏。社会个体在本体性安全、媒介系统和社会秩序层面易引起信任风险。④" ④许加彪、王军峰:《媒介化信任的生成与风险治理》,《当代传播》2022年第1期,第94-96页。例如平台再建构了地方感,但未能真正理解地方性以及地方上的社会关系、权力关系、时空变迁与认同,短视频平台的视觉叙事随意破坏和侵蚀了地方认同感,让地方内部认同的多样性遭到破坏。社交媒体平台构筑的交往方式和交往关系产生了技术道德恐慌,社交压力和数字囤积导致社交倦怠。⑤" ⑤董晨宇、张恬:《反思“孤独社交”:社交媒体真的让我们更加疏离吗?》,《新闻与写作》2019年第6期,第48-52页。其次是风险主体的实践能动性不足。人们对平台社会的接纳意味着对依照算法规则所呈现的信息及其排列没有显示出强烈的抗议。尽管用户在频繁的平台切换、平台迁移中感受到疲惫或重复,但并未抗拒算法的信息“喂养”和议程设置。鼓励“流量思维”式的病毒传播而非内容的深度思考,造成用户判断失衡甚至实践能动性退化。短视频平台的“新闻”,以分辨率并不高的图片、节奏性的配乐和大号字体的标题,不断覆盖、迭代类似的信息,打乱了人们对信息获取的时间体验和节奏。最后则是内隐性风险的生产过程缺乏约束。平台社会的算法叙事的观点与论述,不仅是碎片化、视觉化、随意化的,也是分散的、割裂的,甚至是拼贴、戏谑和虚构的。普通个体无论是在网络社会还是平台社会的个体经验展示都将生成数据(文本),不断依据刺激、唤起等强信息摄入机制的视觉图像、超高情绪浓度的文本编排,解构原本事件的叙事意义。在算法机制所推崇的流量至上的逻辑中,以往的重大突发风险事件中的风险因子再次被激活,与公众的社会记忆和个体经验暗合再次扩散发酵,风险生产过程缺乏约束。平台及其背后的资本对风险的自反性如何尚未经过检验。因此,媒介化算法风险治理实践机制,不仅要针对算法技术风险,还要对算法造成的社会意识形态风险以及未来不可见风险进行治理、预判。
新技术革命不仅改变了传媒生态,也改变了传统主体和模式,拥有“技术权力”的新主体对国家治理话语权更大,但也意味着技术破坏原有治理规则的风险在不断增加。⑥" ⑥国务院参事室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组织编写:《国家治理研究论纲》,人民出版社2021版,第188页。当下平台社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式和新形态,平台化和媒介化二者共进、互嵌。通过算法逻辑形成了多元主体间调适性的结构关系,既包括主体和社会系统之间的媒介实践,也是将治理意识、行动依据、价值规则和交往秩序不断内化的方式。例如面对算法推荐的短视频信息流瀑中隐含的自我风险,诸多用户的反向驯化数字自治实践行为,就是微观层面的媒介化治理自我实践,这种带有反身性的自我检视和主动区隔是媒介化治理逻辑的体现。
三、透视算法风险的媒介化治理逻辑:行动、过程、资源与效果
当数据入侵并扩展到所有社会领域⑦" ⑦Couldry N,Mejias U A.The Costs of Connection:How Data is Colonizing Human Life and Appropriating It for Capitalism.California: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19,p.XIII(第13页).,社会的总体性风险不仅影响范围更广、程度更深,而且各个领域的风险联动性更强,对国家乃至全球治理产生总体性和系统性的影响。面对一些重大风险以及风险信息的高度不对称甚至指数级复杂性的繁殖,单一制度型的体系无力应对。整体性风险内涵的显性、隐性风险,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的风险很可能发展成为超出单独政治体系及其制度承载能力的挑战。①" ①国务院参事室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组织编写:《国家治理研究论纲》,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384页。“媒介化的治理”不仅指“媒体嵌入治理、二者相互依存的形成过程”②" ②闫文捷、潘忠党、吴红雨:《媒介化治理——电视问政个案的比较分析》,《新闻与传播研究》2020年第11期,第37-56、126-127页。,还包含社会系统不同程度上以媒介逻辑嵌入社会建构和治理过程。媒介化治理逻辑通过技术的广泛运用在横向上扩大民众参与治理的范围,同时纵向上增加民众参与治理的深度。
媒介化不仅体现了媒介的重要性,其核心概念媒介逻辑也在不断演化并延伸为网络化逻辑。③" ③周翔、李镓:《网络社会中的“媒介化”问题:理论、实践与展望》,《国际新闻界》2017年第4期,第137-154页。当整个社会模式依赖对于信息的存储、提取和处理来重新构型④" ④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王志弘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5-6、25页。,从传统媒体到社交媒介再到(智能)算法媒介,媒介逻辑也从传统媒介逻辑向社交媒介逻辑和算法媒介逻辑变迁和演化。⑤" ⑤罗昕:《媒介化治理:在媒介逻辑与治理逻辑之间》,《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2年第5期,第1-11页。因此媒介化治理需要兼容算法技术逻辑,在治理的效能、制度及框架中型构具体的治理逻辑。媒介化治理的提出展望了媒介化研究与治理研究交融的可能性,不仅能拓宽媒介化研究的视角,也可以为治理研究带来全新的思路。⑥" ⑥罗昕、林蓉蓉:《制度视角下媒介化理论的回顾与展望——哥本哈根大学施蒂格·夏瓦教授学术访谈录》,《新闻大学》2022年第7期,第106-115、121页。
“虽然治理机制可能获得了特定的技术、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职能,但国家(政府)还是要保留自己对治理机制开启、关闭、调整和另行建制的权力。”⑦" ⑦王诗宗:《治理理论的内在矛盾及其出路》,《哲学研究》2008年第2期,第83-89页。网络社会增加了多元治理主体的行动能力,行为方式也可以更加隐秘化、虚拟化。作为一套“界定、选择、组织、呈现和认同信息”以指导传播的规则,媒介逻辑在我国的政治文化语境下卷入社会治理机制具有其特定的规则。媒介逻辑对现代社会治理的干预和影响随处可见,治理无可避免地受到媒介化的影响,深刻影响治理思路、治理过程甚至治理效果。如曼纽尔·卡斯特指出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公共领域实现了从围绕政府机构到围绕媒介系统的范围转移。⑧" ⑧M.Castells.The New Public Sphere:Global civil society,communication networks,and global governance.The 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2008,616(3),pp.78-93.从媒介治理所指向的关心媒介参与社会治理的效果与影响,到媒介治理实践呈现出“制度治理、技术治理、智慧治理”的逻辑面向⑨" ⑨胡远珍、吴诗晨:《中国媒介治理研究的历史演进与发展趋势》,《新闻与传播评论》2021年第6期,第54-68页。,风险治理的媒介化操作系统已经开始运转。
当前媒介化研究难以脱离算法、数据和数字化基础设施的语境。⑩" ⑩Hepp A.Deep Mediatization.London:Routledge,2020,pp.6-7.平台社会不是一个既定的社会,而是一个动态演变的社会结构,其中公共价值在不断地被不同的行动者塑造。理想情况下,平台社会是一种可协商的社会契约,各方都对其创建和执行负责。但分担责任可能只是一种崇高的理想而不是现实。B11" B11何塞·范·迪克、托马斯·普尔、马丁·德·瓦尔:《平台社会:互联世界中的公共价值》,孟韬译,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第21页。平台化过程中的逻辑将算法从程序化机器转变为自我生成的机器,并伪装成算法的客观性、用户主体性等。目前的算法重组了传统的社会控制装置并在文化过程中产生了新能力,对风险和风险治理体系形成了全新的挑战。算法风险治理主要锁定在内容治理、制度治理和价值治理层面。在治理模式方面提出“算法—利益相关者”的协同治理,具体的治理方式包括建立科学合理的算法推荐模型、建立频道栏目分区分类管理机制、建立稿源分级分类规范机制、完善重要内容人工审核机制、建立优质正面内容激励机制、完善平台推荐外部监督机制、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化、健全平台技术监测预警机制等。
上述治理建议既有具体的措施也有价值导向方面的考虑,但是在实操层面过于理想化,缺乏中间层面对媒介逻辑到算法逻辑的演化规律的把握,对媒介化系统渗透、嵌入社会结构的深度还需要反思。平台社会的算法风险治理既要反思数字经济产生的风险,也必须面对政治媒介化使得政府与机构话语权旁落后如何实施治理的考问。因为媒介化治理可以影响整个社会过程、制度、组织乃至行动者,所以必须强调从媒介逻辑出发增强社会主体进行治理的质量和深度①" ①辛德曼:《数字民主的迷思》,唐杰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5-9页。,把握社交媒介逻辑可编程性、流行性、连接性和数据化②" ②Van Dijck J,Poell T.Understanding social media logic.Media and Communication,2013,1(1),pp.2-14;Van Dijck J.The culture of connectivity:A critical history of social media.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3.特征,在强调算法逻辑的数据化、重构、质询和再生产机制③" ③Gaw F.Algorithmic logic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cultural taste of the Netflix Recommender System.Media,culture amp; society,2022,44(4),pp.706-725.基础上,建构算法风险的媒介化治理的行动逻辑、过程逻辑、资源逻辑与效果逻辑实践操作机制。
(一)媒介化治理的行动逻辑:通过询唤重构人机互动关系
平台生态系统中的行为者对算法的差异性感知与使用,意味着主体对技术“询唤”不同的应答方式。平台社会既不是一个完全由平台驱动的过程,也不是一个仅由用户驱动的过程,而是一个由平台、广告网络、新闻和事实核查机构、广告商和数十亿用户之间互动的结果。④" ④何塞·范·迪克、托马斯·普尔、马丁·德·瓦尔:《平台社会:互联世界中的公共价值》,孟韬译,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第73页。算法实践中原始数据的采集与数据库的建立受到人类偏见的干扰,算法程序设计中人类偏见会渗透其中,算法与用户互动时会习得人类偏见。算法风险的媒介化治理行动的初衷即回归主体性,这亟须反思算法“询唤”意识,以人机关系的思考来质问、询唤主体,并通过人机互动中的互相习得,加强“主客体间性”。阿尔都塞提出的“询唤”(interpellation)概念原本指的是意识形态对个人打招呼(an act of hailing)⑤" ⑤Klages M.Literary Theory.London:Bloomsbury,2017,p.102.并寻求其回应的行为。算法及人工智能发展到极致则一定存在一种秩序或者结构加诸主体之上,一旦算法作为新意识形态的载体,用户就是被询唤为主体的个人。算法背后的资本控制与意识形态影响了用户主体性,人与技术的互动不能反受技术及其风险的限制,因此媒介化治理的行动逻辑首先应该在强调人类主体性的前提下构建具有主客体间性的人机互动关系。
(二)媒介化治理的过程逻辑:将可编程性嵌入算法自治实践
媒介化治理的过程逻辑已经从全方位、家长式的政治监督和主导过程,转向多方参与、主动自治的实践过程,以界面筛选、删除置顶、规训算法等可编程的意识影响算法用户的风险自治实践。可编程性既指算法机制本身的研发过程以及数据驱动模型,也指用户通过对平台界面的“编程”后的内容展示,以及利用算法编程性的规律进行反向规训。算法推荐技术从功能上来说是对推荐内容的过滤、筛选机制,包含内容的“把关”标准或价值依据。用户在进行算法规制下,适度进行自律、自治的实践,并有意识利用算法进行文化生产和再生产。公众在应对算法风险时的首要任务就是不应主动放弃主体能动性,而是要提升对个性化推荐内容的甄别能力,必要时候可以选择关闭个性化推荐。在主动搜索行为中警惕自动关键词补充和引导。⑥" ⑥陈秋心、邱泽奇:《“人机互生”时代可供性理论的契机与危机——基于“提示词”现象的考察》,《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5期,第172-182页。从媒介化已经嵌入治理全过程上来说,参与算法治理过程的逻辑就是要嵌入算法的自治实践中去,使用户的治理职权充分发挥、治理意见充分表达、治理权力充分实现。
(三)媒介化治理的资源逻辑:以可协商性激励多主体共治
深度媒介化时代,社会、平台和政府的多主体协商其实是通过媒介化实践将治理资源合理分配、将治理权责分散到不同层次的主体。政府通过调动权力分配和调配治理资源,例如参与设计一个以公共价值和集体目标为中心的综合平台,通过促进集体合作,可以成为信任的促进者。信任崩塌、观点撕裂、关系脆弱的风险社会迫切需要一个以公共价值为中心,基于以数据为驱动的平台生态系统。①" ①②何塞·范·迪克、托马斯·普尔、马丁·德·瓦尔:《平台社会:互联世界中的公共价值》,孟韬译,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第177、149页。构建这样的生态系统意味着治理资源具有可协商、多主体、公共性。加强平台生产中的内容治理主体协同性,动员更广泛的社会参与和社会表达。调动算法行动主体的赋能,加强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和算法工程师的伦理意识与法律观念,在各个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党支部中加强算法决策的公共利益价值导向学习。鼓励企业和平台成为治理的技术主体,主动从源头对技术进行规制。建立算法安全责任制度和科技伦理审查制度,加强监督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内容的分发形式上既能够及时对用户对推荐算法的反馈优化,又能够推进协同算法治理机制。
(四)媒介化治理的效果逻辑:公共价值导向激发算法“向善”
算法的运行逻辑包含技术逻辑和价值逻辑两部分,技术逻辑指的是算法对推荐内容的过滤、筛选机制,价值逻辑指的是算法推荐内容的“把关”标准或价值依据。算法推荐中的用户行动主体和价值观念尤为重要,它是在平台管理者主导下,用户、商业资本、行业政策等行动者相互影响和动态建构而成,并非纯然中立的客观物,而是内含着行动者的价值观。算法推荐机制内嵌了用户偏好、社交关系、公共议题、场景、差异化和平台优先级六大价值观念要素。数据驱动过程、质量和可访问性也具有重要的价值。②首先,要以多层价值标准的“集束分发”代替投其所好式的信息分发,关注内容价值判断和用户审美判断双维度数据,要对用户反馈和态度、情绪进行动态分析。其次,明确算法技术的正当性,保证用户“将频道向后调整”及“选择不看”的权利,积极修正和优化自身“算法画像”。最后,警惕西方社会操纵社交机器人推送各种虚假和歪曲信息,导致国家主流文化价值遭到侵蚀、破坏,不断挤压正能量和主流价值观的传播空间。平衡商业利益和社会价值,鼓励商业机构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商业平台同主流媒体合作,实现商业平台同主流价值观念同向而行。
四、结论与反思
学界对于“媒介化”概念从北欧到中国的学术旅行已经了然,但是对基于此理论构建起来的媒介化治理还在讨论中,即到底是将媒介化和治理的概念机械式嫁接,还是根植于中国媒体实践经验中早已潜存的媒介化治理理念,或二者兼而有之。不论是传统媒体时代的治理,还是智能算法传播的风险治理,媒介化治理都需要面临理论边界的澄清和操作可行性问题。本研究梳理了网络社会和平台社会的媒介逻辑演进过程,对算法逻辑及其风险做了重点分析,并提出要以媒介化治理作为当下算法风险治理的操作系统实践。基于算法逻辑的内涵,提出平台社会算法风险的媒介化治理逻辑的四个维度,具体来说是以人机主客体间性加强用户与算法的“询唤”,将人—技术—社会行动赋予媒介化治理的行动逻辑和意义;(可)编程逻辑作用于媒介化治理的过程,在生产与再生产之中形成自治实践;以多治理主体可协商逻辑作为媒介化治理资源分配原则;强调治理主体的公共价值和责任,在治理效果层面上凸显价值逻辑。媒介化治理体系嵌入算法治理并不意味着扼杀数字化实践的价值,日常生活的数字平台化仍是当下一种“存有”。
媒介随处可见,媒介化生存就是人的存在方式,只不过这种影响被中介的透明性所遮蔽了而已。交往和互动的本质需求是媒介化系统得以驱动的底层逻辑。以何种形式获得信息、如何交流,怎样的互动形式契合本能,是媒介逻辑嵌入社会交往逻辑的起点。平台社会算法驱动的数据逻辑忽视了叙事结构,使得内容在生产时虽然打破技术区隔、充满创意,但无法重构人的主体视角和公共价值。依据智能化、平台化的操作系统产生对社会现实的认知,未经对真实世界的体会、观察与叩问,在短时间迅速依赖情动机制造成舆论旋涡,阻碍了深度的公众理解和理性互动的可能性。面对算法及平台算法使用过程中存在显性、隐形风险,用户和企业要在算法实践中做到有所“不为”;提升治理执行力,监管机构和企业平台要在算法管理中“能为”;提高算法“驾驭”力,利用算法技术传播主流价值观大有“可为”。
正如安德烈亚斯·赫普所说,数字时代的媒介社会学要从社会学思维的转型、对媒介和社会基础设施诸多关键变化的重新定位出发,重新思考三个经典的问题域——能动性、社会关系与秩序。风险的媒介化治理实践,将以行动逻辑发挥能动性,重构社会关系(人机关系)的过程逻辑和资源逻辑,在治理效果逻辑的层面上将调整公共价值和经济效益顺序。未来社会是高度风险化、模糊化的社会,动态的、变化的、模糊化的各类社会风险要求形成“混合态、中间态”的治理常态。①" ①国务院参事室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国家治理研究论纲》,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387-388页。平台社会的算法风险疏导可以纳入媒介化治理体系。媒介化治理能够精准把握社会结构变动中新的组织去结构化特征,形成互相适配的社会稳定机制,其逻辑并不完全依赖于传统结构单元和功能主体,以非组织性但具备社会动员的力量横向蔓延的创新型治理范式,是应对加速演变的社会风险、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
[责任编辑:其" 时]
From Network Society to Platform Society:the Logic Evolution of Mediatized Governance on Algorithmic Risk
LI Jia
(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Communication amp; School of Network Communication,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Guangzhou Guangdong 510320,China)
Abstract:Network society and platform society explain mediatization as a meta-process embedded in the social structure and generating figuration forces.From traditional media logic to network media logic to algorithmic logic,the evolution of media logic from networkization to platformization is manifested.On this basis,we explored the conceptual system and practical scope of mediated governance,observed the mediated governance process of algorithmic risk in the platform society,and went deep into explaining how the mediated governance operating system is embedded in the practical mechanism of algorithmic risk governance.The four dimensions of action,process,resource,and effect logic were proposed to construct the logic of mediated governance.The subject-object interoperability reconstructs the human-computer interaction,and reconfigures the order of action and interaction of mediated governance;and the programmability should be embedded in risk autonomy practice,which emphasizes the process autonomy of mediated governance;the consultative of administrative motivates the co-governance of multiple subjects as the basis for the distribution of mediated governance resources and power;the public value stimulates the algorithms “goodness” as the target effect and basic rules of mediated governance.
Key words:mediatized governance;media logic;algorithmic risk;platform society;recommendation algorith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