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科学、合理的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父母们开启了“依法带娃”时代。
2024年3月27日下午,一场“量身定制”的家庭教育指导在天长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顺利进行。
原来,今年3月,天长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子女(化名小娟)离婚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小娟处于升学的关键时期,但母亲忽视对小娟的教育,认为孩子成绩不好,初中读完就要带孩子出去打工,父亲也怠于履行家长职责。为了最大限度避免因父母离异纠纷对小娟产生的不利影响,天长市人民法院、市妇联决定对小娟的父母依法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小娟的父母发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要求他们相互配合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对于父亲,天长市妇联强调其要关注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保持与孩子联络畅通,及时解决孩子的所急所需。对于母亲,天长市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员要求其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注重子女的品德教育,确保家庭教育的正确方向。双方应尽量避免孩子的成长因父母婚姻关系解除而受到重大影响,要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给孩子完整的爱。
经过家庭教育指导,小娟的父母表示将心平气和地处理离婚纠纷,无论将来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会相互配合履行教育责任,为小娟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为促进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3年12月22日,天长市人民法院和天长市妇联合作共建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正式揭牌,双方共建家庭教育指導联动机制,聘任妇联、法院、卫生健康等系统10名专业人员担任家庭教育指导员,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截至目前,已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场,均获得了良好的反馈。
下一步,天长市妇联、市法院将继续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为主阵地,联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等活动,助力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来源:天长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