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楠
2024年4月30日,五一劳动节前一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争议典型案例,开篇道: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
典型案例旨在更好地满足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劳动关系治理现代化。其中案例三是:竞业限制协议不能限制非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
自2024年全国两会以来,最高法屡次表态将会对涉竞业限制争议做出平衡,“发布典型案例,旗帜鲜明否定侵害劳动者择业权的违法竞业限制行为。”
竞业限制阻碍劳动者就业流动,妨碍市场创新和初创企业发展,已经是全球共识。此前一个常被用来形容美国竞业限制夸张的案例是,2014年,一家名叫Jimmy John's的三明治连锁公司要求其最基层的制作三明治的雇员也签署竞业限制,以阻止他们为竞争对手工作甚至自己创业摆摊卖三明治。此外還有某些知名便利店,也曾要求离职员工不得在附近的便利店就职。
媒体对我国竞业限制的关注始于2019年,这曾经只是互联网企业的一个陋习。五年过去,竞业限制已经波及到了各行各业,从互联网、新能源、教培到各类销售,上至高管下至临时工。我们的报道发出后,还有艺人经纪、高校教师同我们分享了他们遭遇竞业限制的经历,有的人仍在上诉过程中。
《竞业限制协议滥用调查》这一封面报道始于今年1月末,历经三个月的采写后刊出,期间采访范围不断扩大。不少正处于竞业限制的劳动者都相对开放地接受了采访——尽管多数人仍然惧怕透露真实姓名,而一些侥幸逃脱竞业限制赔偿的劳动者则表示,即使有高薪,他也不愿接受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我知道面对大企业我们打工人没什么权益,但我仍然对这件事保持愤怒,这就是霸王条款,这个行业都有这样的机制,完全没有选择的空间。我觉得这是供需关系不平衡导致的压迫。”一位身负三份竞业限制协议的互联网人说。
在一些互联网公司,员工因为无法承受高强度劳动,或因为健康频亮红灯而离开,却被竞业限制协议阻止了。许多应届生对职业发展的想象就此破灭。
我深深感受到,在今天的经济环境之下,一些企业对劳动者越来越苛刻。说白了,钱少了,每雇用一个人都希望对方能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各种各样精心设计出来的企业规则正在无限挤压个人自由,甚至侵蚀人的尊严。
说回这个标题吧。在刚刚过去的国际劳动节,需要重温劳动节的由来:
1886年5月1日,美国芝加哥等城市的工人举行大罢工,要求实行8小时工作制、改善劳动条件,并最终获得了胜利。为纪念这次伟大的工人运动,1889年7月,第二国际宣布将每年的5月1日定为国际劳动节,旋即得到世界各国工人的积极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