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和风
一、中国古代王朝更替歌
[夏商与西周,东周分两段;
春秋和战国,一统秦两汉。
三分魏蜀吴,二晋前后延;
南北朝并立,隋唐五代传。
宋元明清后,王朝至此完。]
二、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发展
1. 隋朝创立
(1)确立:隋炀帝时,进士科的创立,标志着科举制度的正式确立。
(2)意义:科举制的创立,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一大变革;加强了皇帝在选官和用人上的权力;扩大了官员选拔的范围;使有才学的人能够由此参政,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同时也推动了教育的发展。
2. 唐朝完善
(1)唐太宗增加科举考试科目,鼓励士人报考,进士科逐渐成为最重要的科目。
(2)武则天大力发展科举制,创立殿试制度。
3. 宋朝发展
(1)措施:增加科举取士名额,提高进士地位,进士授官从优,升迁迅速。
(2)意义:在全国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读书风气,也促进整个社会文化素养的提高,造就了宋朝科技发达、文化昌盛、人才辈出的文治
局面。
4. 明清僵化
(1)明朝:实行八股取士,脱离实际,禁锢思想,应试者成为皇帝旨意的顺从者。
(2)清朝:大兴文字狱,造成了社会恐怖,摧残了许多人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言论,严重阻碍了思想、学术的发展和进步;实行文化专制
政策。
三、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不断加强
1. 隋唐完善:唐太宗进一步完善三省六部制,明确中央机构的职权及决策程序。
2. 宋朝加强
(1)军事上——收兵权:宋太祖解除禁军高级将领的兵权,控制军队;控制对军队的调动;经常调换军队将领,定期换防,使兵不识将,将不专兵。
(2)政治上——收行政权:在中央,采取分化事权的办法,削弱相权;在地方,派文臣担任各地州县的长官,三年一换,还在各州府设置通判,以分知州的权力。
(3)财政上——收财权:取消节度使收税的权力,设转运使,把地方财赋收归中央。
(4)政策上:实行重文轻武的政策。
3. 元朝新发展——行省制度
(1)内容
①中央:由中书省掌管全国的行政事务;设枢密院负责全国的军事事务;设御史台负责监察事务。
②地方:把今山东、山西、河北等地称作“腹里”,直属于中书省;其他地区,除吐蕃、畏兀儿地区之外,设置了10个行省;在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
(2)影响: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强化了中央集权;是我国地方行政制度的一大变革,是省制的开端,对后世影响深远。
4. 明清时期达到顶峰
(1)明朝——皇权高度集中,君主专制大为加强
①在地方,明太祖将原来行中书省的权力一分为三,设“三司”。
②在中央,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度和中书省,提升六部职权,并使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分散兵权,设五军都督府,将军队调动和武官任命的权力统归兵部。
③为监视官民,明太祖设立锦衣卫;明成祖时期又成立了东厂。
(2)清朝:雍正时设军机处,军政大事完全由皇帝裁决,君主专制进一步强化。
5. 影响
(1)积极影响:巩固了统治,创造了比较安定的政治局面,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发展;有利于资源的统一调配等。
(2)消极影响:使皇帝独断专行,极易造成暴政和腐败;阻碍了思想文化、科技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导致近代中国落后于西方国家,民族危机越来越严重。
四、变法改革——北宋王安石变法
1. 背景
(1)北宋政治风气因循保守,行政效率
低下。
(2)在边疆战事中,北宋屡战屡败。
(3)官僚机构和军队不断膨胀,财政入不
敷出。
(4)土地兼并剧烈,农民起义此起彼伏。
(5)范仲淹主持的“庆历新政”开了北宋改革风气之先,成为王安石变法的前奏。
2. 概况:为了摆脱统治危机,实现富国强兵(目的),1069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主持变法,涉及经济、军事和教育领域。
3. 主要措施
(1)经济方面:实施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
(2)军事方面:实施保甲法。
4. 结果:失败。新法触犯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宋神宗死后,司马光任宰相,新法几乎全部被废除。
5. 评价:变法收到一些成效,政府的财政收入有所增加,各地兴修水利工程,国家军事力量也有所增强。但变法没有触动大地主土地所有制,不可能从根本上摆脱北宋的封建统治危机。
五、民族关系
1. 唐朝:多民族国家大发展
(1)民族政策:唐太宗实行开明的民族政策,被尊奉为“天可汗”。
(2)民族交往方式:战争、授官、册封少数民族首领、设置机构、和亲(唐太宗时,文成公主入藏,促进了吐蕃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增进了汉藏两族的友好关系)、会盟(唐穆宗时,立“唐蕃会盟碑”)。
2. 宋朝:民族政权并立
(1)辽与北宋:订立“澶渊之盟”,此后很长时间,辽宋之间保持着和平局面。
(2)西夏与北宋:元昊多次进攻北宋,连年战争使宋夏損失惨重。宋夏议和后,边界贸易兴旺。
(3)金与南宋:岳飞抗金(郾城大捷);宋金议和,南宋向金称臣,给金岁币,双方以淮水至大散关一线划定分界线,形成对峙局面,南宋偏安江南。
3. 元朝:统一多民族国家进一步发展
(1)地位:元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贵族为主建立的全国性的统一王朝。
(2)民族交融:开始形成新民族——回族。
(3)对边疆地区的管辖
①设澎湖巡检司,负责管辖澎湖和琉球(今台湾),这是历史上中央政府首次在台湾地区正式建立的行政机构。
②设北庭都元帅府等机构管理西域的军政事务。
③设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由宣政院直接统辖,掌管西藏的军民各项事务。从此,中央政府对西藏正式行使行政管辖。
4. 清朝: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与发展
(1)台湾:1684年,清朝设置台湾府,隶属福建省;1885年,台湾正式建省,成为中国的一个行省。
(2)西藏:册封达赖和班禅;1727年,设置驻藏大臣;1793年,清朝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29条,规范了西藏地方行政体制和法规,确立金瓶掣签制度。
(3)巩固西北边疆:康熙帝平定噶尔丹叛乱;乾隆帝平定大、小和卓叛乱;清朝设置伊犁将军,管辖包括巴勒喀什池在内的整个新疆地区;1771年,西迁的蒙古族土尔扈特部在渥巴锡的带领下,返回新疆,得到清政府的妥善安置,巩固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