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思考和路径

2024-05-15 06:52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夏婉筠
河南农业 2024年6期
关键词:保险公司农户农业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夏婉筠

相较于发达国家,中国农业保险相关政策与实施发展较晚。自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农业保险全覆盖是实现“三农”战略和农村现代化的关键。虽然中国的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位居世界第一,但由于农业保险存在特殊性和地域性,中国农业保险体系仍然处于发展阶段,相关法律法规有待补充,保险形式和内容有待完善。本文对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情况进行详细介绍,针对目前国内农业保险存在的缺陷进行归纳整理和思考,总结了农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的改善路径和方式。

一、中国农业保险与乡村振兴

(一)农业保险发展历程

尽管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就已经开始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但由于经济和社会治安百废待兴,农业保险只能暂时搁置。直到1982年,国家开始探索商业性农业保险,并发展部分保险试点,虽然政府支持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项目,保险公司通过借鉴国外农业保险的成功案例,吸取经验,国内确实涌现了多种农业保险,并提高了农民的投保率,但由于缺乏政策支持和法律法规框架,农业保险基本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1993 年,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提出,国家开始着力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保险开始进入大众视野。但由于农业保险始终在商业化的制度模式下运营,政府优先发展工业,对农业保险没有提出实质性的政策扶持。因此,1993—2006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持续下降。“三农”问题一直阻碍保险的发展,再加上政府缺乏经验,以商业性农业保险、资源优化配置为主,农业保险又一次陷入停滞不前的局面。

2007 年,国家颁布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管理方法》,提出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并针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制订了详细的保障计划,开始大力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随着工作的稳步进行,保险产品种类也越来越丰富,保险保费收入也从2006 年的8.48 亿元上升到2016 年的417.12 亿元。同时,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和经营理念,建立农业再保险机制,并逐步形成农业巨灾风险的转移分担机制。

自2017年开始,为了实现农村现代化,加快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国内各地区开始积极推动创新农业保险产品试点,研发新兴保险产品,并针对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进行创新,探索适合当地的农业保险发展方式。

(二)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农业保险是指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生产过程中,对自然灾害、疾病、意外事故等因不可预测风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一种赔偿保险。目前,中国农业保险开办区域覆盖所有省(区、市),承保品种覆盖农、林、牧、渔业各方面。

目前,农业保险主要有商业性农业保险和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农业保险不同的是,政策性农业保险一般是由政府组织经营或控制,其中,部分农业产品的保费由政府承担,而且保险涉及范围广,赔付率较高。商业性农业保险一般由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以营利为主,保险涉及范围小,投保人不仅需要承担全部保费,而且所获得的赔付金额较少。随着国家对乡村振兴和“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中央政府加大了对各地农业保险的资金投入和人力支持,商业性农业保险逐渐淡出大众视野,目前适应农业发展并应用试点推广的基本是政策性农业保险。

2004 年,我国开始探索财政补贴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为了统一和规范农业保险的使用方式,国家于2012年颁布了《农业保险条例》,并在2013年开始实施。《农业保险条例》对农业保险的作用如下:一是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对潜在的农业风险进行规避和防控;二是为农业保险制定具体的法律依据,初步搭建农业保险的基本框架,明确各保险机构、财政部门、政府等各方的职责要求;三是规范市场和保险经营模式,保障农民的生产收益,促进地区农业的发展,为地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做出重大贡献。

财政部最新数据显示,根据全国农业保险数据信息系统统计,2022年,中国农业保险为1.67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5.46 万亿元,实现农业保险保费规模1192亿元,同比增长23%,中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世界第一。

(三)乡村振兴的作用和意义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中国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也意味着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为了下一个目标——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2018 年的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重点强调了乡村振兴的“二十个字”总要求,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同时指出,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新时代“三农”工作必须围绕这个总目标来推进。在乡村振兴的要求下,农业保险的内涵和意义也已经从传统的农业生产扩展到保障“三农”顺利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更加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的任务仍然在农村。

乡村振兴的建设维度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产业兴旺。发挥地域优势产业,形成既具有市场竞争力又可以持续发展的地区农业产业体系,坚定不移以此为核心走质量兴农和绿色兴农的发展道路。农牧渔是农户收入的主要来源,在保障农户收入稳定的前提下,扩大产业规模,将农牧渔业与现代化科技接轨,构建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推动乡村多产业提质发展。

2.生态宜居。乡村振兴并不是农村城市化,而是要在振兴的过程中,科学合理地利用地区特色,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去除乡村生活陋习,治理美化乡村生活环境。在不影响乡村环境和生态的前提下,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收入。

3.乡风文明。弘扬地区优秀的传统文化,树立社会主义科学价值观,使乡村充满人文气息,邻里和睦。增加文化传播,广泛推动政策实行,使村民足不出户了解移风易俗政策内容,提高村民科学和文化素养。宣传新文化新思想,激发村民参与积极性,增强村民文明意识。

4.治理有效。治理有效是乡村社会建设的基石。加强基层群众治理体系建设,做到法治、德治、自治等多元共治。弘扬和传承优良的传统道德观,宣传爱护环境、尊老爱幼、济贫扶弱等正确的道德观点。在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的基础上,实行多元共治,形成治理有序的规范体系。

二、农业保险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农户参保意愿不强

农户的经济来源以农业为主,收入普遍不高,而农业保险意味着农户要从有限的收入中支付一部分参保费用,即使政府承担了大部分,农户只需承担小部分,但农户依然有抵触心理。此外,由于不同地区地域的特殊性,灾害的种类和发生频率不同,这就导致部分农户存在侥幸心理,风险防控意识薄弱,认为自然灾害不会轻易对自己造成较大的影响。部分灾害频繁的地区农民收入较低,无法承担参保费用,农户在遭受灾害后,普遍的心态是等待政府的直接补贴。还有一部分农户是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小型农业生产,他们认为通过家庭的努力,能够承担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

一般来说,农户普遍接受教育程度不高,部分农户无法正确认识农业保险的价值和意义,对农业保险存在认知偏差,而一些了解农业保险的农户不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保险赔付。一些农户认为农业保险就是在支付“管理费”,是一种“骗钱”行为。在参保过程中,烦琐的程序化操作增加了农户的学习成本,冗长的保险条例和晦涩的保险要求降低了农户参保的意愿。

(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有待完善

中国自然地理气候复杂多样,是世界上遭受农业灾害较严重的国家之一。除了水灾、旱灾、雹灾、霜冻等常见的自然灾害,部分地区还会发生诸如地震、洪水等异态自然灾害,虽然发生频率低,但是一旦发生,损失非常大,会产生高额的赔偿金额。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将风险金进行合理分散,这既会导致农户无法立刻获得补偿,又会增加保险公司的运营负担。

虽然国家在2013 年开始实施的《农业保险条例》中已经提出建设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分散机制,但至今仍未有完整统一的分散机制和相关制度,也没有国家层面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虽然部分省市政府根据本地情况探索形成了各地特色的巨灾分散模式,但整体来看还是不够成熟,存在很多不足。例如,江苏省采用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通过五五分成共保方式,实行风险共担来减少保险公司的赔付压力。这种方式相当于政府部门与保险公司共同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会造成保险企业安逸于现状,影响了客观能动性和创新能力,且违反了“非保险企业不得经营保险业务”的法律法规。浙江省通过联合中国人保、太平洋保险等省内多家商业性保险公司进行共保经营,共保体内部独立核算、盈亏共享,根据认购的共保体比例进行赔付承担。虽然在这种共保体系下,各保险公司承担大灾风险能力大幅提高,但各保险公司执行力差,且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缺乏共同创新能力。除此之外,还有地方政府为商业保险公司直接购买或补贴农业保险再保险方式和农业保险公司相互分保或再保险共同体的组织模式,但两种方式都存在保险不均、运营模式单一的缺陷,只能作为地方短期巨灾风险分散方式。

近年,国家与地方政府加大了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的政策支持,在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同时,也增加了各地农业保险的经营成本,提高了赔付率。因此,为了减轻保险公司的赔付压力,保障农户顺利获得相应的赔付金额,稳定国家农业发展,完善巨灾风险机制变得尤为重要。

三、农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一)完善农业保险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大政策倾斜力度

1.政府应加强对农业保险的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等传播方式向农户普及保险知识,宣传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增强农户风险管理意识,改变农户对保险公司的刻板印象。一般来说,农户会根据附近居民的参保情况来决定自己是否参与保险业务,因此,可以通过实际案例或者带领农户参观邻村农业保险成果,让农户了解农业保险的安全性和带来的经济效益,提高农户对农业保险的兴趣。保险公司可通过线上线下同时办理业务,用浅显易懂的教程引导农户选择对应的农业保险产品,完善和规范农户参保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等待时间。通过不断提高农户的保险认知,宣传政府助力政策,继而提高农户对农业保险和风险灾害的重视,切实增强农户对农业保险的信任。

2.实施管理农业保险,对相关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和监督,提高其工作积极性。根据地区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帮助地区保险业务正常开展并及时解决问题。加强各涉农部门的协调管理,加强与金融机构和各保险公司的沟通与合作,主动提供相关政策数据,帮助地区保险公司开展业务。优化管理流程,加快保费补助资金的审核和拨付。

(二)因地制宜,增加农业保险产品种类

1.不同省份地区气候不同,面临的灾害情况不同。例如,浙江省、福建省等南方沿海地区易遭受台风和洪涝灾害影响,河南省、四川省等内陆地区易遭受旱灾和森林火灾影响。一些自然灾害频发的省份,例如,山东省受干旱、雪灾、雹灾、洪涝等灾害的影响。除此之外,普遍存在的地区虫害、疫病也会导致农牧渔业产生较大的损失。对此,应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灾害的影响程度和频率合理制定保险赔率,有效分散风险,这既能保障农民农业生产的稳定,又能保障农业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营。

2.同省份不同城市的经济作物种类不同,治理方式也不同,要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本地的发展道路,根据地区特色产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试点。例如,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开展了茶叶、茭白、油茶、山核桃、黑毛猪等农业保险;蚌埠市怀远县增加了石榴、甲鱼、小龙虾、中药材等农产品作为当地特色农业保险产品。山东省沿海的威海市、烟台市等区域以苹果、樱桃、海产品业为主,日照市适合茶树生长,而菏泽市很多农户从事牡丹种植。不仅是种植业,地区农业保险也要着力于研发畜牧业、林草业和渔业,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面积,让地区农户有相应的农业保险可参保。

3.创新农业保险种类,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例如,由于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农户种植的蔬菜、水果无法准时运输到销售地点,导致蔬果市场供求不平衡且批发价格较高。上海市金山区农业保险部门针对这种情况,为农业大户制订了商业性蔬菜订单价格指数保险方案,并针对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推出了“‘三农’安疫保”,针对农业企业“复工保”,为农户或企业造成的损失提供理赔,努力减少对企业、农户带来的经济影响。这既保障了农户的利益,又保证了上海市蔬果的稳定供应。

(三)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质量,培养专业型农业保险人才

1.保险公司应提高保险服务水平,助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保险公司应设立业务站点,增设分公司,扩大保险业务覆盖面积,以提高业务效率。除了日常对保险业务员进行培训,还应定期召开公司表彰会议,总结近期保险业务状况,对业务表现能力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分享业务经验。同时,建立信息收集分析部门,收集近期保险业务过程中出现的漏洞和失误,分析原因,定期召开员工座谈会,集思广益,采纳优质建言。

2.培养专业型农业保险人才。由于种植业存在覆盖面大的特性,风险比较分散,而且不确定性较高,当农业风险造成损失后,需要大量的专业勘探人员对受灾情况进行收集,这就需要具有农业保险专业知识的专业型人才。培养专业型农业保险人才,一方面,通过鼓励当地大学开设相关专业课程,加大社会相关教育体系的投入力度,通过社招和校招的方式,广招国内外保险专业人才,结合中外先进保险理念,对现有体系进行创新。另一方面,通过建设科学的教育平台,从公司内部培养年轻骨干,经过培训和实践,对其定期进行评估和考核。银保监会于2022 年2 月出台了《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其中着重强调了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包括建立分支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标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提高业务人员素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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