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中国特色的美学理论体系

2024-05-12 11:33祁志祥
艺术广角 2024年2期

摘 要 《乐感美学原理体系》是《乐感美学》的修订版。之所以易名,是为了响应“建构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的时代要求,回归本书的写作初衷。“乐感美学”不是解构美学,而是建构美学。它用中国特色的“乐感”代替“快感”,提出“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对象”这个核心命题,揭示“美”的乐感性、价值性、对象性。作为建构美学,“乐感美学”是肯定五觉审美的“生活美學”、维护生命存在的“生命美学”、承认物物有美的“生态美学”。“乐感美学”诞生后曾受到美学名家及同行的诸多肯定。作为新时代的美学新说,本书对“美是什么”这个千古之谜作出了全新破译和丰富论证,欢迎学界讨论。

关键词 乐感美学;原理体系;要义及定位;反响及评价

《乐感美学》系2014年立项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结项成果。2016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后受到好评,首版3000册销售一空。修订后易名为《乐感美学原理体系》,2023年12月转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借此机会,向读者诸君说明本书写作的几个特点。

一、从《乐感美学》到《乐感美学原理体系》

之所以易名,既是为了与以前出版的书名区别开来,也是为了响应“建构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的时代要求,回归本书作者当初的学术追求。本来,“体系”是人的认识从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从知之零碎到知之系统的结果和表现,是学术追求的最高境界。1993年,笔者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不久出版《中国古代文学原理——一个表现主义民族文论体系的建构》,就是这方面做出的一个成果。但是,大约20世纪90年代以来,建构体系的努力遭到了否定体系的西方现代学说的挑战。这种学说以海德格尔的存在论为代表。海德格尔的“存在”不同于马克思的“社会存在”。他强调主体的存在,否定客体的存在;强调当下的存在,反对永恒的存在;强调个体的存在,否定普遍的存在;强调现象的存在,否定本质的存在;强调感性的存在,否定理性的存在。海德格尔存在论在中国几十年的流行,形成了中国当代哲学美学理论界的“三去”现象:去本质化,去体系化,去理性化。结果造成了中国当下学术研究的表象化、零散化、碎片化、块茎状。其实,哲学、美学理论工作者是靠理性思辨吃饭的。认识对象是存在自己的本质规定性和特殊运行规律的。认识体系的建构是对事物本质、规律的认识达到一定丰富性、逻辑性的体现,是学术成就的最高表现。今天,美学工作者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社会存在学说的唯物论、本质论,反对以存在论、现象学、阐释学、生成论为名出现的唯心论,理直气壮地追求中国特色美学话语体系的建构,为与世界对话发出中国学者的声音、传播中国美学思想做出应有的贡献。《乐感美学》原书四编十四章,修订后为五编十八章,下设若干小节,围绕着“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对象”这个核心命题展开,构建了一个借中国传统文化概念“乐感”命名的美学原理体系,更名为“乐感美学原理体系”,不仅与时代要求相契,亦符合作者的写作初衷。

二、《乐感美学原理体系》的要义及定位

面对反本质主义导致的美丑不分的审美乱象,本书用中国特色的“乐感”代替“快感”,提出“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对象”这样一个核心命题。它告诉人们“美”有三个要义:一是乐感性,包括五觉愉快与精神愉快;二是价值性,价值是有益于生命的正能量,价值将美与醉生梦死的娱乐对象区分了开来;三是对象性,美作为有价值的乐感对象,不是离开审美主体独立存在、永恒不变的客观事物,而是处在主客体关系中的动态对象。

美给人们带来的感觉愉快不只局限于视觉、听觉感官,而且广及味觉、嗅觉、肤觉感官。美是符合价值底线的五觉愉快对象,渗透在人们的衣食住行中。因而,“乐感美学”是“生活美学”。

美带来的快感必须恪守价值原则。价值是客观事物具有的促进审美主体生命存在的积极意义。“乐感美学”是维护生命的“价值美学”。

美作为“有价值的乐感对象”,不同的生命体有各自“有价值的乐感对象”,有各自的美。只有人能够从人类长远生存的角度,不仅考虑自己的审美需要,而且顾及其他动物的审美需要,追求美美与共,物物有美,达到共生共荣。所以,“乐感美学”也是“生态美学”。

三、本书各单元的发表及反响

有一种似是而非的成见,把写论文与写书对立起来,认为书中的章节不适合发表。其实这并不正确。用写书的整体视野写论文,论文就有了前后左右的照应;用写论文的方式写书,书中每一章节的质量就有了保证,书就必定是一部好书。本人就是这么一路走过来的。《乐感美学原理体系》自然也不例外。下面是本书各章节稍加改动后作为论文在各种刊物上发表并被转载的情况,备读者一览。

第一章以“‘乐感美学原理的逻辑建构”为题,统述全书的体系框架和逻辑结构,发表于《文艺理论研究》2016年第3期;另以“‘乐感美学:中国特色美学学科体系的构建”为题,彰显以“乐感”为标志的美学体系的中国特色,发表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8年第3期,被《社会科学文摘》2018年第6期以大篇幅转载;同名文章还发表于早稻田大学、厦门大学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日中共同知识的创造》,该书由日本白帝社2018年12月出版。

第二章以“重构:‘建设性后现代方法论阐释”为题,阐述全书运用的兼取传统美学与现代美学合理成分的建构主义方法,发表于《学习与探索》2015年第8期,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15年第6期转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文艺理论》2015年第12期全文转载。另外,涉及本章内容的还有《审美认识中“主客二分”的重新审视与评价》,发表于《辽宁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互动与二分——中国古代审美主客体关系论及其当下意义》,发表于《人文杂志》2011年第1期。

第三章以“‘美学是‘审美学吗?”为题,为“美学”的学科名称正名,阐述“美学”是“美”之哲学,发表于《哲学动态》2012年第9期。

第四章以“论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对象”为题,发表于《学习与探索》2017年第2期;以“美的解密:有价值的乐感对象”和“再论‘美是什么暨答问”为题,对“美是什么”的新说加以完善,发表于《艺术广角》2022年第2期、2024年第1期;以“‘美的原始语义考察:‘愉快的对象或‘客观化的愉快”与“‘美的特殊语义考察:有价值的五官快感对象与心灵愉悦对象”为题,分别发表于《广东社会科学》2013年第5期和《学习与探索》2013年第9期。另外,发表于《西部学刊》2014年第6期的《新美学视野中的“动物美”观照》与发表于《上海文化》2017年第2期的《论“动物美感”问题》也涉及本章内容,论及“有价值的乐感对象”之美相对于一切动物而存在,“美”不是人的专利。

第五章以“论优美与壮美”为题解析“优美”与“壮美”这对范畴,发表于《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以“‘崇高检讨”为题,解析“崇高”范畴的历史演变与审美涵义,发表于《社会科学研究》2015年第2期;以“‘滑稽探奥”为题,解析“滑稽”范畴的历史演变与审美涵义,发表于《学习与探索》2016年第7期,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美学》2016年第10期全文轉载,《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6年第11期大篇幅转摘;以“论悲剧与喜剧”为题,对“悲剧”与“喜剧”这对范畴的历史与涵义重新加以系统阐释,发表于2015年第7期的《人文杂志》,被2015年10月16日《中国社会科学报》转摘。

第六章以“美在适性:关于“美”的本质的全新解读”为题,阐述“美”所引起的心理反应的本质,发表于《社会科学战线》2013年第6期;以“美的原因再思考”为题,发表于《社会科学》2016年第2期。

第七章以“论形式美的构成规律”为题,总结单一纯粹、整齐一律、对称比例、错综对比、和谐节奏是普遍引起感觉愉快的规律,发表于《广东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以“论内涵美的构成规律”为题,揭示理念的形象显现与生气灌注是普遍引起中枢精神愉悦的规律,发表于2014年第3期《贵州社会科学》,被2014年第3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

第八章以“论美的愉快性、形象性、价值性”为题,阐述“美”的三个主要特征,发表于2013年第3期《文艺理论研究》;以“建设性后现代视阈下的美的客观性与主观性问题”为题,发表于2014年第2期《社会科学》。

第九章以“东西‘味美思想比较研究”为题,发表于2012年第6期《人文杂志》;以“论味觉美及其审美实践”为题,发表于2017年第1期《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以“审美经验中的以香为美”为题,发表于2014年第7期《江西社会科学》,被2014年第10期的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美学》转载;以“佛教‘光明为美思想的独特建构”为题,发表于2013年第5期《社会科学研究》,被2014年第1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以“‘性感美刍论”为题,发表于2016年第3期《社会科学研究》;以“论听觉美的双重形态”为题,发表于2017年第5期《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第十章以“自然美新探”为题,发表于2015年第4期《社会科学战线》;以“‘社会美的系统厘析”为题,发表于2015年第2期《吉首大学学报》;以“日常生活的审美维度”为题,发表于2017年5月22日《中国社会科学报》;以“艺术美的构成分析”为题,发表于2014年第10期《人文杂志》,被《学术界》2014年第11期转摘;以“现代艺术对传统艺术双重审美特征的反叛”为题,发表于2016年7期《人文杂志》。

第十一章以“中国古代南北方文化特色论”为题,发表于2013年第4期《新疆大学学报》;以“平淡:中国古代诗苑中的一种风格美”为题,发表于1986年第3期《文艺研究》;以“风骨与平淡:中国古代文学风格美论”为题,发表于2016年第3期《社会科学辑刊》。

第十二章以“论美感的本质与特征”为题,发表于2015年第4期《河北学刊》,被2015年第9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文艺理论》全文转载。

第十三章以“论美感心理的基本元素与充分元素”为题,指出感觉、情感、表象是美感的基本心理元素,想象、联想、理解是美感的充分心理元素,发表于2017年第4期《社会科学战线》。

第十四章以“直觉、回味与反映、生成——论审美的基本方法”为题,阐释形式直觉与内涵回味、客观反映与主观生成的互动结合是审美的基本方法,发表于2016年第12期《人文杂志》。

第十五章以“论美感的结构与机制”为题,论述美感的心理机制问题,发表于2015年第6期《江西社会科学》。

第十六章以“‘美育的重新定义及其与‘艺术教育的异同辨析”为题,揭示美育的特征和手段,发表于《文艺争鸣》2022年第3期。

第十七章以“中国美学史书写的历史回顾与得失研判”为题,发表于《河北学刊》2017年第4期;以“新中国‘中国美学史著述的盘点与评估”为题,发表于《人文杂志》2019年第11期。

第十八章以“中国美学精神及其演变历程”为题,论析中国古代美学精神的发生、发展、演变并向现代美学精神转型的历史,发表于《文艺争鸣》2020年第1期。

四、关于“乐感美学”的学术评价

《乐感美学》2016年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后,承蒙不少师友鼓励,对其创新价值和学科贡献给予充分肯定。这里截取部分片段,供读者参考。

中华美学学会原副会长、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曾繁仁教授认为:这是一本“经过深思熟虑”的“给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学界同仁以反思”的论著。该书非常重要的特点是“具有自己的学术立场和学术观点,论述翔实而富有条理,知识面深广”,而且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1]

中华美学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陆扬教授指出:《乐感美学》皇皇60万字,是“作者酝酿有年,精心打造出来的高牙大纛”,是“近年学界少见的美学理论建树大著”。“它旁征博引、中西并举,枚举浩瀚资料辅以论证,堪称美和美感研究,以及日常生活美学的一部百科全书”。它“别具高格”,“在一定程度上,我更倾向于视《乐感美学》为一部生活美学的开拓性大著”。[2]

美学理论家、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汪济生教授指出,通观全书,深感有如下几点值得充分肯定:“推敲命题,巧破疑难”;“以史为鉴,精校准星”;“广谒前贤,平等对话”;“取舍唯真,博采众长”;“古典新用,异彩纷呈”;“锐意出新,严求自洽”。此外,“值得一提的还有《乐感美学》的文风,既华彩频现,又质朴实在”。[3]

哈尔滨师范大学文艺学原带头人冯毓云教授说:“一部《乐感美学》仿佛美学的百科全书……为我们追问美的本质提供了可供想象、对话、思考和辨析的学术空间。”“手捧这本沉甸甸的美学巨著,心中油然升起了浓浓的敬佩之情。”“有志者事竟成。以独特范畴‘乐感命名的美学,不仅在中国美学史上独领风骚,而且自觉地运用了当代国际前沿、科学的方法论……构建了一种全新的乐感美学原理。”“祁先生是博学博才、豪情灵动的学者,又是一位有责任担当的学者。在建设性的美学道路上,他积累多年,探索多年,另辟蹊径,执着追求,为中国美学贡献出具有多重建设性向度的别一样的美学专著。仅其创新性就难能可贵,为之点赞!”[1]

辽宁大学文艺美学带头人高楠教授指出:《乐感美学》是“当代中国美学界的一部力作”。“它涉及多年来美学研究的众多方面,对很多有争议的问题都明确地表述了自己的看法,并且旁征博引地证明自己的看法。它正引发着中国美学界的一次不小的地震。它的震动力量来于它对于一些几成定论的或争论不休的美学理论的纵深性的爆破。”[2]“祁志祥把美是什么的抽象之问解答为‘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对象,旨在通过这一本质解答进一步探寻美的现象背后的那个使美、美感、审美活动得以统一的客观存在。他所坚持的对象性的而非主观规定性的研究立场,他的本质追问的逻辑方法,他的由总而分、又由分而总的在美、美感、审美活动之间往来穿越的研究过程,以及他用以研究的广涉古今中外的丰富材料,综合地凝练了《乐感美学》在当下美学研究中举足轻重的学术价值。”[3]

山东师范大学文艺学带头人杨守森教授指出:“从中外美学史上来看,虽早已不乏由‘乐感角度对美学问题进行的探讨,但尚乏立足于此的深入系统探讨。”祁志祥教授“基于自己的广博阅历,以开放的理论视野、辩证的研究方法,紧密结合人类审美活动的实际”,充分翔实地论证了“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对象”这一美本质观,“建构了‘乐感美学这一新的、富有创见性的美学体系”。“其论断及相关论述,能够更有说服力地揭示美的本质及人类审美活动形成的原因,有助于我们更为深入地认识人类审美活动的奥妙,亦从整体上丰富与完善了中国当代美学理论”。[4]

温州大学前校长、美学理论家马大康教授指出:《乐感美学》“无论是掌握资料的丰富翔实,还是理论视野的开阔深邃”,“都可谓轶类超群、独步一时”。它“以汇集百川的宏大气魄构建了自己的美学新体系,并把理论基点安置在‘乐感上,这确实有力地把对审美和美的思考推向理论前沿,为美学建设做出贡献”。同时,它也“以其勇于直面富有争议的美学难题并由此引起不同观点间的尖锐冲突,启示我们继续前行,努力探索审美及美的奥秘”。[5]

陕西师范大学资深教授李西建指出:“重构美学的形上之维,是当代美学建设中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的基础问题。祁志祥教授的《乐感美学》一书提出了‘建设性后现代的方法论概念,并由此出发展开了对美本质的多维论证和美学理论体系的重新建构,为美学界深化该命题作出了富有启发性的探索。”[1]

西南大学美学学科带头人寇鹏程教授指出:“在中国美学近20年反本质主义思潮中,祁志祥教授可以说是不为所动地始终坚持建构完善他的‘乐感美学。”《乐感美学》这部皇皇巨著是作者在长期从事中国传统文艺美学研究的基础上对西方古今美學成果的“融会贯通之作”。[2]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张灵教授指出:“《乐感美学》重启美学的形上之思和体系建构就是一件克服流俗、勇于担当、敢于付出的学术壮举。”“《乐感美学》的一大优点在于其出色践行了冯友兰先生关于为学所言的‘照着讲和‘接着讲这两个环节。本书的‘照着讲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读,其一,本书是作者几十年来在美学领域辛勤耕耘升华出的思想新果实;其二,从《乐感美学》的思想内容来看,作者采取了厚积薄发、取精用宏、对已有研究成果‘一网打尽式的吸收。”“特别令人赞赏的还有作者那种‘不薄古人爱今人的学术襟怀。在充分吸纳了经典和前辈学者的思想的同时,还以诚恳、谦逊、细密的态度吸收了自己同辈乃至更年轻学者的新见。这与学界历来就有的文人相轻、崇古轻今、贵远贱近、拉帮结派的流俗陋习形成对比。”“这部规模巨大而又扎实缜密的美学新著的面世,堪称中国当代美学原理建设的宝贵收获和美学学科发展史无法忽视的标志性成果。”[3]

文艺理论家、江西师范大学赖大仁教授指出:“1949年以来,我国学界先后进行了几次美学大讨论,围绕美学研究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展开探讨,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美学理论。”祁志祥教授的《乐感美学》一方面对这些讨论成果进行系统梳理和反思,另一方面也进行了理论重建的创新性探索,由此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和讨论,“有益于推动当代美学研究”。[4]

另还有一些学者的褒誉,这里不一一列举。

能得到上述名家的热情肯定和高度评价,这对于作者当然是一件令人鼓舞的事情。但他们的评价不能代替读者的判断。

本书到底写得怎样呢?读者诸君是最权威的评判官。欢迎您的交流与指教,让我们共同助力美学学科理论建设的进步!

【作者简介】

祁志祥:上海交通大学人文艺术研究院教授,上海市美学学会会长。

(责任编辑 任 艳)

[1]曾繁仁:《反思·对话·共建:读祁志祥教授的〈乐感美学〉》,《中华读书报》2016年5月25日。

[2]陆扬:《乐感美学批判》,《上海文化》2018年第2期。

[3]汪济生:《当代中国美学前沿的坚实界碑》,《学习与探索》2017年第2期。

[1]冯毓云:《〈乐感美学〉的多重建设性向度评析》,《中国图书评论》2017年第3期。

[2]孙沛莹、李纲耀:《〈乐感美学〉:美学体系重建的新界碑——“重构美学的形上三维”高端论坛暨〈乐感美学〉研讨会综述》,《黑龙江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

[3]高楠:《“乐”:中国传统美的生成范畴》,《学习与探索》2017年第2期。

[4]杨守森:《美从“乐”处寻:〈乐感美学〉的独到发现》,《上海文化》2018年第2期。

[5]马大康:《从“乐感”探寻美学的理论基点》,《人文杂志》2016年第12期。

[1]李西建:《重构美学的形上之维:问题与方法》,《人文杂志》2016年第12期。

[2]寇鹏程:《论“乐感美学”的形而上学性质》,《学习与探索》2017年第2期。

[3]张灵:《〈乐感美学〉的“照着说”与“接着说”》,《学习与探索》2017年第2期。

[4]赖大仁:《当代美学研究的观念与方法问题》,《人文杂志》2016年第12期。以上诸位学者的评论文章,均收入祁志祥主编的《佘山学人的美学建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