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喜莲
(安徽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现代化是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在当下中国表现为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1]。生态现代化与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正是在这样的契机下走向耦合,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内容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形成互动互推的助力,为探索实现美好生活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现代化新道路提供了现实可能性的路径。
面对日渐复杂的生态危机和现代化问题,国内外学者尝试用不同的方法多维度、多角度、多层次地对各种理论进行建构与阐释,20世纪80年代早期创立于西欧的生态现代化理论与90年代在我国出场的绿色生活方式的最初相遇便是源于其价值尺度的一致性,即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随后,在两者的实现进程中其核心概念的拓展、对现实问题的回应以及成为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必然要求等方面逐渐走向契合。
自德国社会学家约瑟夫·胡贝尔创立了生态现代化理论以来[2],国内外学术界针对其思想背景的论述主要集中在新马克思主义、新自由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三种思潮[3];这与最初源于西方,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石、融入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吸纳了西方各种流派对生活方式的批判与反思的绿色生活方式在理论借鉴方面存在着同源性。从其核心内涵上看,生态现代化在本质上追求的是社会的生态化转型,探讨了一种现代化和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的知识规律,其最终目的是寻找一种变革途径,改变传统发展方式中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着重宏观视角;绿色生活方式的全面形成需要生命共同体的每一个具体的、现实的人去践行,虽侧重微观个体的实践,却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两者都在试图重新定义现代社会与社会环境以及自然环境的界限,尝试改变漠视自然的态度,并反思个体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尤其是在如今的信息时代,全面互联在人们的生活中成为现实,无论是基于人的发展诉求的生态现代化还是以人为绿色主体的绿色生活方式,该如何引导去“空间化”与“中心化”的信息时代中的“自由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思考并践行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共赢的可行路径,成为两者走向更加契合道路的共同课题。最重要的是,由于两者的核心概念仍处于不断发展和全面形成中,随时有可能会出现新的内涵延伸。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4]生态现代化的提出与绿色生活方式的出场既是基于现实问题,又是新时代的发展诉求;是在生态问题和生活方式危机反思的基础上,真正认识到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创造一种既无需消耗大量资源和污染环境,又能让人们过上美好生活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一是生态危机与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仅折射出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现代性困境,也反证了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的科学性,更说明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一现实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共生关系。究其原因,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5],“这场疫情启示我们,人类需要一场自我革命,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地球”[6],我们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1],去寻找对当下甚至是未来人类的存在、生活和发展更为适合的新途径。
二是在新时代的时空背景下,中国人民的生存状态、生活方式进入了一个更高层次的阶段,不仅表现在人们萌发出一种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也标志着社会生产和社会需求方面的根本性变化,无论是从技术层面还是公众思维层面都与以往有所不同,即人的现代化及与之相对应的生活方式的现代化。不仅如此,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补齐生态短板,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要通过绿色生活方式和生态现代化来展开和促进。如今中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都赋予了两者新的相同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其中一个特征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且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做了重要论述,其中包含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1]。那么如何走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道路呢?倡导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是其重要举措,我国作为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生活方式的变革对于走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意义重大,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二〇三五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其中包括“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1]。而推进生态现代化的全面建设,形成“自然—人—社会”的互利共生,不仅可以为绿色生活方式提供环境支撑、保证生态质量,又能满足人们在生存基础上安全和健康的生活,进而促进美好生活目标的实现。可见,推动绿色生活方式的全面形成与生态现代化的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生态现代化必然是社会主义生态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与绿色生活方式同处于新的发展阶段,两者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并不是独立或毫不相关的两方面的建设内容,而是趋于从深度结合到有机融合发展,并呈现出多重耦合性。
一是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尺度上具有耦合性。生态现代化与绿色生活方式价值尺度的耦合是建立在承认环境问题的客观性以及人与自然渐行渐远距离的基础上,以生态价值为前提首先肯定了自然的优先性,并形成了整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价值。这不仅是生态化和现代化、生态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统一的价值基础,也是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实现共赢的可能性条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态,又促进整个社会从绿色生产到绿色消费转变、从技术创新到环境政策转变的重要支撑点,更是衡量绿色生活方式形成与否的重要标准和生态现代化发展的基本向度。
二是在共同追求的多层次目标上具有耦合性。从类间上看,即人类与非人类物种之间和谐共生的价值目标,生态现代化和绿色生活方式是耦合的。从时间上看,两者自20世纪80、90年代出现以来到人类代际之间的公平目标也呈现出耦合,这里的“人”既指我们每一个现实中的人,也指整个“人类”,确切的是说“个人”与“人类”的统一。也就是说从类间和时间上,人与自然、个人与人类要想达到一个最终理想状态,必须形成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真正的共同体。从空间上看,两者的发展目标呈现出个人—家庭—社会—国家—全球实践层次的耦合,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综合性工程。
三是在全民参与的“绿色”主体上具有耦合性。无论是生态现代化还是绿色生活方式,两者都需要在加强大众参与机制,唤醒大众绿色发展理念的基础上认同绿色价值,进而使大众在生产和消费中成为拥有“绿色身份”的人;即生态现代化和绿色生活方式的主体是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是从“存在状态”到价值观念,再到行为规范在理论上都应该是“绿色”主体的大众;而从两者的最终价值目标来看——促进人的发展,受益主体或共享主体也是每一个人;也就是说“人”在价值上和事实上作为生活的主体都应该是“绿色”的主体,既是“绿色”的实践主体,也是“绿色”的共享主体,自始至终都应具有全民参与性。不仅如此,这个实践主体和共享主体相统一的“绿色”主体既是生命共同体,也是命运共同体。斐迪南·滕尼斯认为共同体的本质是“现实的和有机的生命”[7],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7],这与我国提出的“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8]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以未来人类的福祉为目标导向是相一致的;而这“两个共同体”一是源于生态学的范畴,二是源于全球环境运动[9],也与起源于生态危机的生态现代化和绿色生活方式不谋而合。
四是在结构改进与建构性相统一的过程中具有耦合性。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证明,“把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长期性和发展的阶段性相结合,科学划分发展阶段,始终做到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是我们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条成功经验”[10]。无论是作为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生态现代化,还是从传统生活方式到现代化生活方式转化的绿色生活方式,都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内容中的一部分,实际上也是遵循着连续谱式的结构改进和建构性的统一。这种结构改进和建构性都是以经济发展和生活质量现代化的提升为物质基础并作为外在推动力,以生活主体绿色意识的不断加强为内生动力,两者形成互动互推的助力;再加上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相结合、环境政策和法制保障、宣传机制等多维度协同推进,生态现代化和绿色生活方式才能按照科学的规划逐步推进。
我国进入了新时代,这个新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8],这不仅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与新的发展目标的定位,更是界定了新时代的全民参与性并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基于生态现代化的绿色生活方式建构也便有了新的时代语境与发展坐标。因此,应遵循一定的建构原则与逻辑开展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的建构实践,以实现建构路径的科学性。
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的建构必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发展方向、发展阶段和建设内容保持一致,这样的建构才是既科学又符合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进程。
从发展目标的方向上看,基于生态现代化的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所立足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新型现代化”,“体现为历史超越性的‘新型现代化’”[11],这种新型现代化具有“目标牵引”性质和科学的时间规划,这点从十八大以来对绿色生活方式的重要论述到十九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再到二十大我国的发展目标中可以看出;从发展阶段上看,绿色生活方式的基本形成、总体形成和全面形成是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三阶段”的战略部署相一致的,不可能脱离这“三阶段”而超前形成;从建构内容和建设内容上来看也要保持一致,这样才能保证绿色生活方式是既符合其所处的时代或者所处的发展阶段,又能引导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对其进行建构才具有物质基础、科学性质和多维度保障,才不至于脱离实际。
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的建构是要以发展生产力为基础和以人的发展为中心两个尺度的统一,即“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的统一,当然,其前提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尺度。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更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有效手段;但是发展生产力只能作为基础而不能使其超越人成为主导,毕竟人类社会发展生产力归根结底是为了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并逐步创造使人得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条件,其核心内涵是人自身的发展。一旦“物”在人之上,就会沦为消费主义,哪怕是绿色消费主义也会背离“人”的发展尺度。以人的发展为中心讲的价值评价尺度,也就是说所形成的绿色生活方式科学与否、形成程度,是不是人的价值以及其价值追求、生活目标等是否得到满足,是由作为主体的人来定义。“物”的尺度衡量的是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建构的物质基础,“人”的尺度是衡量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建构的合理性与目标完成度,两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
除此之外,在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的建构过程中,还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不能盲目地将城市和农村全部直接同一化,其推进速度要考虑到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经济发展阶段、经济发展程度以及当地人们的文化水平、社会心理承受能力,如此才能将绿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以生态现代化促进绿色生活方式的全面形成,需要全面现代化的物质基础作为逻辑起点,发挥主体创造性的逻辑过程,并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障其逻辑走向。
在我国现代化的进程中,表面上作为外在推力的政府、企业和社会其实是绿色生活方式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保障,其本质是实现“生态、生产、生活”的现代化,是得以祛除“生产主义”、摆脱资本逻辑控制的现实支撑。因此,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的建构,要在生态现代化、全面生产和绿色消费的基础上,既满足了人们生存和生活所需的物质条件、自然环境以及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又要严把生活质量关,推动生活资料的有效供给和合理化配置。
一是生态现代化的全面建设,推动“自然—人—社会”的互利共生。生态问题单靠技术是无法彻底解决的,更多的是社会和政治问题,要想彻底解决还要从制度根源入手。生态现代化也是如此,在借鉴西方生态现代化理论的基础上,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进行建设:其一在政治方面,为生态现代化提供政治保障,合理干预市场行为,为生态现代化建设引导正确的方向,将生态理性和生态关怀纳入政治、经济和社会进程。其二强化法律法规体系,为生态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其三在经济方面,采取预防原则,立足于“转变”,促进技术创新,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人与自然互利共生。这在一定程度上为“自然—人—社会”的互利共生奠定了基础。
二是全面、绿色的生产,实现绿色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协同转化。破除“生产主义”的最好方式是在全面生产的基础上,实行绿色生产。马克思所说的全面的生产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人的生产、精神生产、社会关系的生产。而在全面生产中重塑“绿色生产”就是促进这四个方面的生产实现绿色化,即实现物质资料生产的“绿色化”,从生产源头——坚持自然最小伤害原则与侧重选择清洁能源的使用;其生产过程——生产环境以及生产的物品必须是安全、无污染的;其生产的结果——绿色产品不损害人类身体、丢弃时对环境的危害比较小等全方位的绿色化。人的生产也就是家庭生产的绿色化,这里更多的是指家庭关系的合理化。当然,精神的生产与社会关系的生产主要体现在生态与合理化方面。在此过程中,还要摆脱资本逻辑的束缚,使“美好生活逻辑”超越“资本逻辑”。这不仅要求我们在批判的基础上要辩证地看待资本;也要正确认识到无论当前资本逻辑驾驭的自然异化、技术异化、消费异化还是人与人关系的异化,都是人走向最终自由而全面发展、走向共产主义的一个阶段,最终使资本成为绿色生活方式形成的推动助力,追寻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的生存空间和发展向度。
三是生活质量现代化,推动生活资料的有效供给和合理化配置。生活质量是衡量绿色生活方式与美好生活的一个综合指标,主要包括生活状态、生活评价以及生活追求,反映了享有主体以及在物质、生活用品的享有数量。在生态现代化与全面、绿色生产的基础上,严把生活质量关,推动生活质量现代化,为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建构提供有效供给和合理化配置,从而能够影响社会生活,社会的安定和对人人平等的理想社会生活的向往,最终会实现社会生活向美好生活的不断演进。而实现有效供给和合理化配置的实质是解决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只有使每个人享有真正的公平,才能使发展的成果由每个人共享。从供给和配置的范围、内容来看,实现有效供给和合理化配置是渐进性的,是从不均衡到均衡,从少到多,从低水平到高水平,从不合理到合理的过程;而这些都需要政府通过政策和价值导向、企业以及社会各领域的共同努力。
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的建构需要人们首先在理念与价值规范方面指导实践、引领甚至规范生活主体的行为,使其在虚假的或资本逻辑控制的狭义的绿色生活方式中重新确立绿色理念、培育绿色消费观、调整和重塑社会关系促进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的生成;使公众在自身践行的同时拥有“符号式”的绿色身份,并对他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进而形成社会公德,完成生活主体的创造性转化——培育绿色主体,实现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过程式与“符号式”的双重建构。
一是价值与意义的重新审视,培育绿色理念引领生活主体的行为。对于个人而言,价值与意义的重新审视,是培育绿色理念与绿色消费观的前提条件;体现在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的建构过程中,是让个人明白其想要的生活是怎样的,其对自身的生活规划是什么,尤其是对于自身价值的定位。因为,只有找到自身的地位,形成明确自身与他人、自然的关系,才能完成对自身生命的价值确证。不仅如此,在此基础上,亟需提升公众的生命共同体意识,认识到生态价值不是单个人或者单个自然物的生态价值,而是整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价值,是我们生存和生活的重要基础。进而辨别真实的需要和虚假的欲望,培育绿色理念,靠消耗最小的力量、更少的资源,过具有绿色形态的更美好的生活。最后,形成理论认知—价值认可—行为认同最终的统一,即在理论认知上真正把握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的目标是为了人更好的生活、更全面的发展,进而从内心接受并认可绿色价值理念,并在现实生活中做到行为认同,这种践行具有可持续性和长久性。
二是重塑社会关系,自身“符号式”建构的实现与再现。重塑社会关系主要体现在家庭关系与交往方式的合理化,是因为绿色理念与绿色消费观念的培育与传播最明显的联结便是社会关系,它是以人与人的关系为基础的,“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12],在克服消费主义的“符号化”、培养绿色消费观的前提下,促进交往关系与社会权力的合理化;交往方式的合理化更多是直接表现为交往行为的合理化,首先体现为平等的交互性原则,即一种道德实践方面的合理化。这两者的合理化不仅是主体创造性转化与否的指示器,更是可以直接符号化表示出自身是否拥有绿色意识和绿色身份,以及在人际交往中是否展示出这两重的建构:生活主体的创造性转化生成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自身践行以及他人看到这种“符号式”的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的践行。
三是“符号式”建构的价值导向,公共精神、社会公德的建设与践行。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的“符号式”建构,虽说是作为生活主体的人的评价标准,但其本身所具有的“符号式”的引领作用和价值导向才是形成向心力的健康社会的关键环节,这就需要形成公共精神,也可以称之为社会公德。社会公德的治理体现在中国文化中,更多的是指共同生活的文化,或者是一套共同的生活方式所呈现出的价值观念;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具有鲜明的自律性与强制性;体现在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的构建中需要个人公共精神、社会公德的建设与践行,具体而言:其一,通过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现代公民的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夯实社会公德的利益基础和价值基础,让人们意识到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的主体是生活共同体、生命共同体以及命运共同体,我们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其二,通过拓展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和各种影视剧、动漫、漫画墙、短视频等多种文化传播方式将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蕴含其中,让公众以“符号式”的绿色身份进行互相影响;其三,社会公德的建设需要政府、社会和公民共同携手,建构良好的公共生活秩序,进而建构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使“符号式”的建构得以完成,并以“符号式”的绿色标识作为价值导向,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德的建设。
在现实生活中,要推动形成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必须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并将其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相结合,保障主客体的互动互构,以及从政策和法制保障、宣传机制等多维度协同推进。
一是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相结合。人民创造活力的激活与涌现,进一步塑造着现代中国制度,这样的制度特质既彰显了制度效能,又成就了人的积极生活。而中国制度对于“现代性”的扬弃,重新确立制度的价值理性与道德理性,使人在制度生活与共同体生活中得以更好地反思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不断实现积极生活。加上中华文明强调“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生态自然观,将中国传统生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建构的必然选择与实践路径。这些对于绿色生活方式的建构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引领和实现可能性,其多维度保障主要体现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生态文明等制度保障。
二是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机制。为了推行绿色生活方式,世界各国都纷纷制定出台了涵盖各个领域的激励政策和法律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加快推动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国家逐步加大了经济、行政、技术、宣教等政策的支持力度,制定出台了涵盖采购、生产、包装、销售、回收等一系列措施,为推行绿色生活方式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总体来看,在这些政策的引导下,我国城市居民生活方式中不符合环保理念的行为习惯已经取得明显扭转,但未达到预期目标,究其原因还是要考虑到引导政策的制定者和目标群体之间的差异性,即两个完全不同的行为主体,所追求的目标也会存在“错位”现象。要想降低这种决策效用的错位,从政策制定者方面而言主要是:其一,制定政策时,在加快推进绿色生活方式的基础上,应该首先考虑到政策措施的具体化、可操作化与人们的接受程度;其二,应该关注政策措施选择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根据地区的不同特性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并实施;其三,要建立政策措施落实过程的追踪与检测,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调整与优化。除此之外,政策的制定要有相应的法律保障与促进,才能在加快推动绿色生活方式的进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三是提高宣传机制和价值引领,跳过“KAP鸿沟”。绿色生活方式自提出以来,其传播从内容到形式都遇到了“KAP鸿沟”阻碍,即“相对较高的知识(K,Knowledge)、比较肯定的态度(A,Attitude)、但采用率相对较低(P,Practice)”[13]。这就需要我们在宣传机制方面跳过“KAP鸿沟”,不断提高宣传的形式与内容,逐层击破。具体而言:第一,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的传播应站在相对较高的知识层次上,完整准确地把握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内涵和精神实质,破除学界以及大众对绿色生活方式的理解误区,进而有效地开展宣传绿色生活方式,尤其是其所倡导的价值理念和最终价值目标,使人们从内心接受绿色生活方式并外化于行。第二,新时代绿色生活方式的宣传传播过程需要比较肯定的态度,进而在比较有影响且被广泛认为“接地气”的传播方式和使大众接受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解决大众的困惑和满足他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高受众的肯定率。第三,追求传播效果,即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接受主体的采用率:传播者可以通过以往的传播去观察人们的采用率(践行率),从过去宣传的采用率来预测和提高以后人们的采用率;进而调整传播渠道或者沟通渠道,依据具体问题具体情景或作为“意见领袖”进行人际沟通,且要注重传播渠道传播的确定性和正确性,以及在传播过程中人际互动的程度;最后是传播者的努力程度。这个努力分布于传播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尤其是在适当的时机适当的时间会收到较多的回报,即提高绿色生活方式的“入心率”和“践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