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美镇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至经济开发区中心所,安徽 池州 247200)
土地作为群众赖以生存的重要保障,当下人类发展与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正在不断地加剧,因此如何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调查发现,我国土地资源分布不均衡,在这一背景之下,土地资源的保护以及利用工作存在一定的地域性差异,需要工作人员围绕土地资源展开综合化分析,加快对于土地资源的保护。
土地是人类生存以及发展的基础,无论是消费的食物或是居住的房屋,都来自土地。然而,全球性的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土地退化、污染、荒漠化等问题频发,这构成了对人类持续发展的严重威胁,在这个背景下,土地资源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个生产领域都要依靠土地,通过对土地资源有更多的认识以及尊重,专门确立以及执行土地保护的法律以及制度,以保障土地资源不被过度消耗以及滥用。土地资源保护意味着工作人员要防止土壤侵蚀以及沙漠化,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森林湿地的稳定,这对于减轻全球气候变化以及维护全球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土地资源保护关乎人类的粮食安全问题。全球人口的不断增长导致对粮食的需求量增加,而土地资源的保护以及合理利用则是确保粮食供应的关键。土地资源也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础。许多能源,如化石能源、风能、太阳能等都与土地资源紧密相关,保护土地资源以保障这些资源的可持续供应是至关重要的。
在一些地区,人们仍然存在着一种将土地视为无尽资源的过时观念。他们认为,只要愿意,随时都可以从大自然那里取得土地,没有意识到土地实际上是有限的,当它被过度开发以及破坏后,将无法自我恢复。这种观念导致一些地方在土地规划以及使用上存在冲动,急功近利,并没有考虑到长远的影响以及后果,这无疑给土地资源的保护带来了严重威胁。
我国虽然已经在法律法规中明确了土地资源的保护以及合理利用的原则,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往往存在很多漏洞。由于缺乏具体、明确的配置策略以及监管制度,导致一些地方在实际行动中会出现扭曲或者偏离法规规定的情况。而且在具体的执行标准中也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导致在实际操作中产生解释的空间,给一些滥用土地的行为提供了可趁之机。
随着工业化发展的推进,一些地区开始出现严重的环境问题。大量的工业废水、废气以及固体废弃物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直接排放到自然环境中,土地资源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土壤质量锐减,土地生态恶化,甚至有的地方已经出现了荒漠化的严重现象,对土地资源的威胁日趋严重,直接威胁到了人民的生活质量以及环境安全。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规模以及人口都在快速增长,大量农田被用于建筑施工,农田面积不断减少。虽然从短期看,这些土地的开发利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经济发展,满足城市化进程的需要,但从长远看,这直接影响到了粮食生产以及国家粮食安全,导致耕地的保护压力不断增大。因此,如何实现城市发展以及农田保护之间的平衡,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实施森林政策,拥抱科学管理林业、设立自然保护区的同时,对山区陡坡闭山育林的措施是至关重要的。在荒山疏林处,工作人员需要加快植树造林,抚育幼林,提高绿化步伐,并严格控制采伐数量。对于一些生长不良的林地,工作人员也需要进行改造,或者改种其他更加适合的树种。工作人员需要积极引进尝试种植优良的树种,逐步提升区域内的森林覆盖率,至少达到30%以上这个目标。通过强化草场的建设,充分利用那些轻度或尚未利用的草场资源。有计划地种植优质草种,改善草场环境,以此提高其承载牲畜的量。
对于陡坡地,工作人员必须严禁破坏草场或森林来种植农作物,以避免影响土壤的稳定以及生态环境的平衡。即使在缓坡地种植农作物也应优先采用少耕或无耕种植法,以最大限度地防止水土流失[1]。
实施这些政策以及措施,需要各级政府,环境部门,农业部门的协同努力。在法律上加强对这些政策的执行以及监督,并教育以及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村以及山区的居民,以提高他们对森林保护以及合理种植的认识,共同参与到这个行动中来。
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人类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还对人类的生存以及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照《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确保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等排放在法定标准内,从而保障健康的生态环境,防止土地被污染。工业废水在经过严谨的处理以及净化后,有可能被回收利用,如用于农业灌溉,但也必须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污水灌溉可能会导致农业污染,影响作物的种植以及土壤的质量。因此,用于农田灌溉的污水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不达标的污水,必须先经过净化处理,去除污水中的有害成分,保证灌溉水质安全。
为了减少农业生产中化肥以及农药使用,工作人员需要注重科学施肥以及使用农药。过量的化肥以及农药不仅会对土壤有害,而且会影响水源。同时,应积极提倡绿色有机农业,优先选用无害或低毒的农药[2]。通过选育推广抗病虫的作物品种,来减少对农药的依赖。抗病虫作物品种可以减少病虫害发生的概率,从而减少农药的使用。合理利用生物资源也是病虫害防护的重要途径,利用益虫、益鸟以及微生物来控制病虫害,可以减少农药使用,保护环境。政府必须承担起引导以及监管的职责,强化环保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环保的意识,推进环保工作的进展。同时,政府还需要加大法规执法力度,对违反《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以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企业以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在经济全球化以及信息化时代的大背景下,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以及保护已经成为所有国家以及地区不容忽视的问题。我国土地资源丰富但分布不均,优化配置与保护利用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完善我国国土资源管理标准化体制,需要从改变观念,健全法律体系。传统的土地管理模式以政府为主导,强调政府的绝对控制权,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资源的效益最大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工作人员必须转变观念,明确政府以及市场的边界,推动土地管理模式的创新。在此过程中,政府的职能应该更加偏重于规划、监督以及公共服务,而市场则应该充分发挥决定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3]。国土资源管理的标准化体制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因此需加快修订以及完善现行的土地法律法规,强化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以及实效性,贯彻落实法治精神,加大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公众利益,最终实现土地管理的公正公平。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土地的权益变得更加复杂以及多样,政府的角色应当从传统的管理者转变为服务者以及协调者。在实际的土地利用中,政府需要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对土地的使用、出让、承包等进行规范,保证土地供应的公平以及透明;而市场则应该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有效地发挥土地资源配置的作用。
根据区域的土地资源利用现状、社会经济条件的发展水平以及土地利用开发复垦整理的差异性,工作人员需要因时、因地以及因需制定其各自的发展方向及发展重点。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积极寻求外延开发与内涵开发的平衡。外延开发,即通过开辟新地的方式,增加土地的数量,以满足各领域对土地资源越来越大的需求。内涵开发,即着力提高现有土地的利用水平以及效率,增强土地价值,进一步完善土地的开发利用水平。工作人员不仅要将土地视作物质资源来进行开发以及利用,也要将其视作具有经济价值的资产来管理以及运用,逐渐从资源管理向资产管理转变[4]。
一方面,要保持土地的长期持续产能,防止过度开发导致的资源枯竭,将土地作为经济发展的必备资源进行持续利用。
另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土地的价值,例如加大土地的市场化力度,引导资金流向土地市场,促进土地价值上涨。依据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生态需求,工作人员应该科学地制定土地利用策略,提高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以及使用的效率。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每个地方的优势,创建出符合本土特色的土地利用模式。
城市中心作为城市的“心脏”,通常集中商务活动以及金融服务,这也是城市的形象以及活力的展现。周围则环绕生活设施区,通过良好的交通网络确保城市功能的连贯性以及便利性。城市的外围是一些功能性的设施区,如工厂、仓库等,这些通常是环保要求较高或者人员稀少的区域,需要设置在城市的边缘,降低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合理利用城市贫困地段以及闲置土地,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利用这些土地,可以有多种方式,最简单的就是改建为绿地、停车场等公众设施,满足公众需求。城市是产业发展的平台,土地是产业发展的基础。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知识密集型等各类产业都需要不同的土地资源以及配套设施。因此,在优化城市布局的过程中,需要兼顾各种产业的需求以及发展[5]。城市用地结构的调整,需要紧跟城市发展的步伐,配合城市自身的发展需求进行针对性调整,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城市向着更加高效、宜居、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为了维护我国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以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及促进城乡发展的平衡,需要对农耕用地性质的转换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通过对转换性质的农耕用地进行严格的物理特性以及生态价值检查,以确保被转为建设用地的耕地确实难以或不能再进行农业生产。针对转换后的项目实施方案与耕地保护资金的投入进行精确测算,确保耕地保护投入落实到位。通过这样的举措,可以有效防止土地质量劣化以及生态功能丧失。此外,应制定完善的储备制度,既可以补充因建设用地而减少的耕地,同时也利于预防以及遏制土地的乱占、滥用等不良现象。在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应严加监管建设项目的选址问题,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以及破坏。对于选址不合规则不宜予以批准;对开垦费用用途的审查,应确保其不被滥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建设项目在申请转为建设用地时,需要提供完整详实的项目预审报告,其中包括项目描述、建设目标、建设方案等,以便于审批部门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建设用地的审批制度应不断完善以及改良,通过设定明确的流程以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的决策[6]。在预审报告完成后,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报告进行初步审核,后送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进行审查,提高建设项目评估指导工作的质量[7]。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于土地的需求量正在不断地提高,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综合化的管理工作,通过完善以及落实各项政府制度,从而有效缓解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之间存在的矛盾,避免出现大量的土地资源浪费,在推动土地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也可以保证土地资源保护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