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敏敏
(衡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湖南 衡阳 421001)
服务体系是指建立在技术、资源、人才和基础设施支持等环节上的一套服务机制,由人才、双创、技术、管理等子体系构成,各个子体系互相渗透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中小企业服务中,服务体系包括政府政策、市场运作、技术创新、资金支持等多个方面,这些因素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一个完善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与近几年国家持续推进的优化营商环境不谋而合,其建设主体主要可分为政府、公益性服务组织和市场化营利性服务机构,不同的建设主体的特点和优势各有不同。一般来说,政府是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通过政策支撑和引导,发布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等,最大程度地惠及各类中小企业。公益性服务组织和营利性服务机构互为补充。公益服务组织一般由政府财政拨款、委托(采购)或者项目补助等方式保障运营,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基础性、单一的服务,服务深度和精度难以保障。营利性机构相较于政府组织,从业人员服务范围更为聚焦,业务专业能力更为突出,但因市场自由度较大、运营成本较高,而又缺少统一评价体系,致使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这不仅增加了企业选择服务机构时的难度,同时也减少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中小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技术创新和扩大城乡就业、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2023 年底,衡阳市企业主体总量达13.16 万户,数量同比增长30%,其中99%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具有广泛的市场基础,但全市中小企业的数量和中小企业的经济总量比例严重失调。为此,衡阳市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逐步形成了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公益服务有效融合,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核心服务机构有力支撑的“三位一体”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平稳快速发展。
近年来,衡阳市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衡阳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关于践行 “三高四新” 战略优化企业奖补投入助推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衡阳市服务民营企业10 条措施》《衡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 年)》《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 加快建设区域经济中心的若干政策措施》等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是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骨干支撑力量。全市已建成1 个省市县互联互通的线上统一平台网络及14 个线下实体窗口平台,实现了县市区(园区)全覆盖,累计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3.64 万余次。全市各窗口平台均配套了窗口标识、服务大厅、多媒体培训室等服务设施,可有效满足线上线下服务活动开展。
创业基地是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的有效服务平台和催生中小微企业的“孵化器”,是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部分。衡阳市现共培育市级及以上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14 个,其中国家级1 个,省级6 个。目前,市级以上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共入驻中小微企业850 家,吸纳劳动力就业4 万余名,孵化企业近300 家,其中成长为各级“专精特新”企业20 家,进一步激发了创新潜力和创业活力,为培育和壮大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热心为中小企业服务,对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目前衡阳市共有省级以上核心服务机构19 家,其中综合性服务机构8家(均为市窗口平台运营单位),专业性服务机构11 家,涉及人力资源、供应链、技术创新、创业、管理咨询行业,其中8 家为衡阳市平台入驻服务机构。
建立“1+N”政银企对接机制,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工作,成立全省第一家“湘企融”区域平台,召开金融助力“中心化”“专精特新”等银企对接活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构建“线上+线下”金融服务新常态。截至2023 年底,平台认证企业3 521 家,发放贷款7 896笔,助企融资91.59 亿元。
衡阳市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衡阳市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制定了“十四五”人才雁阵行动计划、“万雁入衡”引才行动,实施了“头雁领航”“强雁高飞”“雏雁培育”系列工程,分层分类建立人才培育体系,同时鼓励企业采取申办设立培训机构、委托机构培训、备案成立职工培训中心等方式开展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近3 年开展产业发展、质量管控、知识产权管理、安全生产、职业技能、创业培训等培训10余万人次。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衡阳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主体架构基本形成,中小企业发展的整体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但与衡阳市经济社会发展速度、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力度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重视程度还不够深。部分县市区对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重视程度不一,对构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机构的作用和意义认识还不够,推进的力度和工作的步伐也不统一,造成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质量不高,影响服务实效。政策宣传力度还不够强。虽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但相关部门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许多中小企业对这些扶持政策的具体操作、申报还不了解,在执行方面还不尽如人意,而且国家层面没有出台对整个体系进行监管和保护的专项法律法规,影响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进度。考核机制还不够健全。当前,衡阳市已出台对县市区平台的考核办法,尚未对服务机构建立统一的评价标准,服务机构提供的各类服务不能进行评估和等级量化,中小企业作为公共服务的直接受众,没有参与到考核评价中来,考核结果不一定全面准确。多头管理现象存在。各级政府对于中小企业的管理体系设置不够合理,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存在多头管理现象,缺乏权威性统一协调管理机构。在管理和服务中小企业的过程中,还存在职能“缺位”或“越位”的情况,有可能让服务成为负担,难以发挥实效。
公益性服务中心发挥不足。全市各县(市、区)只设立了7个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覆盖占比50%,且大部分服务中心编制、人员不足,基层服务能力不足,不能开展必要的实质性工作。综合性服务平台运营困难。全市各平台以开展公益服务为主,主要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如技术合同交易登记、“小升规”企业培育等工作,市场化服务开展较少,平台运营资金紧张,自我造血功能不强。激励机制支持不够。《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资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大部分县市未设立专项资金,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力度还不够。
服务意识不够强。部分服务工作人员缺乏主动服务意识,导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与中小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精准高效的对接机制还未建立,没有全面发挥公共服务效应。服务类别较单一。现阶段所提供的服务以业务培训、管理咨询为主,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较少,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的精准服务的模式和团队还不成熟,特别是对于一些企业急需的专业服务、延伸服务做得还不够,导致企业参与意愿不高,实效性不够好。服务力量尚不足。由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时间不长,人才资源储备不足,熟悉办事流程、掌握地方政策、了解企业需求、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复合型人才较为缺乏。由于人才稀缺,专业队伍稳定性也难以保证,很多岗位难以设置或配齐人员,企业服务效果受到制约。
服务功能不强。衡阳市还没有普遍建立技术创新服务机构,现有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机构数量不多,规模也相对较小,服务能力不高,难以显现较强的技术创新服务功能。深度服务还不够。从营商环境诉求信息摸排情况来看,摸排出来的企业问题诉求,虽然大部分已得到解决,但在项目申报、培训、咨询等一般性问题上,企业解决问题的深度还不够。社会资源整合较低。对社会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还不够,没有盘活或激活各方面服务资源的存量,社会服务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难以显现预期的服务效果。
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现有的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政府加大支持和引导力度,以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载体,大力培育和引进优质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方式、畅通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形成政府、社会服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合作的服务格局,为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和保障。
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贯力度。按产业、层级、部门、支持方向等维度梳理政策文件并进行宣传解读,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政策自动匹配与精准推送。完善公益性服务部门。在县(市、区)一级全部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并给予“编制、人员、经费、场地”等保障,建立服务体系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基层服务中心的作用,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各级服务平台规范化、集约化建设和安全高效运行。
加快建设综合性服务平台。加快县区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各类社会化服务机构入驻平台,实现与国家和省、市平台互联互通,集中为中小企业提供“看得见、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机构。鼓励服务机构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核心服务机构,以志愿专家聘请、购买服务等方式,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化服务机构创新服务产品,加强服务协作,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协会、商会的作用,积极搭建联通企业和政府的服务桥梁。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对县市区平台、服务机构、各类行业协会和高校等服务资源进行整合和优化,成立服务联盟,充分发挥企业发展服务联盟作用,组织制定服务标准和准则,挖掘企业服务亮点,促使中小企业服务由供给主导型转向需求主导型。
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和激励体系,明确中小企业公共服务能力的评价指标,建立服务能力评价模型,对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机构、创业基地开展统一的绩效考核。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进一步奖优汰劣。规范服务内容和项目。进一步推动各平台、机构服务内容标准化、收费透明化、成效公开化,推动更多标准、优质的服务资源直达企业。引导平台、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要求有公开的服务指南、服务产品、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监督电话和服务承诺等。建好企业服务数据库。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大数据库,搭建企业服务精准化的数据基础,带动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精准高效服务。
组建专业化服务队伍。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库,定期为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咨询和技术指导。有计划地组织一批中小企业经营者到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学习,定期聘请高校专家、教授赴企业开展系统性培训,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形成创新型或学习型机构,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与企业需求。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深化政银合作,探索政策性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湘企融”平台专项金融服务等。例如,设立普惠金融风险补偿基金,通过整合现有政银合作产品资金,统一搭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平台,为更多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多渠道赋能企业创新。联合多部门协调创新,加大与省、市高校及科技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力度;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制定不同的帮扶政策,针对重点中小企业制定专班服务和“一对一”培育指导制度;强化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畅通技术供需对接渠道,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