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 昊 潘红涛 白卫卫 董海军* 曹广义 孙乐明
(1 漯河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河南 漯河 462000;2 召陵区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河南 召陵 462300; 3 舞阳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河南 舞阳 462400)
农业机械化是影响我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因素,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可有效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优化农机结构配置,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1.1 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截至2021 年,我国农业机械总动力为10.8 亿KW,拖拉机保有量2 173.06 万台,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从2010 年的52.28%提升至72.03%,产前、产后机械设备保有量得到有效提升,其中,谷物烘干机保有量较2012 年增加300.56%,高性能、绿色、复式农机装备占比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正在向高效、智能、绿色方向发展[1]。
1.2 农机装备产业不断升级壮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农机工业的发展,有效提升了农机装备水平,不断满足农户对于农机使用性能的需求,促进农机智能化、信息化融合发展。截至2021 年全国经济作物油菜、马铃薯、花生、棉花的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突破了50%,畜牧水产养殖产业机械化率达30%以上,农机产业结构配置进一步均衡,农机工业稳步发展,农机工业产值从2012 年的3 382 亿元攀升至2021 年的5 000 亿元以上[2]。
1.3 农机作业效率持续提升。随着我国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机作业效率得到明显提升,农业机械的推广不仅为农业生产提供了保障,促进了农民增收,同时为土地托管、流转等政策的实行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新型、智能化农机装备的市场占有比例不断增加,进一步提升了作业质量和作业效率,农户对于农业机械的使用需求得到满足[3~4]。
1.4 农机作业服务不断完善。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深入实施,农机保有量快速增加,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及种植大户等数量连年攀升,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社会化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 年,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较2012 年增长率为54.70%,达到7.6 万个;农业作业服务收入较2012 年增加1 140.29 亿元,农机作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民增收明显[1]。
2.1 政策宣传力度不强。各地在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时,存在着政策宣传形式过于传统化、宣传方式效果不明显、公开内容不及时等问题,使得农户难以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最新补贴政策的相关信息,且部分地区公开的政策咨询渠道过于单一,农户知晓率相对不高。
2.2 补贴机具类型欠丰富。农业机械种类的不断增加,满足了大多数农户的使用需求,农机保有量和机械总动力连年攀升,但是也存在着主要农作物机具保有量逐步趋于饱和、经济作物机械化程度不足的问题,特别是地方特色农作物的耕、种、收机械纳入补贴目录的还相对较少。从整体上看,虽然农业机械体量庞大,但是也存在农业机械结构配置的不均衡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产业的均衡发展,特别是特色农作物产业的发展。
2.3 机具补贴标准待优化。由于农机购置补贴采取定额补贴的方式,多数同类别的机具实行相同的补贴金额,因为没有对农机具的技术参数作进一步的限定,部分生产企业会通过减配、适度降价等方式售卖农业机械,不利于进行优机优补。同时农民群众收入低,往往更倾向于购买价格低的产品,使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用。
2.4 补贴机具价格监管难。当前农机市场庞大,生产制造企业繁多,农机的定价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同一生产厂家的农机具在不同地区的售价也存在差异,同时农机购置补贴仅对农机具的品类及补贴标准作了说明,这就导致相邻地区间倒卖农机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情况存在。
2.5 补贴资金兑付不及时。近几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各地各级财政资金紧张,部分财政部门在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兑付,引起农民群众的不满,甚至引起投诉,导致农民群众对财政部门不信任,打消了农民群众购机的积极性,有悖于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的初衷。
3.1 加强宣传引导,助力政策实施。农机部门要提早进行谋划,全面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工作,以农机知识宣传为契机,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工作;与农机培训相结合,充分利用农机新技术推广等培训活动,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拓宽宣传渠道,通过基层群众微信群、抖音、新闻广播等媒体进行宣传;及时更新最新政策信息,拓宽群众咨询渠道,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安排专人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多种方式及时更新补贴政策最新信息,同时也可以让农户通过上述多种方式开展咨询,及时让农民了解最新政策,切实将补贴政策宣传到位。
3.2 完善补贴目录,促进均衡发展。综合考虑全国农业机械发展现状和区域发展特点,对购置补贴机具目录适时优化,扩大补贴机具的种类,增加高效、智能化农机装备的占比,同时分区域将地区特色农作物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满足不同区域农户对于农业机械多样化的需求,丰富区域内农业机械品类,进一步提高农户购机积极性,优化农业机械结构配置,提高区域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产业的均衡发展。
3.3 划分机具等次,维护农户权益。对农机的品类配置作进一步的划分,建立更为详细的补贴机具信息库,对同一种类不同配置的农业机械作进一步要求,根据不同的配置进行补贴标准的设置,避免不良商家以次充好,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最大化发挥补贴作用;同时加大补贴机具核验力度,对补贴的机具类别、型号及具体配置进行详细审验,对于补贴机具配置与实际不相符的情况,考虑将对应的生产企业纳入购置补贴黑名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3.4 规范补贴流程,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定期浮动的补贴机具目录,由专家组对申报进入补贴目录的农机生产厂家资质、产品配置、定价等进行综合评估,然后通过优中选优的方式确定购置补贴目录,对农机生产厂家、配置、农机售价和补贴标准进行公布;专家组定期对补贴机具目录进行评审更新,不定期对补贴机具进行抽验,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移出补贴目录,维护市场秩序,杜绝不合理定价和倒卖机具套取补贴情况的发生。
3.5 建立考评机制,加强资金监管。将资金兑付进度作为第2 年分配资金的依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按时兑付到农户的地区,适当增加资金分配金额,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地区适当缩减;可考虑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设为专项资金,严禁财政部门挪用、占用,并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审核、管理,对于擅自挪用、占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导致不能按时兑付的,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遏止资金挪用导致不按时兑付资金现象的发生,加快资金兑付进度,保障农民群众利益,让农民群众吃下“定心丸”,让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确保将惠农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