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璐璐 郑培 刘红莉
关键词: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示范区,标准化体系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4.01.016
共同富裕涉及经济、社会、政治、生态、文化等方方面面,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经研究认为,共同富裕标准化体系是指围绕着实现共同富裕这个目标,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从经济高质量发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高效治理等各方面全面构建标准体系、研制兼顾先进性和公平性的各类标准规范、推动标准实施应用以及建立健全标准化体制机制、整合标准化资源、发展建设标准化组织和载体等的系统工程。共同富裕标准化体系并不是将各领域标准的简单相加、各部门和主体“关起门”制定及应用标准,而是需要系统性、整体性地推动经济、社会、政治、生态、文化各领域、各方面标准化工作,协调好各方利益、各部门的意见,有效处理好各类标准化对象的整体性和局部性、先进性和公平性关系。
1 共同富裕标准化体系国内外研究现状
1.1 国内研究现状
目前,我国对共同富裕标准化体系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研究的全面性、系统性还不够,更多的是从单个领域开展标准体系、标准研究与应用。例如,黄家伟(2021)[1]主要分析了当前湖州市层面还未建立共同富裕标准体系、标准研制有待加强、标准实施力度有待加大三个方面的问题,从基层的角度进行了思考和分析,提出了要打造湖州特色“绿色富裕”标准体系、创建形成“绿色共富”标准库、制定发布全域地方标准、加强标准实施推广以及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等对策建议。吴彩芬等[2]分析和总结了标准化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就地城镇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改革实践进程中发挥的作用、取得的成果,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发展方向,为标准化工作更好地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借鉴与参考。唐福勇等[3]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介绍了越秀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成效。杨宜勇等更多地从共同富裕系数测算维度及指标体系来衡量共同富裕的标准,其中,“共同”评价指标包含了富裕差异性和富裕共享性两个一级指标以及人群差异、城乡差异、地区差异、普惠性群体、特殊困难群体五个三级指标,“富裕”评价指标包含了物质生活富裕、精神生活富足、生活环境宜居的三个一级指标体系以及收入消费、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法治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均等、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良好七个三级指标。从标准研究制定情况看,目前,制定发布了村级光伏电站、人造板(刨花板)产业、来料加工项目、中药材草果产业项目、中药材坚龙胆产业项目、中药材滇重楼产业项目、驴产业项目等方面的精准扶贫系列国家指导性技术文件。贵州省、山东省也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农业产业扶贫、贫困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贫困户管理、干部驻村帮扶、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农村饮用水安全、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精准扶贫方面的省级地方标准,但从全国的地方标准体量来看,共同富裕方面的标准仍存在很大空缺。
1.2 国外研究现状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中国专利”。由于我国与其他国家在政治体制、经济基础与文化理念等领域均有差异,共同富裕目标和实现路径也存在较大差异。北欧、德国、日本、美国等发达经济体并不研究共同富裕,而是围绕效率与公平、推动共享发展开展研究。北欧、德国、瑞士、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少数国家较好地兼顾了效率与公平,其中,北欧模式主要是大力发展高新产业和绿色经济,建立全生命周期高福利保障体系;德国模式主要是做精做强优势产业,打造均等教育和社会保障,扩大中产阶级群体。与此同时,国外目前也并未开展过共同富裕标准化体系研究。
1.3 浙江省发展现状和趋势
2021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赋予浙江省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的重任。近年来,浙江省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方面作出了系列决策部署,全省各地结合地方实际着力探索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模式和机制[4]。2021年7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围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四大战略定位”,同时对于标准强省和各领域标准化建设也提出了相应要求。2022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标准化体系,加快构建完善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标准体系,打造“扩中”“提低”、收入分配等标准化模式,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浙江标准示范。
从现阶段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标准化建设情况看,目前已在数字化改革、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的标准化工作。以基本公共服务为例,浙江省制定发布了《浙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围绕人的全生命周期,明确提出了95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涉及“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军有所抚、文有所化、体有所健、事有所便”11个领域,明确了各项具体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在此基础上,浙江创新提出了公共服务“七优享”标准体系。从地方实践层面看,海盐县、慈溪市积极开展国家级基本公共服务综合试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专项试点,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实施、应用、宣传等方面先行先试,在标准水平城乡平衡、动态调整、监测评估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普惠、优质共享方面的作用。
共同富裕标准化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系统工程,在“扩中”“提低”、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基层社会治理、山区26县产业高质量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共同富裕实现度测度等方面标准还有很多空白,亟需加快推进重要标准制定,重新梳理和更新完善现行标准,及时将共同富裕改革创新实践转化为标准化制度成果,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当前,各部门、各地在积极开展共同富裕各领域标准化工作,同时也存在着“各自为政”、共同富裕特色不明显、目标和体系不清晰、标准实施机制不健全、实施效果不明显等诸多问题,共同富裕标准化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还需健全,共同富裕标准创新载体和能力有待加强,共同富裕标准创新活力有待进一步释放。“十四五”时期,浙江省将会全面推进共同富裕各领域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共同富裕标准体系,推动建立更加健全的共同富裕标准化管理体制和更加高效、更加完善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打造共同富裕标准化创新载体。
2 共同富裕标准化体系框架
2.1 构建思路
深入研究共同富裕各细分领域相关政策文件、标准制修订现状、标准化试点示范案例、标准化技术组织发展等情况以及“十四五”时期共同富裕重点任务和发展趋势,基于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目标要求,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等先行示范目标要求和建设内容,研究标准化在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当中的作用机理,理清当前各领域标准化发展脉络和问题点,进而明确共同富裕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重点、框架以及内容,确保标准化体系与现有文件精神、浙江省各地实际需求相协调、相吻合,标准化体系能够有效地和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的工作职责、重点工作相契合,对共同富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具有指导和支撑作用。
2.2 总体框架
经研究,共同富裕标准化体系可分为标准体系、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其中,标准体系由经济高质量发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7个重要领域标准子体系以及基础通用标准子体系构成。目标体系主要以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主线,同时以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为目标。工作体系主要包括共同富裕标准化工作机制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制修订和实施、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标准化平台载体建设等方面。政策体系主要由共同富裕标准化管理机制、共同富裕标准发展政策和规划、共同富裕标准化考核和奖励、共同富裕标准实施配套政策、共同富裕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等组成。评价体系主要包括共同富裕标准化实现度评价、共同富裕标准先进性评价、共同富裕标准实施绩效评估等方面。共同富裕标准化体系框图见图1。
3 推进共同富裕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建议
3.1 建立健全共同富裕标准化工作机制
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建立健全共同富裕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协调处理标准化关键问题和共性问题,加大重要标准推广应用的协调力度。建立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标准化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共同富裕各领域标准化联席会议或工作例会,充分发挥各方在标准体系构建、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中的作用。建立共同富裕标准试点示范机制。推动共同富裕与标准化试点深度融合,支持有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共同富裕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鼓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与标准化主管部门通过联合发文等形式开展共同富裕领域专项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形成一批具有辐射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标准化+共同富裕”成果,推动将试点示范经验转化为标准,带动面上整体推进。建立共同富裕标准化科研项目、标准化战略重大试点项目、重要标准研制项目等的专家会商机制,明确专家会商程序和要求,将专家会商结果应用于重大项目顶层设计、立项、评估、验收等各环节,组织专家对标准化重大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综合商讨、评议,提出项目建设有关建议。
3.2 加快共同富裕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
加大共同富裕标准梯队培育工作力度。建立共同富裕领域先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技术性规范、团体标准梯队培育机制,明确标准征集、标准精选、标准孵化、标准验证、标准发布等阶段标准培育要求,建立标准专题数据库、孵化基地、验证基地,鼓励各地先行先试开展标准培育和提升。建立共同富裕先进标准培育遴选、评价和保障机制,建立共同富裕先进标准评价体系,明确共同富裕先进标准评价规则,对获评共同富裕标准的组织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和政策扶持。以实现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目标为导向,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将标准化原理和方法运用到共同富裕指标设定和动态调整、实施路径、评价检验等全过程、全要素,对照共同富裕各领域标准体系,加快开展关键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共同富裕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协调配套和有效衔接。围绕当前共同富裕领域缺失的关键标准,组织各有关部门、各地政府实行标准揭榜挂帅。鼓励经营主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各方主体全过程实质性参与标准制定、评议、监督反馈。
3.3 强化共同富裕标准实施应用
建立共同富裕相关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在政策文件制定时应用共同富裕领域标准,将标准作为履职的重要依据。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应用共同富裕领域标准机制。建立共同富裕领域标准宣传推广机制,出台重要标准实施方案和释义,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加强共同富裕标准实施监测与反馈,建立共同富裕标准化统计调查和重要标准实现度统计监测机制,开展共同富裕各领域标准化发展评价、共同富裕型统计指标监测、共同富裕实现度测度分析、共同富裕标准先进性评价,发布共同富裕标准化建设年度评价报告。建立标准实施监督和反馈机制,完善共同富裕标准信息共享和反馈渠道,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参与共同富裕标准实施和监督,为共同富裕标准制修订建言献策。聚焦共同富裕各领域关键标准,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重点评价标准实施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推动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影响力,发布年度共同富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报告,公开晾晒共同富裕标准实施效果,建立标准实施效果典型案例库。
3.4 夯实共同富裕标准化创新技术基础
加快共同富裕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以标准化科研院所为建设和运行的核心单位,广泛吸纳龙头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形成创新基地建设合力,推动共同富裕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筹建和运行,形成产学研用协作机制,实现共同富裕标准创新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共同富裕标准与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共同富裕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加快筹建“共同富裕基础综合”以及“数字政府”“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慈善事业”“碳达峰碳中和”“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等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合政产学研用优势资源,组建共同富裕领域标准创新联合体,推动创新成果标准转化应用。积极申报创建共同富裕相关国家标准验证点,探索建立一批共同富裕领域地方标准、团体标准验证点。以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建立共同富裕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和标准数据库,为共同富裕工作提供标准技术支撑。
作者简介
吴璐璐,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
郑培,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
刘红莉,硕士,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
(责任编辑:张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