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峰 王华 杨胜坤
关键词:标准分析,标准评价,风险评估,风险-收益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4.01.007
0 前言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标准定义为“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标准的制修订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基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积累,而不是简单的引用、简单的加和,整个过程是对技术和经验的分析、比较和筛选,综合考虑多方利益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我国食品安全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中,风险评估起到重要作用,运用科学的方法,系统而全面地分析多方相关因素,基于风险-利益的平衡而开展的标准制修订能够切实维护制修订的标准在运行中“获得最佳秩序”,达到“获得最佳社会效益”目的,从而实现制修订标准的最佳系统效应[1-3]。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是技术标准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产品标准中指标值和识别技术的比较和评价,促进产品标准指标的提升、方法标准的改进完善,从而更好地发挥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同时为制修订、产品风险监控和消费安全召回提供支持。因此,指标值和技术方法的比较和评价也应基于风险-利益的平衡,即用风险评估的方法开展科学、合理指标值和技术方法评价和分析[4]。
1 产品标准指标值比较和评价
国家标准体系中同一标的物,发布标准的领域不同,标准指标限量值不同的情况较多。限量值是标的物的一个重要量化指标,通常人们根据指标值的大小判断标准的严苛与否,判断标准保护度范围,从而评判产品质量的优劣。通过标准分析和评价获知,仅根据标的物指标限量值的大小开展的相关分析和评价结果多数情况下不准确,有可能产生更大的消费困惑,乃至错误结论,所以需要科学、合理的分析和评价。以下从产品标准和方法标准的主要影响方面梳理分析合理、科学的标准比较和评价的重要因素。
1.1 量值的比较和评价
建材家居领域人造板的使用非常广泛,人造板中的甲醛是其污染室内环境的关键指标之一,其安全风险已造成相当大的消费焦虑[5-6]。人造板及制品甲醛限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有两项,即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和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这两项标准是相关产品甲醛限量必须执行的标准。两项标准中甲醛限量量值分别为0.124 mg/m3和1.5 mg/L。仅仅从数值比较可见GB 18580-2017中甲醛限量数值小的多、更先进,实则两限量数值计量单位完全不同、差别很大,一个为立方米而另一个是升,两个限量数值获取的介质不同,其中之一立方米是针对气体体积而言,以升为计量单位的限量值则来自于吸收甲醛的溶液,实验介质是蒸馏水,物质不同、介质状态完全相异,因此不具备可比性。从人造板及制品甲醛限量指标案例可见即使标的物一致,仅仅从限量量值比较和评价标准,或者是比较人造板及制品品质优劣都是不可取的。
1.2 限量量值获取的试验过程比较和评价
除上述案例之外,标准体系中还有标的物以及标的物限量数值、单位完全一致,仍难以进行直观的比较分析和评价,还需考虑其他制约因素,其中之一是试验过程,实验过程是影响准确分析和评价不同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最常见的案例是室内空气甲醛污染,是当前居室安全的重要风险因子,室内空气中甲醛污染物限量量值在GB 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和GB/ T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都有要求,强制性标准GB 50325-2020要求住宅等一类民用建筑室内空气中甲醛污染浓度量值最高0.07 mg/m3,而GB/T 18883-2022量值最高则可以达到0.08 mg/m3,二者均为安全限量值。二者单位完全一致,介质也完全相同,所以在日常工作中,有消费者咨询时就直截了当表达对标准的评判,认为GB 50325-2020要求更严苛、对消费者保护程度更强,以此得出不恰当结论。仔细分析相应标准,比较一下强标和推标的标的物的详细采集过程,强制性标准规定自然通风的情况下,需要关闭门窗1 h后采集即可,而推荐性标准则建议关闭门窗12 h开展污染物采集。根据曲蛟及其合作者的研究结果,通风时间对封闭空间中污染物浓度影响较大,甲醛等污染物随着空气流通很容易扩散到目标空间之外,从而导致污染物量值波动[7]。因此,即使强标严格控制下合格的室内空气质量,但采用推荐性标准去验证,空气质量不一定符合健康安全要求。所以分析和评价标准时,也要关注其具体实施细则才能得到科学、合理结论。
1.3 其他方面比较和评价
指标项涵盖面也是产品标准的比较和分析关注点之一,通常指标值数量越多、越详细,大众消费者就会认为标准更科学、严谨,但实际情况并非完全这样。以建材家居行业产品有毒有害物质为例,相关企业在着色剂、油漆等生产中可能用到环己酮,毒理学数据研究结果其对人及动物致癌性证据不足,环己酮在IARC评价中属于非致癌物质,化学物质本身易降解,因此我国标准GB 6944-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把环己酮列在重点管理的三类物质之外,属于轻度危害的物质,对生物个体潜在健康风险相对较小。在日常相关产品检测中,这种物质的检出率极低,即使有检出,检出值通常在检测限附近。风险评估不仅考虑到物质的伤害性,物质的量值也是影响结果的关键因子,虽然这种物质对生物潜在危害,但量值很小、伤害也很小,意味着其潜在健康风险很小。但环己酮的识别需要精密仪器设备,而且操作步骤复杂,化学试剂的环境污染也存在潜在风险,风险小于识别投入的人力、物力,在风险-收益的杠杆上,收益处于劣势,浪费人力、财力和物力,因此指标涵盖面不是标准先进与否的评判项。
2 方法标准先进性比较和评价
随着科学理论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可供选择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技术趋于更丰富多样,有多种方法和技术都能满足目标需求。为了获取更符合实际状况的标准指标值,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选择更为先进的方法和更新的技术,先进的方法和更新的技术需要理论的突破和更为先进的仪器设备支撑,需要专业能力更强、理论更丰富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投入的资金更多,过程更为复杂等,导致标准在实践过程中的适用性大大打折扣。鉴于标准体系一个特性是“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所以基于更先进的方法、更高精尖的技术并不一定符合制修订技术标准的实际需求,最终会影响到生产,不仅不能促进行业产业的发展,也可能成为经济活动中的技术壁垒和障碍。
2.1 实验可操控的比较和评价
作者实验室日常业务中,多采用国家推荐性标准GB/T 18883-2022检测室内空气中甲醛污染,标准推荐三种测试技术:AHMT分光光度法、酚试剂分光光度法和HPLC法。三种建议的测试技术中,HPLC法虽然测量精度高,但需要设备精密度高、过程复杂,且实验整个流程中步骤多,设备仪器昂贵,对人员的专业要求高,可操控性比较难[8]。两种分光光度法操作步骤少、过程相对简单、所需仪器设备相对便宜、试剂较少而且易得,所需物力、人力投入少,一个测试完整流程相对经济实惠,虽然存在精度较低、干扰多等因素,但仍能满足当前控制污染、保护健康安全的多方需求。因此分析和评价标准,可操控性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2.2 环境效益、成本效益、社会效益
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成本问题以及社会影响问题,这些问题都会直接关系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既要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利益,还需要促进行业产业发展,不能成为发展中的障碍或经济的屏障。新版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第十二条指出,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标准的比较和分析亦应基于相应的基础。标准分析与评价过程中,先进的方法和高精尖的技术对结果的准确性有积极作用,也可能伴随复杂的操作和昂贵的仪器设备,导致整体检测成本的突升、环境有害副产物的增多等,相关利益方投入的增加,但社会效益收益可能增加极少,乃至整体社会效益没有增加反而降低,投入产出不成比例。据此需要基于风险-受益平衡基础上的风险评估结果支撑,科学合理地比较和分析标准体系。
3 结语
通过产品标准中指标量值和涵盖量、方法标准的先进性等分析和评价,可以为更好理解标准、实践标准、选用标准,为分析标的物选出适宜的产品标准和恰当的方法标准。为更科学、合理地选出适用的标准体系,分析和评价过程中要关注关键指标及过程,建议基于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在风险-收益平衡之上进行评价。期待将来参照相对严苛的食品及相关材料标准体系的工作,建立相应的评估体系。鉴于在本领域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建议风险评估先从定性评估开始,在参数增加和技术进步的基础上,建立半定量评估,随着理论知识的进步和技术的改进,趋向更科学、合理的定量评估。
作者简介
宋玉峰,通信作者,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检验检测、质量安全和风险评估。
王华,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检验检测、质量安全和标准化。
杨胜坤,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检验检测、质量安全和标准化。
(责任编辑:袁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