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霞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量农民工投身到城市建设中,在推动城市经济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中一般扮演着重体力劳动者的角色,其工作具有较大的危险性。社会保险切实关系到农民工个人的利益,为了实现公平公正、减少贫富差距,各地政府要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险体系,以此推动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将对农民工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基本原则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实施路径,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险;路径
DOI:10.12433/zgkjtz.20240128
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是在此过程 中也形成了农村和城市经济的两极分化,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随着社会保险体系的逐渐完善,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险工作也逐渐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重视,并提出了相应的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落实还有待完善,需要相关人员加大重视程度。
一、农民工社会保险的重要性
农民工作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群体,在城市劳动者中处于较低的地位,存在生活条件较差、环境较艰苦、收入较低的状况,对此,需要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共同富裕,推动社会健康发展。
(一)保障农民工自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
首先,农民工出现工伤疾病的概率较高,推动农民工参保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基本条件。其次,农民工无法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不利于农民工工作的积极性。再次,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作,更有利于促进推动农民工家庭和谐,保障社会稳定。最后,有利于推动社会公平的实现,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改变人们对农民工的歧视和偏见。
(二)有利于推动社会稳定和发展
当前,我国农民工群体向着低龄化方向迈进,据《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调查显示,农民工群体的平均年龄为28岁。由于年轻群体思想行为较为活跃,渴望城市生活,但是由于自身水平有限,只能从事体力劳动。如果没有社会保险的制度保障,必然会影响年轻群体进步的动力,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三)有利于深化农村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群体极大地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增加了农民工群体的收入。但当前城乡差距愈发明显,社会保险制度差异较大,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大对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险完善的力度可以有效推动农村经济改革。
二、农民工社会保险实施的基本原则
(一)分门别类原则
分门别类原则是指根据农民工的不同身份和需求,对社会保险工作进行有效分类,以便实现针对性的保障。具体而言,这一原则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区分不同身份。农民工中既有常年在城市从事劳动的“流动人口 ”,也有每年或每隔几年到城市打工的“短工 ”。这些不同身份的农民工在享受社会保险方面存在差异。例如,常年在城市居住的农民工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养老保险,而短工则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养老保险。因此,需要根据农民工的身份特点,分别制定不同的社会保险政策。
其次,需要区分不同保障对象。在农民工中,存在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差异。针对不同的对象,制定相应的社会保险政策。例如,为女性提供更完善的生育保障;为年长者提供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为青年人提供工伤社会保障。
最后,区分不同保障内容。社会保险涉及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多个方面,农民工享受的权益也不尽相同。
(二)适度保障原则
适度保障原则是指在推动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实施时,需要考虑到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和经济能力,并在此基础上适度提供社会保险服务,以确保其基本需求得到满足,避免过度提供社会保险导致负担过重,从而造成不必要的财政压力。
社会保险服务应覆盖农民工的基本生活需求,例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但也应根据实际需求提供灵活的保险方案供农民工选择。
(三)循序渐进原则
循序渐进原则是指在推动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实施时,应按照一定的阶段性和逐步推进的方式提高社会保险水平,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具体而言,循序渐进原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社会保险制度的设计应符合实际,逐步完善和扩大保障范围。
其次,在提供社会保险服务时,逐步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监管机制,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例如,通过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的监管和评估,提升农民工参保水平。
最后,在逐步提高社会保险水平的同时,适度考虑财政可持续性,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长期稳定。例如,采取逐步增加保障费用、扩大保障范围等措施,考虑财政承受能力,避免过度压缩财政资源。
(四)强制性原则
首先,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强制性规范,意味着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其次,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的行为具有法定强制力,确保相关规定的执行。
再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在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自身应尽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以维护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威性。
社会保险执法部门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关注,将农民工的社会保险纳入强制性管理,要求用人单位和个人建立劳动关系时,按照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提供社会保险待遇。
三、农民工社会保险实施路径分析
(一)建立多层次的工伤保险制度
当前,在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过程中,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还有待完善。农民工会面临工伤的风险,相关部门要重视保障农民工因工伤残后的合法权益,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解决农民工的迫切需求。
首先,建立多层次的工伤保险制度,进行类别细分,有效保障农民工在出现工伤后及时得到赔偿,为农民工提供保障。在此过程中,政府通过工伤赔付制度加强了对农民工生命安全的重视,在一定程度上能推动用工企业加强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其次,工伤保险费用的缴纳必须要落实到用人企业,坚持无过失补偿原则,也就是农民工群体的工伤保险费用全部由用人企业承担,按照企业正式职工的参与标准进行费用缴纳。要针对行业风险科学调整缴纳比例,提高投保费率,切实保障农民工的自身权益。
最后,工伤保险管理部门要发挥监督和管理作用,根据行业发展的变化,调整和监督企业工伤保险费用支出,建立奖惩机制,对没有落实社会保险制度的企业加大惩罚力度,进一步促进农民工群体参与社会保险体系。
(二)加大农民工社会保险的监督力度
由于农民工具有自身的局限性,没有树立相关的安全意识,绝大多数农民工对于社会保险没有真正的理解,阻碍了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险工作的推进。所以需要对农民工群体进行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案例使得农民工认识到社会保险的重要作用,打破传统的思想束缚,提高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首先,政府部门应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重点加强对企业在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险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参保行为进行审查,一旦出现不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其次,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切实保障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法》,与农民工正式签订协议,以企业正式职工的标准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最后,政府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定期对企业进行巡查,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参保的监督管理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等不法行为,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追责,规范用人单位管理方式,使得用人单位增强为农民工群体参与社会保险的意识,保障农民工群体的权益,使农民工得到城镇社会保险体系的保障。
(三)推动户籍制度深入改革
当前,需要对户籍制度加以改革和创新,从根源进行整治,推动农民工群体参与到城镇社会保险管理体系中,保障农民工群体的权益。
首先,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重要作用,结合城市发展的现状,有效改革城乡结合户籍制度,对人口矛盾并不突出的中小城市加大户口制度的开放力度,增强对农民工群体的管理,形成地区统一开放的人口管理体制。推动户籍制度改革能打破城乡之间的无形阻碍,为农民工群体参与社会保险提供便捷。
其次,政府要采取配套措施,在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险和子女教育方面加强重视和关注,使农民工群体享受城市居民同等待遇,使农民工真正扎根于城市,激发农民工群体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城镇化社会保险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四)完善保险制度,增强维权意识
经过数据调查显示,大部分农民工缺少对《劳动法》的清晰合理认知,导致自身维权意识较低,无法在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采取科学措施进行维权,造成企业和农民工之间的矛盾日趋激烈,不利于推动农民工社会保险体系的完善。
第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重要作用,通过各种方式,对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加强宣传和教育,打破传统思想的束缚,认识到社会保险对自身安全和财产保障的有效作用,增强维权意识。
第二,政府要推动企业建立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机制,使企业认识到自身的义务和责任,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意识。在此过程中,政府要发挥自身的作用,通过科学调研,制定标准和流程,规范投保流程,开辟多条投保途径,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服务机制,及时处理状况,帮助农民工应用合理方式开展维权,切实保障自身权益。
(五)创新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与模式
由于农民工群体流动性较大,大部分都不能够在城市定居。所以政府在创新当地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与模式的过程中,要科学分析管理模式,建立多层次、多种类的社会保险参与体系,有效进行保险的接转工作,实现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与的持续性。同时,采用稳定型和流动性社会保险模式,推动农民工积极参与到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中。
现阶段,农民工群体一般可分为两类:第一,在城市进行了居住登记,工作较稳定。第二,没有固定工作地点。所以,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群体的两种不同情况,切实推动社会保险工作的有效实施。
政府在对稳定型的农民工群体构建社会保险模式过程中,要借鉴城市职工保险制度,调整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促使运行方式、支付标准满足农民工的切实需求。政府要推动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和融合,并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参照城市职工的参保标准,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简化投保管理流程,真正为农民工群体参与社会保险提供便捷。
(六)提升农民工融入城镇的能力和水平
第一,以转移劳动力和脱贫为重点,针对农民工群体开展大规模、广覆盖、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制定相应政策,确保培训资金的来源。例如,完善零工市场的即时快招服务,为零散务工的农民工提供便捷化、扁平化、实用化的短期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
第二,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职业院校等机构合作兴办职业培训集团,以实现培训与就业的一体化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加大对汽车维修工、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育婴员、砌筑工等适合农民工培训就业的职业国家职业培训规划力度。
第三,利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和多媒体资源培训等多种培训形式,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的多样化、个性化培训需求。
第四,鼓励农民工参与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对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予以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激发其积极性。
通过这些措施,旨在提高农民工的就业创业技能,提升他们融入城镇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推动“短工”向“长工”的转变,最终目标是让农民工真正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在城市实现稳定就业和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农民工社会保险是关乎国家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社会保险体系制度建设的难点。所以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结合农民工群体的实际情况,优化和创新社会保险参与模式。同时,充分发挥企业和农民工群体的重要作用,认识到社会保险参与的重要性,共同推动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的有效落实,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晨.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与意愿浅析——以西安市为例[J].劳动保障世界,2019(20):37-38.
[2]王冉 冉.农民工社会保险权利保障研究[J].人力资源,2019(10):72.
[3]张琨.黑龙江省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哈尔滨:东北农业大学,2019.
[4]易立功.南昌市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及改进对策研究[D].南昌:江西财经大学,2019.
[5]李小青.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险状况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9(15):167-168.[4]易立功.南昌市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及改进对策研究[D].南昌:江西财经大学,2019.
[5]李小青.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险状况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9(15):167-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