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晴
摘要:城市地下管网和相关设施设备通常包括供水系统、污水处理装置、天然气输送、通讯网络以及供电电缆等各种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线状结构物体及相关配套设置,被视为支撑着整个城市运作的基石。城市发展引发了地下管网建设中的问题,连续发生的暴雨会导致内涝、管道破裂爆炸和道路塌陷等事故,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的正常运行秩序。作为住建系统从事工程管理一线工作者,笔者通过仔细观察和深思熟虑,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就城市地下管网及其设施安全隐患的防范和对策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城市;地下管网;安全;对策
DOI:10.12433/zgkjtz.20240105
一、整体规划,统筹建设,提高地下管网及其设施的公共安全隐患防控能力
(一)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及其设施的规划统筹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需要注重对地下管网和相关设施的整体规划与协调安排。为了满足城市未来发展的需求,需要做到:第一,进行地下空间资源调查和评估,制定城市规划,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综合考虑地下各类设施和管道的布局情况。第二,规划城市地下管网时,合理确定管线的空间位置、大小和方向等信息,以此提高整体规划效率。第三,协调和整合地下设施、交通路网、人防设施和地铁工程等计划,确保详细规划和地下管线建设规划管理得到协调控制。
(二)统筹城市地下管网及其设施的工程建设
第一,按照地下管网和路面建设的顺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第二,制定城市施工规划时,提前通知管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发展需求,指导管线单位制定年度城市路面建设方案和地下管网整体规划,以确保施工同步进行,并适当预留管线位置。第三,建立全面的施工开挖总量控制系统,严格管理道路上的无规律挖掘行为,以避免发生“马路拉链”问题。
(三)推进城市地下管网设施的综合管廊建设
第一,详细讨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项目的资金筹集方式、建设维护、价格设定机制和经营管理的可行方案,提升综合管廊建设的质量并提高管理水平。试点项目的成功经验可促进具备条件的地方在新城区开发、老城区改造或新建道路的过程中,选择关键位置和管道密集区域建设综合管廊。第二,在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时,从整体角度考虑设计、施工和监督问题,在管线开始使用和维护时,确保配备相应的消防系统、供电保障、灯光设置、监测报警器、空气流通、排水分离、标示牌等。需要注意,已经建成综合管廊的区域或已经设定管线位置的地方不再需要额外设置。第三,系统整理试点工作的经验,为综合管廊建设提供更优质的指导。
(四)提高对城市地下管网及其设施的监管标准
第一,地下管线项目必须依据基本建设的程序进行,包括严格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领取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规章制度。第二,当发现影响地下管线的建设工程时,管线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协商达成保护协议,评估潜在的风险要素。第二,如果项目建设涉及危险化学物质管道,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与相关部门协调,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措施,明确安全责任,同时按照安全施工要求操作,绝对不能在未知的情况下盲目作业。第三,对于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管道损坏的情况,必须采取严肃的惩罚措施。第五,施工开始之前,建设单位有责任验证和确定测量数据以及测量图的真实准确性,并及时提交给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存档。
二、加强管理,排除风险,保障地下管道网络和设施的公众安全
(一)加大老旧管线更新改造的力度
对于老化管道和劣质材料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可以采取如下措施:第一,进行雨水和污水分离系统的升级。如果已有的系统不符合要求,必须建立新的截流主干道提升截流效力。第二,重视可能造成危险的地下供热、燃气、电力、通讯等安全检查工作,确保适当的维修、更换甚至必要的升级与改造。第三,关注电力线路的风险管理,将电力和电信设施从地面迁移到地下,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而改善城市整体形象。
(二)加强地下管线维修管护
第一,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单位建立地下管网的巡查和隐患排查机制,采用安全技术规程,配备专业人员常规巡查,定期检查和修复,强化监督预警,并及时处理对管线安全有危害的行为或地下管道安全隐患较高的区域和地点。第二,对于建成的危险化学物质输送管道,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加以管理。第三,建设地下管线时,必须遵循“先检测、后监护、再进场”的作业原则,禁止任何违背规定的行为,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第四,根据管道状态和输送物质的危害特性,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防灾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应对城市地下管线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问题,包括泄露、燃烧爆炸和坍塌等。第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人员专业技能,配备安全检测和应急装备,确保有效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如果地下管线突发状况,需要快速而准确地评估潜在的危险,采取适当的紧急措施,防止可能引发的灾难,并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和救援需求设立警戒区,疏散附近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确保应急工作安全而高效的进行。
(三)消除地下管线安全隐患
第一,建立隐患清单,限期整改并销号,以确保城市地下管道系统的安全运行。第二,加强对于非法使用地下管线的惩罚措施,包括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或结构。第三,进一步调查被抛弃或无人认领的管道,确认所有者,并督促其立即处理可能导致危害的管道,避免发生事故。第四,加强对城市管道检查井盖的质量控制,履行保养及管理的职责,利用最新的技术手段,例如,防止坠落、移动和盗取等,确保管道系统正常运作并预防因井盖引发的事故。第五,建造地下管道安全设备时,要将其纳入项目的设计、施工和交接过程。
(四)完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以获取地下管线基础信息和确定安全隐患。第一,根据技术标准检测和测量基础信息,了解地下管道的规模、地理位置、功能特性、所有权和运行期限等基本情况。第二,考察地下管线的运行状况、详细了解安全隐患,以实现全面的隐患排查。第三,为满足城市发展、建筑施工和运营过程需求,建立健全信息化管道管理体系,采用统一的数据规范,促进数据共享和实时升级,积极推进数字化城市治理系统和智能城市发展的融合,有效利用信息资源,科学制定项目的规划和建设方案。
三、因地制宜,创新施策,破解地下管网及其设施的公共安全隐患制约瓶颈
(一)优化监管管理要求
第一,研究和制定有关地下空间和管道的相关法规,完善地下管线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紧急防灾等配套制度。第二,进行地下管线标准规范的梳理和修订工作,建立完善的地下管网标准体系和操作规程。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第一,地方政府和管线单位确保投入充足财力,以此加速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的进程。第二,建设城市必须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的融资,通过发行债券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综合开发的建设,并与城市建设的进程同步进行。第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建设的投资和运营,增强风险管理,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以推动城市基本设施建设。
(三)优化科技革新技能
第一,加强城市地下管道科技的研发和创新,在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以及紧急防灾等方面广泛运用先进技术,例如,精确测量、追踪标识、无损检测与修复、无挖掘、物联网监控以及隐患预警等。第二,引入新的构造方案、新型材料和新设备,支持和促进装配式建筑和新的建筑工业化模式的发展。同时,大量推广预制的管道组件产品,提高预制装配化的程度。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地下管网及其设施的公共安全常态长效机制
(一)强化公共安全责任机制
第一,坚持并确立正确的发展理念,消除“地面至上主义”“过度重视建筑物建造却忽视了管理的必要性”的错误思维方式,强化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监督工作。第二,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并统筹城市地下管网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第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需合作,加强对地下管线的建设管理,包括引导、监控、审查和全面执法。第四,对于未能有效进行地下管网建设隐患排查工作,并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情况,应依法追究责任。尤其针对任何盗窃、破坏地下管道和设施的违法行为,应该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二)健全公共安全工作机制
各地要建立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理的协调机制和长效机制,明确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协同合作,共享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策略,以便及时处理来自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以及地方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三)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机制
第一,充分借助行业部门的积极作用,建立全城共享的地下管线服务热线,采取多种媒体和宣传方式,加强对城市地下管道的安全以及紧急灾害防护知识的普及和理解。第二,增强大众对地下管线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保护意识。第三,建立有效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民众举报危害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的行为,积极参与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的公共安全监控和管理,促进城市的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