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宝
春秋时期,列国纷争,战乱频发。晋国与楚国曾交战于城濮。大战之前,晋文公招来大臣咎犯,说如今敌众我寡,咱们该怎么办。咎犯主张使用诡计战胜楚国。晋文公拿咎犯的话去询问雍季,雍季不同意,说出了一句非常有名的话:“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用把水池排干的办法来捉鱼,眼下当然有收获,但明年就无鱼可捕了;用把树林烧光的办法来打猎,眼下当然有收获,但明年就无兽可打了。雍季以捕鱼、打猎为例,强调“诈伪之道,虽今偷可,后将无复,非长术也。”但是,晋文公最终还是采用了咎犯的建议,使用骄兵之计麻痹对方,而后诱敌深入,将楚国打败。胜利之后,晋文公论功行赏,雍季得到的赏赐在咎犯之上,众人不解,晋文公于是做出了解释,说雍季的建议图的是长久之计,咎犯的建议为的只是一时之利。这次虽然我不得已采用了咎犯的建议,但不能因此就将咎犯置于雍季之前。
这段历史被记载到传世名著《吕氏春秋》中,雍季用“竭泽而渔”“焚薮而田”来比喻战争中使用诡诈的手段,让人印象深刻。“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这句话的本义,以及表达的从自然界获取资源时应当采取节制、审慎的态度,切忌过度索取、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期打算的短视行为,蕴含的尊重自然、遵循“天时”进行生产生活的思想,也让后人格外重视,反复引用提及。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不尊重自然,违背天时,必然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在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时代,人类违背自然规律,破坏自然环境造成的严重后果已经开始大量显现出来,自然界已经开始了对人类的报复。对此,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选取了当时的三个典型事例进行了描述。第一个事例是,“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就失去了水分的积聚中心和贮藏库”。第二个事例是,“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当他们在山南坡把在山北坡得到精心保护的那同一种枞树林砍光用尽时,没有预料到,这样一来,他们就把本地区的高山畜牧业的根基毁掉了;他们更没有预料到,他们这样做,竟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同时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猛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第三个事例是,“在欧洲传播栽种马铃薯的人,并不知道他们随同这种含粉的块茎一起把瘰疠症也传播进来了”。时间过去100多年,教训依然深刻,真理永远不变,恩格斯的警醒与告诫,仍然值得全人类高度重视。
“那种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决不能再延续下去了!正所谓‘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必须摒弃竭泽而渔、焚薮而田、大水大肥、大拆大建的老路子,实现农业生产、农村建设、乡村生活生态良性循环,生态农业、低碳乡村成为现实,做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守住绿水青山。”……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引用《吕氏春秋》里的这句话,用以强调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合理借鉴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的发展观,结合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对之加以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强调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走到了尽头,顺应自然、保护生态的绿色发展昭示着未来。发展经济不能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是舍弃经济发展而缘木求鱼,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深刻阐明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的重大时代课题。
“竭泽而渔、焚薮而田”危害生态安全,顺应规律、适度节用才能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上,我们一定要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要坚持保护优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唯有如此,方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长远维护我国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