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山东省2023 年城镇新增就业超110 万人,青年群体就业规模增长;全省高校毕业生达81.3 万人,人数创历史新高,居全国第3位,全省保就业、稳就业压力较大。2023 年,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围绕我省就业形势情况,先后赴东营、济南、日照、济宁等地开展实地调研,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从调研情况看,我省市场需求持续回暖,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持续推动,就业结构持续优化,重点群体就业规模持续增加,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促进工作持续创新,制定“一稳三促”行动方案和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等一揽子政策,提升经济增长的就业拉动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启航扬帆计划”,稳定扩大“三支一扶”招募规模,政策性岗位、见习岗位均稳定在10万个左右。更大力度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60万个。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常态化开展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行动,完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调查发布制度,持续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
调研发现,我省虽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疏通就业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与困难。
(一)就业总量压力保持高位。我省是全国唯一一个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双过亿”的省份,就业总量压力较大。从岗位供给看,部分行业生产经营压力加大,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达产扩产存在困难,招聘需求有所下滑,部分行业吸纳就业能力有所下降,城镇新增就业总量增长放缓。从就业需求看,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总量处于高位,比如,青岛高校毕业生规模屡创新高,2023 年达13.7万人、同比增加0.7万人,叠加往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青岛市每年需要就业的毕业生超过15 万人,青年群体就业总体压力增大。
(二)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劳动力供给与市场需求不匹配,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有人无事干与有事无人干的现象仍普遍存在,招工难问题尤为突出,年龄偏大的“4050”人员的就业难度较大。随着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人才结构失衡问题逐渐显现。普通岗位人员过剩,高层次研发人才、技术岗位的技能人才短缺。科技进步、产业转型升级对传统行业用人岗位产生挤出效应,而“四新”经济等新兴产业就业门槛高,大龄、技能偏低的劳动者获取就业机会的难度增大。受就业观念影响,部分年轻人不愿到制造业、服务业等体力劳动强度较大的一线岗位工作,部分劳动者就业期望值与用人单位待遇差距较大,造成就业市场存在“有岗不就”的现象。
(三)重点群体的就业环境亟需优化。就业歧视问题还在一定领域存在,有的用人单位招录未婚未育女性和残疾人意愿较低,或者增加限制女性就业条件;有的用人单位对年龄和学历的要求超过岗位实际需要;就业歧视的救济渠道不顺畅等。就业观念比较保守,高校毕业生首次就业期望值偏高,不愿意到小企业、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出现“慢就业”“缓就业”现象。退役军人适应市场环境和岗位需求的能力有待提升,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不足。新生代农民工对就业岗位、福利待遇、劳动环境和发展预期的要求提高,而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有待加强,就业稳定性差。针对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供给不足,覆盖面窄,补助资金投入少;残疾人职业技能偏低,就业岗位受限,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环境尚待改善。
(四)人才培养特别是职业教育不能满足社会需求。职业教育社会认同度还不高,存在重学历轻技能现象,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不浓,“重普轻职”、注重升学率的观念根深蒂固。一些院校的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培养模式、评价体系等针对性不强,不适应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有的地方职业教育和培训与市场需求对接不紧密,不能合理设置、适当调整专业结构和培训内容。有的地方职业培训资金不足、设施落后,无法培养合格的适应岗位需求的技能人才。
(五)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不足。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特别是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供给能力与当前日益繁重的就业创业工作任务不相适应,难以满足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日益多元化、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发展不均衡,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之间在硬件设施、资金保障等方面还存在差距,村级服务平台建设还较为滞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信息化水平不高,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还没有实现联网贯通,部门之间、行业之间信息交换渠道较少,信息资源无法全省共享;信息收集和数据分析不够,时效性、准确率还不够高。
(六)新业态发展产生的灵活就业等新问题亟待解决。随着新业态从业人员的规模不断扩大,带来了稳定性不足、灵活用工政策滞后等新问题,对就业创业服务、劳动关系保障等提出了新要求,与之相应的劳动者的政策支持、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问题日益突出,有的地方对新就业形态管理规范不到位,致使新业态产生的就业活力和潜力得不到充分释放。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结合山东就业工作实际情况,经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研讨,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适应新发展格局,强化就业促进系统整合。按照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对照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政策协同,构建监管体制完善、责任机制明确、密切协调配合的就业促进综合管理体系,将就业促进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部署、综合施策、系统推进。要完善失业预警制度,防范“灰犀牛”和“黑天鹅”风险事件,做到积极预防、有效调节、精准施策。地方政府对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进行重大调整时,在制定改革发展、产业调整、环保治理、社会管理等重要政策时,要综合评估可能对就业产生的影响,对可能造成规模性失业的,应提前制定应对措施,避免“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一刀切”做法,最大限度减少集中停工停产停业对就业的影响。积极探索建立“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指标评价体系,加大就业创业工作的考核权重。
3 月6 日,青岛市李沧区工人文化宫举办“百企联百校职引向未来”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暨大型招聘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精准服务。(张鹰/摄)
(二)以产业带动就业,实现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发展,一是要提高就业优先政策与经济发展战略相关度,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就业的产业,通过经济增长带动更多就业,避免出现高增长低就业的情况。二是要把稳定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效结合,切实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变成促进就业持续扩大的过程,把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变成对就业拉动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把“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版”、城乡二元经济转换的过程变成统筹城乡就业的过程。三是要夯实就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大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环境,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增加就业动力。
(三)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筑牢民生底线。重点群体稳则就业稳。一是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校要主动对接国家和市场需求,深化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改革;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拓宽就业渠道,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促进毕业生和就业岗位精准对接,引导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工作。二是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就业问题,加大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择业竞争能力、就业适应能力、自主创业能力,让更多的农民工掌握一定的创业知识和劳动技能,适应更多岗位需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取消一些对农民进城就业、创业的限制性规定,为农民创业、就业创造更多机会。发展和规范农村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渠道和就业信息,有效地把剩余劳动力安置到位、输送出去。发展农村经济,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和让更多的劳动力就地消化。三是重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要提高安置质量,完善扶持政策,拓宽就业渠道,强化就业创业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优先优待。四是促进城镇困难群体就业,加大吸纳包括残疾人等在内的困难人员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实名管理和分类帮扶,强化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
(四)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就业服务能力。一要统筹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推进并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打通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全省五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上下贯通。二要提升服务质量。以“互联网+就业”为突破口,加快建设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信息互联互通、跨部门审核经办、精准推送服务的全省一体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三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信息收集和发布,强化就业创业指导,推进人力资源测评、开发、管理。规范职业中介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四要适应“零工经济”发展,多渠道促进灵活就业。要研究完善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抓紧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规定。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扩大新就业形态规模,在线上线下积极设立零工市场,为失业职工、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各类人员灵活就业创造更多机会。研究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政策,提高从事“零工经济”从业人员就业稳定性,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改革传统教育模式,优化职业教育类型。一要不断扩大规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二要创新办学机制和培训方式,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培训的实效性。三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通过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薪酬待遇制度,体现技能人才劳动价值,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